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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指期货市场的风险规模大、涉及面广,具有放大性、复杂性与可预防性等特征。股指期货风险类型较为复杂,从风险是否可控的角度划分,可分为不可控风险和可控风险;从交易环节可分为 *** 风险、流动性风险、强制平仓风险;从风险产生主体可分为交易所风险、经纪公司风险、投资者风险与 *** 风险;从投资者面临的财务风险又可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与法律风险。
除了金融衍生产品的一般性风险外,由于标的物自身的特点和合约设计过程中的特殊性,股指期货还具有一些特定的风险。
1.基差风险
基差是某一特定地点某种商品的现货价格与同种商品的某一特定期货合约价格之间的价差。基差=现货价格-期货价格。
基差的变化受制于持仓费用。最终因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的趋同性,基差在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下降为零。基差的决定因素主要是市场上商品的供求关系。对于初级产品,特别是农产品的基差,除受一般供求因素的影响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季节性因素的左右。
基差是衡量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关系的重要指标。基差是套期保值成功与否的基础。套期保值的效果主要是由基差的变化决定;基差是发现价格的标尺;基差对于期货与现货之间的套利交易,十分重要。
基差风险是股指期货相对于其他金融衍生产品(期权、掉期等)的特殊风险。从本质上看,基差反映了货币的时间价值,一般应维持一定区间内的正值(即远期价格大于即期价格),如美国标准普尔500种股票价格指数期货(SP500)的基差,在一般情况下为2到3点。但在巨大的市场波动中,也有可能出现基差倒挂甚至长时间倒挂的异常现象。基差的异常变动,表明股指期货交易中的价格信息已完全扭曲,这将产生巨大的交易性风险。
2.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
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是指类似的合约品种,如日经225种股指期货和东京证券股指期货,在相同因素的影响下,价格变动不同。表现为两种情况:
1)是价格变动的方向相反。
2)是价格变动的幅度不同。类似合约品种的价格,在相同因素作用下变动幅度上的差异,也构成了合约品种差异的风险。
3.标的物风险
股指期货交易中,标的物设计的特殊性,是其特定风险无法完全锁定的原因。从套期保值的技术角度来看,商品期货、预期年化利率期货和外汇期货的套期保值者,都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通过建立现货与期货合约数量上的一致性、交易方向上的相反性来彻底锁定风险。而股指期货由于标的物的特殊性,使现货和期货合约数量上的一致仅具有理论上的意义,而不具有现实操作性。因为,股票指数设计中的综合性,以及设计中权重因素的考虑,使得在股票现货组合中,当股票品种和权数完全与指数一致时,才能真正做到完全锁定风险,而这在实际操作中的可行性几乎是零。因此,股指期货标的物的特殊性,使完全意义上的期货与现货间的套期保值成为不可能,因而风险将一直存在。
4.交割制度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完成清算。相对于其他结合实物交割进行清算的金融衍生产品而言,存在更大的交割制度风险。如在预期年化利率期货交易中,符合规格的债券现货,无论如何也可以满足一部分交割要求。股指期货则只能是百分之百的现金交割,而不可能以对应股票完成清算。
"欲思其利,必虑其害;欲思其成,必虑其败",我们提醒投资者,在憧憬股指期货所带来的机会的同时,也要多考虑一下期货交易的风险。参与股指期货要学先会风险控制,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做到胜兵先胜。投资的一个境界就是"赢在入市前",这要求我们投资者一定要清楚认识股指期货的机会与风险。如果我们不清楚机会有多大,风险有多大,那我们就很难谈得上不是盲目投资。清楚认识了机会与风险,才有利于我们投资者正确决策,也有利于做到"时动则动,时止则止"。为了说明问题,我们来看看极端的情况。
就以沪深300指数为例,为方便说明问题,我们假定实际的沪深300指数就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股指期货走势图,保证金按照15%的标准收取,我们可以计算一下极端的情况。
假设有这么一个不幸的投资者,用25万多一点的资金,一不小心将空单空在了2005年6月的更低点807.78点,然后一路持有,不再做任何操作,需要追加保证金的时候就及时追加保证金,那么到2007年11月更高点5891.72点时,他会赔多少钱呢?
在这两年多一点的时间里,指数上涨了5083.94点,涨幅为629.37%,按15%的保证金计算,就是42倍。这意味着他在更低点时投入的资金是25万多,在更高点时亏损达1050万元以上!换句话说,如果当初有1000万的资金,仅动用25万稍多一点资金,在底部做空,那么到顶点时,也已经爆仓了。即使随后那波跌到2008年11月的1606.73点跌幅达72%的行情,跟他也没有关系了。实际上,这种保证金交易的放大作用就是平时人们常说的"期货风险大"的原因。
当然,期货市场具有两面性。如果做对了,那就是机会。两年多一点的时间,用25万的资金就可以赚1000万以上,而且这仅是一次性操作,还没有考虑盈利加仓。
这其中的重要启示有两点:之一,做期货宜顺势而为,顺之者昌;第二,错了就改,善战者不羞走; 若错了不止损,25万投入股指期货可以亏进去1000万。此中的辩证关系,投资者不可不察,不可不辨。(实际的股指期货合约是有到期日的,合约到期后是要现金交割的,是不能一路持有的。但在商品期货交易中确实有投资者在2006年到2008年的期铜一路上涨中,不断向后移空单而亏了大钱的。)
我们再看看最近这几天(2010年1月11日-13日)沪深300指数的涨跌情况。1月11日,沪深300指数 *** 竞价开盘3593点,大涨113点,若按300元一点乘数计算,一手股指期货或赢或亏就是3.39万元,保证金若按15%收取,则按前一交易日收盘价3580点收取的对应保证金为16.11万元,即开盘盈亏幅度为21%(3.39/16.11)。11日当天该指数更高点与更低点相差130点,则在更高点做多或做空,到更低点时,一手股指期货一天的盈亏就达3.9万元。1月12日,沪深300指数更高更低相差亦达到了98点,一天内或盈或亏也达到了2.94万元。1月13日,沪深300指数收盘大跌114点,则或赢或亏亦在3.42万元。三天时间,一手股指期货或赢或亏就可达5.37万元,更高点时对应的保证金不过是16.18万元,三天盈亏比例就可达33%。
看到了上述行情波动中所蕴含的风险,我们也许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股指期货要实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了。假设有一个仅有50万元的投资者,在1月11日更高点满仓3手做多,不及时止损的话,到1月13日更低点时,其亏损额就将达16.11万,其3手持仓需要的保证金为46万多,更低点时投资者保证金不足,其不得不减仓1手,如果不自行减仓,则会遭遇期货公司强行平仓。这是与股票满仓操作套牢后可以等待解套是不同的。
我们提醒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做好资金管理非常重要。尤其要注意的是,没有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是不宜进入期货市场的。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对投资者的一个保护,也有利于股指期货高标准稳起步的发展。
[img]; 1.价格波动
股票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受政治、经济与社会诸多因素的影响,股票价格指数时刻在变化。而股指期货市场特有的运行机制可能导致价格频繁乃至异常波动,从而产生较大风险。
2.杠杆效应
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交易者只需支付期货合约价值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通常为5%~10%)即可进行交易。这种以小博大的高杠杆效应,既吸引了众多投机者的加入,也放大了本来就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较小价格变化也会导致较大风险,市场状况恶化时,他们可能无力支付巨额亏损而发生违约。期货交易的杠杆效应是区别于其他投资工具的主要标志,也是股指期货市场高风险的主要原因。
3非理性投机
投机者是期货交易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既是价格风险的承担者也是价格发现的参与者,不仅促进价格合理形成,而且提高市场流动性。但是,在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投机者受利益驱使,极易利用自身的实力、地位等优势进行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活动。这种行为既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扭曲了价格,影响了发现价格功能的实现,还会造成不公平竞争,损害其他交易者的正当利益。
4. 市场机制不健全
股指期货市场在运作中由于管理法规和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可能产生流动性风险、结算风险、交割风险等。在股指期货市场发展初期,这种不健全的机制会产生相应风险,并可能导致股指期货与现货市场间套利有效性的下降,导致股指期货功能难以正常发挥。
我们认为股指期货的推出一般来讲最早也要到6、7月份。有可能也会继续往后推延。甚至有个别市场人士提出会到10月份左右。
作为期货行业的一员,在此《2007赢在中国———资本市场投资峰会》,谈谈我们对股指期货的理解和认识,同时与券商、基金以及广大投资者做一个充分的交流。2007年是金融期货元年,股指期货的上市必将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完善和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不仅是多了一个不可或缺的投资工具,更多了一个不确定性的因素。
下面我将对股指期货的理解及仿真交易中碰到的问题与大家作个交流。
投资者在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中出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1、股票投资者买入股票之后卖出其持有的股票就可以了结交易,但期货除了买卖之外,还有开平仓之分。除了买入开仓之外,还可以卖出开仓。所谓做空机制就是在高位卖出开仓,然后在相对低位买入平仓了结交易以赚取其中的差价。但我们在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中发现很多股票投资者只知道买入卖出,而不知道开平仓,经常打 *** 来询问有账面盈利而了结不了。结果我们发现其在账面上拥有盈利的多头头寸以外,还同时拥有相应的空头头寸,就是应该卖出平仓了结的但做了卖出开仓交易,结果使浮动盈利被锁定在账面上。
2、很多股票投资者没有到期交割的概念,手中的头寸一直留到最后交易日还是无动于衷,最后只能以现货结算价自动交割。然后还不知其所以然,竟相打 *** 来询问怎么自己的头寸找不着了。因为股票投资者经常会有长期持有股票的习惯,我们时常会听到散户朋友们一旦股票被套就会说的一句话:“这股票我是坚决不割的,大不了留给我的儿子,总有一天会涨起来的。”但是期货交易不像股票,不能无限期地持有。根据仿真交易现有合约的有关规定: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以沪深300指数当天最后两小时的加权平均价为结算价。以0703合约为例,其最后的交易日为2007年3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即3月16日为最后交易日。如果投资者持有的0703合约到3月16日还没有平仓的话,收盘之后,交易所将以结算价对你的未平仓合约进行现金交割。0703合约交割完毕将自行终止,新的合约同时上市。
3、大多数投资者受股票交易影响,只知道做多而且经常是满仓交易,这在期货交易中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期货是保证金交易,一旦满仓交易且方向做反了,很快就会面临追加保证金或强行平仓的风险。我们以0703合约1月10日的行情为例,详细分析一下其中的风险所在。
如图所示:如果投资者以开盘价2765买开一手合约,所需保证金为2765×300×11%=91245元,但盘中更低达到跌停板2353.6,投资者更大亏损为(2765-2353.6)×300=123420元。亏损额大大超过保证金,投资者将面临爆仓的结果。但如果操作得当同样面临巨大的机会,理论上在更高价2872.6卖开一手合约,在更低价2353.6买入平仓,则盈利为(2872.6-2353.6)×300=155700元。所需保证金为2872.6×300×11%=94795.80元,当天盈利164.25%。所以股指期货就像一把锋利的双刃剑,运用得当则所向披靡,运用不当则自伤累累。
股指期货上市对股票市场可能产生的影响
1、根据我们对周边市场的了解,股指期货的上市不会改变市场原有的趋势,但中国特有的投资热情和非理性的投资冲动很可能会借道股指期货的推出将股票行情演绎成期货行情,即缩短行情延续的时间和加剧行情的波动。这样就对广大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综合能力提出了严峻的考验。惟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能从容的应战。
股指期货对应沪深300指数的现货市场有领涨领跌或助涨助跌的作用,提高了市场的运行效率。下面我们将以沪深300指数的走势与股指期货0703合约的走势做一个对比。
从图一和图二的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仿真交易0703合约早在1月26日就发出了卖出信号,5日均线下穿10日均线。但我们从沪深300指数的日K线可以看出,1月26日的K线是一根带有较长下影线的大阳线,完全吞噬了前一交易日的阴线,形成阳包阴的K线组合,上升形态完好无损。盘面丝毫没有回调的迹象。直到2月2日形成的小阳线,5日均线才向下击穿10日均线,形成一个明显的卖出信号。两者相比,沪深300指数相对滞后了5个交易日。由此可见,股指期货相比沪深300指数现货具有明显的领先作用。客观上也证明了期货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这是广大证券投资者值得注意或引起重视的地方。
2、股指期货临近交割期同时具有明显的阻尼器的作用。因为股指期货的交割是以沪深300指数现货的结算价为基准的,这就导致股指期货当月合约越接近交割日,都不可避免地具有向现货结算价靠拢的性质。会缩小市场的波动,对沪深300指数起到一个稳定和收敛的作用。
关于股指期货上市时间的推测
下面就大家比较关心的股指期货上市时间的问题,根据我们所掌握的情况与大家探讨一下,谈谈我们的看法。
首先,由于新的《期货管理条例》还正在审批过程中,即使在春节以前公布,根据台湾等地的经验,从法规确定到股指期货上市一般而言还至少需要3个月的运作周期。我们从有关媒体的报道也可以看出,比较可行的方案至少在今年6-7月份或以后推出。
其次,在股票市场层面,我们从去年下半年,特别是今年1月份的市场表现可以看出:金融板块特别是工行、中行以及中国人寿对大盘的杠杆效应十分明显。如果在现有条件下推出股指期货,那么只需要少量资金通过撬动沪深300指数的权重股就可以达到操纵指数的目的。这是非常危险的。所以有许多市场人士建议:在股指期货推出以前尽可能多地安排香港H股市场的国有大盘股回归A股市场,这样就可以有效地稀释沪深300指数的权重股,但这显然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来解决的。
最后,由于股指期货是一个新生事物,广大投资者对其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也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特别是我们在与机构投资者的合作过程中了解到:由于近一阶段行情火爆,大部分的券商及基金近一阶段的收益状况较往年有前所未有的提高,所以客观上对股指期货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普遍认为那是几个月以后的事情。正因为如此,管理层多次提出要加强投资者的教育。这也需要相应的时间。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股指期货的推出一般来讲最早也要到6、7月份。有可能也会继续往后推延。甚至有个别市场人士提出会到10月份左右。当然这只是我们的推测,仅供参考。
;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因价格变化使持有的期货合约的价值发生变化产生的风险,是期货交易中最常见、最需要重视的一种风险。导致期货交易的市场风险一般可分为自然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政治法律因素、技术因素、心理因素等。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手不执行履约责任而导致的风险。期货交易由交易所担保履约责任而几乎没有信用风险。现代期货交易的风险分担机制使信用风险的发生概率很小,但在重大风险事件发生时,或风险监控制度不完善时也会发生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种:一种可称作流通量风险;另一种可称作资金量风险。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合理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这种风险在市况急剧走向某个极端时或者因进行了某种特殊交易想处理资产但不能如愿以偿时容易产生。通常以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来衡量股指期货市场的流动性。广度是指在既定价格水平下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的能力,如果买卖双方均能在既定价格水平下获得所需的交易量,那么市场就是有广度的,如果买卖双方在既定价格水平下均要受到成交量的限制,那么市场就是窄的。深度是指市场对大额交易需求的承接能力,如果追加数量很小的需求可以使价格大幅度上涨,那么,市场就缺乏深度;如果数量很大的追加需求对价格没有大的影响,那么市场就是有深度的。较高流动性的市场,稳定性也比较高,市场价格更加合理。资金量风险是指当投资者的资金我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时,其持有的头寸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性。操作风险包括以下几方面:因负责风险管理的计算机系统出现差错,导致不能正确地把握市场风险,或因计算机制操作错误而破坏数据的风险;储存交易数据的计算机因灾害或操作错误而引起损失的风险;因工作责任不明确或工作程度不恰当,不能进行准确结算或发生作弊行为的风险;交易操作人员指令处理错误、不完善的内部制度与处理步骤等所造成的风险。
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在期货交易中,由于相关行为(如签订的合同、交易的对象、税收的处理等)与相应的法规发生冲突致使无法获得当初所期待的经济效果甚至蒙受损失的风险。
法律风险:股指期货投资者如果选择了不具有合法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交易,投资者权益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或者所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市场风险: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价格波动剧烈的时候甚至会因为资金不足而被强行平仓,使本金损失殆尽,因此投资者进行股指期货交易会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指因人员、系统内部控制不完善等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尤其是机构投资者),若股指期货账户满仓操作,反向波动达到1%就会造成爆仓,因此对于如何规避股指期货的风险显得非常重要。要做到规避风险,必须要首先认识风险,股指期货其实是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所向披靡,用的不好只能伤人伤己。所谓不同的杠杆比,其实只是规定了您的账户的更大满仓手数不同而已,当您认识到这个本质之后,就知道该如何应对了。您完全可以通过自己控制更大持仓手数来调节杠杆比。比如在100:1的杠杆比之下,您的账户资金让你能够满仓50手,此时若您控制更大持仓手数永远都不超过5手,则您的真实杠杆比就下降到了10:1。根据统计,当前前能保持盈利的账户一般真实杠杆比是控制在4:1到20:1之间,因此您严格的将自己的杠杆比控制在这个区间就很大限度的控制住了自己的风险。
现金流风险:现金流风险实际上指的是当投资者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和维持股指期货持仓之保证金要求的风险。股指期货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对资金管理要求非常高。如果投资者满仓操作,就可能会经常面临追加保证金的问题,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
连带风险:为投资者进行结算的结算会员或同一结算会员下的其他投资者出现保证金不足、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中金所对该结算会员下的经纪账户强行平仓时,投资者的资产可能因被连带强行平仓而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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