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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期货的买卖指令(外汇交易指令)

2.31 W 人参与  2022年11月02日 20:10  分类 : 最新  评论

今天给各位分享外汇期货的买卖指令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外汇交易指令进行解释,期货开户手续费加1分,交反90%,无条件。直反期货账户,暂时不开也可以先关注备用公众号之一交易。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外汇交易里sell和buy是什么意思

在挂单交易中有四种类型:buy limt, sell limit,buy stop,sell stop。下面是这四个挂单名词解释:

buy stop:买入止损,在当前价格上方挂买单,即突破追多;

sell stop:卖出止损,在当前价格下方挂卖单,即突破追空。

buy limit:买入限价,在当前价格下方挂买单,即逢低做多;

sell limit:卖出限价,在当前价格上方挂卖单,即逢高做空。

详细解释如下:

sell stop:如果你认为汇价下降到x价位后会确定跌势,继续走低,可以在x价位做空,当价格走到x价位的时候系统会自动成交。

buy stop:如果你认为汇价上升到x价位后会确定涨势,继续走高,可以在x价位做多,当价格走到x价位的时候系统会自动成交。

sell limit:如果你认为汇价上升到x价位后会向下反弹,可以在x价位做空,当价格走到x价位的时候系统会自动成交。

buy limit:如果你认为汇价下降到x价位后会向上反弹,可以在x价位做多,当价格走到x价位的时候系统会自动成交。

stop可以理解为突破单,当价格突破某一价位进场。

从另一个意思说,limit可以理解为优化挂单;即滑点情况甚少发生;而stop可以理解为突破追单,滑点情况时有发生。每种挂单 *** 都有其优缺点,难有完美。

应答时间:2021-11-0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期货交易和外汇期权交易的异同点

远期外汇买卖业务是指买卖双方按外汇合同约定的汇率,在约定的期限进行交割的外汇交易。由申请客户向中国银行发出办理远期外汇买卖指令,通过书面委托形式确定交易细节,成交后,由中国银行出具交易证实,并在交割日(成交日后第二个工作日以后的某一时期)实现收付。可根据需要,在交易期中要求银行对该交易进行平盘或在交易到期日前要求银行对该交易进行一次展期。

对公期权业务是指机构客户与中行叙做买入或卖出期权合约的资金业务:买方在付给卖方期权费后,即获得在规定的某一时点或某一时限内按约定的条件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标的物(外汇或贵金属)或获得一定收益的权利;相应地,卖方具有应买方的要求履行合约的义务。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详询中行当地网点。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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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指令的类型有哪几种

你好,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设计,股指期货交易中接受两种指令:市价指令和限价指令。

(1)市价指令:指不限定价格的买卖申报,尽可能以市场更好价格成交的指令。

(2)限价指令:指执行时必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的价格成交的指令。

外汇期货业务管理试行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经济权益,加强对外汇期货业务的管理,保持金融秩序的稳定,特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汇期货交易是指以远期合同形式承诺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买进或卖出规定金额的外币买卖。包括远期外汇保值买卖和外汇风险买卖。第三条 办理外汇期货交易的机构必须是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的具有经营代客外汇买卖业务的金融机构,或由金融机构合资设立的外汇期货经纪公司。第四条 外汇期货交易的对象为外商独资企业、国内私营企业及境内居民。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只能从事在现货市场上某一笔交易的基础上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对冲交易”。第五条 办理外汇期货交易的外汇来源为企业的自有外汇及居民的个人外汇。第六条 外汇期货交易的币别为英镑(BRITISH-POUND)、马克(DEUSCHEMARK)、日元(JAPANESEYEN)、瑞士法郎(SWISS--FRANC)、美元(U.S.DOLLAR)、港币(H.K.DOLLAR)。第七条 金融机构或外汇期货(经纪)公司经营外汇期货业务必须遵守本试行办法。第八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外汇期货业务的监管机关,负责外汇期货业务的审批、终止、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第二章 外汇期货交易业务的审批第九条 金融机构或由金融机构合资设立的外汇期货(经纪)公司经营、停办外汇期货业务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查和批准。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机构可以申请经营外汇期货业务。

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办理代客外汇买卖业务的金融机构或由金融机构合资组建的外汇期货经纪公司;

二、具有不少于七百万美元或其它等值货币的外汇现汇实收资本金或营运资金;

三、具有至少一名从事外汇交易三年以上的管理人员和至少三名从事外汇交易一年以上的交易员;

四、具有适合开办外汇期货业务的场所和设备;

五、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 申请经营外汇期货业务的机构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开办外汇期货业务申请书;

二、经营外汇期货业务可行性报告;

三、属于金融机构开办此项业务应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章程、《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及其营业执照;

四、属于金融机构合资组建的机构开办此项业务应提供合资各方的有关资料、合办机构的组织章程、营业执照;

五、实收外汇现汇资本金或营运金的验资报告;

六、经营外汇期货业务管理人员及交易员的名单,简历;

七、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第十二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申请经营外汇期货业务的机构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先批准其筹备经营外汇期货业务。筹备期为三至六个月。第十三条 筹备期内,申请单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一、与境外经纪行签订联网的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

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境外经纪行的资信情况资料;

三、对外汇期货交易员进行严格岗位培训;

四、制定并提交下列内部管理规定:

1.外汇期货交易机构内部对交易员的管理守则;

2.外汇期货交易机构办理外汇期货交易业务运作程序有关规定;

3.外汇管理及财务管理办法;

4.同客户签订的外汇期货交易合同样本;

5.外汇管理局要求制定并提交的其它内部管理规定。

以上内部管理规定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查、核准后,经营外汇期货业务机构必须严格执行。

以上工作经国家外汇管理局验收合格后,办理正式审批手续。第十四条 金融机构或外汇期货(经纪)公司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允许经营外汇期货业务后,须在十五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领《经营外汇期货业务许可证》。第三章 外汇期货业务管理第十五条 经营外汇期货业务的机构与境外经纪行签订合约后,须提交三百万美元或其它等值外币的保证金存入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定的帐户。非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不得动用。第十六条 经营外汇期货业务的机构必须向客户提供路透社或美联社国际线路和国际外汇市场信息,通过境外经纪行联通国际外汇市场,由境外经纪行为客户提供国际外汇交易所详细入市指令的资料,并加盖境外纪纪行的印鉴。

关于外汇期货的买卖指令和外汇交易指令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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