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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交易是指做市商(券商)有自己的账户,可以独立报价,与投资者进行双向交易,从中可以获得这个产品的差不多卖。
扩展信息:
1.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具有一定实力和声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报价某种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以该价格接受社会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通过做市制度保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做市商通过买卖报价的适当差额补偿所提供服务的成本,实现一定的利润。做市商通过这种不断的买卖,保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第二,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一般规模小,风险高,会极大影响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参与的积极性。尤其是在市场低迷时期,投资者更容易失去信心。也许创业板初期会出现投资热潮,但这并不能保证未来市场不会出现低迷。
第三,如果有做市商,他们会承担做市所需的资金,因此可以随时处理任何业务,激活市场。买卖双方不必等待对方的出现。只要做市商出面,承担对方的责任,交易就可以进行。因此,做市商确保市场的交易活动不间断,即使市场处于低谷。
4.真正的做市商市场应该包括两个层面:之一个层面是做市商和投资者之间的零售市场,第二个层面是做市商和做市商之间的批发市场。
5.证券做市商市场包括“复合”证券市场和“单一”证券做市商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其中“复合”证券市场又可分为“混合”证券市场(如纽约证券交易所)和“平行”证券市场(如伦敦证券交易所)。
[img]; 什么是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亦称报价驱动(Quote-Driven)交易制度,是指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机构,以自有资金或证券或其他金融产品,不断向其他交易者报出某些特定产品的买入和卖出价,并在报价价位上接受其他交易者的买卖要求,保证及时成交的一种交易制度。
与竞价交易中的隐性报价不同,做市商同时进行显性的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主动报出的价格上实现买卖交易,只要投资者愿意买,做市商就必须卖,或者只要投资者愿意卖,做市商就必须买,其情形类似于中国居民到银行柜台上买卖外汇。
买卖价差是做市商的主要收入。做市商的做市行为并非完全地取决于自身的利益意愿,更不是无限制地非理性,而是来自做市商和公众投资者的相互约束,所有市场参与者也正是在这种相互制约中为更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获取更大利润而不断进行各种权衡,实现各自利益,市场亦因此在理性的轨道上运作。
做市商服务的需求与供给分析
做市商提供的是一种交易服务,这种服务的价格是由证券买卖价差(SPREAD)来测量的。做市商的服务价格与证券价格是两码事,做市商坚持在任何时候以买进报价买进证券,以卖出报价卖出证券,即做市商在市场上提供的是即时服务。那么,做市商做市的经济效应也就体现在这种做市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上,而不是证券本身的供求。
市场上之所以产生对做市商服务的需求,主要是因为市场运行过程中对某种特定证券的一般公众购买者与出售者并非都是均衡的原因,因而要求有一个中介机构出面通过自己的中介性买卖来平抑这种暂时的失衡,这是相对于完全竞争状态市场而言的一种人为加速市场均衡的制度。
假设一种证券的初始价格为P0,如果在这个价位上购买者的购买能力超过出售者,即会产生一种不平衡,其中的差额为A-B;如果在一段时间内公众出售者与购买者不能相互匹配,这种不平衡将持续下去,这对市场效率显然是一种损伤。
在没有做市商参与的情况下,一定量的购买者因为没有相应量的证券供给而不能实现购买需求,或者只好在比P0高的价格P1的水平上购买,但这须由市场参与者的购买能力而定,即并非所有的公众参与者都有很高支付能力。如果做市商愿意在低于P1而高于P0的价位上出售该种证券,由此就会使实际价格产生一定偏离,然而这种偏离降低了所有市场购买者的购买成本,尽管交易价位仍比初始价格高,但却换来了大量交易的达成和市场参与者需求的满足,并提高了整个市场的运作效率。这就是做市商服务产生的需求基础。
当然,在任何一个市场上(包括没有做市商的指令驱动市场上),总会存在某种机制对图一列示的不平衡做出反应(比如证券、期货市场上的投机者)。但没有做市商的市场上的缺陷是投资者不能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交易,市场本身不提供即时的直接性的服务。所以,这种不平衡的自发性平抑是零星分散和滞后的,不平衡的恢复是高成本的,远没有做市商长期连续性的大规模做市服务所发挥的平抑作用那样高效率。而在有组织的做市商市场上,在非均衡出现之前,做市商通过其做市服务活动就会限制失衡出现的机会,所以,这种反应和限制是事前的。当然此间做市服务的提供是基于经济预期年化预期收益而出现的,即从以低报价买进、以较高价卖出中获得预期年化预期收益。
实际上,在竞争性市场上,做市商买进报价与售出报价间的差额反映了提供做市服务的成本或利润,除非从做市服务获取的利润能够弥补其成本,否则,证券商不会一直从事这种做市买卖业务。交易价格围绕真实价格的波动是通过由做市商设定的报价差额而得以限制的,说明提供做市服务的成本越高,买卖报价差额就会越大,真实价格基础上交易价格的可能波动也就会越大。由此,做市商市场的合理特征应该是:在尽量低的成本上提供做市商服务。当然这也是所有市场的一般原则,只不过这里的成本取决于一般公众交易商的经济情况以及证券商之间的竞争程度而已。
做市商报价差额的分析
做市商在证券期货市场的双向报价中,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存在价差(Spread)。这种价差的存在是合理的,基本上是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做市商在向公众投资者提供双向报价过程中的成本。又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购买计算机等设备和建立有关 *** 的费用支出、做市人员及决策人员的薪金以及传递交易单据过程的费用等;间接成本是指搜集、整理、分析市场信息,对市场未来走势作出预测的研究开发费用等。
二是做市商提供报价服务所取得的利润。做市商实行双向报价的过程中,在双向以相同数量成交的理想情况下,做市商肯定是有价差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在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为自身赚取利润。正是这种对于市场和做市商本身都互为有利的交易组织机制,确保了市场的平衡和流动性。
影响做市商买卖报价差额的决定性因素包括:
做市证券品种的交易量。交易量越大,差额趋向于越小。从某种程度上讲,交易量大的证券的流动性也大,可以缩短做市商持有的时间,从而可以减小其库存风险;并能够使做市商在交易时容易实现一定的规模经济,也会由此减少成本,差额也就没有必要太大。
证券价格的波动性。波动性越大,其差额也会越大。因为在给定的持有期间内,波动率变动较大的证券对于做市商所产生的风险大于变动小的证券,作为对这种风险的补偿,其价格差额自然也就愈大。
证券品种价格。从价差的绝对额看,做市价格高的证券,其价差会大于价格低的证券;而从比例价差(报价价差相对于证券价格)看,证券价格越低,其比例价差越大。
市场竞争压力。做市商的数量越多,竞争性越强,各种约束力量就越是有力地限制单个做市商报价差额的偏离程度,因而差额越小。做市商为了获得更多的做市价差收入,相互之间进行竞争。竞争促使做市商千方百计地降低成本和利润,最终结果是逐渐缩小报价价差。而且拥有做市商数量越多的证券的交易越活跃,流动性越大,其中做市商的风险也就越小,作为风险补偿的差额也就越小。
做市商有哪些作用?
1、坐市。当股市出现过度投机时,做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与其他投资者相反方向的操作,努力维持股价的稳定,降低市场的泡沫成份。
2、造市。当股市过于沉寂时,做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人为地买进卖出股票,以活跃市场带动人气,使股价回归其投资价值。
3、监市。在做市商行使其权利,履行其义务的同时,通过对做市商的业务活动监控市场的变化,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及时纠正。在新兴的证券市场,这是保持 *** 与市场的合理距离,抵消 *** 行为对股市影响惯性的有益尝试。
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
简单说就是:报出价格,买卖双方不必等到交易对手的出现,就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
【拓展资料】
发展历史:
我们国内目前的证券期货交易,采用的都是竞价交易制度——投资者通过 *** ,把买卖指令传输到交易所,交易所的电脑主机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将买卖指令撮合成交,形成连续的成交价格。根据这种交易方式下价格的形成机理,又可以叫做指令驱动制度。国外在100年前没有电脑的年代,就是通过交易员在交易池中,以公开喊价的方式来撮合买卖指令。交易员处理指令的效率远低于电脑,为了能够为众多的投资者服务,场外柜台交易以及做市商交易制度就很自然地应运而生。
与指令驱动制度相对应,做市商制度是由做市商为投资者提供买卖双边报价进行对赌交易,通过报价的更新来引导成交价格发生变化,所以叫做报价驱动制度。由于这种方式与赌场庄家非常相似,部分人对做市商制度持有怀疑态度。
制度类型:市商制度存在两种类型:垄断型的做市商制度和竞争型的做市商制度。
垄断型的做市商制度,即每只证券有且仅有一个做市商,这种制度的典型代表是纽约证券交易所。垄断的做市商是每只证券唯一的提供双边报价并享受相应权利的交易商,必须具有很强的信息综合能力,能对市场走向作出准确的预测,因其垄断性通常也可以获得高额利润。这种类型的优点在于责任明确,便于交易所的监督考核,缺点是价格的竞争性较差;竞争型的做市商制度,又叫多元的做市商制度。即每只证券有多个做市商,且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做市商自由进入或退出,这种制度的典型代表是美国的“全美证券协会自动报价系统”
; 一、做市商
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买卖双方不需等待交易对手出现,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担交易对手方即可达成交易。
二、做市交易
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做市交易是指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简单说就是:报出价格,并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
三、做市商的运作
1、点差
做市商靠买卖之间的差价赚取利润。这里面的稳定利润就是点差。同时接受买卖的做市商,因为同一时刻,买卖报价是有一定差距的,当然这个差距一般是固定的,但是也存在不固定的可能。
点差的特点如下
点差保护了做市商报价成本。报价显然是有成本,这里是主要是时间成本,但是做市商内部要做市商之间的市场,如果在处理中头寸报价延迟,(后面会谈到)导致做市商无谓的损失,因此点差的设定一般都要考虑这个因素。因此点差不能无限低下去。
成本变动,有时候点差并非恒定不变,随着行情变动而变动,这样可以有效保护做市商的利益。继续刚才的例子:价格波动剧烈的时候点差变大,价格波动小的时候点差小。虽然可能平均依然是0,01元。但是如果交易量分布不同会让做市商整体利润有所起伏,但是不管如何,点差作为一个相对固定利润将是做市商不能放弃的。
但是这不是做市商运作的全部,只是做市商运作最简单的原理和目的之一。
2、报价
(1)决定做市商报价的因素
做市商由于承担了市场风险,自然要享受部分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但是单纯以净头寸判定上涨或下跌显然非常单薄,这里举个例子说明:
假设地球上只有4套房子可以交易,地球上有6个人,一个人A控制着房子的报价,有30万,其他人每个人都有15万。一套房子此刻售价5万。之一个人5万买入了一套之后,房子涨价至8万,第二个人8万买入一套,此刻房子涨价15万,如果有第三个人15万买入一套之后,这时做市商A的反应是将不再涨价。因为,之一,涨价再涨没人能买得起;第二,此刻由于需求基本倾向饱和,如果一再涨价将引发供给上升即之一个买入的人抛售。所以房价报价要跌。
规律一:在没有预期现金流入的时候报价下跌。反应这个现象的数据是总头寸和净头寸。
那么房价要跌到多少?合理市场的估值是万一套,因为这个平衡点是所有人同时按此价格抛售,做市商A将不赚不赔。但金融市场永远是矫枉过正的,此刻做市商如果报价低于万显然做市商会有预期正预期年化预期收益。这是预期的,因为真到这个价位所有这3个持有者心态是不同,他们不可能同时离场,所以只要报价维持盈亏平衡点下方,有部分离场即可,同期如果有人继续买入,只要让买入均价不至于下降就行了,。
规律二:在预期现金流入不足的时候报价下跌。多空头寸的均值让价格波动区间有可预期的范围,反应这个现象的数据是多空头寸均价变化趋势。
这点和股票坐庄很像。通过形态让客户交出手中筹码。即使有人在低位买入也要高于5和8万的平均值。但是凭什么让高位买入的客户在低位卖出,或者让多数人低卖高买,之一点是时间,长时间盘踞在某个价格显然容易让人麻木,第二点指定离场的某些单子会引发总头寸和净头寸变化,这样价格就出现变化,引发跟风。
我们继续刚才的例子,假设有第三个买入房子的未来某个时间节点X必然要卖出房子,而之一个和第二个人随时可以卖出,那么当第三个买入之后,报价在第三位平仓的时候,价格一落千丈的概率大增,而且落在8万和5万之间的概率很高。
规律三:在预期有某个固定时间点现金流出的时候报价下跌。头寸按照平仓时间分类是报价变化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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