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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与商品期货交割结算价(以大商所为例)之间更大区别是,商品期货交割结算价虽然取的是配对日前十个交易日(含配对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但仍取决于商品期货市场资金大小,而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则取决于证券市场上多头资金和看空成分股的投资者所持有成分股数量的力量对比,与股指期货[1]市场上的资金大小没有直接关系(当然存在间接的影响)。股指期货在最后交易日前,期货市场的资金理论上可以翻江倒海,以雄厚的资金控制每日收盘价(间接影响每日结算价),但进入最后交易日,交割结算价的确定权就由整个股票市场的资金力量所决定,这点是交割结算价与每日结算价的实质区别。
[img]你好,股指期货交易时间为早上9:30-11:30,下午13:00-15:00,没有夜盘。
股指期货,也是期货,具有到期性,股指期货因为是现金交割,所以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都是同一天,为合约月份的第3个星期五,遇到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交割结算价由最后交易日最后2小时的加权平均价计算而来,未平仓的股指期货持仓按照交割结算价、账户保证金比例计算出现值,然后再扣除交割结算费率,剩余的资金返还到期货账户上。
举个例子,IF2209合约最后交易日2022年8月19日,交割结算价为4166.6点,合约乘数300元\点,期货账户保证金比例为14%,结算费用为成交金额的1%%。
则计算出净值=4166.6*300*14%*(1-1%%)=174979.7元。
; 期货的交割方式一般可分成两类:现金交割与实物交割。商品期货大多采用实物交割,股指期货则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股指期货交割采取按照现货指数的水平进行现金结算,从而保障了期货价格向现货价格强制收敛。原因在于,股指期货按照指数权重实物交割成份股票的成本太高,实际操作并不可行。
股指期货到期结算价国际上主要有平均价和单一价两种确定规则。最早的股指期货合约大多采用单一现货收盘价作为交割价,容易产生“到期日效应”和“三巫效应”,发现这个问题之后有些市场将股指期货的交割价改为最后交易日之后一日的特别开盘价,“三巫效应”没有了,但“到期日效应”转移到了第二天的开盘。后来大部分市场改用平均价规则。
具体来说1、如果强调抗操纵性和避免到期日效应,则可能倾向于采用收盘前某段时间的平均价,该方式确定的交割结算价相对复杂,以增大操纵成本,2、如果强调提高套利(套保)效率、减小期现货偏离度、减小交割结算价与指数收盘或开盘价偏离度,则可能倾向于采用简单收盘、特别开盘价作为交割结算价。
大部分股指期货都采取平均价方式来确定交割结算价。
; 期货的交割方式一般可分成两类:实物交割与现金交割。商品期货大多采用实物交割,股指期货则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原因在于,股指期货按照指数权重实物交割成份股票的成本太高,实际操作并不可行。因此股指期货交割采取按照现货指数的水平进行现金结算,从而保障了期货价格向现货价格强制收敛。
1、T+3交割、交收:我国对B股(人民币特种股票)实行T+3交割交收方式。
2、T+1交割、交收:是指达成交易后,相应的资金交收与证券交收在成交日的下一个营业日(T+1)完成。我国的A股、基金券、债券等采用这种交收方式。
为了保证到期合约交割的顺利进行,要求在交割时客户交易账户必须留有足够交割的保证金。因此采取自最后交易日的前五个交易日起,以每个交易日10%的幅度,逐日递增 客户持仓保证金,直至最后交易日为止。这个时间区域称作交割保证金追加期,简称交割期。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全球主要股指期货合约交割结算价的计算方式有单一及平均价两种。
(1)在平均价部分,多数国家采用算术平均价。其计算交割结算价的取样时间范围由最短10分钟至最长的全日交易时间,但多数介于20分钟至60分钟之间。
(2)在单一价部分,巴西与韩国等交易所采用收盘价,美、日等交易所则采用特别开盘价。
沪深300采用算术平均价,并且选取最后2小时作为取样时间,极大地增强了其抗操纵性,在全球主要股指期货合约中表现优异。
附注: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月合约最后允许交易的交易日,规定为每自然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1、合约的当日结算价为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合约以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合约乘数
2、最后交易日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股指期货结算价格有两种情况。
一、正常交易日的结算价。这时以期货盘面交易的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最后一小时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交易中断的,扣除中断时间后向前取满一小时视为最后一小时。合约当日最后一笔成交距开盘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天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采用上述 *** 仍无法确定当日结算价或者计算出的结算价明显不合理的,交易所有权决定当日结算价。
二、最后交割日的结算价。这时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以现货盘面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并且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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