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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正所谓投资有风险,入行需谨慎,在年初的轮由保时捷当中,很多人都这样自己的仓库赔了个底干净。也正是因为这样,有很多人都对中行的原油宝项目提起了诉讼,认为这样的损失不应该由自己承担,甚至在赔干净了本金之后,还需要负担另外的赔偿。目前这个案件已经法院的判决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最新的判决结果。
中行来承担这次所造成的损失。
法院在中国了一年的时间调查整理之后,认定中行应该为这次的事件负主要责任,所以对于那些穿仓的客户来说,他们所造成的损失应该由中航来进行承担,并不能让这些客户承担除了本金之外的损失,因为原油宝项目本来就是一个百分百保证金交易模式。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期货模型,所以如果爆仓之后并不能够让这些之前买原油宝项目的投资者来进行承担。
这次的调节有哪些亮点?
其实这一次的调节更大的亮点就在于法院维护了大部分投资者的权益,因为在此前其实中行对于赔偿一直没有做一个定论,认为这些投资错误是应该为自己的投资失败来负责的。但是在后来的调查过程当中,访员发现这个投资项目本身就存在着一些设计缺陷,同时在管理上钟行业存在的一个严重的问题,所以才导致这次的损失。
如何看待这一次的事件?
正所谓投资有风险,入行需谨慎,既然投资肯定是要冒着很大风险的,而且买的原油宝本身就是一个有很大利润空间的项目,所以风险肯定是更大的,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本金损失是已经能够预料到的,但是说实话,除了本金之外,竟然还要倒贴给银行一些钱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所以这样不合理的要求才遭到了大家和法院的拒绝。
据江苏高院消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2件涉中行“原油宝”事件民事上诉案件二审公开宣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件经过
三件诉讼案件中,一件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于庭审结束后达成调解协议、结案,并迅速全部履行完毕。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另两件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判决由中行承担原告全部穿仓损失和20%的本金损失,返还扣划的原告账户中保证金余额,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
一审判决后,2名原告分别提起上诉,认为中行应赔偿其全部损失,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南京中院受理该2起上诉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2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月10日二审审结、公开宣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南京中院审理认为,中行“原油宝”产品于2017年报中国银保监会备案设立,银保监会对中行“原油宝”产品风险事件进行调查并作出了行政处罚,金融监管部门未认定中行销售“原油宝”产品属于非法经营期货行为。
此外,“原油宝”产品实行100%保证金交易,并设置更低保证金比例为20%的强制平仓线,不符合杠杆交易这一期货交易典型特征。上诉人认为双方当事人就投资“原油宝”产品事项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个人产品协议》无效的观点缺乏依据,不能成立。
与此同时,南京中院认为,中行通过《产品协议》、官方网站、手机银行APP“帮助”栏等对“原油宝”产品的适用对象、风险等作出了提示和说明,在销售产品前对销售对象进行了风险测评,按照银行业适当性标准履行了销售产品的适当性义务,上诉人认为中行将“原油宝”产品销售给风险测评结果为平衡型的投资者且未做必要风险提示和说明、未正确履行适当性义务的观点缺乏依据,不能成立。
而对中行在产品设计上未考虑原油期货产品会出现负价极端情况,在交易过程中未能向投资者提示负油价带来风险,且未执行协议中关于保证金充足率降至20%(含)以下时强制平仓的约定,一审判决已经做出认定,并判决中国银行承担相应责任,上诉人认为中行应当赔偿其全部损失的观点缺乏依据,不能成立。
反思“原油宝”:银行收缩个人账户交易业务
细数中国金融市场大事件,中行“原油宝”事件必定位列其中。
新冠疫情导致经济全面暂停,原油需求出现大幅下降,国际油价持续暴跌,3月底国际油价开始在20美元的历史底部区域徘徊,无数国内投资者纷纷抄底原油。
不过,由于原油的投资渠道有限,其中上期所原油要求50万的投资门槛,境外投资由于亦有所限制,无门槛、无杠杆的银行账户原油在银行的营销下变成了市场炙手可热的品种。
事情的经过就是原油传仓事件。
首先,我先来废话一下。
我本人是艺术生,不擅长文学,如果觉得我写的好的话,可以给我点个关注,如果觉得我写的不好的话,请多多谅解,我尽量把语句写的通顺一点,有逻辑点。(抱拳)
刚刚春节,我在这里祝你和看到我回答的网友们新年快乐、恭喜发财、万事如意、牛年牛大吉、牛牛生威、万事如意、健康长寿、永远幸福、学业有成、幸福美满、财源滚滚,愿你新年有心愿,旧愿皆以偿,愿你所想的事,顺心如意。
写回答的时候,有文字、词语规定,在写的时候,一些词语没有办法打出来,所以我尽量写的通俗易懂一点。(感谢)
我写过好多这种类似的回答,有兴趣的话可以点开我的个人资料往上翻。
好了,我的废话完毕,给你比一个小心心。
对于标题中的问题,我有以下回答。
一、案件的经过是什么?
原油宝穿仓事件是发生在2020年。
在2020年受疫情、政治、市场、经济的影响,国际商品期货市场产生了剧烈波动,在2020年4月20,WTI原油期货合约到结算价为负37.63美元一桶,这让我国银行和投资用户都遭到爆仓,由此,爆发了“原油宝事件”。
原油宝是中国银行在2018年开办的一个交易产品,它是为境内个人客户提供境外原油期货的一个交易服务。
以上就是原油宝案件经过。
简单点来说,就是因为疫情和多方面的影响,导致了国际原油的价格下跌爆仓,让购买原油宝期货的客户们全军覆没。
二、我的原油宝的理解。
原油宝这个事件,在我国闹得沸沸扬扬,甚至一度发酵到有人崩溃。
这件事情就是因为原油期货跌到负值,让国内购买原油宝的人亏到惨,或者说只要购买原油宝的人几乎都全部爆仓。
像原油跌成负值,这代表着购买原油的人不仅亏成狗,还要倒贴钱去购买,因为原有宝是期货,是现货交易,你不买不行,你买了就要到交易时间去产地自己拉走,不拿走就准备告别这个世界吧。
三、我的看法。
我宿舍有个哥们,看有疫情,就打算抄底原油,买了1万块钱的原油,得瑟的全班都知道了,但是第二天醒来他直接亏的哭,被我们嘲笑了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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