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爱好分享
今天给各位分享国债期货动态估值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国债期货动态估值怎么算进行解释,期货开户手续费加1分,交反90%,无条件。直反期货账户,暂时不开也可以先关注备用公众号之一交易。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中国现有的固定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类衍生产品包含预期年化利率互换和信用互换两种,但信用互换已经变成各大银行之间在政策指标下互相置换信贷资产额度的计划经济的新产品!只有预期年化利率互换是当前债券市场中最为主要的预期年化利率风险控制产品,这是一种在银行间以询价为交易机制的产品,其更低交易面值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对应的预期年化利率标的物以1天和7天回购和存款预期年化利率为主,主要参与者是各大银行和一些其他机构,以工行为首的几大行总是绝对的霸主。
国债期货在交易方式上有别于预期年化利率互换。其通过交易所连续撮合交易的机制,以3万元保证金和100万元的投资门槛起步,能更加有效地增进职业投资者使用国债期货把控风险的有效性。坦白而言,像预期年化利率互换这样5000万元起步的交易产品,其本身在设计时就不是针对广大职业债券投资者的。大银行曾经是我国债券产品发行的唯一对象,现在国债期货的问世体现出了金融深度改革的趋向。不仅如此,高频率的连续交易还可以及时起到发现市场预期年化利率价格的作用。
简而言之,购买国债期货相当于看空预期年化利率走势,也就是预期年化利率下滑。卖空债券期货则相当于看涨预期年化利率走势,也就是预期年化利率上涨。
未来市场中,整个预期年化利率曲线都应被国债期货所覆盖。那样,两年前发行的五年期国债和刚刚发行的三年期国债以及他们所对应的期货的价格应该是一样的,否则就会产生新的套利空间,而即便产生了这种套利空间,也是市场效率问题,而不是国债期货市场应该存在与否的问题。
可以看出,国债期货低成本、易操作、好估值的优点可以更有效地使我们对预期年化利率风险进行规避和控制,对广大职业债券投资者而言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会亏本。
是投资都会有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包括主板股票、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及其他经中国 *** 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 *** 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 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拓展资料
一、投资策略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 *** ,结合对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股票市场风险、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和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定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配置时机。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积极主动地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和权益类资产等各类金融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1)A股股票投资策略 在股票的选择上,本基金将运用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 *** ,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以价值选股、组合投资为原则,选择具备估值吸引力、增长潜力显著的公司股票。通过选择高流动性股票,保证组合的高流动性;通过选择具有上涨或分红潜力的股票,保证组合的收益性;通过分散投资、组合投资,降低个股风险与集中度风险。“自下而上”精选个股,强调动态择时选股的主动管理策略,关注具有高成长性和估值优势的个股,并在此基础上运用动态调整的资产配置技术及相应的数量化 *** 进行组合管理,提高投资组合绩效。
(2)港股通标的股票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坚持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与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相结合的策略,积极优选相对于A股具有明显估值优势且质地优良的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将仅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 在个股选择层面,本基金主要采取业绩增速和估值相匹配的选股策略对港股通标的股票进行选择,以行业研究员的基本分析为基础,采取数量化的系统选股 *** ,精选业绩增速快,估值相对被低估的港股通标的投资品种。
首先要明白什么叫债券基金。
债券基金:是指投资标的债券的权重在80%以上的基金叫债券基金。
纯债券基金:100%债券权重的是纯债券基金。
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通常具有相同的趋同性,
因此债券价格跌了,国债期货价格也会跌,同时以债券为标的的债券基金价格也会下跌。
中信期货
蔡敏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2013年8月30日实施2015年7月1日之一次修订)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为规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以下简称本合约)交割行为,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合约采用实物交割方式。
第三条 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 交割涉及的国债托管业务由国债托管机构依其规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前款所称国债托管机构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第二章 可交割国债
第五条 本合约的可交割国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境内发行的记账式国债;
(二)同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固定利率且定期付息;
(四)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为4至7年;
(五)符合国债转托管的相关规定;
(六)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本合约的交割单位为面值100万元人民币的国债。每交割单位的国债仅限于同一国债托管机构托管的同一国债。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托管的国债分别计算。
第七条 本合约的可交割国债及其转换因子数值由交易所确定并向市场公布。
第三章 交割流程
第八条 本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后至最后交易日之前,由卖方主动提出交割申报,并由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割。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的未平仓部分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入交割。
客户参与交割视为授权交易所委托相关国债托管机构对其申报账户内的对应国债进行划转处理。
第九条 最后交易日之前申请交割的,当日收市后,交易所按照客户在同一会员的申报交割数量和持仓量的较小值确定有效申报交割数量。所有卖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进入交割。
交易所按照“申报意向优先,持仓日最久优先,相同持仓日按比例分配”的原则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买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大于卖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的,按照买方会员意向申报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未进入交割的意向申报失效。
所有进入交割的买方和卖方持仓从客户的交割月份合约持仓中扣除。
第十条 最后交易日之前申请交割的,客户通过会员进行交割申报,会员应当在当日14:00前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
卖方申报意向内容应当包括可交割国债名称、数量以及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
买方申报意向内容应当包括交割数量和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买方以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接收交割国债的,应当同时申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账户。
会员应当确保申请交割的客户具备交割履约能力。
第十一条 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号的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的交割结算价,同一客户号的净持仓进入交割。
第十二条 客户持仓进入交割的,其交割在随后的连续三个交易日内完成,依次为之一、第二、第三交割日。
(一)之一交割日为申报交割信息和交券日。
1.申报交割信息。最后交易日之前未进行交割申报但被交易所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会员应当在当日11:30前向交易所申报该买方的国债托管账户。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会员应当在当日11:30前向交易所申报其买方客户的国债托管账户和卖方客户的可交割国债名称、数量以及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
买方客户以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接收交割国债的,应当同时申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账户。
2.卖方交券。卖方客户应当确保申报账户内有符合要求的可交割国债,交易所划转成功后视为卖方完成交券。
(二)第二交割日为配对缴款日。
1.交易所根据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采用最小配对数 *** 进行交割配对,并于当日11:30前将配对结果和应当缴纳的交割货款通知相关会员。
2.当日结算时,交易所从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中划转交割货款。
(三)第三交割日为收券日。
交易所将可交割国债划转至买方客户申报的国债托管账户。
第十三条 因市场出现异常情况等原因导致交割无法正常进行的,交易所有权对交割流程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卖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交付可交割国债或者买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缴纳交割货款的,可以采取差额补偿的方式了结未平仓合约。
第十五条 一方进行差额补偿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通过交易所向对方支付补偿金,并向交易所支付差额补偿部分合约价值1%的惩罚性违约金。
(一)补偿金
1.卖方进行差额补偿的,应当支付差额补偿部分合约价值1%的补偿金;若基准国债价格大于交割结算价与转换因子乘积的,卖方还应当按照以下计算公式继续支付差额补偿金:
差额补偿金=差额补偿部分合约数量×(基准国债价格-交割结算价×转换因子)×(合约面值/100元)
2.买方进行差额补偿的,应当支付差额补偿部分合约价值1%的补偿金;若交割结算价与转换因子乘积大于基准国债价格的,买方还应当按照以下计算公式继续支付差额补偿金:
差额补偿金=差额补偿部分合约数量×(交割结算价×转换因子-基准国债价格)×(合约面值/100元)
差额补偿后,交易所向卖方退还已交付的国债。
(二)基准国债
最后交易日之前申请交割的,以卖方申报的国债作为基准国债;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以该合约交割量更大的国债作为基准国债。
按照上述方式无法确定基准国债的,交易所有权指定基准国债。
(三)基准国债价格
基准国债价格以交易所认定的机构发布的估值数据为准。
最后交易日之前申请交割的,以卖方交割申报当日该基准国债的估值作为基准国债价格;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以最后交易日该基准国债的估值作为基准国债价格。
交易所有权对基准国债价格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双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交付可交割国债或者交割货款的,交易所向双方分别收取相应合约价值2%的惩罚性违约金。
第四章 交割结算
第十七条 本合约最后交易日之前的交割结算价为卖方交割申报当日的结算价,最后交易日的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全部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合约最后交易日无成交的,交割结算价计算公式为:交割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其中,基准合约为当日有成交的离交割月份最近的合约。根据本公式计算出的交割结算价超出合约涨跌停板价格的,取涨跌停板价格作为交割结算价。
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交割结算价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 交割货款以交割结算价为基础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交割货款=交割数量×(交割结算价×转换因子+应计利息)×(合约面值/100元)
其中,应计利息为该可交割国债上一付息日至第二交割日的利息。
第十九条 本合约的交割手续费标准为每手5元,交易所有权对交割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 交割涉及的国债过户费等费用按照国债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发生跨国债托管机构交割过户的,由买方承担转托管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所称合约价值的计算公式为:合约价值=交割结算价×(合约面值/100元)。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的,交易所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交易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理论上期货价格是市场对于未来现货市场价格的预估值,而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之间的联系则用基差来表示。国债期货的基差指的是用经过转换因子调整之后期货价格与其现货价格之间的差额。国债的期货现货套利策略,本质上则是对于基差的预期变化进行交易。
国债期货交割的时候期现基差是0,因此如果市场上出现负基差,就可以做多基差,如果在后续交易中出现正基差,可以平仓获利,或者持有至交割,获取基差的利润,这是基差交易的基本思路。
基差交易的利润来源于持有期收益和基差变化。基差交易是利用基差的预期变化,在国债现货和期货市场同时或者几乎同时进行交易的交易方式。买入基差或者基差的多头就是买入现货国债并卖出相当于转换因子数量的期货合约;卖出基差或者基差的空头则恰恰相反,指的是卖空现货国债并买入相当于转换因子数量的期货合约。
基差的多头从基差的扩大中获取利润,如果国债净持有收益为正,那么基差的多头还可以另外获得该持有收益;基差的空头从基差的缩小中获取利润,如果国债净持有收益为正,那么基差的空头会损失该净持有收益。
相较于其他品种,国债期货更大的特殊性在于其现货标的由多只可交割债券决定,而其他金融期货一般只有一个现货标的,这就决定了为投资者所熟知的期现套利策略可以在国债期货的多只可交割债券上运用。在多只可交割债券上运用的期现套利,其收益机会来源不再是简单的由投资者情绪造成的二级市场期现价格的错杀,由于国债期货跟踪标的会在一篮子可交割券中变动,也就是更便宜可交割券(下简称CTD券)会发生变动,这使得国债期货期现套利有更丰富的收益机会。
市场投资者一般把这种在国债期货运用上延伸了的期现套利称为基差交易策略,可以说基差交易是更广泛意义上的期现套利,期现套利只是基差交易中的一种特殊情况。
与一般期货相比,国债期货更大的特殊性在于它的标的合约为“名义标准债券”(或者称为“虚拟债券”)。
充分理解合约交割等级是准确把握国债期货运行的关键因素。实际上,5年期国债期货是建立在一篮子可交割的国债基础上的,不过这些国债的价格和属性相差非常大。任何在距离合约之一个交割日还有4-7年剩余期限的国债都可以用于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交割。
由此,为了将不同的可交割国债具有可比性,在国债期货中,我们将经常看到两个重要且特有的概念。
期货价格=现货价格+持有成本
=现货价格+融资成本-金融工具利息收益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实例,完整介绍国债期货的定价与估值计算过程。
例:
11附息国债21:票面利率为3.65%,2011年10月发行的7年期国债,到期日2018年10月13日。其距离2012年3月14日交割日约六年半,符合可交割国债条件。
我们假设当前日期为2011年11月16日,11附息国债21的报价为100.5975,TF1203国债期货报价为96.68。
由于该债券年付一次利息,最近的一次附息日(该例中为起息日)是2011年10月13日。至11月16日,应计利息为0.3391元。
由于11附息国债21的报价为净价,即去掉未付的应计利息,所以,我们得2011年11月16日,11附息国债21的全价为:
全价=100.5975+0.3391=100.9366
转换因子的计算:
CF=到期收益率为3%,面值为¥1的可交割债券的净价
=全价-应计利息
国债期货动态估值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国债期货动态估值怎么算、国债期货动态估值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网站首页:期货手续费网-加1分开户(微信:527209157)
本文链接:http://52ol.cn/post/2169.html
Copyright 2012-2024 期货手续费网-加1分开户 网站地图 邮箱:diyijiaoyi@qq.com 微信:527209157 湘ICP备18014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