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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股市做庄是违法的。
首先,按《证券法》第77条规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依上述规定,在证券(股票为证券的一类)交易市场中操纵交易价格的行为(包括连续买卖、对敲与自我交易及第四款兜底条款所述行为,也就是通常大家所说的“做庄”)为法律所禁止,而因庄家的违法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中小投资者,可向庄家索赔。
不过,《证券法》77条并未规定做庄的刑事责任,而如果做庄这种对中小投资者敲骨吸髓的恶行都不需承担刑事责任,那么,恐怕股市中将出现只有庄家的局面了。这样的股市,试问谁还敢进去投资?
因此,我国《刑法》第182条对做庄行为作出规定,按其规定,上面所提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刑法第182条与证券法第77条对行为构成要件的规定一致,此处不再列举)构成犯罪,罪名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个人犯罪的,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非法操纵证券价格的行为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前面所说的刑罚依据情节判刑。
到此,结论很清晰,做庄行为构成犯罪,因此股市做庄文中提到庄家们操作时会小心翼翼以免被证券监管部门抓住证据,道理在此。现实中, *** 怎么启动对这种恶行的监管与处罚?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
发现股价异常的时候,如果中国 *** 稽查局(职能:拟订证券期货执法的法规、规章和规则;统一处理各类违法违规线索;组织非正式调查;办理立案、撤案等事宜;组织重大案件查办;协调、指导、督导案件调查及相关工作;复核案件调查报告;统一负责案情发布;协调跨境案件的办理;组织行业反洗钱工作;办理稽查边控、查封、冻结等强制手续;组织、协调行政处罚的执行;组织稽查考评、奖励;负责案件统计、培训工作)掌握了重要线索和证据,将正式立案调查。这是之一步。
紧接着,下一步将相关的线索和证据移交至 *** 稽查总队(职责:承办证券期货市场重大、紧急、跨区域案件,以及上级批办的其他案件。内设20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调查一处至调查十五处,内审一处,内审二处,技术支持处和纪检室),由总队下面的若干稽查支队具体分工协作,对涉嫌违法的当事人及其相关方面进行调查取证,约谈等,形成初步的调查结果,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最为关键的一步是稽查总队将调查结果移交至行政处罚委员会(职责:制定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认定规则,审理稽查部门移交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主持听证,拟订行政处罚意见),形成正式的初步处罚意见,并报 *** 分管副主席或主席批示。构成犯罪的, *** 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向公安部对口单位移交,最终由 *** 办公厅负责正式对外发布。
此后,公安部门接收自 *** 移交的案件后,则将启动刑事侦查、检察、审判的相关程序,经法院审理后定罪判刑的,判决生效后,庄家们就将面临最长十年的牢狱生涯。
[img]是的。
坐庄,做生意的派人久住产地购货或招徕顾客或指打牌时做庄家。
违法行为又称“无效行为”。不合法行为的一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与客观上不合法行为不同之处在于,行为人在实施该行为时主观上有过错,从而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侵犯。主观上的过错指故意或过失两种主观状态。根据违法性质,违法行为可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经济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等;根据对社会的违害程度,违法行为可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犯罪)。
《刑法》之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该法案的规定,坐庄显然已经违背法律。
坐庄违法,跟基金公司性质不一样。《刑法》、《证券法》对此有严厉处罚措施。
《刑法》之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证券法》
《证券法》第七十七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操盘手
所有证券公司都有操盘手。操盘手就是为别人炒股的人。如证券公司里面负责买卖股票的人。操盘手主要是为大户(投资机构)服务的,他们往往是交易员出身,对盘面把握得很好,能够根据客户的要求掌握开仓平仓的时机,熟练把握建立和抛出筹码的技巧,利用资金优势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盘面的发展,他们能发现盘面上每个细微的变化,从而减少风险的发生。
操盘手本身是合法的,证券公司因为其特有的资金优势和专业人才优势,一般是庄家主力军,坐庄的工作会由操盘手来做。那么大户应该如何定义呢?如果大户资金非常大的话,在交易日 *** 竞价时间操盘手敲下的价格很可能成为当天开盘价,资金量过大的话买入、卖出也会对股价造成影响。这本身是不违法的。所以有些操盘手会有一些技术活比如资金对敲之类的,就是自买自卖做股价做图形发布消息哄抬股价然后突然抛售。
2、关于坐庄
庄家是指能影响某一金银币行情的大户投资者。通常是占有50%以上的发行量,有时庄家控量不一定达到50%,看各品种而定,一般10%至30%即可控盘。因交易量和资金量巨大,所以在期货市场上很少出现庄家。 庄家也是股东;通常是指持有大量流通股的股东;庄家坐庄某股票,可以影响甚至控制它在二级市场的股价;庄家和散户是一个相对概念。
庄家一般都是通过几百个股票账户操作股票,因此是一个假象,是违法的,如果只通过一个账户操作就是合法的了,但那样庄家很难掩饰自己的企图。
3、股市坐庄的合法性
《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法》:之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
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 ***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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