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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改为《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变更原《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从业证书》)的发放与管理方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的人员,无须再向协会申请《从业证书》。协会将颁发《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作为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证明。
(二)《考试合格证》为网上电子版形式(式样见附件1)。所有通过资格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的人员,2007年9月20日以后可登陆协会网站查询及打印电子证书。具体方式为登陆协会网站“资格考试”的“考试合格证”子栏目,输入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后通过资格考试的人员,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5个工作日后登陆协会网站查询及打印证书。
(三)“期货基础知识”及“期货法律法规”单科考试成绩在当年和以后的两个年度内有效。在单科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两科考试成绩全部及格的,为通过资格考试。
(四)其他:
1.《考试合格证》长期有效。
2. 考生自行打印的《考试合格证》所记录的信息应与协会网站上公示的信息一致。
3.《考试合格证》不作为从事期货业务的证明,考试成绩合格者到期货经营机构从业,应由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从业资格。
4.如果需要书面的考试合格证明,可向协会申请。具体申请方式为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邮寄地址等信息以传真的方式发至协会。协会自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寄出考试合格证明(式样见附件2)。
(五)联系 ***
中国期货业协会资格考试与认证
联系 *** :010-68573108
传真:010-68571529
二、2015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近期安排
按照《关于2015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第1号)》安排,中国期货业协会将于7月4日在全国36个城市举办2015年第三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及期货投资分析考试。考生可自5月8日起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2015年7月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道”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7日;6月29日至7月3日可登陆报名网页“准考证打印通道”打印准考证。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协会网站发布。
自本年度第三次考试起,将使用2015年新版参考教材《期货及衍生品基础》、《期货法律法规汇编(第八版)》和《期货及衍生品分析与应用》,参考教材及购买办法详见“2015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及期货投资咨询考试相关教材的定购办法”。
新版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015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5年‘期货投资分析’考试大纲”。
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2015年度安排
国期货业协会决定在2015年举行五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两次“期货投资分析”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
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组织资格考试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 18 周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中国 *** 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参加“期货投资分析”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证;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
5.中国 *** 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考试科目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科目为两科: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上述两科考试通过后,可报考“期货投资分析”科目。每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
四、考试时间
(一)从业资格考试时间
(二)“期货投资分析”科目考试时间
五、考试地点
36个考试城市包括: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 *** (拟定于7月考试)、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考生可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选择参加考试。
六、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七、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考生于以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通道”,按照要求报名。报名费单科70元(不包含教材费)。具体缴付方式、发票申请、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于报名开始日后参考报名须知。
八、考试大纲和参考教材
考试大纲详见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2015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5年‘期货投资分析’考试大纲”。“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及“期货投资分析”参考教材及购买办法详见“2015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及期货投资咨询考试相关教材的定购办法”。
中国期货业协会拟于2015年开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及“期货投资分析”考试教材改版工作,教材改版及考试大纲更新将在协会网站另行公告,请考生注意查看。
九、其他事项及说明
1.从业资格考试考生单科考试成绩在当年及以后两个年度内有效,两门考试成绩均合格者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长期有效。考试成绩合格证可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资格考试”栏目中查询并打印。
2.“期货投资分析”考试成绩合格的,取得“期货投资分析”考试合格证,考试成绩长期有效。符合协会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期货投资咨询资格。
3.咨询方式:
中国期货业协会网址:
考务机构ATA公司期货考试咨询 *** :021-61651128
中国期货业协会咨询 *** :010-88086720、88087210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1.2015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
2.2015年“期货投资分析”考试大纲
资料来源
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
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
[img]2015年检期货从业资格证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考生于以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通道”,按照要求报名。报名费单科70元(不包含教材费)。具体缴付方式、发票申请、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于报名开始日后参考报名须知。
1.从业资格考试考生单科考试成绩在当年及以后两个年度内有效,两门考试成绩均合格者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长期有效。考试成绩合格证可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资格考试”栏目中查询并打印。
2.“期货投资分析”考试成绩合格的,取得“期货投资分析”考试合格证,考试成绩长期有效。符合协会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期货投资咨询资格。
3.咨询方式:
中国期货业协会网址:
考务机构ATA公司期货考试咨询 *** :021-61651128
中国期货业协会咨询 *** :010-88086240、88087210
中国期货业协会决定在2009年举行四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组织资格考试工作。
二、报考条件
1 、年满 18 周岁;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 、中国 *** 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考试科目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科目为两科,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单科考试时间100分钟。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 试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之一次
2 月24日—3月4日
4 月11日—12日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成都、郑州
第二次
5 月12日—20日
6 月27日—28日
35 个城市
第三次
7 月28日—8月5日
9 月5日—6日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长沙、大连、西安
第四次
10 月12日—21日
11 月21日—22日
35 个城市
35个考试城市包括: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考生可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选择参加考试。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六、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考生于以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报名费单科70元(不包含教材费),具体缴付方式、发票申请、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于报名开始日后参考报名须知。
七、考试大纲和参考教材
考试大纲详见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2009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期货基础知识”科目参考教材:《期货市场教程》(第六版)(中国期货业协会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期货法律法规”科目参考教材:《期货法律法规汇编》(第三版)。两教材具体购买办法见中国期货业协会“资格考试”栏目。
八、其他事项及说明
1、考生单科考试成绩在当年及以后两个年度内有效,两门考试成绩均合格者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长期有效。考试成绩合格证取得方式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资格考试”栏目中查询。
2、咨询方式:
中国期货业协会网址:
考务机构ATA公司期货考试咨询 *** :上海021-61651128
中国期货业协会咨询 *** :010-88087210/88086797
3、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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