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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上期所注册的标准仓单。
(二)纸质标准仓单不得作为保证金使用,投资者应办理纸质标准仓单回库手续恢复为电子仓单形式后,方可充抵保证金;
(三)上期所确定的其他有价证券。
股指期货的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期指,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作为期货交易的一种类型,股指期货交易与普通商品期货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和流程。
期货的本质是与他人签订一份远期买卖商品(或股指、外汇、利率)的合约,以达到保值或赚钱的目的。
如果认为
会上涨,就做多(买开仓),涨起来(卖)平仓,赚了:差价=平仓价-开仓价。
如果认为
会下跌,就做空(卖开仓),跌下去(买)平仓,赚了:差价=开仓价-平仓价。
[img]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2008年12月25日起实施)
更新日期:2008-12-19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加强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管理,规范交割行为,保证交割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指定交割仓库是指经交易所指定的为期货合约履行实物交割的交割地点。
第三条 交易所依据本办法对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业务进行监管,指定交割仓库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申请和审批
第四条 申请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固定资产和注册资本应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额;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仓储管理规章制度;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和被取消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记录;
(五)承认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交割细则等;
(六)仓库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有五年以上的仓储管理经验以及有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管理队伍;
(七)有严格、完善的商品出入库制度、库存商品管理制度等;
(八)堆场、库房有一定规模,有储存交易所上市商品的条件、设备完好、齐全、计量符合规定要求以及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
(九)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成为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复印件;
(四)申请单位仓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相关文件;
(五)申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其董事会出具的同意申请指定交割仓库的批准文件及有关单位出具的担保函;
(六)仓库管理制度及简介;
(七)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审批程序:
(一)交易所根据前条所列材料进行初审;
(二)交易所根据初审结果派员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
(三)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或细则,经交易所审定后方可开展有关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业务;
(四)交易所根据实地调查和评估结果择优选用仓储企业,并与之签订《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
第七条 指定交割仓库经交易所核定批准后应当办理以下事宜:
(一)指定交割仓库签发标准仓单所需各种印章应当到交易所备案;
(二)期货交割业务指定专人授权书及专人签字应当到交易所备案;
(三)缴纳风险抵押金;
(四)指定交割仓库期货管理人员接受交易所的交割业务培训;
(五)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指定交割仓库申请放弃指定交割仓库资格,应当向交易所递交《放弃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申请书》,并经交易所审核批准。
第九条 指定交割仓库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一)交割商品全部出库或全部转为现货;
(二)结清与交易所的债权债务;
(三)按交易所规定清退风险抵押金。
第十条 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确认、放弃或取消,交易所应当及时通告会员及指定交割仓库,并报告中国 *** 。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权利:
(一)按交易所规定签发标准仓单;
(二)按交易所审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 *** 收取有关费用;
(三)对交易所制定的有关实物交割的规定享有建议权;
(四)交易所交割细则和《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义务:
(一)遵守交易所的交割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交易所的监管,及时向交易所提供有关情况;
(二)根据期货合约规定的标准,对用于期货交割的商品进行验收入库;
(三)按规定保管好库内的商品,确保商品安全;
(四)按标准仓单要求提供商品,积极协助货主安排交割商品的运输;
(五)保守与期货交易有关的商业秘密;
(六)参加交易所组织的年审;
(七)缴纳风险抵押金;
(八)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股权结构、仓储场地、授权业务人员等事项,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九)交易所交割细则和《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日常业务
第十三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日常业务分为三个阶段:商品入库、商品保管和商品出库。
第十四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保证期货交割商品优先办理入库、出库。
第十五条 商品入库是商品进入储存的之一阶段,商品入库依次经过下列作业环节:
(一)商品接运。接运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及时而准确地向运输部门接收入库商品,手续要清楚,责任要分明,遇有封识损坏、苫罩异常、货证不符、数量短缺、商品残损、包装损坏等现象的,一要摸清情况;二要分清责任,向承运部门索要商务记录或普通记录,交货主处理;三要做好入库验收记录。
(二)商品验收。商品的验收是按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对某项商品的外观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以验证其是否货证一致,是否符合交易所交割规定的一项工作。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验收项目为:商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必备的入库资料、包装状况,以及无须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表面质量状况(问题较多、直观难见或已有规则规定按比例抽样检查的,应当拆箱、拆捆、拆包检查)。
(三)商品入库和签发标准仓单。商品验收无误(或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已处理完毕)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即登帐、立卡、建立商品档案,并根据货主要求按交易所的具体规定签发标准仓单。
第十六条
商品经验收入库后,即进入储存阶段,在整个储存期间仓库应当做好商品的保管保养工作。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根据各种商品不同的性能、特点,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选择合适储存场所和科学合理的堆码方式,对商品进行不同的保管、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储存商品完好。
第十七条 商品出库是指定交割仓库根据货主的要求,用发货、送货、代运等方式将商品发送出库。商品出库标志着储存阶段结束。
第十八条
商品出库应当核对出库凭证、检查无误方可发货;发货完毕当日登销料帐、清理单据证件、清理场地、整理货垛;对需办理代运的物资应当提前向承运部门提出运输计划;收回标准仓单加盖“货讫”章与仓库留底配对后保存。
第十九条 商品过户。过户应当做好记录和料帐的登、销工作。
第二十条 指定交割仓库在办理商品进出库手续时,应当及时将相应数据录入仓单管理系统,并做好数据传送工作。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对期货交割商品单独设帐管理。
第二十二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确定一名负责人主管期货交割业务,指定专人负责交割商品的管理和办理标准仓单业务。
第二十三条 为保证和提高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为会员、客户服务的质量,切实改进仓库管理水平,交易所对指定交割仓库实行仓库自查、交易所抽查和年审制度。
(一)自查制度。各指定交割仓库根据本办法、交割细则、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和仓库的实际情况,每月选择一项或几项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交易所抽查制度。交易所根据掌握的情况或会员、客户的反映,随时对各指定交割仓库的一项或多项工作进行抽查,并做好详细记录,以检查指定交割仓库在日常工作中对交易所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年审制度。交易所每一年度对指定交割仓库的工作做一次年度检查并按《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评比,提出下一年度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仓库,交易所可以减少核定库容、暂停交割业务、直至取消其指定交割仓库的资格。
交易所审查的内容包括仓储设施、库容库貌、业务能力、业务实绩、帐目管理、会员满意程度以及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向交易所缴纳风险抵押金作为仓库履行义务的保证。若未发生经济赔偿的,交易所将其利息返还给仓库(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若发生经济赔偿的,交易所首先用其所缴纳的风险抵押金赔偿,抵押金不足以赔偿的,交易所有权向指定交割仓库追索。
风险抵押金的具体数额和交纳方式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协议书上载明。
第二十五条 由于指定交割仓库的过错造成标准仓单持有人不能行使或不能完全行使标准仓单权利的,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交易所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上海期货交易所。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8年12月25日起实施。
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
之一章总则
之一条 为加强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管理,规范交割行为,保证交割正常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指定交割仓库是指经交易所指定的为期货合约履行实物交割的交割地点。
第三条 交易所依据本办法对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业务进行监管,指定交割仓库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申请和审批
第四条 申请指定交割仓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 固定资产和注册资本须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额;
(三)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仓储管理规章制度;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和被取消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记录;
(五) 承认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交割细则等;
(六) 仓库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仓储管理经验以及有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管理队伍;
(七) 有严格、完善的商品出入库制度、库存商品管理制度等;
(八) 堆场、库房有一定规模,有储存交易所上市商品的条件、设备完好、齐全、计量符合规定要求以及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
(九)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成为指定交割仓库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 申请书;
(二)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复印件;
(四) 申请单位仓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相关文件;
(五) 申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其董事会出具的同意申请指定交割仓库的批准文件及有关单位出具的担保函;
(六) 仓库管理制度及简介;
(七) 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审批程序:
(一) 交易所根据前条所列材料进行初审;
(二) 交易所根据初审结果派员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
(三) 指定交割仓库需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或细则,经交易所审定后方可开展有关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业务;
(四) 交易所根据实地调查和评估结果择优选用仓储企业,并与之签订《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
第七条 指定交割仓库经交易所核定批准后须办理以下事宜:
(一) 指定交割仓库签发标准仓单所需各种印章须到交易所备案;
(二) 期货交割业务指定专人授权书及专人签字须到交易所备案;
(三) 缴纳风险抵押金;
(四) 指定交割仓库期货管理人员接受交易所的交割业务培训;
(五)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指定交割仓库申请放弃指定交割仓库资格, 应向交易所递交《放弃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申请书》,并经交易所审核批准。
第九条 指定交割仓库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应办理以下事项:
(一) 交割商品全部出库或全部变成现货;
(二) 结清与交易所的债权债务;
(三) 按交易所规定清退风险抵押金。
第十条 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确认、放弃或取消,交易所应及时通告会员及指定交割仓库,并报中国 *** 备案。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权利:
(一) 按交易所规定签发标准仓单;
(二) 按交易所审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 *** 收取有关费用;
(三) 对交易所制定的有关实物交割的规定享有建议权;
(四) 交易所交割细则和《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义务:
(一) 遵守交易所的交割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交易所的监管,及时向交易所提供有关情况;
(二) 根据期货合约规定的标准,对用于期货交割的商品进行验收入库;
(三) 按规定保管好库内的商品,确保商品安全;
(四) 按标准仓单要求提供商品,积极协助货主安排交割商品的运输;
(五) 保守与期货交易有关的商业秘密;
(六) 参加交易所组织的年审;
(七) 缴纳风险抵押金;
(八) 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股权结构、仓储场地、授权业务人员等事项,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九) 交易所交割细则和《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日常业务
第十三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日常业务分为三个阶段:商品入库、商品保管和商品出库。
第十四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保证期货交割商品优先办理入库、出库。
第十五条 商品入库是商品进入储存的之一阶段,商品入库依次经过下列作业环节:
(一)商品接运。接运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及时而准确地向运输部门接收入库商品,手续要清楚,责任要分明,遇有封识损坏、苫罩异常、货证不符、数量短缺、商品残损、包装损坏等现象的,一要摸清情况;二要分清责任,向承运部门索要商务记录或普通记录,交货主处理;三要做好入库验收记录。
(二) 商品验收。商品的验收是按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对某项商品的外观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以验证其是否货证一致,是否符合交易所交割规定的一项工作。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验收项目为:商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必备的入库资料、包装状况,以及无须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表面质量状况(问题较多,直观难见或已有规则规定按比例抽样检查的,要做拆箱、拆捆、拆包检查)。
(三) 商品入库和签发标准仓单。商品验收无误(或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已处理完毕)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即登帐、立卡、建立商品档案,并根据货主要求按交易所的具体规定签发标准仓单。
(四) 标准仓单的注册。标准仓单签发完毕后,有关会员应及时到交易所办理注册手续。标准仓单注册后,方可用于履行交易所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
第十六条 商品经验收入库后,即进入储存阶段,在整个储存期间仓库应做好商品的保管保养工作。指定交割仓库应根据各种商品不同的性能、特点,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选择合适储存场所和科学合理的堆码方式,对商品进行不同的保管、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储存商品完好。
第十七条 商品出库是指定交割仓库根据货主的要求,用发货、送货、代运等方式将商品发送出库。商品出库标志着储存阶段结束。
第十八条 商品出库应核对出库凭证、检查无误方可发货;发货完毕当日登销料帐、清理单据证件、清理场地、整理货垛;对需办理代运的物资应提前向承运部门提出运输计划;收回标准仓单加盖"货讫"章与仓库留底配对后保存。
第十九条 商品过户。过户必须做好记录和料帐的登、销工作。
第二十条 指定交割仓库在办理商品进出库手续时,应及时将相应数据录入仓单管理系统,并做好数据传送工作。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指定交割仓库必须对期货交割商品单独设帐管理。
第二十二条 指定交割仓库必须确定一名负责人主管期货交割业务,指定专人负责交割商品的管理和办理标准仓单业务。
第二十三条 为保证和提高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为会员、投资者的服务质量,切实改进仓库管理水平,交易所对指定交割仓库实行仓库自查、交易所抽查和年审制度。
(一) 自查制度。各指定交割仓库根据本办法、交割细则、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和仓库的实际情况,每月选择一项或几项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 交易所抽查制度。交易所根据掌握的情况或会员、投资者的反映,随时对各指定交割仓库的一项或多项工作进行抽查,并做好详细记录,以检查指定交割仓库在日常工作中对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 年审制度。交易所每一年度对指定交割仓库的工作做一次年度检查并按《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评比,提出下一年度的要求,对确不符合指定交割仓库要求又不能做改进的仓库,交易所可以取消其指定交割仓库的资格。
交易所审查的内容包括仓储设施、库容库貌、业务能力、业务实绩、帐目管理、会员满意程度以及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指定交割仓库应向交易所缴纳风险抵押金作为仓库履行义务的保证。若未发生经济赔偿的,交易所将其利息返还给仓库(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若发生经济赔偿的,交易所首先用其所缴纳的风险抵押金赔偿,抵押金不足以赔偿的,交易所有权向指定交割仓库追索。
风险抵押金的具体数额和交纳方式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协议书上载明。
第二十五条 由于指定交割仓库的过错造成标准仓单持有人不能行使或不能完全行使标准仓单权利的,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交易所按有关规定补充赔偿,补充赔偿后交易所有权对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追偿。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交易所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上海期货交易所。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
之一章总则
之一条 为加强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管理,规范交割行为,保证交割正常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指定交割仓库是指经交易所指定的为期货合约履行实物交割的交割地点。
第三条 交易所依据本办法对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业务进行监管,指定交割仓库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申请和审批
第四条 申请指定交割仓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 固定资产和注册资本须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额;
(三)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仓储管理规章制度;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和被取消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记录;
(五) 承认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交割细则等;
(六) 仓库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仓储管理经验以及有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管理队伍;
(七) 有严格、完善的商品出入库制度、库存商品管理制度等;
(八) 堆场、库房有一定规模,有储存交易所上市商品的条件、设备完好、齐全、计量符合规定要求以及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
(九)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成为指定交割仓库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 申请书;
(二)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复印件;
(四) 申请单位仓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相关文件;
(五) 申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其董事会出具的同意申请指定交割仓库的批准文件及有关单位出具的担保函;
(六) 仓库管理制度及简介;
(七) 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审批程序:
(一) 交易所根据前条所列材料进行初审;
(二) 交易所根据初审结果派员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
(三) 指定交割仓库需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或细则,经交易所审定后方可开展有关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业务;
(四) 交易所根据实地调查和评估结果择优选用仓储企业,并与之签订《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
第七条 指定交割仓库经交易所核定批准后须办理以下事宜:
(一) 指定交割仓库签发标准仓单所需各种印章须到交易所备案;
(二) 期货交割业务指定专人授权书及专人签字须到交易所备案;
(三) 缴纳风险抵押金;
(四) 指定交割仓库期货管理人员接受交易所的交割业务培训;
(五)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指定交割仓库申请放弃指定交割仓库资格, 应向交易所递交《放弃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申请书》,并经交易所审核批准。
第九条 指定交割仓库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应办理以下事项:
(一) 交割商品全部出库或全部变成现货;
(二) 结清与交易所的债权债务;
(三) 按交易所规定清退风险抵押金。
第十条 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确认、放弃或取消,交易所应及时通告会员及指定交割仓库,并报中国 *** 备案。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权利:
(一) 按交易所规定签发标准仓单;
(二) 按交易所审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 *** 收取有关费用;
(三) 对交易所制定的有关实物交割的规定享有建议权;
(四) 交易所交割细则和《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义务:
(一) 遵守交易所的交割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交易所的监管,及时向交易所提供有关情况;
(二) 根据期货合约规定的标准,对用于期货交割的商品进行验收入库;
(三) 按规定保管好库内的商品,确保商品安全;
(四) 按标准仓单要求提供商品,积极协助货主安排交割商品的运输;
(五) 保守与期货交易有关的商业秘密;
(六) 参加交易所组织的年审;
(七) 缴纳风险抵押金;
(八) 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股权结构、仓储场地、授权业务人员等事项,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九) 交易所交割细则和《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日常业务
第十三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日常业务分为三个阶段:商品入库、商品保管和商品出库。
第十四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保证期货交割商品优先办理入库、出库。
第十五条 商品入库是商品进入储存的之一阶段,商品入库依次经过下列作业环节:
(一)商品接运。接运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及时而准确地向运输部门接收入库商品,手续要清楚,责任要分明,遇有封识损坏、苫罩异常、货证不符、数量短缺、商品残损、包装损坏等现象的,一要摸清情况;二要分清责任,向承运部门索要商务记录或普通记录,交货主处理;三要做好入库验收记录。
(二) 商品验收。商品的验收是按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对某项商品的外观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以验证其是否货证一致,是否符合交易所交割规定的一项工作。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验收项目为:商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必备的入库资料、包装状况,以及无须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表面质量状况(问题较多,直观难见或已有规则规定按比例抽样检查的,要做拆箱、拆捆、拆包检查)。
(三) 商品入库和签发标准仓单。商品验收无误(或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已处理完毕)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即登帐、立卡、建立商品档案,并根据货主要求按交易所的具体规定签发标准仓单。
(四) 标准仓单的注册。标准仓单签发完毕后,有关会员应及时到交易所办理注册手续。标准仓单注册后,方可用于履行交易所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
第十六条 商品经验收入库后,即进入储存阶段,在整个储存期间仓库应做好商品的保管保养工作。指定交割仓库应根据各种商品不同的性能、特点,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选择合适储存场所和科学合理的堆码方式,对商品进行不同的保管、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储存商品完好。
第十七条 商品出库是指定交割仓库根据货主的要求,用发货、送货、代运等方式将商品发送出库。商品出库标志着储存阶段结束。
第十八条 商品出库应核对出库凭证、检查无误方可发货;发货完毕当日登销料帐、清理单据证件、清理场地、整理货垛;对需办理代运的物资应提前向承运部门提出运输计划;收回标准仓单加盖"货讫"章与仓库留底配对后保存。
第十九条 商品过户。过户必须做好记录和料帐的登、销工作。
第二十条 指定交割仓库在办理商品进出库手续时,应及时将相应数据录入仓单管理系统,并做好数据传送工作。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指定交割仓库必须对期货交割商品单独设帐管理。
第二十二条 指定交割仓库必须确定一名负责人主管期货交割业务,指定专人负责交割商品的管理和办理标准仓单业务。
第二十三条 为保证和提高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为会员、投资者的服务质量,切实改进仓库管理水平,交易所对指定交割仓库实行仓库自查、交易所抽查和年审制度。
(一) 自查制度。各指定交割仓库根据本办法、交割细则、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和仓库的实际情况,每月选择一项或几项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 交易所抽查制度。交易所根据掌握的情况或会员、投资者的反映,随时对各指定交割仓库的一项或多项工作进行抽查,并做好详细记录,以检查指定交割仓库在日常工作中对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 年审制度。交易所每一年度对指定交割仓库的工作做一次年度检查并按《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评比,提出下一年度的要求,对确不符合指定交割仓库要求又不能做改进的仓库,交易所可以取消其指定交割仓库的资格。
交易所审查的内容包括仓储设施、库容库貌、业务能力、业务实绩、帐目管理、会员满意程度以及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指定交割仓库应向交易所缴纳风险抵押金作为仓库履行义务的保证。若未发生经济赔偿的,交易所将其利息返还给仓库(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若发生经济赔偿的,交易所首先用其所缴纳的风险抵押金赔偿,抵押金不足以赔偿的,交易所有权向指定交割仓库追索。
风险抵押金的具体数额和交纳方式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协议书上载明。
第二十五条 由于指定交割仓库的过错造成标准仓单持有人不能行使或不能完全行使标准仓单权利的,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交易所按有关规定补充赔偿,补充赔偿后交易所有权对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追偿。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交易所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上海期货交易所。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Back全称Backwardation ,即现货升水,也就是现货价格高于期货价格。一般而言期货价格会略高于现货价格,但是在市场对未来的预期非常悲观的时候,会出现这种期现价格倒挂的现象。
对于一般大宗商品来说,期现倒挂现货升水并非稀罕事,往往是受库存连续下滑的影响。黄金市场出现“现货升水”是极为少见,与别的商品不同,黄金不是被消费掉,而是被人们储存起来,考虑到储存成本以及机会成本,期货价格对现货价格,远月合约对近月合约总是存在着升水。
同时黄金供应一直以来都是比较稳定,可以说黄金这种商品很难出现真正短缺,那么一旦黄金出现了“现货升水”,投资者则可以轻易进行期现套利。期现套利的存在导致了黄金很难维持“现货升水”。
扩展资料:
远期期货价格超出近期货价格的部分,称“期货升水率”(CONTANGO);如果远期期货的价格低于近期期货的价格、现货的价格高于期货的价格,则基差为正数。
关于基差的概念:是指某一特定商品在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的现货价格与该商品在期货市场的期货价格之差,即:基差=现货价格-期货价格。
基差包含着两个成份,即现货与期货市场间的“时”与“空”两个因素。前者反映两个市场间的时间因素,即两个不同交割月份的持有成本,它又包括储藏费、利息、保险费和损耗费等,其中利率变动对持有成本的影响很大;
后者则反映现货与期货市场间的空间因素。基差包含着两个市场之间的运输成本和持有成本。这也正是在同一时间里,两个不同地点的基差不同的基本原因。
在美国目前的情况下,不存在我们学术界经常讲的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实际的情况是:期货交易所形成的价格是现货流通的基准价,现货流通只是一个物流系统,因产地、质量有别,在交易现货时双方需要谈一个对期货价的升贴水,即:
交易价 = 期货价 + 升贴水
也就是说,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只是一个学术研究时区分的概念,在实际运作中,二者是一个整体的市场,期货定价、现货物流,二者有机作用,才可以使市场机制得以正常运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现货升水
Abandon 放弃:确认期权失效
Actuals 现货(LME普遍使用physical)
Arbitrage 市场间套利
Assay 检验分析
Ask 要价,喊价
At-the-Money 相等价值:期权履约价与当前期权期货合约的现价完全相同
Backpricing 有效时间定价:生产者常用LME 结算价作为报价基准, 每天公布的结算价到次日中午有效。又称“公认定价”(Pricing on the Known)
Backwardation 现货升水:现货价高于期货价(又称Back),是为逆向市场、倒价市场
Base Metal 贱金属,基金属:除金、银、铂族以外的金属
Bar Chart 条形图
Basis 基差:同一种商品现货价与期货价之差
Basis Price 基本价格,履约价格:期权交易中买卖双方商定,并按此进行交易的价格。又称敲定价格(Strik Price),通常为当前市场价
Bear 卖空者,看跌者:与Bull正相反
Bear Covering 结束空头部位
Bear Market 空头市场,熊市:价格普遍下跌的市场
Bear Position 空头部位:已卖出期货,期望以后能以较低价买进,利润为现在卖出与以后补进价之差额
Best Orders 更佳买卖订单(Buing/Selling “at Best”)
Bid 买方出价
Bond 债券
Bottom 底价:某时间段内的更低价
Borrowing 借入(Borrowing metal from the market):买进近期货的同时,卖出远期货
Break 暴跌,暴升,突破:价格出现较 *** 动
Broker 经纪行,经纪人
Bull 买空者,看涨者:与Bear相反
Bull Market 多头市场,牛市:价格普遍上涨的市场
Bull Position 多头部位:已买进期货,期望以后能以较高价卖出,其利润为现在买进与以后卖出价之差额
Business Day 交易日
Buying Hedge (Long Hedge)买进套期保值
Buy In 补进:平仓、对冲或关闭一个空头部位
Buy on Close 收市买进:在收市时按收市价买进
Buy on Opening 开市买进:在开市时按开市价买进
Call Option 看涨期权,延买期权:允许购买者按一特定的基价购买一种指定期货合约的权力。预期市价看涨时买“看涨期权”,如购买者判断失误,可以放弃这一购买权力,风险损失只是购买期权的保险费
Call Price 接算价
Cancelling Order 撤消指令:撤消前一个指令的指令
Carrying 借入借出:LEM 对借入借出的总称,也表示一种导致借入者将其持有的金属现货存入LEM 注册仓库的借入作业
Carrying Charge 仓储费用:持有现货商品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保险费、损耗、利息等
Cash 现付,现货:LEM 意为按结算价现货交易成交后第二天的现金交付;其他交易所则常指现货交易
Cash&Carry 贷款借入:期货升水时,远期货溢价常对该期间的仓储、保险、资金成本造成影响。金属过剩时,期货升水趋势扩大,由于交易者买近期货卖远期货所需融资成本低,使银行借贷有吸引力
Cash Commodity 现货商品
Cash Today 次日交割:合约的交割日期为下一个交易日时
CFTC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美国的)期货交易由农业部商品交易所办公室负责管理
Clear,Clearance 清算,结算:对期货合约进行的资金结算
Clearing House 结算所
Clearing Member 结算会员:结算所的会员公司,结算会员必须是交易所成员
Clerk 场内经纪助理:经授权可 *** 场内经纪人之职
Client Contract 委托合同: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与其他交易者之间的合同
Client Option 委托期权:期权买卖的任一方均非结算会员的交易
Close 收市
Closing Range 收市价幅
COMEX (The New York Commodity Exchange) 纽约商品交易所
Commission 佣金
Commitment 承诺(或未结清权益)
Commodities Exchange Center (CEC) 纽约商品交易中心:纽约商品交易所、纽约商业交易所 (NYMEX)、纽约棉花交易所、咖啡糖可可交易所的所在地
Commission House (Futures Commission House 或 Wire House)经纪商行 代办行
Contango 期货升水:金属近期供货充足时, 远期价高于现货价。是为正向市场,顺价市场
Contract 合约
Contract Month 合约月份:期货合约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
Coner 囤积居奇
Cost of Carry 置存成本:期货商品交割之前,所发生的利息、仓储和装卸搬运费用
Counterparty 合约对方
Cover 平仓,补进:在市场上通过补进(如原有部位在空头)或回抛(如原有部位是多头)结清空盘部位
Cross(Close hedge)买空卖空:同一个结算会员的套购套售,交叉保值
Current Yied 当期收益:债券利息与当时的债券市价之比
Day Order(G.F.D)当日有效订单:当日未执行则自动失效。如要在当日全部时间(含正式交易、场外交易、场前交易、午餐时间与傍晚),应注明“全部市场时间”(All Market)
Day Trading 当日交易:当天交易中买进和卖出相同部位
Daily Limit 每日价格波动幅度的限制
Dealer 交易代表
Declarartion Date 宣告期(履约期或有效期):期权购买者必须宣告其权力是否履行的最后日期,否则,期权将失效。LEM 的宣告期是每月的之一个星期三
Default Notice 违约通告
Defaulter 违约者
Deferred Futures 远期:离交割期相对最远的期货合约月份
Delivery 交割:期货合约买、卖双方到期以仓单形式体现的商品实物所有权的转移
Delivery Date or Prompt Date 交割日期
Delivery Month 交割月份(与合约月份相同)
Delivery Notice 交割通知:一方提交通知,表示同意在指定日期交割以结束其未平仓的空头期货部位
Delivery Point 交割地点
Deposit 初始保证金(见Initial Margin)
Differentials 差价(与Basis同义)
Discretionary Account 委托帐户
Double Option 双向期权:期权拥有者同时拥有按基本价卖出或买进权利的期权
Equity 资金净值:按当时市价清算后,期货交易帐户剩余的资金净值
Evening Up 对冲:通过买或卖对冲掉现有的市场部位
Event of Default 违约事件
Exchange Contract 交易所合约:交易双方都是结算会员的合约
Exchange Option 交易所期权:期权买卖方都是结算会员的期权交易
Exercise 执行,履约:期权有效期内,期权购买者宣布将实行其权力按履约价买进或卖出期货合约
Expiration Date 到期日:期权买方可能执行期权权利的日期或最后一日
Exchanger 交易所
Fill 执行价
Fill-or-Kill Order 成交或取消指令:一般指出价三次后未成交则立即取消
First Notice Day 之一通知日:同意以现货商品交割履行期货合约,发出通知的之一天
Floor Broker 场内经纪人
Floor Trader (又叫Local)场内交易人:通常只为自己的账户(或由其控制的)进行交易的人
Force Majeure 不可抗力:LME 的合约中没有此条款,遇不可抗力时,LME缓冲
Forward 远期货,期货
FSA 英国金融管理法案:1986年通过,随时修正
Fundamental Analysis 基本分析法:用商品供需理论与信息进行价格分析与预测
Futures 期货
Futures Contract 期货合约:经批准在交易所交易大厅内签定的,商品质量、交割地、交割期等均已标准化的交易契约
Futures Commition Merchant 期货 *** 商
G.O.B.(Good Ordinary Brard)优质级:LME 用,现改用“高级”(High Grade)代替
Good Till Cancelled Order(G.T.C.)除非客户撤消,否则一直有效的订单
Granter *** 者:期权的卖方
Hedge,Hedging 套期保值:通过在期货市场取得一个与现货交易相反部位期货合约的 *** ,来回避因价格波动对现货买、卖造成的损失,起到经济保险的作用
Hedger 套期保值者
Horizontal Spread 水平套期图利:在买进看涨或看跌期权的同时,按相同的履约价但不同的到期日,卖出同一商品种类的期权
Initial Margin 初始保证金:取得一个期货部位所交纳的初始费用。通常为合约价值的5~10%
Inverted Market 倒转市场:近期月份的价格高于远期月份价格的期货市场
In Warehouse 交割仓库:LME合约中的出售地点
Intercommodity Spread 跨商品套期图利:买进(或卖出)某种商品的期货合约,同时又卖出(或买进)相同交割月份的与买进(或卖出)商品相关的另一种商品的期货合约,日后分别进行对冲,以期获利
Interdelivery Spread 跨月套期图利:买进(或卖出)某种商品某月的期货合约,同时又卖出(或买进)同种商品但不同月份的期货合约,日后分别进行对冲,以期获利
Intermarket Spread 跨市套期图利:在某一个交易所买进(或卖出)某种商品的期货合约,同时又在另一个交易所卖出(或买进)相同商品相同月份的期货合约,日后分别进行对冲,以期获利
International Commodities Clearing House(I.C.C.H.)国际商品结算所:LME委托的结算所
Inter-Market 跨交易所:LME上下午间的闭市之间,会员们用 *** 进行办公室间的交易
In-the-Money 有利价值,内在价值:按当时市价如执行期权可以实现的增加价值。看跌期权,履约价高于当前公布价;看涨期权,履约价低于当前公布的结
算价
In-the-Money Option 实值期权:具有有利价值(内在价值)的期权
Intrinsic Value 内含价值:基本同“有利价值”。实值期权所含内在价值的金额,是权利金的构成成分
Inverted Market 逆向市场,倒挂市场:同一商品的现货或近期期货价格高于远期期货价格的市况
Kerb Trading 场外交易:每场正式交易结束后,有15至25分钟,所有的金属同时在交易圈进行交易
Last Trading Day 最后交易日:期货合约交割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尚未清算的期货合约,须通过相关现货商品或现金结算方式平仓
Late Night Trading (Lates)晚场交易:自下午场场外交易结束到相关美国市场闭市,LME 非正式交易时间
Lending 借出:通过卖出近期货同时补进远期货来扩展多头部位
Limit 停板限额
Limit Up 涨停板
Limit Down 跌停板
Limit Order 限价指令
Liquid 流动性:期货买、卖与对冲交易的活跃程度与成交量的大小。交易量大而又不引起价格剧烈波动,即是流动性大
Liquid Market 流动性市场:买卖均能较易实现的市场
Liquidate 平仓,对冲:通过买进(或卖出)相同交割月份的同样商品期货合约来了结先前已卖出(或买进)的期货合约,或到期收、交现货商品
LME 伦敦金属交易所
Long 多头,买空:“做多头”即为通过买进期货合约开始一个交易;或是买进多于卖出
Long Position 多头头寸,多头部位:未结算的买进期货部位
Lot 批:“一批”在LME常叫“一张仓单”、“一张合约”
Major Currency 做价货币
Margin 保证金
Margin Call 追加保证金要求,追加保证金通知
Mark to the Market 空盘评估:以当前市场价(当日结算价)为基础对尚未结算的空盘部位评估,计算其账面盈亏,以确定是否要追加保证金
Market Order 市价订单:按市场当时更优价或市价立即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期货合约的指令
Market if Touched(M.I.T.)触价成市价订单:价格达到高于(低于)当前市价的一定水平即卖出(买进)的指令
Matching Period 对应结算时间段
Matching System 对应结算系统
Maximum Price Fluctuation 更大价格波幅:在一场交易中合约价格可以上下波动的更大值
Merchant 贸易商
Minimum Price Fluctuation 最小价格波幅
Nominal Price 名义价格:对一个期货月份日期的估计价,当该日期有行无市时指定该价为收盘价。当现货交易处于类似情况时,也用该价作为当前价指标
Notice Day 通知日:易所规定的、对本月到期要准备交割期货合约的持有者发出交割书面通知的日期
Offer 卖方出价
Official Prices 正式价格:由LME报价委员会(Quotations Commitee)提出,每交易日13:10公布现货、三月和十五月期货的正式价
Omnibus Account 综合账户:在国外,一期货经纪公司与另外的经纪公司共同使用的账户,交易以原经纪人的名义混合使用
One Cancels Other(O.C.O.)非此即彼订单:由两个订单结合的交易指令,其中含一附加指令,当一个订单执行后即取消另一个订单
Open Contracts 未平仓合约:已买卖期货合约但未进行对冲处理或实物交割
Open Interest(op.int)空盘量,未平仓量,未结清权益:期货市场上交易的某种商品尚未结清(对冲或交割)的全部期货合约数量
Open Order 开口定单(同Good Till Canaelled Order)
Open Outcry 公开喊价
Open Position 空盘部位:尚未结清的期货合约市场部位
Opening, The 开市
Opening Price 开市价,开盘价
Opening Range 开市价幅:开市后之一个交易完成时的买卖价波动范围
Option 期权,期货合约选择权:赋予购买者在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按协定价(基本价或敲定价、履约价)购买或卖出一定量商品的选择权力
Options Committee 期权委员会
Out-of-the-Money 无利价值:当一期权当前没有内含价值,例如当看涨期权的履约价高于当前公布的结算价或当看跌期权的履约价低于当前结算价时,称无利价
Out-of-the-money Option 虚值期权:不具有内涵价值的期权,相对应的是实值期权
PS(Purchase and Sale Statment)交易清单:经纪行为客户对冲掉原建立的市场部位后,提交客户的分类账目净盈亏额变化清单
Physical 现货
Position 交易部位,头寸:对市场的承诺,即未进行对冲处理的买或卖期货合约数量。对于买进者,称处于多头部位(Long);对于卖出者,称处于空头部位(Short)
Position Limit 头寸限制:交易所限定的交易者可以持有某种期货合约的更大数量
Pre-Market 场前交易:LME正式交易前经纪行之间的交易,场前交易可以是非常活跃和具有影响力的
Premium (1)权利金:期权买主向卖主即时支付不再退回的费用,此为期权购买者可能的更大损失;(2)溢价,升水:期货价高过现货价的差额;(3)加价:对高于期货合约交割标准的商品应支付的额外费用
Price(及物动词)定价:通常按正式结算价确定有关金属的价格
Pricing-In 按预定收盘价买进
Pricing-Out 按预定收盘价卖出
Primary Market 初级市场:主要的现货商品初级市场
Principal 委托人,本人货主:能够并必须履行合约上所有条件的个人或机构
Principals’ Market 货主间交易:期货市场上,交易成员以货主身份在交易圈内和他们的客户一起完成交易
Profit Taking 获利回吐
Prompt 即付:在两天内即交割
Prompt Date 交割日期
Put Option 看跌期权,延卖期权
Quatations Committee 报价委员会
Rally 回升
Range 波幅
Reaction 反弹:价格在较长时间下跌后的回升
Recovery 复苏
Registered Representative 登记代表:应本人要求,期货经纪行雇用的经纪人
Ring 节:LME对每一种金属的五分钟交易时间
Ring Committee 场内交易委员会
Ring Dealing Broker 交易会员:期货交易所全权会员组织成员
Rings(Pits)交易场,交易池
Round-Turn 交易回合:通过对冲或实物交割结束在市场上的多头或空头部位的完全交易过程
Scalp 小投机:为微小利润而交易,通常在同一天内频繁买卖对冲
Security Deposit 保证金
Session 场:LME每天分上下场,每场分两轮,每轮中每种金属交易五分钟。每场后有15至25分钟的场外交易
Settlement Business Day 结算营业日:指在纽约可用美元进行国际结算处理的商业银行营业的交易日
Settlement Price 结算价格:由收市价幅决定的价格,用于计算期货市场账户的收益和亏损、追加保证金和交割的发票价格
Short 空头:一个未结算的卖出期货部位。“做空头”即通过卖出期货合约开始一个交易。与之相对应的词是Long
Short Hedge 卖出套期保值
Short Selling 卖空:通过卖出期货合约确立一个市场部位
Short Squeeze 轧空头,逼空:由于市场供应不足迫使价格上升的情形
Speculate 投机:甘愿承担价格波动风险以谋取风险利润的炒买炒卖行为
Speculator 投机者
Spot 现货
Spot Month 现货月:对当前期货报价的最早可以交割的月份
Spread 价差:两个相关市场之间或相关商品之间的价格差异
Spreading 套期图利:同时买进与卖出相关期货合约以获取价差利润的各种套利方式
Squeeze 价格挤压:迫使某特定交割日期的价格高于其它日期的压力
Stockist 存有货物准备出售的商人
Stop-Loss Order 止损指令:一种当市场价格达到某一特定水平时买进或卖出的指令
Straddle 套期图利
Strike Price (Exercise Price)敲定格(履约价):期权合约中双方协定的相关期货商品的价格
Switching(1)换库:LME,一个仓库的金属换成另一个仓库的;(2)转月:由一个期货合约转为另一个期货合约
Taker 购买者
Technical Analysis 技术分析法:利用期货商品价格、交易量、未平仓量等的历史数据,采用各种指标和分析 *** 来分析和预测未来价格趋势的价格分析 ***
Tender 偿付:期货合约的实物商品交割
Tick 最小价位:期货交易中允许的最小价格变动量
Time Value 时间价值:反映期权有效时间的权利金数量
Trade House 贸易行:进行现货交易的公司
Trend 趋势
Turnover 交易量
Underlying Futures Contract 期权期货合约
Unofficial Price 非正式价格:LME下午场交易结束时报出的各种金属的收盘价
Value 价值:在当前所有买方和卖方都满意的价格上的足够成交量
Variation Margin 价格变动保证金:根据每天的评估决定并发出用以因价格变动而补偿损失的追加要求
Volatility 易变性(年度潜在易变性):反映期权期货合约价格变动程度的指标。由相等价值、保险费、到失效期的剩余时间、期权期货合约价格和当前利率等参数组成的公式计算
Volume 交易量
Warrants 仓单:储存在交易所所指定的(注册)仓库签发的可用于期货合约商品交割的商品所有权证明书,系不记名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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