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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概念股
简单讲就是上市公司中有控股、参股期货公司的一类公司。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参股公司 股份比例 参股额度(亿元)
1 000060 中金岭南 深圳金汇期货经纪公司 100%
2 000562 宏源证券 华煜期货 100% 0.433
3 000628 *ST高新 成都倍特期货 100% 0.350
4 000783 长江证券 长江期货经纪公司 100% 1.000
5 000900 现代投资 湖南大有期货 100% 0.400
6 000996 中国中期 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00%
7 600030 中信证券 中证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原金牛期货) 100% 1.500
8 600109 国金证券 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原天元期货) 100% 0.800
9 600638 新黄浦 华闻期货 100% 1.420
10 600755 厦门国贸 厦门国贸期货 100% 1.000
11 000686 东北证券 渤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96% 0.960
12 600704 中大股份 浙江中大期货 95.1%
13 600107 美尔雅 美尔雅期货 90% 0.270
14 000791 西北化工 甘肃陇达期货 71.8% 0.215
15 000010 S ST华新 广东寰球期货 70%
16 000430 S ST张股 湖南天通期货 70%
17 000573 粤宏远 东莞宏远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66.67% 0.163
18 000728 国元证券 国元期货 55% 0.550
19 600288 大恒科技 大陆期货 49% 0.440
20 600128 江苏弘业 江苏弘业期货 42.87% 0.500
21 000878 云南铜业 云晨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40% 0.200
22 600331 宏达股份 中期期货 28.65% 1.720
23 000930 丰原生化 华安期货经纪责任有限公司 28.5% 0.285
24 600084 ST新天 新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2.95% 0.070
25 600287 江苏舜天 江苏苏物期货 16.67% 0.100
26 000031 中粮地产 金瑞期货 10% 0.050
27 000897 津滨发展 津滨期货 10% 0.030
28 600500 中化国际 自营天胶期货
[img]在金融领域,期货公司也是一类经营状况相对稳健的金融机构。期货公司,是为投资者提供国内期货投资交易渠道的正规金融机构。在现阶段的A股市场中,部分期货公司已经上市。这类涉及期货业务的上市公司包括以下几家:
1、南货期货。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首批全面结算会员单位,主要从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等。同时,公司也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全权会员单位,还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参与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会员单位。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东阳市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该公司是A股首家进行IPO的期货公司。
2、瑞达期货。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大型全牌照期货公司,主要从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瑞达期货是期货资管行业的领跑者之一,主要立足CTA策略。瑞达资管着力拓展期货期权衍生品市场,专注投资大宗商品期货和期权、金融期货及其衍生品,已发展形成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瑞智进取、瑞智无忧、瑞智稳健等三大系列主动管理型期货资管产品。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林志斌。该公司是A股第二家进行IPO的期货公司。
3、厦门象屿。厦门象屿是厦门国资控股的传统企业,也是A股的老牌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的业务是由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下属的所有贸易、物流、码头、园区开发等物流板块企业组建而成。该公司是以大宗商品采购分销、码头、物流、园区开发为主的供应链管理商。象屿期货公司则是由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严格意义上,厦门象屿只是一个期货概念股,而并非以期货业务为主业的上市公司。
一、股份公司的设立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在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中,发起人必须认足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社会公众不参加股份认购。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2005年10月27日修订实施的《公司法》将募集设立分为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和公开募集设立。
01
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更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更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更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资本。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发起人必须依照规定申报文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发起人应当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或《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起草、制订章程草案。
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章程草案须提交创立大会表决通过。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须向中国 *** 报送公司章程草案。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照工商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确定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等公司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公司住所是确定公司登记注册级别管辖、诉讼文书送达、债务履行地点、法院管辖及法律适用等法律事项的依据。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公司住所变更的,须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02
设立方式和程序
1、新设设立。
即5个以上发起人出资新设立一家股份公司。
(1)发起人制定股份公司设立方案;
(2)签署发起人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3)取得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 *** 对设立公司的批准;
(4)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
(5)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6)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7)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改制设立。
即企业将原有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经评估或确认后作为原投资者出资而设立股份公司。
(1)拟定改制设立方案;
(2)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国有资产评估;
(3)签署发起人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4)拟定国有土地处置方案并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复;
(5)拟定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并取得财政部门的批复;
(6)取得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 *** 对设立公司的批准;
(7)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8)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9)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10)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即先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新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再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1)向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 *** 提出变更申请并获得批准;
(2)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将经审计的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公司;
(4)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5)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6)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7)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上市前辅导
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股份公司依法成立,按照中国 *** 的有关规定,拟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向中国 *** 提出股票发行申请前,均须由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辅导期限一年。
01
辅导程序
1、聘请辅导机构。辅导机构应是具有保荐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以及其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机构。
2、与辅导机构签署辅导协议,并到股份公司所在地的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登记手续。
3、正式开始辅导。辅导机构每3个月向当地证监局报送1次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4、辅导机构针对股份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股份公司完成整改。
5、辅导机构对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至少1次的书面考试。
6、向当地证监局提交辅导评估申请。
7、证监局验收,出具辅导监管报告。
8、股份公司向社会公告准备发行股票的事宜。股份公司应在辅导期满6个月之后10天内,就接受辅导、准备发行股票的事宜在当地至少2种主要报纸连续公告2次以上
02
辅导内容
1、督促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
2、督促股份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
3、核查股份公司在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 *** 、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督促股份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5、督促股份公司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6、督促股份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7、督促股份公司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造假。
8、督促股份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制定可行的募股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9、对股份公司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
三、筹备和发行申报
01
准备工作
1、聘请律师和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分别着手开展核查验证和审计工作。
2、和保荐机构共同制定初步发行方案,明确股票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滚存利润的分配方式,并形成相关文件以供股东大会审议。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并出具募集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相关部门批准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得有关部门的批文。
4、对于需要环保部门出具环保证明的设备、生产线等,应组织专门人员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测试,并获得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5、整理公司最近3年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向税务部门申请出具公司最近3年是否存在税收违规的证明。
02
申报股票发行所需主要文件
1、招股说明书及招股说明书摘要;
2、最近3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全文;
3、股票发行方案与发行公告;
4、保荐机构向 *** 推荐公司发行股票的函;
5、保荐机构关于公司申请文件的核查意见;
6、辅导机构报证监局备案的《股票发行上市辅导汇总报告》;
7、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8、企业申请发行股票的报告;
9、企业发行股票授权董事会处理有关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
10、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及股东大会的决议;
11、有权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如需要立项批文);
12、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13、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文件;
14、其他相关文件,主要包括关于改制和重组方案的说明、关于近三年及最近的主要决策有效性的相关文件、关于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重大关联交易的说明。
业务及募股投向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说明、原始财务报告及与申报财务报告的差异比较表及注册会计对差异情况出具的意见、历次资产评估报告、历次验资报告。
关于纳税情况的说明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意见等、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原始财务报告。
03
核准程序
1、在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程序:
(1)申报。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 *** 的有关规定 *** 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 *** 申报。特定行业的发行人应当提供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
(2)受理。中国 *** 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初审。中国 *** 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中国 *** 在初审过程中,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 *** 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意见,并就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的规定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
(4)预披露。根据《证券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
因此,发行人申请文件受理后、发审委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 *** 网站预先披露。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刊登于其企业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与中国 *** 网站的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 *** 网站的披露时间。
(5)发审委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初审完成后,由发审委组织发审委会议进行审核。
(6)决定。中国 *** 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自中国 *** 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 *** 核准后方可发行。
此外,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 *** ,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影响发行条件的,应当重新履行核准程序。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自中国 *** 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2、在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程序。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具体方案、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对象,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 *** 有关规定 *** 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 *** 申报。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
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
中国 *** 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中国 *** 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中国 *** 依法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发行人应当自中国 *** 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 *** 核准后方可发行。
发行申请核准后至股票发行结束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 *** ,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现不符合发行条件事项的,中国 *** 撤回核准决定。
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发行人可自中国 *** 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四、促销和发行
01
询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和发行公告后向询价对象进行推介和询价,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投资者进行推介。
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技标询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的,或者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50家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确定发行价格,并应当中止发行。
02
路演推介
在发行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并且发行审查已经原则通过(有时可能是取得附加条件通过的承诺)的情况下,主承销商(或全球协调人)将安排承销前的国际推介与询价,此阶段的工作对于发行、承销成功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预路演
预路演是指由主承销商的销售人员和分析员去拜访一些特定的投资者,通常为大型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对他们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听取投资者对于发行价格的意见及看法,了解市场的整体需求,并据此确定一个价格区间的过程。
为了保证预路演的效果,必须从地域、行业等多方面考虑抽样的多样性,否则询价结论就会比较主观,不能准确地反映出市场供求关系。
2、路演推介
路演是在主承销商的安排和协助下,主要由发行人面对投资者公开进行的、旨在让投资者通过与发行人面对面的接触更好地了解发行人,进而决定是否进行认购的过程。
通常在路演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便可大致判断市场的需求情况。
3、簿记定价
簿记定价主要是统计投资者在不同价格区间的订单需求量,以把握投资者需求对价格的敏感性,从而为主承销商(或全球协调人)的市场研究人员对定价区间、承销结果、上市后的基本表现等进行研究和分析提供依据。
以上环节完成后,主承销商(或全球协调人)将与发行人签署承销协议,并由承销团成员签署承销团协议,准备公开募股文件的披露。
五、上市
1、拟定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
股票发行申请文件通过发审会后,发行人即可提出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的申请,报深交所核定。
2、上市申请。
发行人股票发行完毕后,应及时向深交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并需提交下列文件:
(1)上市申请书;(2)中国 *** 核准其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文件;(3)有关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4)营业执照复印件;(5)公司章程;
(6)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发行人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7)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全部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
(8)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9)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10)发行人拟聘任或者已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的有关资料;(11)首次公开发行后至上市前,按规定新增的财务资料和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如适用);
(12)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持有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持股锁定证明;(13)相关方关于限售的承诺函;(14)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和经中国 *** 审核的 *** 发行申报材料;
(15)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上市公告书;(16)保荐协议和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1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18)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审查批准。
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发行人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后7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并通知发行人。
4、签订上市协议书。
发行人在收到上市通知后,应当与深交所签订上市协议书,以明确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
5、披露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在股票挂牌前3个工作日内,将上市公告书刊登在中国 *** 指定报纸上。
6、股票挂牌交易。
申请上市的股票将根据深交所安排和上市公告书披露的上市日期挂牌交易。一般要求,股票发行后7个交易日内挂牌上市。
7、后市支持。
需要券商等投资机构提供企业融资咨询服务、行业研究与报道服务、投资者关系沟通等。
2014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排名分类评价结果如下:
序号
1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AA
2 中证期货有限公司 AA
3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AA
4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AA
5 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 AA
6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A
7 海通期货有限公司 A
8 长江期货有限公司 A
9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 A
10 广发期货有限公司 A
11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A
12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A
13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A
14 金瑞期货有限公司 A
15 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 A
16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 A
17 招商期货有限公司 A
18 国投中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A
19 鲁证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A
20 万达期货有限公司 A
21 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A
22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A
23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A
24 方正期货有限公司 A
25 国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BBB
26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 BBB
27 兴证期货有限公司 BBB
28 浙江中大期货有限公司 BBB
29 上海中期期货有限公司 BBB
30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BBB
31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BBB
32 格林期货有限公司 BBB
33 北京中期期货有限公司 BBB
34 中投天琪期货有限公司 BBB
35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BBB
36 中钢期货有限公司 BBB
37 五矿期货有限公司 BBB
38 迈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BBB
39 经易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BBB
40 宏源期货有限公司 BBB
41 中信新际期货有限公司 BBB
42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BBB
43 摩根大通期货有限公司 BBB
44 英大期货有限公司 BB
45 美尔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BB
46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BB
47 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BB
48 一德期货有限公司 BB
49 上海金源期货有限公司 BB
50 新纪元期货有限公司 BB
51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BB
52 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BB
53 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BB
54 大华期货有限公司 BB
55 冠通期货有限公司 BB
56 东吴期货有限公司 BB
57 大越期货有限公司 BB
58 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BB
59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BB
60 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 BB
61 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BB
62 盛达期货有限公司 BB
63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BB
64 锦泰期货有限公司 B
65 财富期货有限公司 B
66 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B
67 金元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B
68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B
69 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 B
70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B
71 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B
72 上海中财期货有限公司 B
73 华联期货有限公司 B
74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B
75 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B
76 华鑫期货有限公司 B
77 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B
78 云晨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B
79 上海浙石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B
80 上海通联期货有限公司 B
81 上海良茂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B
82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B
83 华龙期货有限公司 B
84 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B
85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B
86 海航东银期货有限公司 B
87 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B
88 德盛期货有限公司 B
89 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B
90 宁波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CC
91 国元期货有限公司 CCC
92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 CCC
93 招金期货有限公司 CCC
94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CCC
95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CCC
96 江海汇鑫期货有限公司 CCC
97 之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CCC
98 中州期货有限公司 CCC
99 中原期货有限公司 CCC
100 恒泰期货有限公司 CCC
101 广州期货期货公司 CCC
102 象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CCC
103 上海东方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CCC
104 华融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CCC
105 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 CCC
106 渤海期货有限公司 CC
107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CC
108 中电投先融期货有限公司 CC
109 银建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CC
110 鑫鼎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C
111 新晟期货有限公司 CC
112 金谷期货有限公司 CC
113 天富期货有限公司 CC
114 黑龙江时代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C
115 深圳瑞龙期货有限公司 CC
116 山西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C
117 乾坤期货有限公司 CC
118 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CC
119 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C
120 金友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CC
121 金信期货有限公司 CC
122 金石期货有限公司 CC
123 深圳金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C
124 江信国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CC
125 文峰期货有限公司 CC
126 江苏东华期货有限公司 CC
127 江南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C
128 华闻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C
129 华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CC
130 河北恒银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C
131 和融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CC
132 和合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C
133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CC
134 国富期货有限公司 CC
135 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C
136 创元期货有限公司 CC
137 财达期货有限公司 CC
138 安粮期货有限公司 CC
139 神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C
140 大连良运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
141 集成期货有限公司 C
142 广永期货有限公司 C
143 江西瑞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
144 天鸿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
145 天风期货有限公司 C
146 金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
147 中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
148 西南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
149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 C
150 同信久恒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C
151 晟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
152 华海期货有限公司 C
153 广东鸿海期货有限公司 C
154 新疆天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
155 海南金海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D
156 华南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D
157 上海普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D
158 黑龙江三力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D
有期货之一股之称的中国中期[18.52 -2.73%]持有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原辽宁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94%的股权,中期期货是专门从事商品期货经纪和金融期货经纪的国内大型期货公司之一,是全国四大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已取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和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今年3月 *** 同意中国中期以2038万元收购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亿元)18.53%的股权,国际期货是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更大、营运最规范的大型期货公司之一,其年度业务量已经占国内期货市场全年业务量的5%左右。
厦门国贸[14.14 -2.35%]出资1亿元,持有厦门国贸期货100%的股份;新黄浦[13.91 -1.49%]2007年以1.42亿元受让华闻期货100%的股权,华闻期货已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交易结算业务、交易结算会员资格,2008年又以增资的形式出资3234万元,收购江西瑞奇期货43.75%的股权,瑞奇期货是江西唯一一家期货公司,已取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美尔雅[11.22 -2.52%]投资2700万元持有美尔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45%的股权;中大股份[13.80 -2.47%]直接和间接持有中大期货95.1%的权益,中大期货的注册资本1亿元;高新发展[7.23 -4.11%]投资35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新湖中宝[9.70 -1.12%]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新湖期货86.11%的股权;中金岭南[17.52 -0.68%]直接及间接持有深圳金汇期货100%的股权;现代投资[17.69 0.63%]持有大有期货(注册资本1.5亿元)100%的股权;弘业股份[14.77 0.20%]持有江苏弘业期货42.87%的股权;云南铜业[0.00 0.00%]投资2000万元参股云晨期货,占注册资本的40%;丰原生化[5.71 5.94%]投资2850万元参股华安期货,占其注册资本的28.5%;伊力特[8.33 -2.46%]持有新疆金石期货37.12%的股权;中粮地产[7.70 0.52%]投资1000万元持有金瑞期货10%的股权;江苏舜天[6.55 1.87%]持有苏物期货16.67%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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