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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般期货相比,国债期货更大的特殊性在于它的标的合约为“名义标准债券”(或者称为“虚拟债券”)。
充分理解合约交割等级是准确把握国债期货运行的关键因素。实际上,5年期国债期货是建立在一篮子可交割的国债基础上的,不过这些国债的价格和属性相差非常大。任何在距离合约之一个交割日还有4-7年剩余期限的国债都可以用于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交割。
由此,为了将不同的可交割国债具有可比性,在国债期货中,我们将经常看到两个重要且特有的概念。
期货价格=现货价格+持有成本
=现货价格+融资成本-金融工具利息收益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实例,完整介绍国债期货的定价与估值计算过程。
例:
11附息国债21:票面利率为3.65%,2011年10月发行的7年期国债,到期日2018年10月13日。其距离2012年3月14日交割日约六年半,符合可交割国债条件。
我们假设当前日期为2011年11月16日,11附息国债21的报价为100.5975,TF1203国债期货报价为96.68。
由于该债券年付一次利息,最近的一次附息日(该例中为起息日)是2011年10月13日。至11月16日,应计利息为0.3391元。
由于11附息国债21的报价为净价,即去掉未付的应计利息,所以,我们得2011年11月16日,11附息国债21的全价为:
全价=100.5975+0.3391=100.9366
转换因子的计算:
CF=到期收益率为3%,面值为¥1的可交割债券的净价
=全价-应计利息
[img]国债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在两次付息中间,利息仍然在滚动计算,国债持有人享有该期限内产生的利息。因此在下一次付息日之前如果有卖出交割,则买方应该在净价报价的基础上加上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卖方。
由于是实物交割,同时可交割债券票面利率、到期期限与国债期货标准券不同,因此交割前必须将一篮子可交割国债分别进行标准化,就引入了转换因子。交易所会公布各个可交割债券相对于各期限国债期货合约的转换因子(CF),且CF 在交割周期内保持不变,不需要投资者计算。
当一种国债用于国债合约的交割时,国债期货的买方支付给卖方一个发票价格。发票价格等于期货结算价格乘以卖方所选择国债现券对应该期货合约的转换因子再加上该国债的任何应计利息。
在可交割国债的整个 *** 中,更便宜的可交割国债就是使得买入国债现券、持有到交割日并进行实际交割的净收益更大化。大多数情况下,寻找更便宜国债进行交割的可靠 *** 就是找出隐含回购利率更高的国债。
依据无套利定价原理,国债期货价格等于国债现券价格加上融资成本减去国债票面利息收入。在正常利率期限结构下,短期利率一般会低于中长期利率水平,所以国债现券的融资成本一般会低于所持国债的票面利息,国债期货合约通常表现为贴水。
1、什么是国债期货?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期货的一个主要品种,是指买卖双方通过有组织的交易场所,约定在未来特定时间,按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数量进行券款交收的国债交易方式。国债期货具有可以主动规避利率风险、交易成本低、流动性高和信用风险低等特点。
2、我国国债期货现在有哪些品种?
中金所于2013年9月6日上市5年期国债期货,2015年3月20日上市10年期国债期货,2018年8月17日上市2年期国债期货,基本形成了覆盖短中长端的国债期货产品体系。
3、国债期货合约标的为什么是名义标准券?
名义标准券是指现实中并不存在的,票面利率标准化、具有固定期限的虚拟券。采用名义标准券作为国债期货合约标的是国际通用做法。名义标准券的设计可以扩大可交割债券的范围,防止交易过程中期货价格 *** 纵,降低交割时的逼仓风险。
我国2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标的是面值为200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中短期国债;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标的是面值为100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中期国债;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标的是面值为100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长期国债。
4、国债期货的合约面值是如何规定的?
合约面值是一张国债期货合约对应标的的名义价值,其数值应符合国债现货市场交易习惯并兼顾市场流动性和不同期限产品的特性。我国5年期和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面值为100万元人民币,2年期国债期货合约面值为200万元人民币。
5、国债期货的票面利率是如何规定的?
国债期货的票面利率是指国债期货合约对应的名义标准券的票面利率,是国债期货定价机制的核心参数之一。合理的票面利率设定可以有效预防价格操纵,减 *** 仓风险,增强各可交割券之间的可替代性,有利于国债期货的平稳运行。我国国债期货合约的票面利率参考境外国债期货设计惯例,结合我国现货市场的收益率水平确定。2年期、5年期、10年期国债期货的票面利率均为3%。
6、我国国债期货采用什么交割方式?
我国国债期货采用实物交割制度。实物交割制度是国际上主要采用的国债期货交割制度,具有提高避险效率、促进债券市场流动性等优点。
7、国债期货的可交割券是如何规定的?
实物交割模式下,如果期货合约的卖方没有在合约到期前平仓,理论上需要用“名义标准券”去履约。但现实中“名义标准券”并不存在,因而交易所规定现实中存在的、满足一定期限要求的一篮子国债均可进行交割。
国债期货的可交割国债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境内发行的记账式国债;
(二)同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固定利率且定期付息;
(四)符合国债转托管的相关规定;
(五)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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