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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七姐妹”时期。
第二阶段是1928年到1973年,这一阶段由国际性的卡特尔“七姐妹”控制着石油市场的价格。开始的标志是1928年埃克森、英国石油公司和壳牌公司在苏格兰签订的《阿奇纳卡里协定》,后来美孚等另外四家石油公司也加入了这个协定。协定为了防止寡头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划分了各协议签订方的市场份额,并规定了石油的定价方式。即,无论原油的原产地,其价格均为墨西哥湾的离岸价格加上从墨西哥湾到目的地的运费。后来由于中东地区原油产量的增加,以及欧洲市场对原油定价标准的不满,增加了波斯湾离岸价与目的地运费之和的标准。
“七姐妹”通过该协定将油价长期压制在一个极低的标准,极大地侵害了石油资源国的利益。石油资源国的 *** 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对石油卡特尔组织进行了公开谴责,并开展了广泛了石油国有化运动。在双方力量的抗争下,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欧佩克)应运而生。1960年,沙特 *** 、委内瑞拉等五个国家表决成立了OPEC,并于1973年单方面宣布收回对石油的定价权。
第三阶段:欧佩克时期。
第三阶段是1973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这一时期的原油价格由欧佩克控制。欧佩克的根本目标是通过控制油价,消除不必要的价格波动,保障产油国获得稳定的石油收入,维护产油国的利益。在1973年之后的10年中,欧佩克成员国逐步实现了对石油公司的国有化,并采用了直接固定石油价格的策略。欧佩克以沙特 *** 34°轻质油油价作为基准油价,不同的石油之间有一定的差价,而欧佩克所有成员国需要放弃石油产量的自主决定权来维持这种价差体系的稳定。在此阶段,石油价格从最初的每桶3美元逐渐提升至30美元以上。石油价格的不断攀升将石油利益从西方发达国家转移至石油资源国。这一时期,欧佩克的成员国也由最初的5个扩展至13个,与今日的规模已无太大差别。
然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持续的高油价导致了石油需求量的降低和相对过剩的生产能力,加之欧佩克之外的产油国石油产量的提升,欧佩克为了保持自己在国际原油市场的份额,采取了降低价格、保护份额的策略。这一时期,欧佩克首先通过与非欧佩克产油国的“价格战”维护了自身的市场份额,并迫使非欧佩克成员国妥协同意削减石油产量,欧佩克成员国内部也重新确立了配额制度。然而原油的减产导致油价再度上升,这引起了消费者的恐慌,石油贸易大量从长期合约转向现货市场。而现货市场的不断壮大,渐渐削弱了欧佩克对原油价格的影响力。
此后直至2004年,欧佩克虽然在名义上仍然采取直接设定目标油价的策略,期间也对目标油价两次进行向上调整,但除去通货膨胀,目标油价并没有显著上涨。由此可见欧佩克对油价影响力的降低。
21世纪初,由于中国、印度等新兴经济体的发展,欧佩克实际油价已远高于目标油价,其定价策略不再适应市场需求。2005年1月,欧佩克正式放弃了对石油价格的直接干预,并在其后逐渐放松了成员国之间的配额制度。这一阶段,欧佩克主动采取维持石油供给市场适度紧张的战略,加之中东地区政治局势的不稳定,国际石油市场的供给一直偏紧。
虽然欧佩克提出,他们仅在确定石油价格上涨是出于供需不均衡而非投机因素时,才通过增产抑制油价上涨,但其产出的增加并不足以应对不断上升的需求,其实质已失去抑制油价上升的能力。由于欧佩克成员国的经济状况仍严重依赖于石油出口收入,在油价下跌时,成员国并不会通过减产维持油价,而是采取增产这种竞争性的策略。20世纪80年代后,欧佩克对原油价格的影响力不断下滑,至今已无直接的控制能力。
第四阶段:“交易所”时期。
第四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这一时期现货市场的交易为国际原油的主要交易形式。现货市场形成之初只作为各大石油公司相互调剂余缺和交换油品的场所,故也称为剩余市场。但在1973年石油危机之后,石油交易量从长期合约市场大量转移到现货市场,现货市场的价格开始反映石油生产的成本及边际利润,具有了价格发现功能。目前,国际上有美国纽约、英国伦敦、荷兰鹿特丹和新加坡四大现货交易市场。
在现货和期货市场主导的定价体系之下,国际原油市场采用的是公式定价法,即以基准的期货价格为定价中心,不同地区、不同品级的原油价格为基准价格加上一定的升贴水。
公式表达为:P=A+D,其中,P为原油交易现货市场的结算价格,A为基准价格,D为升贴水。目前有两大国际基准原油,即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价格(WTI)和北海布伦特原油价格(Brent)。公式定价法是将基准价格和具体交割的原油价格连接起来的机制,其中的升贴水是在合约签订时就订立的并且通常由出口国或资讯公司设定。需要注意的是,公式定价法可以用于任意合约,无论是现货、远期,还是长期合约。
历史上,WTI原油在国际原油市场上一直占据着更加核心的地位。这是由于WTI主要反映美国市场的原油供销以及库存状况。二战之后,美国在世界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话语权,并且北美地区一直是更大的原油消费区,也是重要的原油生产区,加之WTI原油的质量好于布伦特,更适于石油生产,因此WTI价格的变化能对世界经济产生更大的影响,WTI也更适合作基准原油。
不过,近年来随着新兴经济体的发展,欧亚和中东地区对国际原油价格的影响力逐渐增强。基于布伦特的定价体系日趋完善,其影响力不断上升,目前已成为最有影响力的基准原油。国际上近70%的原油交易均以布伦特为基准原油。美国能源信息署(EIA)在发布的2013年度能源展望中也首次用布伦特代替WTI作为基准原油。
虽然在2013年5月,基于布伦特的普氏定价体系受到了来自欧盟委员会的调查,因为其类似于Libor的报价系统使普氏价格有 *** 纵的可能,即普氏价格不能公允地反映国际原油供需的基本面,市场也有猜测WTI可能借此重新树立自己的风向标地位。但考虑到普氏定价体系有现货市场庞大的交易量作为支撑,我们仍需要深入了解普氏价格体系。
普氏价格体系简介
普氏价格体系是以布伦特为基准原油的价格体系,其提供的价格包括即期布伦特(Dated Brent)、远期布伦特、布伦特差价(CFD),以及其他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的报价参考。其报价体系类似于Libor,依据主要石油公司当日提供的收市价并进行综合评估得到。
下面介绍与原油现货定价紧密相关的几种价格。
1.北海原油。
普氏价格体系所使用的布伦特原油指的是北海地区出产的原油,是布伦特、福地斯、奥斯博格、埃科菲斯克(取四种原油首字母为BFOE)的一篮子原油。在普世定价体系形成之初,布伦特原油被认为是北海原油的代表,只将其价格作为基准油价。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布伦特原油产量急剧下降,到了21世纪初,布伦特油田产量已经衰减到相对较低的水平。因此,在2002年,普氏价格体系采用了布伦特、福地斯、奥斯博格(简称BFO)的一篮子油价;在2007年,又加入了埃科菲斯克,形成了BFOE。但出于习惯,我们今天仍用布伦特原油指代BFOE。
采用一篮子原油作为基准原油有利于扩大基准价格的市场基础,但由于这些原油的质量不一,其中福地斯、奥斯博格的密度较小,含硫量较低,质量高,埃科菲斯克质量较低,而这些原油都可以用于远期和期货交割,这就导致BFOE的卖方更倾向于交割低品质原油,如埃科菲斯克,而非高品质原油。
为了激励卖方更多地交割高品质原油,普氏价格体系分别于2007年和2013年引入了品质折扣系数(de-escalator)和品质溢价因子(quality premiums)。品质折扣系数是指,当卖方交割的原油含硫量超过0.6%时,每超0.1%的硫分,卖方需要向买方支付60美分/桶。
与品质折价相反,品质溢价是指,在接收到较交易时所保证的品质更高的原油时,原油买方须向卖方支付作为回报的费用。对于奥斯博格、埃科菲斯克两种高品质原油,品质溢价因子是估价公布日前两个整月内,该两种等级原油与BFOE中更具竞争力的一种原油之间的净差价的50%。
2.即期布伦特。
即期布伦特是一个滚动估价,它反映估价当日起10—25天的BFOE现货价格(周一至周四的估价是估价发布当日起10—25天装运的即期布伦特现货,周五的估价是估价发布当日起10—27天装运的即期布伦特现货),此处的10—25天被称作估价窗口。由于原油的运输和储存的特性,原油的立即交割并不经常发生,这就使得原油现货市场具有一定的远期性质,估价窗口期由此产生。25天的惯例源于在实际操作中,卖方须在交割前提前25天通知买方船货的装运期。所以,虽然即期布伦特通常被认为是现货市场的价格,但它实际反映10—25天的远期价格。
最初,普氏采用的估价窗口是7—15日,与布伦特原油的估价窗口一致,但其他的北海原油品种的估价窗口均长于布伦特原油。随着布伦特原油产量的下降,为了使普氏价格更贴近北海市场的惯例,普氏将估价窗口增加至10—21天。随着布伦特产量的进一步下降,于2012年6月,普氏价格体系将窗口期进一步扩展至10—25天。
另外,即期布伦特反映的是BFOE的一篮子油价,这并不是四种原油价格的代数平均数,而是通过对更具竞争力的品种赋予更大的权重而更好地反映更具竞争力品种的价格,以确保估价反映供需基本面。
3.远期布伦特。
远期布伦特是最早出现的布伦特金融工具。布伦特远期是一种远期合约,在这个合约中会确定未来具体的交割月份,但不会确定具体的交割日期。布伦特远期的报价一般是未来1—3个月,如5月会有6—8月的布伦特远期的报价,这些报价是合约确定的、针对具体交割油种的报价。
4.布伦特价差合约。
布伦特价差合约(Contract for Differential,简称CFD)是一种相对短期的互换,其价格代表了在互换期间内,即期布伦特估价与远期布伦特价格之间的市价差。普氏能源资讯提供未来8周的CFD估值,并在每周定期评估。市场上也有公开交易的一月期和两月期的CFD。
CFD通过将互换期间内即期布伦特与远期布伦特之间随机的市价差转换为固定的价差,可以为BFOE现货头寸的持有者对冲即期布伦特市场的风险,也可以用于投机。
以布伦特为基准价格的原油现货定价
依据公式定价法,原油现货的价格为基准价格加上一定的差价。在普氏价格体系中,基准原油为布伦特,基准价格为即期布伦特,现货价格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除了要加一个合约规定的差价外,还要加上现货升水或减去期货升水。其中,期货升水或现货升水的数据由CFD市场提供。
例如,一宗交易确定的升水为1.00美元/桶,交易确定在一个月之后完成,则在今天这个时点,这宗交易的现货价格(在今天这个时点,该价格为远期价格)为当前的即期布伦特价格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再加上1美元升水。
实际上,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即远期布伦特,就是由即期布伦特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得到的。因此,上述定价 *** 也可以理解成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加上不同品种的差价。利用即期布伦特和CFD的报价信息,就可以得到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曲线。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品种的原油有不同的估价窗口和平均计价期(习惯上,原油现货在装船后的一定期限内定价,这段期限的平均值称为平均计价期),故普氏价格体系针对不同的原油品种,提供了相应期限的即期布伦特价格。不同品种的对应期限如表1所示。以地中海品种为例,普氏价格体系会为每笔交易提供即期布伦特13—28日的价格,加上这笔交易对应的CFD价格,再加上一定的差价,就得到了这笔交易的现货价格。
另外,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的布伦特期货合约交易量大,也常被用作基准价格。布伦特期货合约到期交割时,是根据布伦特指数进行现金交割的,而布伦特指数是根据远期价格得到的指数。也就是说,布伦特期货的价格会收敛于布伦特远期的价格,而非布伦特现货的价格。
虽然布伦特期货合约并不进行实物交割,但持仓者可以通过期货转现货(EFP)将该头寸转化为现货头寸,即远期头寸或25日现货头寸。EFP的价格是由互换双方决定的。EFP将布伦特的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联系了起来。
普氏价格体系提供了EFP的远期价格估值,反映了对应交割月份期货和远期之间的差价,联系了期货和远期市场。因此,以布伦特期货价格作为基准价格的现货价格等于期货价格加上EFP差价,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最后再加上合约规定的差价。
[img]国外的期货交易所主要有哪些
1.芝加哥期货交易所
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是当前世界上交易规模更大、更具代表性的农产品交易所,19世纪初期,芝加哥是美国更大的谷物集散地,随着谷物交易的不断集中和远期交易方式的发展,1848年,由82位谷物交易商发起组建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该交易所成立后,对交易规则不断加以完善,于1865年用标准的期货合约取代了远期合同,并实行了保证金制度。芝加哥期货交易所除厂提供玉米,大豆、小麦等农产品期货交易外,还为中、长期美国 *** 债券、股票指数、市政债券指数、黄金和白银等商品提供期货交易市场,并提供农产品、金融及金属的期权交易。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玉米、大豆、小麦等品种的期货价格,不仅成为美国农业生产、加上的重要参考价格,而且成为国际农产品贸易中的权威价格。
2.伦敦金属交易所
伦敦金属交易所是世界上更大的有色金属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的价格和库存对世界范围的有色金属生产和销售有着重要的影响。在19世纪中期,英国曾是世界上更大的锡和铜的生产国/同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业需求不断增长,英国又迫切地需要从国外的矿山大量进口工业原料。在当时的条件下,由于穿越大洋运送矿砂的货轮抵达时间没有规律,所以金属的价格起伏波动很大,金属商人和消费者要面对巨大的风险,1877年、一些金属交易商人成立了伦敦金属交易所并建立了规范化的交易方式。从本世纪初起,伦敦金属交易所开始公开发布其成交价格并被广泛作为世界金属贸易的某准价格。世界上全部铜生产量的70%是按照伦敦金属交易所公布的正式牌价为基准进行贸易的。
每周工作日内,伦敦金属交易所有色金属交易时间程序如下:格林威治时间11:40,开始早晨场内交易;每个交易品种轮流交易各5分钟。12:20,8种金属全部顺次交易之后,休息10分钟;12:30,开始早晨第二场交易,每个品种仍是按顺序交易5分钟。因为早晨第二场场内交易决定当天的官方结算价,所以意义特殊。
官方结算价报出之后,即下午13:15左右,场外价开始交易,一直持续到13:30。这期间,8个金属品种同时交易。早晨场内交易在场外价收市之后结束,交易转入室内进行。
伦敦金属交易所全天第二场交易于下午15:10开始。下午的场内交易同上午的交易方式类似,在16:35结束之后,随即进行场外交易,一直到17:00,共持续25分钟。早晨同下午场内交易的区别是下午的场内交易没有官方宣布结算价这一重要的程序。
伦敦金属交易所交易程序表
上午之一场 时间 下午第二场 时间
之一节 (格林威治) 第三节 (格林威治)
白银 11.40 铝合金 15.10
铝合金 11.45 白银 15.15
锡 11.50 铅 15.20
铝 11.55 锌 15.25
铜 12.00 铜 15.30
铅 12.05 铝 15.35
锌 12.10 锡 15.40
镍 12.15 镍 15.45
休息 休息
第二节 第四节
铜 12.30 白银 15.55
铝合金 12.35 铅 16.00
锡 12.40 锌 16.05
铅 12.45 铜 16.10
锌 12.50 铝 16.15
铝 12.55 锡 16.20
镍 13.00 镍 16.25
白银 13.05 铝合金 16.30
(1*) (2*)
说明:(1*):场外交易一直持续到13.30。
(2*):场外交易从16.35持续到17.00。其中铝合金和白银在16.45结束,锡在16.50结束,锌和镍在16.55结束,铜和铝在17.00结束。
3.纽约商品交易所
纽约商品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的铜,一般是高级电解铜,但其他品质的铜如熔炼等也可以通过折算后进行交割,除此之外,COMES还进行铜的期权交易。
COMEX铜期货合约:(高级铜)
交易单位 25000镑
交割等级 1号电解铜
报价方式 每磅美分
最小价格变动 0.05美分/磅
每日停板额 每磅20美分/磅
交易时间 纽约时间9:25-14:00
合约月份 连续3个月份及23个月内的 1,3,5,7,9,12月
最后交易日 交割月的倒数第三个营业日
4.日本东京工业品交易所
日本东京工业品交易所和神户橡胶交易所交易的标准品是三号烟胶片,即Rss3,二者的行情基本上是新加坡行情的翻版,受产地市场走向带动。
合约单位:5吨
合约标准:国际3号烟胶片(RSS3)
合约月份:当前交易月份之后的4个月中的每个月及其之后的偶数月
报价单位:日元/公斤
最小变动价位:10钱(0.1日元)/公斤
每日价格更 *** 动限制:报价(日元) 日元/合约
低于100 6 日元
100-150 7 日元
150-200 8 日元
200以上 9 日元
初始保证金: 报价(日元) 日元/合约
低于100 45000 日元
100-150 52500 日元
150-200 60000 日元
200以上 67500 日元
手续费: 合约价格 手续费
不足200日元 每张合约3310日元
200-300 每张合约3480日元
300-400 每张合约3650日元
400以上 合约价格每增加100日元,手续费增加170日元
持仓限制: 当前交割月 200 张
下一交割月 500 张
其他交割月 1500 张
总持仓 6000 张
最后交易日:交割日前第5个营业日
交割日:当月的最后营业日,12月除外,12月的交割日是倒数第二个最后营业日
交易时间:上午节:9:45, 10:45
下午节:13:45,14:45,15:30
交割地点:指定仓库
交割方式:实物交割
5.纽约商业交易所
交易单位:
期货:1000 美式桶(42000加仑)
期权:1张NYMEX(纽约商业交易所)的原油合约。
交易时间:
期货和期权:上午9:45~下午3:10,为场内公开竞价时间。
场外交易通过NYMEX ACCESS *** 的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周一到周四下午4点开始交易,次日上午8点结束。周日电子交易下午7点开始。上述时间为纽约时间。
交易月份:
期货:30个连续月加上远期期货距交割月36,48,60,72和84个月的合约。
这些日期只包括场内公开竞价的时间。
期权:12个连续月,加上18,24,36个月以半年6或12月为结算周期的远期期权。
报价方式:
期货和期权:美元+美分/桶。
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期货期权:$0.01/桶($10/合约)
每日更大价格波动:
期货:最早的2个合约月为$15/桶($15000/合约)。如果按后续合约前一日结算价$3.00作为更大价格波动,则此后续合约之前的合约的更大价格波动由$3.00升到$6.00。
期权:不设波动限制。
最后交易日:
期货:交易终止于交割月正常交易第25日之前的第3天,如果当月第25个正常交易日是非工作日,则以工作日顺延。
期权:期货最后交易日之前3日。
交割:
以FOB卖方的设备,在俄克拉荷马州,以罐装、管道或其他内容设备进行。
交割期:
所有交割必须在交割月交割期内完成。
可选择交割程序(ADP):
可选择交割程序适用于以在交易所达成协议并最终履行现货月合约的买方、卖方。如果买卖双方同意以不同于合约上描述的条件交割,他们可在此基础上,向交易所申请他们的意图的交易条件。
自然的期货交易(EFP):
商业性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向交易所提出申请的方式将他们的期货头寸改成相等的自然头寸。EFP 可用于初始头寸和清算头寸。
可交割商品等级:
特定的国内原油硫磺重量低于0.42%,不超过37API或低于42API 的重量。下列国内原油渠道是可交割的:西德克萨斯中介,低香混合油,新墨西哥香型原油,北德克萨斯香型原油,俄克拉荷马香型原油,南德克萨斯香型原油。
特定的外国原油不超过37API或42API的重量。下列外国原油渠道是可交割的:英国的布伦特和挪威的奥斯博格,卖方应该获得最后结算价每桶30美分的折扣。尼日利亚和哥伦比亚交割时应有15美分的贴水。
品质检查:
质检按输油管实际状况进行。买方或卖方可以指定一名质检员检查交割油的质量。提出质检要求的一方承担质检费用并提示对方将进行检查。
头寸限制:
所有月份合约总和最多为15000张,现货月最后3天最多持有1000张合约,持任何单月合约最多不超过7500张。
保证金要求:
持买(卖)开期货和短期期权头寸需交纳保证金。期权交易者的保证金不能超过贴水。
交易代码:
期货:CL
期权:LO
交易单位: 原油期货以1,000桶(42,000加仑)的单位进行交易。期权:一个NYMEX分部轻质低硫原油期货合约
。
交易月份: 最初在交货前36,48,60,72和84个月列出。另外,交易可以在一笔交易中以平均差额执行,与前一天的结算价格在连续两到三十个月的时间段内。这些日历条是在公开喊价交易时间执行的。期权:连续12个月,外加6个月/ 12月周期18,24和36个月的三个长期期权。交易可以在一笔交易中以平均差额执行至前一天的结算价格,持续两到三十个月。这些日历条是在公开喊价交易时段执行的。期权:连续12个月,外加6个月/ 12月周期18,24和36个月的三个长期期权。交易可以在一笔交易中以平均差额执行至前一天的结算价格,持续两到三十个月。这些日历条是在公开喊价交易时段执行的。期权:连续12个月,外加6个月/ 12月周期18,24和36个月的三个长期期权。
价格报价
原油期货以美元和美分每桶报价。
更低价格波动:每桶0.01美元(1美分)(每份合约10美元)。
每日更高价格波动
期货:除前两个月外,每桶初始限额为3.00美元,如果前一个交易日的结算价格为3.00美元,则上涨至每桶6.00美元。如果在前两个合约月份中任何一个头寸涨至每桶7.50美元,则所有月份的限制将从一个小时的交易停止后的移动方向的限制变为每桶7.50美元。
期权:没有价格限制。
最后交易日
原油期货:交易在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25个日历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结束。如果该月的第25个日历日是非营业日,则在第25个日历日之前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之前的第三个营业日停止交易。
期权:交易在标的期货合约之前的三个工作日结束。
通过罐内转运,在线转运,出库或设施间转运,向位于俄克拉何马州库欣的任何管道或存储设施交付
FOB卖方设施,可通过管道进入TEPPCO,Cushing存储设备或Equilon管道公司。 (pumpover)。
交货期
所有交货均在当月进行,并且必须在之一个日历日或之后开始,并在交货月的最后一个日历日完成。
替代交付程序(ADP)
替代交付程序适用于交易所在现货月份合约交易结束后与交易所匹配的买家和卖家。如果买卖双方同意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交割,可以在向交易所提交意向通知后按照此规定进行交割。
期货交易或与实物交易(EFP)
商业买家或卖家可通过向本交易所提交通知,将期货头寸交换为等量的实物头寸。EFP可以用来启动或清算期货头寸。
可交付等级
特定的国内原油硫含量为0.42%或更低,API重力不低于37°,API重力不低于42°。以下国内原油可交付:西得克萨斯中间,低甜混合,新墨西哥甜,北得克萨斯甜,俄克拉何马甜,南得克萨斯甜。
具体的国外原油API不得低于34°,API不得超过42°。下列国外货物可以交付:英国布伦特和四十年代,挪威Oseberg Blend,卖方每桶最终结算价格低于30分钟; 尼日利亚Bonny Light和哥伦比亚Cusiana交付15美分溢价; 而尼日利亚Qua Iboe以5美分的溢价交付。
检查
检查应按照管道实践进行。买方或卖方可以指定一名检查员来检查交付的油品质量。然而,要求检查的买方或卖方将承担其成本,并将通知交易对方将进行检查。
头寸限制
任何一个月/所有月份:20,000点净期货,但是在现货月份的最后三天内不超过1000点。
保证金要求 开放期货或空头期权头寸需要保证金
。期权购买者的保证金要求永远不会超过保费。
交易代码
期货:CL
期权:LO
来源: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官网。
国债期货期转现交易的简称是efp,它是指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时买入(卖出)交易所期货合约和卖出(买入)交易所规定的有价证券或者其他相关合约的交易行为。
国债期货期转现交易的特点有4个,分别是期现货同时达成,锁定基差;期货端既可平仓也可开仓;盘中实时确认期货持仓变化;期货端价格不计入结算价且不公布。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
EFP(Exchange For Physical)、EFR(Exchange For Risk)和EFS(Exchange For Swap)交易机制。EFP是指现货市场卖方同期货市场的多头进行现货实物和期货合约互换的交易。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现货市场卖方将现货实物所有权转移给期货市场的多头,期货市场的多头将期货市场的多头持仓转移给现货市场卖方。EFP交易不需要通过公开市场进行,买卖双方需要首先获得其结算会员承担结算义务的承诺,同时买卖双方的经纪人执行期货合约并通知交易所结算部门。
EFR同EFP功能相近,只是互换的对象不是现货实物,而是OTC合约。EFS同EFP功能相近,只是互换的对象不是农产品现货实物,而是仅限于利率互换协议。当投资者需要立即进入利率互换市场却不能马上找到交易对手,或者希望终止利率互换交易时,投资者可以利用EFS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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