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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农产品销售 单元测验一:1.abcde 2.错单元测验二:1.正确 2.b单元测验三:1.b 2.bcd 3.a 4.abd单元测验四:1.b 2.c课程测验:1.abcde 2.b 3.abcd 4.bc 5.abcd 6.a 7.b 8.b 9.c 如何运用期货市场进行原材料采购 随堂练习一:1.D 2.A 3.B 4.C 5.ABCD随堂练习二:1.A 2.A 3.ABC随堂练习三:1.AD 2.ABD 课堂测试: 1.A 2.B 3.A 4.A 5. C 6. ABCD 7. D 8. ABC 9.AD 10.ABD 商品基本分析第二单元 1、b 2、a 3、ac第三单元 1、abc 2、a 3、b 4、a第四单元 1、abcd 2、a 3、a课程测验 1.A 2.C 3.对 4.错 5.对 6.对 7.错 8.ABC 9.ABC 10.AC 涉农企业利用期货市场的模式 之一单元 订单农业+期货市场的模式 1、a 2、abcd 第二单元 涉农企业+农户+农发行+期货公司与+合作社的模式 1、a 2、abcd 第五单元 期现套利 1、a 第六单元 贸易融资与仓单质押 1、a 2、a 3、b 4、a 5、b 课程测验(90分) 1、a 2、a 3、a 4、b 5、a 6、b 7、a 8、a 9、abcd 10、abcd 现货企业套期保值财务核算税务风险及管理监控 1.bcd 2.abc 3.b 4.abd 5.d 6.a 7.a 8.b 9.b1.b 2.d 3.a 4.a 5.b 6.b 7.bcd 8.abc 9.abd 10.abcd 期货客户服务答案 之一单元1. C 2 .A 第二单元1. B 2 .ABCD3 ABC4 ABCD5 BD6 AC7 B8 B9 A 课程测验1 B2 A3 A4 B5 A6 C7 A8 ABCD9 ABCD10 ABCD 点价在企业经营中的运用 单元测验一:1.b 2.c 单元测验二:1.abd 2.b 3.a 4.ad 单元测验三:1.abcd 2.b 课程测验: 1.c 2.b 3.d 4.错 5.对 6.对 7.abd 8.bcd 9.bc 10.bc 期货市场与现货企业的风险管理 随堂1 abcd、a、ab、a 随堂2 a、a 随堂3 a、a、b、a、a 课程测验1.abcd 2.ab 3.对 4.对 5.对 6.对 7.对 8.错 9.对 10.对 企业如何参与期货市场进行产品销售 单元测验一:1.abcd 单元测验二:1.c 2.d 3.a 4.a 5.a 6.abcd 7.abcd 单元测验三:1.a 2.abcd 课程测验: 1.c 2.d 3.a 4.b 5.b 6.b 7.abc 8.abcd 9.abcd 10.ad 、 企业套期保值管理--业务流程与风险控制 单元测验一:1.c 2.a 3.b 4.abcd 5.abcd 单元测验二:1.d 2.b 3.a 4.abcd 5.abd 课程测验: abd、 abcd、 abcd、 d、 c、 a、 a、 b、 a、 abcd 如何运用农产品期货价格信息 单元测验一:1.a 2.a 3.a 单元测验二:1.a 2.a 3.a 4.a 5.b 6.b 7.ab 8.b 9.a 课程测验: 1.a 2.a 3.a 4.a 5.a 6.a 7.b 8.b 9.ab 10.a 如何运用期货市场进行库存管理 1.a 2.b 3.bc1.b 2.a 3.c 4.abc 5.abc1.a 2.acd1.a 2.b 3.b 4.a 5.c 6.abcd 7.abc 8.ab 9.abd 10.abd 涉农企业如何利用期货市场 单元测试: 之一单元一道题:C 第三单元三道题:ABC、BCD、B 第四单元三道题:ABC、AD、A 第五单元一道题:A 第六单元两道题:ABC、ABCD 课程测试: 十道题:C、ABC、BCD、B、ABC、AD、A、A、ABC、ABCD 套期保值和敞口管理 单元测验一:1.a 2.a 单元测验二:1.c 2.b 3.b 单元测验三:1.d 2.a 3.adcd 4.abc 5.abc 课程测验:1.b 2.c 3. b 4.a 5.a 6.b 7.a 8.abc 9.abc 10.bcd 合规管理 之一单元 合规管理基本理论 1.ABCD 第三单元 期货公司合规管理组织体系 1.ABCD 第四单元 期货公司合规管理具体职能 A 2. B 第五单元 期货公司合规管理具体职能 1.B 2.B 3.B 4.A 第七单元 合规管理与外部监管 ABCD 2.A 课程测验 1.A 2.C 3.ABCD 4.ABCD 5.ACD 6.ABC 7.B 8.B 9.B 1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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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一 农产品电子商务在农产品交易中的作用
农产品电子商务是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配送销售过程中全面导入电子商务系统,利用信息 *** 技术,在网上进行信息的发布和收集,同时依托生产基地与物流配送系统,在网上完成产品或服务的购买、销售和电子支付等业务的过程。推广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质上是为了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其在农产品交易中的作用如下。
1.有利于增加农民对农产品信息地掌握
由于自身知识的局限,农民对农产品市场不甚了解,对农业信息把握不准。在市场经济下,农产品滞销可以说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先是内蒙古的土豆,接着是山东、辽宁的大白菜,再是河北大葱,甘肃洋葱,广东、辽宁的萝卜,等等,从经济学层面讲,这固然是由于农产品对市场需求有一定的滞后反应,但更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农民对市场掌握不够造成的。小生意与大市场信息脱节,致使产销缺少有效的对接。农产品的电子商务能够让农民了解不同时期的农产品需求状况,了解 *** 对农业的各项政策,以及同行的基本动态,增强农民对市场的预见性。
2.有利于农民拥有更多的价格话语权
农业电子商务可以作为一种信息交流平台,实现农业信息的沟通与知识的共享。在收集信息的同时完成信息的交换,减少了信息不对称的比重。在传统农产品交易中,农产品的销售大部分都依赖中间商的收购,农民对农产品价格并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即使农产品价格不断上扬,农民依旧无法借此增收。因此,对农产品实施电子商务,能够扩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降低对中间商的依赖,从而拥有更多的价格话语权,更多地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
3.有利于农产品交易手段多样化
目前,我国农产品的交易方式多数为现货交易与现金交易。通过 *** ,可以使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联系起来,发展多种农产品交易方式。例如,2004年,山东寿光蔬菜首次进行了电子拍卖,开创了农产品新交易方式的先河。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很多条件具备的大型农业生产基地或农场可以采用农产品期货交易或批发。期货贸易、远期合约交易、集中竞价、订单式农业等多种现代交易手段都可以运用到农产品交易当中去,农业活动者应借此东风积极构建多种销售渠道。
4.有利于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
互联网遍布全球,利用 *** 可以向全球发布农产品资源信息,宣传、推介当地丰富的优质农产品,扩大本地区农产品的知名度,解决当地的农产品标准化问题。农民可以利用互联网做广告,成本比传统广告媒体低,而且,由于 *** 已成为当代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 广告的影响比传统广告来得更广些。通过电子商务,农民可以减少第三方或中介组织的参与,减少中间交易环节,缩短供应链,提高市场运作效率,寻找优质客户。当然,电子商务的特性要求农产品及其加工品更加标准化,标准化反过来顺畅了流通,也进一步减少了交易成本。
二 农产品电子商务运用中的主要问题
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主要有供求信息服务型和商务服务型。前者为农产品生产者提供了各类信息,节省成本。后者可以为农产品提供信息化的交易平台,缩短农产品供应链条。但是,在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过程中,还面临一系列的问题。
1.农产品的特性不适合电子商务
农产品的
源于:论文提纲格式范文
生产依赖于自然条件和资源,种植和培育需要一定的周期且不利于存储。另外,农产品的差异化不明显,虽然现今很多消费者偏好于绿色无污染产品,但从直观上很难进行辨别,加之我国农产品深加工比例较低,导致农产品无法像工业产品一样实行品牌区分。不同的商品在其运行过程中,往往具有各自不同的使用价值保存期,而农产品的使用保存期可以说是最短的,很多农产品如鲜活品不易保存,造成远距离贩送很困难。同时又由于农产品对市场需求的反应滞后,对下期的需求量预测往往是根据上一时期的需求,导致了供销不匹配。因此,决定了农业电子商务需要有组织的第三方介入。
2.电子商务技术不高和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
我国电子商务还处于发展阶段,起步较晚,技术相对较弱,在应用过程中还存在诸如金融体系不完善、物流配送不健全、商业信誉不高等问题。很多农村电脑人均拥有量低且多为 *** 人员使用。即便近些年涉农网站增长迅速,但网站建设的质量不高,很多关于农产品的网站访问速度慢,服务提供不稳定,网页陈旧、链接不便利。在农村,农民还主要依靠邮政储蓄、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进行些存储业务,缺少各种现代化的金融工具,即便是有,利用率也很低,商业环节中的资金流得不到很好的转换流通。金融业不发达,使得很多电子商务赖以的支付方式很难起到作用。同时,由于交通不便和地区偏远等原因,农村的物流不完善,农产品难以实现使用价值的转移,这也进一步缩小了农产品销售渠道。
3.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在农村严重变形
信息化,是指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史进程。它不仅要求构建以计算机为主的信息 *** 体系,还要求有先进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与之相适应。然而,我国农村推行信息化的方式存在很大的问题。
据CNNIC统计,截止2011年6月30日,在全国近4.85亿网民中,城镇网民占73%,农村网民占27%。其中,职业为农民的网民占5.3%,虽比前几年有所提高,但仍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农村的文盲率还是很高,农村科技化水平低,电脑拥有率不高。 *** 推广并未真正做到授惠于民。很多地方电脑教育的对象以农村党员和成人为主,计算机等设备的主要用途也只是宣传终端,而党员对此却缺乏足够的积极性,有兴趣的青少年却没有机会得到学习。这也使得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推广受到阻碍,进而影响了农产品的电子商务运用。
4.从事与农产品有关的电子商务人才匮乏
分析人才匮乏的原因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一是农村经济水平低和文化生活环境差,很多懂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管理人员不愿到农村去发展。而要使现今从事农业的
农民去学习电子商务,从中挖掘人才更是难上加难,这也就影响了农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二是由于农村生产劳动者的文化程度低,加上传统观念的束缚,对新事物没有足够的信心,认为所谓的电子商务只不过是把东西放到网上去卖。不了解电子商务的其他作用,无法认识到信息时代掌握信息对自己竞争的好处。很多农民小农意识依然严重,对法律法规不了解、不尊重。三 农产品电子商务新模式
由上面的分析可知,由于农村不具备完善的 *** 销售体系,很难将分散的农户汇聚到 *** 等电子商务平台,因而也就不能用传统的C2C模式解决产供销问题。若像工业产品那样由企业进行B2C也不符合我国农产品经营现状。因此需要在农产品领域运用新的电子商务模式。
1.P2B2F模式
P2B2F模式是一种通过企业及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将农户和以家庭为单位的消费者联系起来,缩短生产市场和消费市场的距离,建立一站式便捷购物模式,从而顺利实现商品信息流和商流的流转。
P代表个体户,B为企业,F为家庭。这种电子模式主要是基于B2F电子商务模式。将交易对象分类于家庭这个单位中,提供一站式服务和高效免费的配送。需要强调的是,这种电子商务方式主要针对辖区内范围,比如同省域内,同城内。这主要是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降低运输成本。在产品的上游,企业可以要求农户按规格将产品分类打包,再通过设立收购站,定期从农户手里购入货物。设立企业可以在社区设立订购点,或者以产品目录单的形式向各个家庭进行宣传,在目录单上留下订购 *** 和订购网址,在收单后对农产品进行配送。货款可以采取预付款、网上支付等方式。生产过程中,农户可以根据企业所反馈的信息决定种植什么农产品,消费者也可以更放心、更实惠地购买到安全可靠的农产品。P2B2F的交易运作流程如图1所示。
此种电子商务模式的运用,一般集中在较小规模的生鲜农产品销售上。目前,这种电子商务模式正处于开始阶段,不仅需要拥有网上信息系统,也需要众多的实体店铺和配送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以将超市等零售实体作为其订购点和配送点,进而建立广泛的销售 *** 。
2.B2B2C模式
B2B2C模式是指电子商务服务商将生产者和消费者置于同一电子商务平台,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只要有意向,双方均可达成购销协议。
这种类型比较特殊,是B2B的一个特例,即一家企业向另一家企业出售商品的同时,还会出售少量商品给个人或者企业客户。之一个B代表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第二个B代表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C则表示顾客。它包括了现存的B2B和C2C平台的商业模式,更靠近B2C模式。该平台将企业和单个客户不同需求完全地整合在一个平台上,既节约了库存和物流,又拥有了更好的盈利能力。对于农产品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全国有很多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由于其本身已经具有了较强的规模和一定的品牌实力,并且在线下有了一定的销售渠道,因此,可以通过电子商务 *** 平台直接与消费者进行接触洽谈。P2B2C模式交易运作流程如图2所示:
这种模式的典型案例有山东栖霞苹果电子交易市场,山东栖霞苹果电子交易市场公司的电子市场是“中国苹果交易网”。栖霞电子交易市场中的电子交易模式主要有:电子订单交易、电子拍卖交易、电子招标交易。在电子订单交易中,买卖双方在电子订单交易系统中分别发出买入和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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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报价,电子交易平台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成交,确定买卖之间的成交价格并生产交易合同。若买方在成交后不想购买,则可通过交易平台将合同 *** , *** 的差价可以由订货方即买方获得。
3.P2G2B2C模式
这是对P2B2C的一种改良模式。在这种模式下, *** 部门参与了市场的资源配置。 *** 可以结合农民对市场的需求建立一些具有针对性的电子商务网站,如中国农业信息网、福建铁观音网、清河绒山羊网等。 *** 还可以替农户接受订单,安排本地区的农户依订单生产。 *** 可以组织当地发展集体经济,形成区域品牌,再通过企业将产品销售到消费者手中。同时, *** 可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更加便利的物流、金融和通信,加强农户之间的联系,缩短农产品的供应链,加强农产品资金流、信息流、商流和人员流的转换。
四 结论
综上所述,农产品与工业、服务业和金融业产品不同,因此也不能借用传统的电子商务模式,而需要对电子商务模式进行改良和创新。虽然农产品电子商务在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但随着适合农产品的电子商务模式的创新运用,农产品的产供销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从而有利于实现我国三农目标,让农民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研究
摘要:相对落后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一直是制约我国农产品市场快速发展的瓶颈。与国外农产品流通渠道相比,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体系还存在诸多的弊端。在目前条件下,要提高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运行的绩效,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关键是要对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从渠道关系、参与主体、流通业态、流通技术(手段)、 *** 政策支撑体系等层面进行创新,这是发展我国农产品流通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154(2009)02—0016—07
农产品流通渠道体系的建设无疑是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环节之一。长久以来,我国一直面临着在“大工业、小农业”二元经济结构内如何激活农产品流通发展的难题。主要表现为农业、农民、农村对市场的不适应和制度、政策建设的落后(夏春玉,2005)。在目前条件下,要提高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运行的绩效,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关键是要对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进行创新,而创新从哪些层面展开,这是发展我国农产品流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国内外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的现状
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是指农产品从生产者向最终消费者转移过程中所采取的流通方式或组织方式,所涉及的内容包括渠道结构、参与主体、成员关系、流通业态、流通技术、支撑体系等。迄今为止,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的演变:农产品运销阶段一分销商销售为主阶段一垂直一体化渠道阶段一以顾客为中心的渠道阶段一渠道整合阶段(孙剑、李崇光,2003)。从世界和我国范围来看,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呈现出如下的类型和特点。
(一)世界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类型与特点
世界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的形成,受各国社会体制、农业生产、经济发展水平等的影响。迄今为止。世界农产品流通渠道主要有三种模式:东亚模式、西欧模式与北美模式(见表1)。
(二)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类型与特点
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借鉴和吸纳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现出较强的中国特色。我国目前现存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主要有“农户+批发商”模式;“农户+龙头企业”模式;“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模式:“农户+供应商+超市”模式(赵一夫、任爱荣,2007)。各模式表现出不同的流通效率、渠道结构、稳定性等特点。
但总的来看,我国农产品渠道模式呈现出“权力不平衡性”和“结构不对称性”,渠道权力严重向龙头企业倾斜,农户谈判能力弱,利益受不到保障;渠道结构呈现出“两端小中间大”的不对称性,农户和零售终端规模小,中间流通环节纷杂,造成流通不畅,效率低下。由于“权力不平衡性”和“结构不对称性”,又导致“关系不稳定”,表现为违约率高。对比我国与世界农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可以发现,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还相当不完善,存在诸多的弊端,主要表现为流通成本高、渠道关系不稳定、上游参与主体力量薄弱、流通业态单一、流通技术不发达、 *** 政策支撑体系欠缺、流通效率低下等(表2),这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因此,亟待对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进行变革和创新。
二、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
近年来,在借鉴国外农产品流通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我国学术界和实践界在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方面作了大量的有意义的探讨。
袁华(2005)提出了构建以合作组织为纽带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张闯,夏春玉(2005)认为提高农产品流通渠道稳定性及效率有赖于农产品流通合作社规模与实力的壮大、农户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以及 *** 的互补性制度安排。熊湘辉,白彦平(2006)认为,创新我国农产品流通模式应该从加强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易条件;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信息化建设;革新农产品流通市场的交易方式;提高市场建设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入手。周发明(2007)认为,构建农产品新型营销体系必须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提高农产品营销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产品品牌经营战略,完善批发市场、构建农产品新型营销体系,大力推进农产品零售业态和交易方式的变革。张希颖,杩海霞(2007)提出了基于第三方物流的农产品连锁经营模式。王新利,李世武(2008)提出了渠道结构信息化、主体组织化及联盟化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思路。
以上这些探讨为我们进行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提供了广阔的思路和深厚基础,但是学者们对这些探索大都是基于某一视角而论,没有形成一套较为系统的体系。笔者认为,模式创新应该站在现有模式基础上,发现优点和不足进而进行创新。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应该针对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存在诸多的弊端,从以下五个方面来进行:渠道关系层面、参与主体层面、流通业态层面、流通技术/手段层面、 *** 政策支撑体系层面(图1)。
(一)渠道关系创新
迄今为止,渠道理论研究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以效率和效益为重心一以权力和冲突为重心一以关系和联盟为重心的演变。而以关系和联盟为重心正是渠道关系学派研究的重点,渠道关系是指一条渠道 *** 同做生意的各成员之间的交往状态和合作深度,根据业务关系合作的深度,可将渠道关系分为交易型关系,合作关系,伙伴关系和联盟关系(卜妙金,2001)。而“联盟关系”正成为渠道模式创新的新着力点。因此,笔者认为,从关系层面对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进行创新主要是建立农产品渠道联盟。从构建渠道联盟视角来看,除了发展渠道纵向联盟,还应该注重发展渠道横向联盟。根据我国农业现实,笔者认为,可考虑从资源优势的角度发挥三个联盟主体(农户、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作用,尤其是龙头企业的核心作用。农产品渠道联盟模式主要应涵盖生产、加工、流通三方面的内容。
1 合作社(协会)指导下的农户生产联盟。这种联盟模式主要是以农户间共通性和互补性资源,建构产业群聚体系,整合农户间专业化技能、信息和生产设施等关键性资源,以一致性的定位,推动农产品生产技术化和规模化,实质上属于横向渠道联盟(图2)。比如,蔬菜联盟、水果联盟、谷物联盟、西瓜联盟等。他们采取共同采购种苗、共同育苗、共同租地、共同采购农药、肥料、饲料、共同采购耕耘机与车辆进行农产品生产。因为农户的分散性和弱组织性,这种联盟应在合作社或者其他农业协会的指导下,遵循积极引导、操作透明,农户自愿的原则进行。
2 加工企业主导下的企业加工联盟。基于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现状,可考虑利用“龙头”加工企业农业生产技术和食品加工优势,通过建立“企业加工联盟体”,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等战略目标。这种联盟纵横模式都存在(图3),但主要应该发展横向联盟(图3的虚线矩形部分)。横向模式的内容通常包括:共同采购包装设备、共同采购纸箱、共同采购冷藏设备、包装设备交换使用、冷藏设备交换使用、产品销售搭配、共同分级包装、共同冷 藏或使用仓库等(陈贻设,2003)。
可以采取的具体策略有:(1)企业间加强合作,发展具市场导向、市场差异化及具外销潜力、新鲜优势、特殊效益的农产品进入市场,通过同业与异业联盟,以提高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2)扶植小型农村加工企业,推动产地品牌、通路的共同营销和建设,可采取以大区域(如县级以上)来建立共同品牌,组建农产品加工中心,建立 *** 化、立体化的农产品加工联盟体系。(3)共同建立本身不具生产优势的境外原料供应联盟体系,降低成本,维持加工原料的稳定供应。
3 营销企业主导下的流通联盟。流通联盟是通过广泛建立农产品的各种国内外营销通路,与同业或异业营销企业进行联盟,主要目的是整合农产品之间(纵向)以及农产品与其他产品之间(横向)的流通渠道,建立快速、高效、稳定的农产品配销体系(图4虚线矩形部分)。
可以采取的具体策略有:(1)整合营销企业的物流设施及通路资源,通过同业联盟建立专业、高效及具规模效应的现代化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联合组建或借用第三方物流)。(2)与其他非农企业异业联盟,建立农产品运销公司或区域物流中心,进行农产品共同配送,盘活流通。(3)通过打造农产品加工配送基地、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和规范的连锁经营体系,建立与实施具有“扁平化、集中化、强控制、高效率”特点的“生产者一加工配送中心一农产品销售集团连锁店一消费者”新型渠道模式(陈晓群、冉春娥,2007)。(4)建构农业产销信息网,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化,建立具JIT模式的农产品产销联盟,实现农产品流通的信息化、 *** 化、高效化(何廷玲、夏文汇,2005)。
4 超市(卖场)主导下的纵向直销联盟。构建超市(卖场)主导下的纵向直销联盟,可使农产品从分散的农户通过超市(卖场)直接到达消费者手中,减少了中间环节,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控制农产品的品质和质量。但由于超市(卖场)在我国农产品物流中占的比例还比较低,物流配送中心、标准化生产基地缺乏,因此,超市(卖场)主导下的纵向直销联盟重点应集中在物流配送中心、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上(图5)。
可采取的策略有:(1)在超市、量贩店设立品牌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专柜。(2)扶植农业大户和大型超市(卖场)直接建立渠道战略合作关系,强化对超市(卖场)的新鲜农产品供应。(3)尝试在较小型超市间建立联合物流配送中心(联合组建或借用第三方物流),进行统一采购,同时让联合物流配送中心牵头与农户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
(二)渠道参与主体创新
我国农产品流通的突出问题之一是流通主体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这种低组织化程度尤其以农户组织化程度低最为明显。这种低组织化程度造成市场信息搜寻成本高,交易费用高,承担经营风险的能力低。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求营销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化程度。周发明(2007)曾指出“只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才能成为中国农产品营销的最重要的主体”。但低组织化程度不仅仅在农户端,在龙头企业和经销商身上也有体现。“农产品加工企业由于规模小、技术弱以及人才缺乏等原因,也不能很好地加工农产品,导致农产品增值有限且不能使顾客满意”(王新利、李世武,2008)。因此,渠道参与主体创新应该从农户、龙头企业和经销商三方面进行。
1 农户组织化。主要手段一是可通过共同购买、共同销售、技术与服务共享等实现联合;二是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并努力增强其规模与实力,发挥流通主体作用。比如,可以组建上文所说的“农户生产联盟”,还可以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服务职能,利用龙头企业的牵动作用发挥专业学会、协会、村级基层组织和乡土能人的作用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张红宇(2007)提出了六种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模式,分别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现代公司制企业模式,传统农村合作组织的改造转型模式,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模式,生产服务的组织化提供模式。郭红(2007)提出了两种适用于不同的产业水平的农村科技专业合作组织模式——“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模式和“研究机构+支部+专合组织”模式——来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
2 龙头企业规模化。当前,我国现有的龙头企业一般规模较小,竞争力不强。可通过对龙头企业内部相关业务重组,抓精放弱,使企业经营自己的强项;对弱小的企业应予以合并,扩大企业的覆盖面和业务范围;对正在发展且企业规模和实力一般的企业要积极促其联合,不仅增大规模更重要的是提升竞争力(王新利、李世武,2008)。张希颖、杩海霞(2007)也指出,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的关键之一就是要加快国有农业流通企业改组改制。鼓励优质企业,以优质资产为纽带,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重组,鼓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制资本以及外资等国内外各种资本参与流通企业改组改造。
3 经销商品牌化。由于流通发展的滞后,我国现有的关于农产品的经销商数量多、规模小并且竞争力低,因此,可通过支持大型农产品经销商采用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帮助这些企业实现规模扩张,使之尽快成为拥有自主品牌、竞争能力强、带动作用强的大型农产品分销集团。
(三)流通业态创新
商务部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态,努力提高连锁超市、便利店、大型综合超市等新型零售业态中农产品的经营规模。因此,流通业态的创新成为建设农村市场体系的关键。笔者认为,流通业态创新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经营“连锁化”。农产品连锁经营是目前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的最重要途径之一。开展连锁经营,首先要积极培育农产品连锁经营主体,可结合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情况,培育连锁经营主体。其次要鼓励龙头企业发展连锁经营。依托农业龙头企业上联市场、下联生产基地和农户,有品牌、有市场的良好条件,引导它们通过开设直销店、连锁店等形式,不断壮大连锁 *** ,将更多的名特优新农产品推向市场,打响企业品牌。再次要积极推进工商企业投资农产品连锁经营,引导相同业态或经营内容相近企业,通过兼并、联合、合作等方式,进行资产与业务重组,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业务,带动连锁经营实现低成本扩张和跨地区发展。一些企业已经在此方面开展了有益的尝试。比如,“江苏苏果”超市陆续进入农产品销售领域,涌现出三种比较成功的连锁经营模式:一是无锡的“天惠连锁超市+批发市场+基地+保险承诺”;二是镇江的“万方连锁超市+基地”;三是盐城的“放心粮油专卖连锁店+加工企业+基地”(张希颖、祃海霞,2007)。
2 销售“超市化”。农产品销售“超市化”是农产品进人品牌竞争阶段的标志。农产品销售超市化的实质,就是商业企业从流通领越向农产品生产领域渗透和扩张,融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以现代流通业作为引导,更好地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而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超市化不仅能提升市场品位,吸引更多消 费者,而且有利于引导农业生产按照消费需求组织生产,调整结构,提高品质,克服农副产品生产的盲目性,从而增加农民收入。
3 配送“集中化”。配送“集中化”就是要求农产品流通施行以“物流中心”为连接纽带的一体化渠道模式。“由于物流中心一般具有较大的规模与物流能力,一般可以同时为多个上游环节及下游环节提供物流服务,所以通过物流中心联结供应链上下游环节,能够大大提高农产品物流配送效率”(汪旭晖,2008),形成一定的综合效应和规模效应,进而促进农产品物流向一体化、集约化的发展,最后形成一个社会化的高效农产品物流体系(张文松、王树祥,2006)。目前已经有相当一部分有实力的零售连锁企业已经拥有或正在组建自己的物流配送中心,如上海联华、江苏苏果。
(四)流通技术/手段创新
业态的创新必须以流通技术/手段创新作为支撑,它是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的重要技术保证。笔者认为,流通技术/手段创新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物流体系创新。营销渠道的高效率需要物流系统的高效率作支撑,“实现物流系统高效率必须把传统的物流途径简化为由生产者经配送中心到达零售终端”(周发明,2007)。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大幅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减少流通损耗,提高流通绩效。而我国农产品物流成本相对农业发达国家还偏高。据统计,我国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在采摘、运输、储存等物流环节上的损失率达25%-35%左右,而发达国家的蔬果损失率则控制在5%以下,美国蔬果在物流环节的损耗率仅有1%~2%(方昕,2002)。
因此,物流体系的创新应该围绕着建立能够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物流效率的现代物流体系来进行。具体策略有:
(1)树立和加强现代物流意识,现代物流不仅仅是运输,更是信息化,标准化,全程化,一体化的服务。
(2)积极实施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物流可以减轻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负担,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集中精力于自己的核心业务;能够提高物流速度,降低物流成本,节约交易费用。而农产品生产经营通过实施第三方物流能够给其带来规模的扩大,有利于其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利润(张希颖、杩海霞,2007)。
(3)抓好农产品物流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在物流用语、计量标准、技术标准、数据传输标准、物流作业和服务标准等方面,不仅要结合WTO规则,制订能够与国际同行业接轨的标准,而且要强化应用。
(4)开展物流共同化业务。物流共同化是企业之间通过由物流联盟(Logistics allianoe)等方式来处理营运中有关物品流通(Physical distribution)的业务。共同化能够达到降低经营成本、扩大服务范围、提升经营能力和内容的作用。共同化可通过企业间共组物流体系,或共享物流专长(如专业人力、知识及技术,及其广布的据点和设施)等方式来实现,具体形式诸如策略联盟、伙伴关系、中心卫星工厂制度、物流外包等。
2 交易方式创新。农产品交易方式创新要求在农产品领域逐渐采用拍卖、仓单、远程合约、期货等交易方式(周发明,2007),积极实施农产品电子商务。具体策略有:
(1)扩大农产品拍卖制度的试验试点。在条件基本具备的地方尤其是销地批发市场逐步尝试采用拍卖、合约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对于拍卖设施不完备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暂时采取传统的叫价方式;而对于档次高、标准化和规格化程度高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开展电脑拍卖的试点(汪旭辉,2005)。在这方面深圳“布吉模式”的做法值得借鉴。
(2)发展农产品期货交易。期货交易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利于农产品的价格发现,有助于稳定农产品价格和价格预期。但期货交易对农产品本身、制度、设施等要求较高,大力推广仍有局限。谢勇模(2006)根据我国目前的农户分散经营、生产规模小、市场能力不足、并不具备直接利用期货市场的能力和条件,提出了通过合作社把农户和期货结合的“期货合作社”构想。他认为可以考虑两种主要的期货合作社模式。一是“企农联合型期货合作社”。农户组建或参加合作社,合作组织代表农户与订单企业签订订单合同,由于可以利用期货市场来归避风险,合作社的建立既能维护农民的利益又降低了企业与农户的交易成本,从而稳定了流通渠道关系,实现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三方共赢。二是“信农互动型期货合作社”。信贷机构根据农户与合作社签订的期货销售协议向合作社提供一定比例贷款,合作社以这笔贷款开展资金互助,放大资金需求,联结更多农户进入合作社,同时解决信贷机构面对分散的农户提供 *** 运行成本高的问题。
(3)积极实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从而形成信息商务化、数字化,可以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有机地结合到一起,解决了农业生产与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可以帮助农产品经营者科学决策,合理的安排生产,利用电子商务技术改造传统经济下的流通过程,形成由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商流组成的并以信息流为核心全新的流通流程,可有效避免农业生产的盲目性,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比如有些涉农企业已经实施了诸如综合性第三方电子市场、专业性第三方电子市场、B2B电子市场、(B+C)2B电子市场模式,取得了比较大的成功。但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需通过培养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加快信息设施建设,建立高效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建立安全可靠的支付体制等措施来保证。
(五) *** 政策支撑体系创新
我国目前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中, *** 主要扮演着管理者的角色, *** 非市场化手段盛行。因此, *** 应该转变职能,变“管理者”为“服务者”,为农产品流通提供服务平台和政策保障。
1 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信息化建设。 *** 要建立快速、准确、有效的农产品信息传播 *** :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发布制度,并建立信息中介组织;加强农村信息市场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监控问题探索机制,识别真假信息;大力培训农村信息化管理人才。
2 转变对农产品流通主体支持方式。对农产品龙头企业而言,要将支持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实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出口创汇、产业升级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转到发挥其对农户、特别是中小型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上。财政支持要取消无偿支持的方式,改为全部通过贴息,或建立担保基金的方式进行。对农合组织,要加大对其在财税、信贷方面的支持力度。比如税收减免、政策优惠、专项资金支持、信贷支持等。
3 完善农产品流通立法。国家要尽快出台《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农产品公平交易法》等法律法规,使农产品流通步入健全的法制轨道。中央和地方应制订和严格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公开发布制和不合格农产品就地销毁制度,保证农产品“依法”流通和“安全”流通。
三、结语
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变革是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流通渠道的完善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农产品流通的成本与效率,进而影响到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因此,进行流通渠道的变革和创新将会为农产品流通效率的提高注入新的动力。渠道关系、参与主体、流通业态、流通技术/手段和 *** 政策支撑体系的创新也许能为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变革提供新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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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年初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到近日农业部和中国保监会在北京联合召开的保险服务农业现代化座谈会,农业保险正以自己的方式支持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农业发展的“稳定器”,农业保险已不仅仅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而是通过改革创新努力成为现代农业的“助推器”。
坚持农险产品创新
目前,我国虽已成为亚洲之一、全球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但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指出,我国农业保险深度仅0.56%,低于全球1%的平均水平,更低于美国7%的水平,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和潜力。
据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透露,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将逐步从供给推动型向需求拉动型转变,农业保险迫切需要转型升级。
“我国农业保险已经不仅仅是防范自然风险的管理手段,而且更多地融入到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各个环节,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多作用。”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石健表示。
因此,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就显得更为迫切。根据农业现代化的需求,农险产品的创新要做到超越传统产品“低保费、低保额”的局限,中央财政的补贴也应该作出相应调整,从补贴传统农业保险,转而补贴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创新产品。
“近年来,受国际农产品市场影响加深,我国农业产品价格竞争压力加大,目标价格指数保险的探索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路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在接受《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标价格指数保险作为农险产品创新的标杆,有很多地方值得借鉴。“虽然目标价格指数保险的探索目前主要集中在蔬菜、生猪等,但未来随着逐步向更多大宗商品的扩展,目标价格指数保险对农产品价格改革将发挥更大作用。”
同时,庹国柱认为保险公司还应积极研究开发各种新型农业保险产品,如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产品并积极试点,以探索日益多元化、多层次的农业风险保障需求。
加快农险模式转变
记者注意到,相较往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有关农业保险的表述今年在延续此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了更多首次提及的内容。其中,关于继续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的备受关注。
事实上,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就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期货、期权等衍生工具进行风险管理”,鼓励“探索开展产值保险、目标价格保险等试点”,从政策层面对“保险+期货”这一金融创新进行支持。
随着文件的下发与政策的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去年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首单期货机构参与农产品价格保险的签约,标志着“保险+期货”的金融新模式正式起航。
据悉,人保财险大连市分公司在去年8月推出国内首个玉米、鸡蛋期货价格保险,为锦州义县51家农户1000吨玉米提供了216万元风险保障,为大连普兰店、黄冈浠水4家农户的300吨鸡蛋提供了320万元风险保障,并与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利用期货市场转移农产品价格下跌风险。
截至2015年底,玉米期货价格保险试点已结束,合计赔款24.11万元、赔付率达208.2%;鸡蛋期货价格保险首期赔款6.53万元、赔付率51.04%,有效提高了农户抗价格下跌风险能力;尽管玉米期货价格保险赔付率高达2倍,但上海新湖从期货市场上又挽回了损失,与保险公司合作态度更加积极主动。
对此,方正中期期货投资咨询部总经理王骏王骏认为:“农产品价格保险在我国如果能推广开来,将为广大农民、合作社和相关农业企业打造一个崭新的融资方式。农产品价格保险保障了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稳定收入,其可以将价格保险保单在银行进行 *** ,此前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贷款难的情况将得到有效改善。”
但他提出,在农产品价格保险的试点和推广过程中需要各地 *** 部门能参与进来,拨付一定费用以保险费补贴的形式补贴给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农民,支持期货交易所、农业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三方共同将这一具有中国特色和金融创新的政策试点做下去。
新型经营主体受关注
项俊波认为,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涌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天然对金融保险有迫切需求。然而,现阶段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农业保险不能满足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增长的风险需求。
据统计,我国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超过250万家,是农业规模经营的主力军。相比一般小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已经不再是生计型或兼业型农户的简单再生产,而是走商品化经营、追求规模效益的扩大再生产,经营规模大、承担风险高、现代要素多。韩长赋认为,“他们更需要金融,更需要保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郭生臣透露,去年该公司在河北、吉林、广东等15个省份开展了共计52个涉农“政银保”项目,并设立了50亿元额度的资管产品和投资基金,为参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资金。
庹国柱坦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呈现出了新特点、新风险和新需求。“通过农业保险产品创新,超越传统产品"低保费、低保额"的局限,适应新型经营主体对风险分散水平和保障能力提出的更高要求,满足其规避大规模和高投入生产方式下面临较高风险的需要,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庹国柱认为,应当将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创新产品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畴。目前中央财政主要对大宗作物保成本的传统“低保费、低保额”农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这样,对于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创新产品,其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超过现有传统产品部分的保费将得不到中央财政的补贴。
目前,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实行统一补贴政策,补贴比例与投保人的种植规模以及保险产品的保障水平都没有关系。“这种补贴政策在某种程度上与国家对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发展政策导向是不配套的。”庹国柱认为,目前的保费补贴政策并没有体现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政策导向。规模化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商品化率高,对国家的粮食安全贡献大,国家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理应向其倾斜。中央财政有必要适时将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高保障创新产品,比如收入保险产品或者覆盖租地成本和劳动力成本的完全成本保险产品等纳入补贴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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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保险 是农业生产的保护和救济手段,当农民在自然灾害中遭受了重大损失时,农业保险不仅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救济,同时也是一种应对突发性风险的风险转移机制,在保障农民生活水平方面起到重大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业保险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农业保险的论文 范文 一:小议农业保险中的 *** 责任
实际生活中,农民或农户限于自己的经济收入水平,即使有保险需求,高昂的保费也令其望洋兴叹;保险公司因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与低利润率,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趋于微利,因此亦不愿经营农业保险,即使经营,也只局限在少数商品化程度高或高附加值的农业生产项目上,比如:花卉、 饲养 业等。由此看来,这种将农业保险商业化运营的模式在一定时期内有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现有模式不能缓解农业保险供需不平衡的矛盾
我国是一个多自然灾害的国家,每年因洪涝、干旱、病虫害而导致的农作物损失非常严重。据统计,2005年,全国农作物洪涝受灾面积16380万亩,成灾面积8392万亩,受灾人口1.5078亿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28亿元[2]。因此,农民迫切需要对农作物进行保障,于是也就对保险有了需求。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保险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其开发的少量的保险产品及较高的保费,使得农民的上述需求得不到满足。此时,供需不平衡的矛盾暴露无遗。
(二)现有模式不能保障农民利益和促进农业发展
如上所述,由于农业保险苛刻的投保条件,处于天然弱势的农民对自然灾害毫无抵抗能力,只能靠天吃饭。风调雨顺的年景,收成则好,收入就高,反之,则收入难有保障。如此,农民的利益毫无保障可言。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国民绝大多数的国家,只有把农民的收入提高了,整个国家的收入水平才会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而现有农业保险模式无法有效保障农民利益,从而无法保障农业的发展,其弊端是显著的。
功能与价值:农业保险中建立 *** 责任机制之逻辑基点
可以看到,我国现有的将农业保险商业化运营的模式不符合农业保险自身的特点,有其局限性。仅靠农户与保险公司之间单纯的一对一保险协议,并不能达到凭借农业保险保障农业发展的目的。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加强 *** 的调控功能,在农业保险制度中,建立 *** 责任机制,变农户与保险公司这种一对一模式为 *** 、农户与保险公司三元主体模式,从而推动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建立 *** 责任机制,凸显 *** 在农业保险中的主体地位,具有以下诸种功能。
(一)保障农民利益,搞活农村经济
*** 通过采取一系列诸如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办理再保险等优惠政策,可以充分调动农民、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丰富和发展现有农业保险制度,使农作物得到应有保障,从而保障农民的利益不会因自然灾害而遭受过于惨重的损失,农民的收入也就有了保障。如此,则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其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生产中去,从而搞活农村经济。
(二)开发新险种,健全我国保险市场
长期以来,农业保险产品开发缓慢、品种单一、保险公司怠于开发、保险市场后劲不足、缺乏活力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一大瓶颈。因此,建立 *** 责任机制,提高农民参保、保险公司承保的积极性,是开发新险种,健全保险市场的需要。
(三)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靠天收成的局面并未打破,农业发展水平低,风险承担能力弱,农产品在国际竞争中一直处于劣势。这种局面在加入世贸组织后显得更为严重。建立 *** 责任机制,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可以增强我国农业生产过程的抗风险能力,从而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立法评介:国外关于 *** 在农业保险中的角色之定位
农业是一种弱势产业,有必要采取有效 措施 和手段对之加以保护。农业发达的国家都采用农业保险制度对其农业予以保护,如美、日、法等国。比较三国农业保险模式,均有其可借鉴之处。现对三国立法模式分别予以介绍,以资参酌。
(一)美国模式
美国在1938年初步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随后几十年里,美国通过不断地修改法律以及建立相应的 *** 农业保险保障制度,使农业保险制度趋于完备。总的说来,美国的农业保险属于 *** 主导型的保险运营模式。其运营模式主要有以下特征:(1)有完备的立法。美国相继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联邦农业保险改革法》等。(2)建立了以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的国家专门保险机构。美国成立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来经营农作物保险,并对投保农户进行补贴。(3)运用财政手段予以支持。美国 *** 采取提供保险费补贴、降低税率等财政手段,提高了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使商业保险公司也参与到农作物保险中,从而使农业保险市场得以有效运行。
(二)日本模式
1947年日本在国内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根据日本《农业灾害补偿法》的有关规定,日本农业保险采用的是民间互助组织共济的经营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主要有:(1)农业保险实行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即明确规定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作物(如水稻、小麦等)实行强制保险,其他作物则由农民自愿投保。(2)经营保险的民间互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民间互助组织负责当地的农业保险,该地区农民只要其可保农作物的 种植 面积达到法定更低参保标准,则必须接受该农作物的投保。(3)补贴与再保险制度。日本 *** 对农业保险实行补贴制度,农民参加保险,由 *** 对其保险费进行补贴。同时, *** 对民间互助组织进行再保险,这样就减轻和分化了互助组织所承担的农业保险风险。
(三)法国模式
法国在1948年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其主要运用的是民间互助与商业化运营相结合的模式。概言之,其特征在于:(1)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作物以及饲养动物实行强制保险,其他农产品则由农民自由投保,但 *** 对投保的农民实行保费补贴制度。(2)鼓励民间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 *** 对其运营经费以财政补贴形式予以保障。(3)农业保险体系多元化。在法国,参与农业保险的保险机构有: *** 保险机构、合股保险公司、民间互助组织、农作物保险集团等。综上可见,美、日、法三国其农业之所以发达,原因之一就在于有成功的农业保险制度为其农业发展保驾护航。而且三国农业保险模式有着惊人的相似,即:都具有完备的立法以规范农业保险行为; *** 实行保费补贴、免税等优惠财政政策。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尚处于探索、完善、发展的阶段, 总结 他国农业保险立法 经验 ,对我国构建完备的农业保险制度有着巨大的借鉴意义。
立法重构:农业保险中 *** 责任实现机制之路径选择
实践表明,我国现有农业保险制度在防范农业风险方面,效果并不明显。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保险需求日益增强, *** 亦愈来愈重视农业保险产品的开发。可喜的是,我国就如何发展农业保险已经开始了试点工作,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分别在四川、江苏等地进行奶牛、水稻等政策性保险试点[4]。笔者认为,建立健全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应当立足于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针对农业保险的自身特点,我国应积极探索和发展以政策性保险为主的农业保险制度。
(一)完善现有农业保险立法,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保险法》尚不能完全调整和规范农业保险,在农业保险制度构建方面,存在严重缺陷。但凡农业发达国家,均有一套完备的与其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如美国的《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联邦农业保险改革法》,日本的《家畜保险法》《农业保险法》《农业灾害补偿法》。我国应借鉴美、日关于农业保险立法经验,尽快出台《农业保险法》,对农业保险主体的权利义务、保险范围、风险分担办法和损失补偿规则等做出明确地规定,做到主体明确,权责分明。惟其如此,一旦出现风险,农业保险的功能才能真正地得以发挥。
(二)厘清农业险种,实行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原则
农业保险可细分为农作物保险和养殖业保险。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层次分明,农作物品种繁多,因此,在开发农业保险产品方面应因地制宜,在不同的生产区域开发适合当地的保险品种,同时,制定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宜的保险费率,不能一刀切。在具体的每一生产区域,保险公司应结合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趋势开展横贯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综合性保险品种,借农业的产业结构提升带动保险品种结构的提升[5]。在农业保险的具体投保方式上,应当坚持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的原则。比如,日本《农业保险法》规定,凡生产数量超过法定更低标准的农民必须参加保险,而其他情形则由农民自愿决定参保与否。我国可借鉴日本经验,对关系国计民生且与农民利益有最密切联系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油料作物等)与饲养动物(如:牛、猪、马、羊等)实行强制保险,对规定外之的其他农产品则由农民自愿选择是否投保。
(三) *** 强化保障职能,建立农业保险补贴制度
搞好社会保障是现代 *** 的一项重要职能。建立农业保险制度,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举措。农业保险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以及我国粮食的生产安全。因此,如何提高农民参保、保险公司乐于承保的积极性,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应当借鉴法国的经验,对农业保险实行补贴制度。法国农业保险实行低费率高补贴政策, *** 对农民进行补贴,同时,也对保险机构给予财政补贴。针对我国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对于强制保险的农业险种,可由 *** 对参保的农民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高额财政补贴;对于自愿保险的险种,则视其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贴。对于保险公司,可以视其承保险种的风险度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
(四) *** 建立再保险制度,合理分担农业保险风险
为提高保险公司开发农业险种的积极性, *** 除给予补贴、降低税率等优惠财政政策外,还可以通过建立再保险制度分化保险风险。关于再保险制度的构建,笔者认为有两种路径:其一,由承保农业险的保险公司向其他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但必须向 *** 保险监督部门备案,一旦发生风险,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费率赔付,由 *** 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其二,由 *** 设立专门农业保险机构,其职能在于为承保农业险的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业务,并对保险公司承保农业保险进行业务指导,对其保险活动进行监督,制定与农业保险有关的政策等等。
笔者认为,只有 *** 采取措施,合理分担农业保险风险,使保险公司有利可赢,至少不至于亏损,才能调动其承保的积极性,只有加强 *** 在农业保险中的作用,建立 *** 责任机制,才能健全我国的农业保险制度。
关于农业保险的论文范文二:论农业保险的问题与创新
2011年初的特大旱灾给全省农业造成重创,受旱面积107.7万hm2,12.95万头(只)大牲畜因旱灾出现饮水困难。2012年上半年,全省各地不同程度地遭受了雪灾、旱灾和洪涝等自然灾害,受灾面积29.904万hm2,1.464万hm2绝收,倒塌房屋372间,直接经济损失10.66亿元。在各种自然灾害中,旱灾比较严重,连续性强[2]。近些年,旱灾成灾面积占总成灾面积的比重均在五成以上,2009年更是达到62.66%。
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发展现状
200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办以来,河北省农业保险整体发展状况有所提升,覆盖面不断扩大,2009年参保农户632.79余万户,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发生农业保险赔款4亿元,受益农户48.56万户,保险保障功能初步发挥[1]。通过表1的数据统计,2007年至2011年间,我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和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均呈上升趋势,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保费总收入的比重非常小,且成小幅下降的趋势。就河北省而言,2008年以来,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虽然保持着18%左右的稳步增长,但作为农业大省,其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较低,始终维持在4%左右[2]。此外,笔者根据河北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河北乡村人口总数计算得出河北农业保险密度,即平均每个农村人口为转嫁农业风险所支付的保险费,数据显示,从2007年至2011年,河北农村人口人均保费成上升趋势,农业保险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所提升,但绝对值偏小,2011年仅为21元。
2存在的问题
保险供给不足。截止2011年,河北省共有24家财产保险经营主体,仅有三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农业保险业务。政策性农业保险以试点险种为主,如奶牛、能繁母猪、玉米、小麦、棉花保险,且按“低保障、广覆盖”来确定保障水平,比如小麦按每亩保险金额300元;奶牛按每头保险金额5000元,一旦受灾,农民更高也只能获得基本的成本补偿,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在保险责任上,主要承担风灾和雹灾对投保种植物造成的损失;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投保的养殖个体的直接死亡,而普遍存在的旱灾,病虫灾害等均不在保障范围之内[3]。
有效需求不足。河北省是农业大省,农业保险市场潜力巨大,然而目前农业保险推进比较缓慢的重要原因是农民购买力不足,投保意识差。在2007年至2010年,河北农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由4293.4元增加到5858.0元,恩格尔系数平均为33%,农民生活水平仍处在较低水平阶段,即使有参保意愿,也缺乏实际购买力[4]。此外,中国农户普遍存在防范风险意识不强,对保险公司的信任程度偏低,靠天吃饭的同时,更多依赖 *** 的农业补贴和农业救济。
技术有限及缺乏有效的经营模式。河北省农业保险经营技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体现在险种类型少,保障范围小及理赔成本高等方面。2009年河北省共承保农业保险金额119.83亿元,保险费收入5.57亿元,赔款支出3.99亿元,保额损失率为3.33%,保险赔付率71.63%。河北省曾出台农业保险相关补贴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试点,保费由农户承担20%,各级财政承担80%,地方 *** 在农业保险上的财政补贴比例较高[4]。然而,河北省 *** 的经济实力比不上经济发达地区,很多地区出现财政困难,财政补贴很难及时到位,从而限制了农业保险的开展。2004年以来,我国各地开始积极探索新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并开展了一系列的试点工作,然而针对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的研究较少,一直没有形成有效成熟的发展模式。
建议及创新
1探寻适合发展的模式和制度
河北农业保险业务主要以政策性试点为主,占农业保险总保费收入的九成以上。农业保险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无论采用何种运行模式,国家财政及政策支持都是其顺利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目前国内已经出现的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各具特色,为河北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经验。比如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在上海推行的 *** 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安信模式”;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推行的围绕和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的“安华模式”;法国安盟保险公司创立在四川推行的“安盟模式”依靠强大的 *** 、资金、丰富的农险经验和管理优势占领市场。根据河北省经济环境和农业保险发展现状,笔者认为,发展农业保险要依托地方 *** ,在农村基层建立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同时以商业保险为辅,建立多层次、多 渠道 、多主体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和制度。
2完善经营技术手段
加强险种开发技术,开发产品销售渠道加强农业保险产品开发,创新适应农村需要的保险产品是保险市场发展的基础。协调各级 *** 、财政部门,不断扩大现有政策性险种的覆盖面,提高奶牛、能繁母猪、玉米、棉花、小麦等已有险种的覆盖率;在地方财政有实力,有条件的地区适当增加财政补贴险种。河北省地理环境优越,适合种植多种农作物及经济作物,形成了很多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产品。针对特色经济农作物加大险种开发力度,比如辣椒种植、塑料大棚蔬菜保险等,带动商业性农业保险发展[5]。同时,探索开展销售渠道创新,加强与农经站,防疫站等农村基层组织及合作社的联系,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使农民真正了解产品,提高农业保险有效需求。
提高风险保障范围,探索巨灾风险管理技术从近几年河北省受灾情况来看,旱灾是其最为主要的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不可忽视。扩大保险保障范围,必须探寻有效的风险转移途径。通常可以通过再保险和保险风险证券化转移承保的巨灾风险。通过发行收益与指定的巨灾损失相连接的债券,将保险公司部分巨灾风险转移给债券投资者。自1996年之一份巨灾债券发行以来,截止到2011年巨灾债券的累积发行量已超出376亿美元。从巨灾债券覆盖的风险来看,美国以飓风为主导,其次为地震、欧洲主要为风灾[5]。相比我国,一方面由于没有充分详尽的历年灾害数据,巨灾再保险产品匮乏,农业保险承保人分保难、成本高;另一方面,我国尚未正式启动保险风险证券化,将巨灾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的途径有限。借鉴国外经验,逐步开发适应中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巨灾债券产品,利用再保险向国际保险市场转移和分散巨灾风险势在必行[6]。
提高理赔效率,加强保险理赔技术创新河北经济发展水平较发达地区有所欠缺,农民整体素质较低,对保险的理解和信任程度有限,因此发展农业保险首先要建立农业保险服务 *** ,将保险服务关口前移到涉农一线,尤其重视理赔工作。与农村基层组织合作,聘请有经验的农业工作人员担任查勘定损工作,深入灾情现场,保证定损准确性,提高农民对理赔结果的信服度。其次,引进先进的保险理赔技术,降低理赔成本,控制道德风险。近年来一些国家推出的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合同就是一个理赔技术的创新。农作物产量通常与天气情况有较强的关联性,比如降雨量多或少都会导致农作物产量变化。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就是针对天气变量导致产量下降的情况予以赔付。以小麦干旱指数为例,用降雨量评估干旱程度[6]。假定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限内,降雨量不足80mm且在40~80mm时,每个保险单位赔付30元/mm;降雨量小于40mm时,保险金额为3000元。假定保险期限内降雨量为70mm时,每个保险单位赔付额为(80-70)×30,即300元;当保险期限内降雨量为30mm时,则为3000元。由于补偿并不取决于实际损失,道德风险和逆选择易于控制。在承保、理赔环节所需信息简单且易于获得,降低了经营成本。此外,指数保险合同具有标准化和透明性的特征,很容易在二级市场流通[6]。
3开展业务创新,加快发展步伐
价格及收入保险创新。农产品价格波动增加了农户收益的不确定性和生产决策的难度,缺少价格风险管理成为一些农户陷入贫困的重要原因,也是制约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1]。传统上农产品价格被认为是不可保风险,这是由于价格波动无法通过统计进行科学测算,难以对风险进行合理定价。美国于1996年推出了有 *** 补贴支持的联邦农作物保险产品。即参保农户在种植前选择一个收入保险项目和赔付率,如果收获后的实际收入小于预期收入和赔付率的乘积,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差额部分。在美国,2006年收入保险所覆盖的农作物面积占全部 *** 支持保险项目所覆盖农作物面积的比例从10年前的7%上升到57%。法国安盟保险2010年结合资本市场工具开发出同时支持自然灾害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的市场化收入保险产品[1]。根据各地区的历史产量、期货市场价格与历史价格确定农作物保险价格,结合承保的土地面积,承担保险责任。无论是因自然灾害或是价格波动导致农作物收入减少,均可获得保险补偿。
订单农业保险创新。订单农业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在产前签署定单合约,农民按照合同要求组织生产,把产品销售在产前完成,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安排生产,可以减少生产的盲目性和稳定农民收入。但在实践中,当遇到自然灾害、市场价格波动、农业企业融资困难等因素影响,导致目前我国订单农业履约率偏低。若在这一过程中引入保险机制,利用保险公司在承保农作物保险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财产保险的优势,可为双方履约提供保障。2012年3月8日,国家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中指出,要大力发展基于订单农业的信贷、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龙头企业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为农产品出口提供风险保障[6]。
总结
河北农业保险的发展需要 *** 在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同时,制定激励机制引导相关机构积极参与,引进国内外农业保险发展经验,针对河北省自然环境、农业生产的特点进行创新,着重开发适应河北省需要的农业保险险种,以保障河北农业经济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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