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爱好分享
架构是“一行三会”,是国内金融界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简称,“一行三会”均实行垂直管理。
1、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作为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务院的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增进市场信心;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努力减少金融犯罪。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 *** ”)是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拓展资料:
一、随着“一委一行两会一局”新格局的建立,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有了更加积极、与时俱进的变化,监管的权威性和协调性进一步加强。
二、目前,现代科技的发展给金融业态带来了巨大改变,也为金融监管增添了诸多新的挑战。业内专家表示,科技变革有利于发展普惠金融、提升服务效率,但也使金融风险的形态、路径和安全边界发生重大变化。 *** 安全、信息保护已成为金融监管的全新课题。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在审慎监管前提下有序推进金融创新,健全风险全覆盖监管框架,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这一部署对于保障金融稳定和国家安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img]一、 *** 及成立
中国 *** 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国务院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规定,“中国 *** 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在 *** 内部,专门设有期货监管部,该部门是中国 *** 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
中国 *** 设在北京,会机关内设21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4条规定,中国 *** 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 *** 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 ***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二、 *** 的职责
1、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2、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3、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 *** 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4、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5、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6、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
7、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8、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9、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11、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12、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期货市场管理,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期货交易的准则)
期货交易必须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欺诈和违法交易行为。第三条 (管理体制)
期货市场的管理,实行 *** 监督管理与期货行业自律性管理相结合的制度。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进行的期货交易活动以及与期货交易活动有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五条 (监管部门)
上海市计划委员会是本市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负责期货市场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第六条 (监管部门的职责)
监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期货市场的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并负责规划的实施;
(二)对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机构及其他有关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进行审核,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对上市的期货商品及其期货合约样式进行审核,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对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机构及其他有关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五)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期货市场正常秩序的事件或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协助监管部门对期货市场进行管理。第八条 (联席会议)
本市实行期货市场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审议有关期货市场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措施。
联席会议由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组成。第三章 期货交易所第九条 (期货交易所的定义)
期货交易所是为期货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其他必要条件,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期货交易规划履行相关职责,实行自律性管理的非营利的法人机构。
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条 (期货交易所的设立)
设立期货交易所,应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期货市场主管部门审批;获批准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
申请设立期货交易所应提交的文件,由监管部门规定。第十一条 (期货交易所的职责)
期货交易所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进行期货交易的场所、设施和其他必要条件;
(二)制订、修改期货交易规则,报监管部门审核;
(三)设计期货合约的样式;
(四)对会员及其出市代表进行管理;
(五)为期货交易提供或者组织提供结算服务和履约保证;
(六)整理并发布期货交易的行情和其他有关信息;
(七)对会员之间和会员、期货经纪机构、客户之间因期货交易而发生的争议进行仲裁、处理;
(八)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期货交易规则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第十二条 (主要机构设置)
期货交易所设置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是期货交易所的权力机构。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可生效。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的职权)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订、修改期货交易所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通过理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期货交易所的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其他需要由会员大会决定的事项。
期货交易所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由期货交易所报监管部门批准。第十五条 (理事会)
理事会是期货交易所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应不少于七人,其中会员理事应不少于理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会员理事由会员提名,非会员理事由 *** 有关部门提名,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第十六条 (理事长)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一至二人。理事长由监管部门提名,经理事会选举产生;副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为期货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理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理事长代为履行。理事会的决议须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会员大会召开会议时,由理事长担任会议主席。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本市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投资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期货交易所是指为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履行相关职责,依法设立并实行自律管理的会员制法人;期货经纪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为期货交易当事人提供 *** 期货买卖业务的企业法人;期货经纪人是指依法取得期货经纪资格,受聘期货经纪公司为期货交易当事人 *** 期货交易业务的人员。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青岛市证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证管委)是本市期货市场的监管部门,依照本办法对期货市场实行统一领导、规划、协调和管理。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金融管理机构按其职责负责期货市场的有关管理工作。第五条 青岛市期货行业协会是本市期货行业的自律性社团组织,在本行业内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活动,维护协会成员合法权益。第二章 期货交易所第六条 设立期货交易所,必须按规定经市证管委初审同意后报中国 *** 审批。未经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使用“期货交易所”或其他类似名称。第七条 设立期货交易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办公和服务条件及固定的交易场所;
(二)具有与交易规模相适应的通讯、信息传播设施;
(三)上市品种可确定统一质量,易于储运,有远期合约和众多交易者,并经过有关部门的论证;
(四)有相应数量的具有专业知识的期货交易从业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 申请设立期货交易所,应当向市证管委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交易所章程和主要业务规则;
(三)发起人名称、地址、资信证明;
(四)场地、设施设备及资金情况证明;
(五)拟聘任管理人员的情况证明;
(六)上市品种论证书;
(七)交易所会员的加入申请书;
(八)其他文件。第九条 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基本原则;
(二)交易地点与时间;
(三)交易品种、质量、数量和计价标准;
(四)标准合约格式、具体内容;
(五)交易秩序内容及指令种类;
(六)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的规定;
(七)交易者和出市代表规则;
(八)交易监督员和交易主持人规则;
(九)结算与交割事项;
(十)违约处理;
(十一)交易中止的规定;
(十二)合约交易的暂停、恢复和取消规则;
(十三)期货交易所的休市和关闭规则;
(十四)其他事项。第十条 期货交易所下列事项的变更或修改,须经市证管委审查同意,其中(一)、(二)、(三)项变更,须经市证管委审查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一)改变或增减上市品种;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
(三)变更交易所名称、地址、注册资金;
(四)修改交易所章程、交易业务规则。第十一条 期货交易所因下列事项而终止:
(一)章程规定的期限届满;
(二)不能维持交易所正常运作;
(三)会员(股东)大会决定解散;
(四)批准机关决定撤销;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由。
期货交易所终止,由市证管委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按规定进行资产清算,并在原登记注册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十二条 根据期货交易有关法规和期货交易所有关制度,期货交易所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接收为期货交易所会员(以下简称会员):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交易品种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和经营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其出市代表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无刑事处罚记录;
(五)承认期货交易所章程,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第十三条 因有严重违法经营活动而受过处罚或曾被期货交易所除名的单位,从受处罚或被除名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会员资格。第十四条 期货交易的接收会员应报市证管委备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 ***
1992年10月,中国 *** 成立。经国务院授权,中国 *** 依法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中国 *** 设在北京,现设主席1人,副主席级5人;主席助理3人;内设16个职能部门,3个中心;根据《证券法》第14条的规定,中国 *** 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 *** 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 ***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了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请参考图);目前,全系统监管人员共有1812人,平均年龄35岁;其中拥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40.3%。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 *** 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和拟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规章、规则和办法。
(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负责有关证券公司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 *** 负责的债券和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四)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清算;按规定监督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五)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六)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协会和期货业协会。
(七)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清算公司、期货清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上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八)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监管境内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机构、从事证券业务。
(九)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相关的业务活动;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十一)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十二)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十三)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站首页:期货手续费网-加1分开户(微信:527209157)
本文链接:http://52ol.cn/post/30039.html
Copyright 2012-2024 期货手续费网-加1分开户 网站地图 邮箱:diyijiaoyi@qq.com 微信:527209157 湘ICP备18014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