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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违法事件(期货公司违法事件)

4.14 W 人参与  2023年01月25日 09:22  分类 : 热门  评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理交办证券期货违法违规事项的规定

之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证券监管机构”)办理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调查处理违反证券期货市场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下简称“违法违规”)事项,明确监管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件》(以下简称《期货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证券监管机构应当按照上级领导机关的批示或正式书面通知要求,办理交办事项。第三条 证券监管机构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法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证券法》和《期货条例》规定的证券监管机构职责范围内的调查事项,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处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监管机构办理的事项,按照《基本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四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 ”)对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应当按照其要求办理。调查终结后,向其提交专题报告,并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派出机构对中国 *** 交办的案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五条 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统一组织,要求中国 *** 参与办理的案件,中国 *** 应当派出调查人员,按照要求参与办理。第六条 证券监管机构按照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与有关部门共同办理的案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以证券监管机构为主办理的事项,按照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办理;

(二)协助有关部门办理的案件,按照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或者共同商定的要求办理。第七条 证券监管机构派出的调查人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派出的部门领导报告。办理终结后,应当向派出的部门提交工作报告,但交办领导机关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第八条 派出机构办理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案件,如须作出处罚决定的,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相关法定程序。第九条 证券监管机构办理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案件调查事项,涉及有关单位和个人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依法应由其他主管机关处理的事项,应当按规定移送。第十条 本规定由中国 *** 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之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的实施,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国 *** 依法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中国 *** 派出机构按照授权,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责。第三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中国 *** 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第四条 中国 *** 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率和审慎监管原则,依法、全面、客观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第五条 中国 *** 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第六条 中国 *** 及其派出机构发现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等情形的,应当立案:

(一)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主体。

(二)有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有明确的行政处罚法律责任。

(四)尚未超过二年行政处罚时效。涉及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尚未超过五年行政处罚时效。第七条 中国 *** 及其派出机构通过文字记录等形式对行政处罚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根据需要,可以对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处罚过程进行音像记录,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不配合的,执法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文字说明。第八条 中国 *** 及其派出机构执法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滥用权力,或者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案件查办信息,不得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对于依法取得的个人信息,应当确保信息安全。第九条 中国 *** 及其派出机构进行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和调查通知书等执法文书。执法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执法证和调查通知书等执法文书的,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执法人员应当在询问笔录或现场笔录等材料中对出示情况进行记录。第十条 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调查,如实回答询问,按要求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第十一条 中国 *** 及其派出机构调查、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第十二条 书证原则上应当收集原件。收集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收集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复印件、照片、节录本由证据提供人核对无误后注明与原件一致,同时由证据提供人逐页签名或者盖章。提供复印内容较多且连续编码的,可以在首尾页及骑缝处签名、盖章。第十三条 物证原则上应当收集原物。收集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收集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品或者证明该物证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可以收集其中一部分。收集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的,应当在现场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第十四条 视听资料原则上应当收集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收集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收集与原始载体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并以现场笔录或其他方式注明 *** *** 、 *** 时间、 *** 人和证明对象等。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录音内容的文字记录。第十五条 电子数据原则上应当收集有关数据的原始载体。收集电子数据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 *** 复制件,并以现场笔录或其他方式记录参与人员、技术 *** 、收集对象、步骤和过程等。具备条件的,可以采取拍照或录像等方式记录取证过程。对于电子数据的关键内容,可以直接打印或者截屏打印,并由证据提供人签字确认。第十六条 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可以通过询问笔录、书面说明等方式调取。询问应当分别单独进行。询问笔录应当由被询问人员及至少二名参与询问的执法人员逐页签名并注明日期;如有修改,应当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

通过书面说明方式调取的,书面说明应当由提供人逐页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日期。

期货乌龙指属于违规吗

历时四年,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听证的轰动证券期货市场因“光大乌龙指”引发的杨剑波诉 *** 一案在2017年正式落槌,此案是一例涉及ETF及股指期货的新型内幕交易案件,此前无先例,因具有跨市场、跨品种的特点,案件处理引起广泛关注。

案件发生于2013年8月16日11时05分,光大证券在进行ETF申赎套利交易时,因策略交易系统程序错误,造成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180ETF成分股,实际成交72.7亿元,引发市场剧烈波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认定“光大证券在进行ETF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180ETF成分股,实际成交72.7亿元”为内幕信息,光大证券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内幕信息公开前进行股指期货和ETF交易构成内幕交易,违法所得金额巨大,情节极其严重。 *** 决定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罚没款共计5.23亿元;对包括杨剑波在内的四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处以6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期货市场禁入措施。

杨剑波不服行政处罚,遂起诉 *** ,一审、二审及再审听证均围绕本案的错单交易信息是否构成内幕信息、信息是否已在光大证券交易前公开、光大证券的交易是否构成内幕交易的豁免情形以及处罚幅度等问题展开。 *** 在庭审过程中向法院充分说明了案件事实、相关证据与法律逻辑,在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后,最终得到了司法的认可。

此案再次表明,对扰乱市场、破坏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 绝不手软,严厉惩处,坚决维护市场秩序。无论资本市场违法行为花样如何翻新,情况如何纷繁复杂, *** 都将始终立足现行法律赋予的权限,能动执法,及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使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者依法该担的责、该受的罚一样都不能少。

之二:

匹凸匹幕后人鲜言被判刑五年

拖欠逾34亿元行政处罚成老赖

2019年9月17日,上海市之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鲜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纵证券市场案。

上海一中院在判决书中称,对鲜言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万元;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8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判决中,鲜言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入刑两年,是比较罕见的。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表示,这项罪名一直都有,但实际上很少用到,主要涉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2012年-2017年间,鲜言曾先后掌控上市公司匹凸匹股份和慧球科技,他善于炒作热门概念,并从中攫取财富。在担任慧球科技实控人期间,鲜言曾炮制出“1001项议案”事件,震惊证券市场。

2017年3月30日, *** 正式对鲜言操纵匹凸匹一案作出处罚,没收鲜言违法所得5.78亿元,并处以28.91亿元罚款,合计罚没34.7亿元,同时鲜言也被终身市场禁入。但从后续 *** 通报的“老赖”名单中可以看出,鲜言并未如期缴纳这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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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期货中对敲什么违法

蓄意串通,按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期货交易,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可被认定为违反规定。对敲行为是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自律规则明令禁止的行为,《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29条规定不得利用对敲等手段,影响市场价格、转移资金或者牟取不当利益。其中,影响价格情节严重的,可被认定为违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禁止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规定,非法牟利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操纵期货市场罪、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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