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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违规案例的分析(期货市场违规案例的分析论文)

5.32 W 人参与  2023年02月20日 00:57  分类 : 最新  评论

327国债事件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

国债期货327事件——背景   

中国国债期货交易始于1992年12月28日。327是国债期货合约的代号,对应1992年发行1995年6月到期兑付的3年期国库券 ,该券发行总量是240亿元人民币。

1994年10月以后,中国人民银行提高了3年期以上储蓄存款利率和恢复存款保值贴补,国库券利率也同样保值贴补,保值贴补率的不确定性为炒作国债期货提供了空间,国债期货市场日渐火爆。 

国债期货327事件——经过   

1995年,中国证券教父(万国证券总经理)管金生预测,327国债的保值贴息率不可能上调,即使不下降,也应维持在8%的水平。

1995年2月23日,财政部发布公告称,327国债将按148.50元兑付,空头判断彻底错误,万国证券巨额亏损60亿人民币。管金生收盘前八分钟,做避免巨额亏损疯狂举措:大举透支卖出国债期货,做空国债。当日开盘的多方全部爆仓,多空绞杀终于以万国证券盈利而告终。以中经开为代表的多头,则出现了约40亿元的巨额亏损。

2月23日晚上十点,上交所在经过紧急会议后宣布,23日16时22分13秒之后的所有交易异常无效,当日收盘前8分钟内多头的所有卖单无效,327产品兑付价由会员协议确定。  万国证券尾盘操作收获瞬间化为泡影。万国亏损56亿人民币,濒临破产。

国债期货327事件——结局   

5月17日,中国 *** 发出《关于暂停全国范围内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紧急通知》,开市仅两年零六个月的国债期货无奈地划上了句号。中国之一个金融期货品种宣告夭折。

“327风波”之后,各交易所采取了提高保证金比例,设置涨跌停板等措施以抑制国债期货的投机气氛。 但因国债期货的特殊性和当时的经济形势,其交易中仍风波不断,并于当年5月10日酿出31 *** 波。  万国证券公司进行了改组,董事长徐庆熊、副董事长兼总裁管金生同时辞去所任职务。管金生锒铛入狱。 

【扩展资料】

国债期货合约的标准化条款

1、交易单位(trading unit):也称合约规模(contract size),是指交易所对每份期货合约规定的交易数量。

2、报价方式(price quotation):是指期货价格的表示方式。短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报价方式采取指数报价法,即100减去年收益率。

3、最小变动价位(minimum price change):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价格每次变动的最小幅度。

4、每日价格波动限制:是指为了限制期货价格的过度涨跌而设立的涨跌停板制度。

5、合约月份(contact months):是指期货合约到期交收的月份。

6、交易时间(trading hours):是指由交易所规定的各种合约在每一交易日可以交易的某一具体时间。

7、最后交易日:在期货交易中,绝大部分成交的合约都是通过反向交易而平仓的,但这种反向交易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这一规定的时间就是最后交易日。

8、交割安排:包括交割的时间、交割的地点、交割的方式,以及可用于交割的标的物的等级等。

9、部位限制:是指交易所规定的某一交易者在一定时间内可以持有期货合约的更大数量。

参考资料:中国经济网-国债期货重出江湖

如何识别期货市场上的逼仓现象?

我理解的逼仓就是在合约将要到期的时候,多头或者空头采取抬拉或者打压的方式,逼迫对手平仓,实现获利,因为期货是零和博弈,对手不平仓自己就无法将账面利润转换为实际利润;最近几年没有什么逼仓事件发生,我认为逼仓有几个前提:

1.合约即将交割,

2.交割月持仓量依旧巨大

3.价格偏离现货太多

满足这几个条件的话,可能会发生逼仓事件,因为近几年没有发生,只能给你找几个历史上的例子

1.最著名的逼仓典型——327国债。

国债期货最早由上海证券交易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 八日推出,只向证券商自营开放,后来才向公众开放。进入一九九五年达到其鼎盛期。也在其鼎盛期出现两个风险事件,“314、327”国债期货事件,最引人注目的是“ 327”事件,有关当事人至今还在押中。

随“327”国债贴息消息明朗及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三日财政部新债发行量消息公开,全国各地国债期货市场出现向上突破行情,上证所327合约空方主力在封盘失败 后蓄意违规,十六点二十二分开始空方主力大量透支交易,将价格打压至147?50元收盘,327合约暴跌3?8元,当日开仓多头全线爆仓。事后有关方面宣布这个时段交易无 效,并将蓄意违规者管金生逮捕入狱。国债期货严重透支交易是期货市场违规操纵最极端表现,是对整个市场的愚弄,为市场各方不难容忍,有关人员为此失出了沉重代 价。助长327事件发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有两条:

一、泛用保证金制度,国债期货收取的保证金率仅为1%,过低的保证金助长了投机气氛也使每日无负债制度难于维持,市场结算风险骤然增大。

二、国债市场不具备开发期货品种的条件,市场化程度不够,没有利率市场化使期货成为竞猜贴补率的游戏,价格发现套期保值无从谈起。327事件直接触发监 管者的神经,整个市场掀起加强风险管理之风,各项制度措施纷纷出台。 

2.一个并非例外的逼仓事件——棕榈油空逼多。

历史上中国风险事件大多以多逼空方式出现,现货供应紧张及投机资本庞大常促使多逼仓局 面形成,但是多逼仓又多以失败方式出现,原因在于中国是一个从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的国家,国家常运用其它手段对价格进行干预,使得多逼空容易遭遇政策风险 。一九九五年发生的棕榈油事件却以空逼多的方式出现,决定这种逼仓形成的主要原因当然是现货供应充足及投机资本过小。

一九九五年三月,某券商资金凭一已之力与力量庞大的进口商在中商M506合约上展开对峙。当时基本面条件对多头是十分不利的,先不说国内外棕榈油市场行情有所 回落,国内期货监管工作也以抑制通货膨胀、抑制过度投机为重点,在政策风险及不利的现货市场面前,多头只有一条路——平仓离场,现货套利优势及投机打压使得多 头离场之途难上加难,以连续跌和扩大跌停方式使市场价格很快从9300元/吨下跌至7200元/吨。棕榈油506是空逼多典型。

这种局面形成的原因很多,有基本面方面的,也有市场主体结构单一方面的,仅靠一个投机大户是难于承提现货市场价格下跌带来的风险的,逆势操纵使风险累积加 大,使自已不能全身而退,一个纯进口产品不利于期货市场正常运行也是重要原因。

 

3.逼仓经典的“天津红”。

天津红于一九九四年九月在天津联合交易所上市。逼仓事件发生于507合约上,当时乘价格回落至3800元/吨 附近之时,多头策划一轮逼仓行情,一方面大量收购现货,另一方面在期货上大量买入,一九九五年五月中旬507合约成交量、持仓量明显放大,六月初多头主力强拉价 格,出现两个涨停板,价格涨至5151元/吨,随即交易所提高保证金以抑制过度投机,但仍然难于控制局面,最后只有通过终端停机和停市方式要求双方平仓来解决问题 。

“天津红507事件”其典型性表现在几个方面,一、逼仓事件与国际市场逼仓定义完全一致,国际市场定义逼仓在可交割的现货较少的情况下,市场主力控制了现货 ,又在期货市场上大量买入,从而达到操纵期货谋取暴利目的,这种逼仓行为在国际市场上是违法的。天律红小豆逼仓手法与国际市场逼仓是一样的,而天律红小豆属于 小品种,逼仓很容易发生。二、逼仓行为造成的价格异动十分明显,不考虑基本面影响的情形下出现两个涨停板,时间短获利空间大,显示出时间与空间不对称性,“逼 ”的意义突出,人们称这种逼仓为硬逼仓。或者因为这个特征表现具有严重的负面性,交易所采取强硬措施加以制止,从而导致后来逼仓行为特征发生变化,后来的逼仓 显得温和些,不急迫的时间与空间尽可能对称,人们把后来逼仓叫做软逼仓,近期沪胶0407事件市场就视其为软逼仓,而有关方面却因为没有出现连续涨跌停否定其逼仓 性质,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不论硬逼仓还是软逼仓,其实质都是一样的,都是一种市场操纵、扭曲价格、谋取暴利的行为,多以符合国际市场逼仓定义为基本特征。

小品种特征加上交割交易制度不完善使红小豆逼仓事件接连不断发生。苏州商品交易所一九九五年六月一日推出红小豆期货,现货市场低迷及交割标准过低原因致使 期货市场连创新低。但在苏交所宣布严禁陈豆、新豆掺杂交割及公布实际库存数量较少的情况下,期货出现了大涨,以9602合约为例在十二月仅一个月时间期货从3690元 /吨涨至5325元/吨,不少空头套保者遭遇了爆仓命运。一九九六年一月在中国 *** 要求头寸减仓和不得开出新仓的政策干预下及苏交所强行平仓政策作用下,期货发生 逆转。三月八日 *** 停止苏交所红小豆期货合约交易。 苏州红小豆事件使库存向天津转移。这时天联所却规定更大交割量为6万吨的政策。期价超跌和 *** 交割政策 为另一轮逼仓行情创造了条件,九六年之一季度天津红小豆9609事件发生并立即受到中国 *** 查处。

4.交易所短视加剧了事件发生—豆粕事件。

广联所可视为当年风险事件发生的一个典型。风险事件接二连三发生于一个期货品种,也连续发 生于一个交易所中,这种现象并非广联所所特有,它说明导致风险事件发生的逼仓行为蔚然成风,市场理性投资理念根本没有形成,同时也说明不少交易所对这种现象多 少已习以为常或采取默认态度。期货是以逼仓方式运作的,没有逼仓就没有交易量,就没有价格波动,一句话没有逼仓就没有行情,这在当时是一种普遍观点。这种观点 影响到交易所采取的一些政策措施。

豆粕期货于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在 广联所上市至一九九八年,三年间豆粕期货出现了三次逼仓行情,如果不是遇上中国期货治理整顿,逼仓事件还会出现。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金创事件”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人们思想,投资者的理信念仍然不变,交易所为活跃而活跃市场的一些做法也没有改变,直接助长着风险事件在 豆粕品种上接二连三发生。“金创事件”使 广联所籼米期货暂停,沉淀的资金却进一步激活了豆粕期货,强化了豆粕期货数次逼仓事件。一九九五年十月下旬至十一月 初,在广联所豆粕9601合约上,一轮逼仓行情开始酝酿,在2350-2450元/吨价格区域,成交活跃、持仓量不断扩大.随后价格上涨,拉大与现货距离为500元/吨;加上 一些原空头反水,价格被推高至3600元/吨并在高价进入交割。

9601逼仓使大量现货进入交割,为了不让库存影响后续合约活跃,广联修改交割标准和公布新的仓单规定等利多政策,终于导致了9607和9608合约逼仓行情发生。

一九九六年六月离9607合约进入交割月仅有三天,多头抬拉期价至3600元/吨之上,投机空头斩仓、套保空头部分因库容被多头挤占斩仓,价格再度推高。最后交易 日该合约价格见4465元/吨。当时有十几万吨库存,但只有3万进行交割,交割人为受限成为逼仓的重要手段,其中交易所政策变化和管理无力也应负重要责任。在9708 合约上多头逼仓故技重演,不过交易所对其在交割月强拉价格举动有所抑制,特别进入交割月即八月五日采取强行平仓方式消除投机盘对峙。

广联所为活路市场而活路的做法,为逼仓风险发生埋下了隐患,这种做法在其它交易所也同样存在,数十家交易所形成恶性竞争局面,使各交易所将市场活跃工作放 在之一位,即使出了问题再另想办法解决,这种缺乏预见性的做法,使交易所在多数情况下处于救火队的角色,而不完善的交易交割制度又使其变成谋种意义上的点火者 。在那个年代 *** 交割制度被随意采用,或许是人们为通过逼仓活跃市场所想出来的办法,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人们对交割的重要性没有引起重视,对期货套期保值者的作 用没有引起重视,在这种认识之下,人们看到交易所对多头挤占交割仓库现象并没有任何制止。比较近两年在天然胶期货上出现的事件,人们对如何活跃市场的 *** 确实 需要改进,否则将难于找到抑制或杜绝风险事件之根源。 

5.基本面配合的逼仓---连玉米。

如果仅从基本面考虑,九五年连玉米C511合约上涨没有什么值得非议,但是当时市场环境对玉米期货的上 涨是非常不利的,其它粮食期货的关停使大量投机资金云集玉米市场,进一步强化了市场上涨预期也加剧了现货市场的紧张,一个明显的标志就是在现货供应不断紧张的 同时,期货库存不断增加。九五年五月十五日C511合约创下2114元/吨的天价,高出当时现货价600元/吨。

玉米期价上涨及各地现货供应紧张引起有关方面关注。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三日,国务院决定从东北调运100万吨玉米入关平抑价格,加上国家采取其它一系列措施规 范期货市场,大连玉米涨势才得到抑遏。后来 *** 从美国大量进口玉米,玉米现货价格大幅回落,玉米期市涨势得到逆转。

综观连玉米C511合约价格变化过程,每一次波动不论涨跌都反映基本面变化,但在投机气氛浓厚、人们心理承受能力脆弱以及一些管理措施手段不到位的特定背景下 ,即使具备发现价格意义的品种也不能幸免于风险事件,它作为风险事件的重要特征之一不是其是否上涨或下跌而是它的预期有过度的成份,招致政策方面风险以及交易 结算方面风险。玉米C511事件从另一个侧面告诉人们在那个年代风险事件发生的普遍性和复杂性。

6. 多头不败顺势逼仓典型---橡胶。

一九九七年东南亚发生金融危机引发了其后数年之久的橡胶熊市行情,这一年国际价格离开高价转而下行,而海南中商所却酝酿一轮多逼空行情。中商所橡胶市场上 摆开以江浙一带投机大户和海南云南现货保值商相互对垒的架势,以R0708合约为例,双方争执于11200—11400元吨,持仓不断增加至20万手以上,进入七月期价拾级上 涨,七月底价格曾上涨至12600元/吨。这时不少会员结算风险显现,交易所理事会为此主持讨论R708问题寻求解决办法,最后于7月30日中商所公布单方面提高买方保证 金即日起禁止在R708合约上开新仓(除批准其套期保值实物交割头寸尚未建仓者除外)的决定,这显然是一项抑制多头的政策,但是交易所为求得平衡,同日发文暂停农 垦所属金龙和金环仓库的天然胶入库,在临时政策作用下,R708双方争执结束,市场以价格每日20元/吨跌停方式到达最后交易日。

这轮多逼空行情在交易所干预下失败,多头协议平仓惨重,空头却因为对方违约使自已的现货得不到保值,最后成为价格下跌风险的承担者,不少投资机构和期货经 纪公司因操纵市场和风险控制不力而受到应有的处罚。逆势逼仓给人们留下触目惊心的印象,以致于人们在后来求图寻找另外一种 *** 解决逆势逼仓带来的风险问题。

先留这些吧,还有一些事件,有兴趣的话可以参看《期货市场经典案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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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投机的案例分析

在期货市场上纯粹以牟取利润为目的而买卖标准化期货合约的行为,被称为期货投机。 期货投机可以“买空”,也可以“卖空”。

1、买空投机  【例】某投机者判断某月份的棉花价格趋涨,于是买入10张合约(每张 5吨),价格为每吨 14200 元,后来棉花期货价格上涨到每吨14250元,于是按该价格卖出 10 张合约。获利 :(14250元/吨-14200元/吨)×5吨/张×10张 = 2500元 2. 卖空投机 【例】某投机者认为 2012年11月份的小麦会从1300元/吨下跌,于是卖出 5 张合约(每张 10吨)。后小麦期价下跌至每1250元 /吨,于是买入 5 张合约,获利 :(1300元/吨-1250元/吨)×10吨/张×5张 =2500元

给些操纵市场的例子,谢谢大虾们了。。。

从实践角度分析,实践中许多法人、组织利用“麻袋账户”进行市场操纵行为,从证券交易的名义参加者来看,虽然是以自然人名义进行的交易,但实际上控制这些账户的大多是法人和其他组织。从 *** 既往查处的市场操纵案例来看,有不少就是法人、组织利用自然人账户甚至与自然人联手进行市场操纵的。其典型案例如1996年6月查处的“北京金昌投资咨询服务公司、李石联手操纵郑百文股票案件”。

在一些操纵期货市场事件中,经纪公司或交易所通过给予客户或经纪公司巨额透支,应强行平仓而不平仓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操作,支持、配合、纵容操纵期货市场行为;交易所甚至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滥用紧急措施或临时措施,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保证金比例、限制出入金、限期平仓或强行平仓,以支持多头或空头操纵市场。事实上,没有经纪公司或交易所的支持、配合、纵容,客户或经纪公司不可能据以实施后续一系列操纵市场行为;没有交易所的政策性支持、默许,市场操纵难以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

从“住友铜事件”中可以看出,正是LME不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助长了风险的发生。从1991年起,LME就收到反映滨中泰男有意操纵铜价的消息,但是由于交易所内部在管理机制,特别是市场风险监控能力上的漏洞,这些消息很久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直到1995年11月份,LME主管部门在国际粗铜协会和美国监管部门CFTC的压力下,才开始对市场进行调查。由此看来,正是交易所在风险内控制度上的不足才导致整个“住友铜事件”的严重后果。而且,类似的发生在LME的风险事件还有,1985年锡市场违约事件以及1993年一名交易商胡安·巴勃罗·达维拉进行未授权交易,使智利的国有铜公司科德尔公司损失近2亿美元事件等。

(2)期货经纪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有助于控制操纵风险。

另一方面,“住友铜事件”的发生也是住友公司内部的管理不善造成的。在事件发生前,滨中泰男是公司期铜交易的直接管理者,所有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市场监控手段都以他为主,完全不受公司的监督管理。住友商社存在的问题说明了一点:必须有足够严格的内部管理,才能使经理及公司不被任何一位交易商的花言巧语所蒙骗。

经纪公司是联系交易所和客户之间的桥梁,是增加市场流动性和覆盖面的不可缺少的中介。经纪公司控制风险的好坏会直接关系到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稳定性和规范性。利奥·梅拉梅德也曾经发表过对金融机构包括经纪公司风险管理的看法:“金融机构缺乏内部管理只会自食恶果。”因此,期货经纪公司自身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有助于防范市场操纵风险。

Fenchurch登记作为CFTC的商品交易顾问和商品基金操作商,在美国 *** 证券现货及期货市场上从事大量的期货交易活动。1996年7月10日,因其操纵市场及逼仓的行为,CFTC宣布已经通过一项对芝加哥的Fenchurch Capital Management公司提起行政性起诉的裁定。同时,CFTC接受Fenchurch提出的支付600000美元作为民事罚款及采取补救性措施的调解请求。

作为军人出生,明知不正规期货平台违法,仍旧去做,应该怎么判刑?

随着2017年6月30日整顿期届满,现货骗局或非法期货交易的 *** 也进入了新的阶段,在此之前,当事人通过谈判的方式就可以解决或 *** 成功,笔者就接受许多当事人委托,通过谈判的方式就帮助他们要回了大部分的金额,甚至是全额,当事人都非常满意,但现在通过谈判方式则很难解决,原因主要有:会员单位跑路、平台转型或整顿完毕(有的会员单位从事外盘交易,投资者如何 *** 另文详述)、相关监管机构力度不够等。那么再 *** 则只有诉讼解决一条途径,报警的方式基本走不通,原因主要有:警察案件太多无睱顾及、不懂这类案件、缺乏证据认定等。本文从专业的角度,结合自己的诉讼经验,分析一下如何诉讼 *** ,希望对投资受骗者有所帮助。

一、起诉现货交易所平台、会员单位和开户银行,将三者作为共同被告

1、起诉现货交易所平台

现货平台作为被告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此平台是其设立的,会员单位是其发展的,投资者的款项也是打入平台的账号的,因此,将其作为被告是正当选择。如何找到平台的名称呢?一般可从平台的官网上搜寻即可得知其是由那家公司发起并实质上运营的。平台的官网上都会有介绍运用公司的,查到了运营公司,可上全国工商企业查询系统去查询这家公司的股东、注册租金、法人以及经营范围。此外还可以通过打款流水或者开户通知上的收款人确定公司。一般投资者在当初开户时,会将投资款打到会员单位指定的收款账户(一般是平台运营公司的对公账户)。有的投资者当初在开户时可能签订了书面的或者电子版的开户协议,上面平台公司也会有提到。

2、起诉会员单位

会员单位一般是平台的营销机构,与会员单位签订了相关的 *** 协议或者其他入场协议,负责将全国各地的投资者的营销工作,引诱投资者在平台上开户入金,然后带领投资者进行操作。其中投资者每操作一手,平台会收取相应的手续费,会员单位与平台就手续费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所以,投资者操作的单数约定,会员单位的提成也会更多,这也是会员单位赚钱的主要来源,同时也是会员单位不断引诱投资者不停下单的原因。另外,由于投资者与平台之间是对赌,因此,投资者损失的钱就是平台赚的钱,会员单位和平台如何分配投资者的损失,则由其双方内部约定,一般投资者很难拿到这种协议。

3、起诉投资者的开户银行

平台一直对外宣称,其与开户银行建立了资金托管关系,也即客户的资金是由第三方银行进行监管,保障客户的资金出入金自由以及安全。但是实质上,这种资金并非由银行进行存管,而是直接打到平台的账户,平台对投资资金是有支配权的。其只不过跟开户银行建立的一层“银商银权”业务,即银行为平台提供结算,而不存在着任何监管义务。至于银商银权到底是个什么业务,投资者可以自行百度看看。根据我国 *** 、银监会的三令五申,商业银行不得为非法金融平台办理开户结算支付业务。但是现在的四大国有银行以及众多大型商业银行,都在为这种现货平台开通相关的开户结算义务,在一定程度上为该平台进行了信用背书。那么起诉银行是否可行呢?答案是可以起诉,但根据现有的实务发现,起诉银行承担相关连带赔偿义务的基本上都被驳回了。理由很简单,银行只是提供结算开户业务(也是本业、常规业务),不参与任何现货投资的增信以及其他附加服务。即使平台被法院认定为非法期货平台,银行也照样不用承担相关赔偿义务。所以,起诉银行可以,但是最后有可能被驳回。

二、案由如何确定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案例显示,自2011年起,全国各地很多省市出现过投资者起诉现货交易平台和会员单位的诉讼。这几年来,投资者选择了各种不同的案由起诉,如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网上购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期货交易纠纷等等。这些案件中,大部分投资者是以二审败诉而告终,但最近一段时期,胜诉的案件开始逐渐增多。

这是与最近大的形势有关,2017年1月份, *** 联席会议要求对全国的交易所进行“回头看”的整顿活动,所有平台都停业整顿。而且,2017年8月4日,更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第21条规定,“规范整治地方交易场所的违法交易行为,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对地方交易场所未经许可或者超越经菅许可范围开展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定其法律效力,明确交易场所的民事责任。切实加强涉地方交易场所案件的行政处置工作与司法审判工作的衔接,有效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此条意见明确规定,要否定其法律效力,明确交易场所的民事责任。另外,更高人民法院2017年6月22日做出的(2016)更高法民申1002号民事裁定书,也认定了陕西西北黄金珠宝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展的现货交易为非法期货交易,从而认定交易无效。

从司法实务的专业角度分析,投资者起诉交易平台败诉,未必就意味着平台合法。败诉的理由从投资者的角度分析,至少就包括有案由选择错误、诉讼请求不合理、举证不到位、法律关系认识错误等原因。各地基层人民法院对此类现货案件都不是太懂,这属于比较前沿的案件,所以司法机关对这类案件存在定性标准认识不一、法律适用混乱的问题。但随着更高人民法院相关意见的出台,以及再审裁定的做出,以后各地法院会统一认识和裁量标准。这是地投资者比较有利的,因此,下一步通过诉讼方式 *** 的投资者会越来越多。

案由确定之后,还涉及到案件如何管辖的问题。通常而言,被告所在地法院对此类案件是有管辖权的,即现货平台所在地的基层法院。但投资者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通过设置不同的被告,而选择不同的管辖法院(具体如何设置,可以请求专业人员帮助)。

三、现货平台运营的电子盘交易是非法期货交易,应当无效

现货交易所平台运营的电子盘交易是非法期货交易,多数还属于超范围经营。现货平台运营的电子盘是否为非法期货交易,根据证监办发(2013)111号文件《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中附件《关于认定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标准和程序》规定,认定商品现货市场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应采取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相结合的方式。就目的要件而言,主要是以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者不必交割实物。就形式要件而言,一般有如下特征:

(一)交易对象为标准化合约。所谓标准化合约是指除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外,其他条款相对固定的合约。现货平台将此类合约作为文易对象,订立合约时,并非全额付款,而只缴纳商品价值的一定比率作为保证金,即可买入或者卖出。投资者下单后(合约订立后),现货平台允许交易者不实际交收,而可通过反向操作、对冲平仓方式买空卖空。

(二)交易方式为集中交易。所谓集中交易是指由现货市场安排众多买方、卖方集中在一起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集中、信息集中、商品集中),并为促成交易提供各种设施及便利安排。集中交易又可细分为 *** 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机制等交易方式。

*** 竞价是指买卖双方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行进行买卖申报,由现货市场电子交易系统对全部有效申报进行一次集中撮合的处理过程。

连续竞价是指现货市场按照“价格优先、市场优先”等原则形成成交价,如当更高买价与更低卖价相同时,该价格为成交价;当买价高于卖价时,报价在先一方的卖方价格为成交价。

电子撮合是指众多的买方和卖方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撮合配对、点选成交或其他方式促成合约成立的交易方式。

现货平台将多个买单和卖单进行归集,然后进行撮合(交易系统自动匹配成交),就是显然的 *** 竞价和连续竞价。

匿名交易是指对于一项交易标的物,交易者完全不需要知道对手方的身份、年龄、信用状况等除价格以外的交易信息而进行的交易。多数情况下,现货平台所设置的交易软件就是匿名交易,即现货平台不能提供投资者的交易对手任何信息。

做市商机制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不断地向买卖双方提供报价,并按照自身提供的报价付出资金或商品与之成交,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获取利润而形成的交易制度。现货平台不断发展会员单位,会员单位或者现货平台对外报价,投资者与其会员单位或者现货平台成交,实质上就是做市商机制。

(三)此外现货平台采用的是T+0交易方式,周一至周五全天22小时交易,即买即卖,违反国办发【2012】37号文件第二条第三款“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的规定。“持续挂牌交易”是指在买入后5个交易日内挂牌卖出同一交易品种或在卖出后5个交易日内挂牌买入同一交易品种。也就是除了国家正规的四大期货交易所外,其他单位进行T+0交易方式是不允许的。T+0,是一种期货交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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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违规案例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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