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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我们实名举报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
事实依据: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南商所通过设立电子盘交易所,以贵金属、农产品、林产品、矿产品、原油、文化艺术品等为幌子,组织会员(加盟商、 *** 商)招揽客户在其自设交易平台进行期货交易。他们为了诈骗更多钱财,不惜以身试法通过上 *** 买、交换的方式非法获取公民手机号码信息,微信号和 *** 号用于实施诈骗行为。(后面附有证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二款规定,南商所及其会员组织的行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二、南商所是电信诈骗犯罪的组织者
南商所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在全国各地发展并签约会员单位,会员单位通过非法获取的公民手机号码添加微信好开发客户,从添加的微信好友中按照公司规定的“话术”模式诱惑客户,以高收益高回报聊股票等方式取得客户信任后,鼓吹南商所是拥有国家、省、市三重资质的合规交易所(实际没有商务部门审批就经营原油、把邮币卡类印刷品虚构为艺术品)欺骗客户,并说资金银行三方存管,确保客户资金安全等骗人鬼话。首先我们必须按照南商所的交易规则:1.必须在南商所系统开户。2.交易资金必须事先汇付到南商所专门账户,就是还没进行交易,资金就到南商所账户了。我们要提取账户资金(出金)也是从南商所账户出,总之,资金自始至终在“南商所”的账户里,根本没有银行三方存管。所有的交易模式、交易制度、交易软件、都是南商所制定的。处处谎言、处处陷阱诱骗不知情民众开户入金实施诈骗,没有南商所现货这场交易就无法完成。南商所的交软件是北京金网安泰,这款软件曾被315曝光能修改后台数据,能看见客户交易数据,这帮骗子通过操控交易软件就能让我们亏的血本无归,所以说南商所就是电信诈骗的组织者!开户后立即让下载相关交易软件,通过谎称公司有“行情分析师”指导客户投资、向客户发送虚假的他人盈利信息等方式引诱客户开户投资“炒原油、炒邮币卡”。包装公司帮助客户盈利的能力骗取客户的信赖,隐瞒公司是以造成客户损失进而骗取投资者资金,将其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事实真相,公司以造成并占有客户交易产生的“交易亏损”、“手续费”、“延期费”。“业务员”、“老师”不断向客户发送“行情信息”,诱导客户频繁“做单”。为造成客户的交易亏损,采用让客户“赚少亏多”的策略,在客户略微盈利时便诱导客户“出单”,以减少客户的盈利,在客户亏损时,以告知行情会反转等方式诱导客户继续“持单”,以扩大客户的亏损。客户亏损后,由业务员安抚客户,鼓励客户更多“入金”,或捏造客户“入金”达到一定额度便可由对行情把握更准确的经理指导操作,或谎称“入金”更多等“大行情”到来会大赚翻本,或发送虚假的他人的盈利截图,以使客户继续“入金”交易并造成客户后续更多的亏损。公司与客户之间经济利益是对赌关系,即客户的盈利即为公司的损失,客户的损失即为公司的盈利,然后南商所再与其会员单位进行瓜分“盈利”,全国对“南商所”诈骗刑事案例的判决更进一步证明“南商所”诈骗犯罪证据确凿。
案例1、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粤1781刑初4号和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8)粤17刑终208号,
案例2、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7)皖0111刑初825号
案例3、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8)鄂02刑终213号 等不一一列举
三、南商所非法经营
从南商所营业执照可以看出“南商所”的经营范围,结合它在“南商所”平台上所经营的现货原油、沥青和邮币卡等业务,本身就已经超出了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依据“南商所”变更增项的时间段,其都是先违法违规在先,后又开始增项。国家 *** 早已经给“南商所”经营的现货给予定性,“南商所”虚假现货原油、沥青等交易是非法期货交易。中国 *** 在清理整顿的文件中,即清整联办(2017)29号文,明确注明“南商所”现货交易违规事项:“采用保证金方式交易,以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允许客户通过对冲平仓了结交易”。已经明确的表示了“南商所”这个现货交易就是非法期货交易(见文件截图)。第四、涉嫌故意伤害(杀人未遂)2016年4月1日,河南现货受害者张治家在“南商所”调解室内被凶手用刀砍成重伤住院,“南商所”私下赔付完事,由此可见南商所黑恶势已经到了肆无忌惮、无视国家法律的地步!光天化日拿刀行凶是谁给的胆子?受害人不仅钱被骗的精光,还要付出血的代价!案子至今未破,凶手依旧逍遥法外。被媒体称为“震惊全国的南商所 *** 血案”。南商所如此危害社会作恶一方,其中涉及受害群众数十万人,被诈骗金额几十个亿
四、诉求:
成立专案组彻查南商所,公正解决南商所涉众型经济诈骗案件,责令南商所全额退还受害人被骗的款项,金额共计1536.2万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本次联名的55位受害者将继续跟踪并推进联名信的落实及反馈情况,希望能引起广西壮族自治区 *** 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并能得到 *** 有关部门的彻底解决,需要补充资料请 *** 联系我们。
该行为构成 诈骗罪 。诈骗罪的 立案 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 《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之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 *** 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之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之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之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之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之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 *** 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期货投资骗局四部曲:
画饼:高杠杆,入金门槛低,承诺包赚不赔。
造势:拉进威信群,分享虚假的盈利数据图
吸金:逐步掏空投资人的血汗钱
跑路:窝点逃离,更换平台
黑平台通过前期运营,将投资人拉入他们编织的陷阱之中。通过鼓吹讲课老师推荐股票收益非常可观,并派遣多名业务员运用多个威信账号假冒投资人。这些业务员利用模拟器将虚假的盈利数据图在威信群中分享,来增强投资人对讲课老师的信任度,诱使投资人跟随所谓的老师进行投资。就这样,犯罪嫌疑人将投资人口袋里的钱全忽悠到一个期货交易诈骗平台,通过“交易亏损”将资金骗入自己的口袋。
所有给你推荐股票的所谓荐股师,投资顾问,股市专家之流,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是骗子,没有例外。为什么这么说,原因有很多,容我一一道来。
拓展资料
股神群的常用骗术伎俩
1、如果有人向你保证月保底收益30%,说明他比猪还蠢,但如果你相信了,那说明你比他更蠢!(因为他完全可以借高利贷去炒股,还没有高利贷月息高过30%)
2、如果有人跟你说他们是“机构”、“私募”,说明他比驴还笨,但如果你相信了,那说明你比他更笨!
3、如果有自称著名分析师或操盘手的人帮你诊断股票,甚至跟你说在多少个交易日内会达到某个价位。说明他没脑,但如果你还信以为真,那说明你更没脑!(他用一分钟都不到的时间就能诊断他根本没有持有的一只股票未来的走势?)
4、如果有卖炒股软件,准确率达到95%,能够精准地发出抄底逃顶信号,一套售价是一万八千元,如果你信以为真的话,那说明你很天真!(如果股市靠一套炒股软件就可以有95%胜算,那一套售价一亿八千万元也会有人买,他何必还要推销给你这种小散户呢?)
5、让你加他的股票群,进群的条件是:“手机号码+贵姓”。如果你想都不用想就给了他。那不久之后你肯定就要换手机号码。(因为他是骗取你的个人资料去卖,会有“ *** ”不断打 *** 或者飞信请求,诱骗你“入会”!特别是“贵姓”,他们会准确称呼你是“某先生,某小”)
6、如果有人跟你当天尾盘建仓了某只股票,并且说明天开盘会大幅度拉升,叫你验证。结果第二天他说的那只股票真的大幅拉升了,但当天会大幅度回落。如果你真的以为他很神,那只能说明你很天真!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会拉升,就你一个人不知道!(因为那样的私募票第二天拉升就是等你去追高抬轿,他们可以高位出货!)
7、如果有人用了大量的交易截图来让你验证他的炒股实力,其中大部分是当天涨停或者涨幅很大的个股。如果你信以为真的话,那说明你很无知!(因为 *** 交易截图的软件网上叫价是30元一套!你想 *** 交易金额一个亿的都行!而且截图上还能打上你的个人标志!)
披着“荐股”的名义开展其他非法投资的骗局是目前常用的套路!(股票不好做,转化为恒指、非法期货、外汇黄金、沪深300、个股期权等),在这里提醒大家,天上没有掉馅饼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望广大投资者能坚持本心,不为高回报所动!只要股票转化为其他投资,那就要小心了。如果已经被骗了,一定要收集好所有的资料证据,法律 *** 帮你追回资金。
法律分析:保存好证据会大大提高案件成功追回的概率
1、聊天记录;开户记录;带单记录;
2、银行转账截图,出入金记录;
3、关于期货平台的资料;
被骗后尽快收集完整有效的证据。找警察报警或是寻找正规 *** 机构,请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之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之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之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之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 *** 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为“擅自从事期货交易”。
2015年9月,中国 *** 深圳监管局向深圳经侦局提供复函认定,津贵所139号会员天津国腾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擅自从事期货交易”。
历城法院判决,原告李某在被告津贵所交易系统中的开户和全部交易无效,津贵所应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补充赔偿约90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572元由津贵所承担。
扩展资料:
2017年3月,清理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商品类交易场所的分散式柜台交易“一般为杠杆交易,合约具有标准化特征。
2017年6月,更高人民法院在一起民事案件中最终裁定陕西西北黄金珠宝交易中心以“现货”为名进行非法期货交易,判决其全额赔偿投资者。
2017年8月,更高院印发《更高人民法院出台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针对地方交易场所未经许可或者超越经营许可范围开展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定其法律效力,明确交易场所的民事责任,有效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中证网-首例!天津贵金属交易所被判组织非法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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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52ol.cn/post/24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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