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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期货交易的履约是由谁保证的(金融期货合约的特点履约保证金)

5.4 W 人参与  2023年01月04日 19:52  分类 : 最新  评论

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请举例说明。。。谢谢

一、标的物不同

1、金融期货:只有金融期货期权,而没有金融期权期货,即只有以金融期货合约为标的物的金融期权交易,而没有以金融期权合约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交易。一般而言,金融期权的标的物多于金融期货的标的物。

2、金融期权:一般地说,凡可作期货交易的金融商品都可作期权交易。然而,可作期权交易的金融商品却未必可作期货交易。

二、对称性不同

1、金融期货:金融期货交易的双方权利与义务对称,即对任何一方而言,都既有要求对方履约的权利,又有自己对对方履约的义务。

2、金融期权:金融期权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存在着明显的不对称性,期权的买方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

三、履约保证不同

1、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均需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金融期权交易中,只有期权出售者,尤其是无担保期权的出售者才需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以保证其履约的义务。

四、现金流转不同

1、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在成交时不发生现金收付关系,但在成交后,由于实行逐日结算制度,交易双方将因价格的变动而发生现金流转,即盈利一方的保证金账户余额将增加,而亏损一方的保证金账户余额将减少。当亏损方保证金账户余额低于规定的维持保证金时,他必须按规定及时缴纳追加保证金。

2、金融期权交易中,在成交时,期权购买者为取得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必须向期权出售者支付一定的期权费;但在成交后,除了到期履约外,交易双方格不发生任何现金流转。

五、盈亏特点不同

1、金融期货交易双方都无权违约也无权要求提前交割或推迟交割,而只能在到期前的任一时间通过反向交易实现对冲或到期进行实物交割。

而在对冲或到期交割前,价格的变动必然使其中一方盈利而另一方亏损,其盈利或亏损的程度决定于价格变动的幅度。因此,从理论上说,金融期货交易中双方潜在的盈利和亏损都是无限的。

2、金融期权交易中,由于期权购买者与出售者在权利和义务上的不对称性,他们在交易中的盈利和亏损也具有不对称性。从理论上说,期权购买者在交易中的潜在亏损是有限的,仅限于所支付的期权费,而可能取得的盈利却是无限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金融期权

我国金融期货交易中保证金制度条款

第四十一条 交易保证金是指结算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约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交易所按持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向双方收取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按买入和卖出的持仓量分别收取交易保证金。

第四十二条 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按交易所仿真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结算会员向交易会员和客户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交易所向结算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会员向客户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结算会员向交易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

第四十四条 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对结算会员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者减少结算准备金。

结算会员在交易所结算完成后,按照前款原则对客户及交易会员进行结算;交易会员按照前款原则对客户进行结算。

交易所根据当日成交合约按合约规定的标准计收结算会员的交易结算手续费(含交易费用和结算费用)。

第七十四条 会员、客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交易所对其持仓实行强行平仓:

(一)结算会员虚拟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

(二)客户、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持仓超出持仓限额标准,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平仓;

(三)因违规、违约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

(四)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当予强行平仓;

(五)其他应当予强行平仓。”

第七十五条 强行平仓的执行原则

强行平仓先由会员在开市后之一节交易时间内执行,交易所特别规定的除外。规定时限内会员未执行完毕的,由交易所强制执行。

(一)会员执行

因第七十四条第(一)、(二)项强行平仓的,强行平仓原则由会员自行确定,强行平仓结果应当符合交易所规定。

(二)交易所执行

1.因第七十四条第(一)项强行平仓的:其需要强行平仓的头寸由交易所按上一交易日结算后合约总持仓量由大到小顺序,优先选择持仓量大的合约作为强行平仓的合约,再按该合约所有客户持仓比例分配。

多个结算会员需要强行平仓的,按追加虚拟保证金数额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选择需强行平仓的结算会员。

2.因第七十四条第(二)项强行平仓的:

客户、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超仓的,对其超仓头寸进行强行平仓;客户在多个会员处持仓的,按持仓数量由大到小的顺序选择会员强行平仓。

3.因第七十四条第(三)、(四)、(五)项强行平仓的,强行平仓头寸由交易所根据涉及的会员和客户具体情况确定。

当会员同时因第七十四条第(一)、(二)项强行平仓时,交易所先按第(二)项情况确定强行平仓头寸,再按第(一)项情况确定强行平仓头寸。

第七十六条 强行平仓的执行程序

(一) 通知。交易所以“强行平仓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形式向有关结算会员下达强行平仓要求。通知书除交易所特别送达以外,随当日结算数据发送,有关结算会员可以通过交易所系统获得。

(二) 执行及确认。

1、开市后,有关结算会员必须首先自行平仓,直至达到平仓要求;

2、超过结算会员自行强行平仓时限而未执行完毕的,剩余部分由交易所直接执行强行平仓;

3、强行平仓结果随当日成交记录发送,有关结算会员可以通过会员服务系统获得。

第七十七条 强行平仓的价格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第七十八条 因受价格涨跌停板限制或者其他市场原因制约而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强行平仓的,其剩余持仓头寸可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强行平仓,仍按第七十五条原则执行,直至强行平仓完毕。

第七十九条 因价格涨跌停板或者其他市场原因而无法在当日完成全部强行平仓的,交易所根据当日结算结果,对该结算会员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八十条 由于价格涨跌停板限制或者其他市场原因,有关持仓的强行平仓只能延时完成的,因此发生的亏损,仍由直接责任人承担;未能完成平仓的,该持仓持有者须继续对此承担持仓责任或者交割义务。

第八十一条 由会员执行的强行平仓产生的盈利仍归直接责任人;由交易所执行的强行平仓产生的盈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强行平仓发生的亏损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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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制度

金融期货交易有一定的交易规则,这些规则是期货交易正常进行的制度保证,也是期货市场运行机制的外在体现。

1.集中交易制度。金融期货在期货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进行集中交易。期货交易所是专门进行期货合约买卖的场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期货交易所为期货交易提供交易场所和必要的交易设施,制定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为期货交易制定规章制度和交易规则,监督交易过程,控制市场风险,保证各项制度和规则的实施,提供期货交易的信息,承担着组织、监督期货交易的重要职能。

期货交易所一般实行会员制度(但近来出现了公司化倾向),只有交易所的会员才能直接进场进行交易,而非会员交易者只能委托属于交易所会员的期货经纪商参与交易。期货经纪商通常是期货经纪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 *** 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一定手续费的中介机构。期货交易的撮合成交方式分为做市商方式和竞价方式两种。做市商方式又称报价驱动方式,是指交易的买卖价格由做市商报出,交易者在接受做市商的报价后,即可与做市商进行买卖,完成交易,而交易者之间的委托不直接匹配撮合。竞价方式又称指令驱动方式,是指交易者的委托通过经纪公司进入撮合系统后,按照一定的规则(如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直接匹配撮合,完成交易。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期货交易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保证期货交易正常、有序地进行。

2.标准化的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期货合约是由交易所设计、经主管机构批准后向市场公布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对基础金融工具的品种、交易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限价、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割日、交割地点、交割方式等都作了统一规定,除某些合约品种赋予卖方一定的交割选择权外,惟一的变量是基础金融工具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是在期货交易所以公开竞价的方式产生的。

期货合约设计成标准化的合约是为了便于交易双方在合约到期前分别做一笔相反的交易进行对冲,从而避免实物交收。标准化的合约和对冲机制使期货交易对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产生强大的吸引力,他们利用期货交易达到为自己的现货商品保值或从中获利的目的。实际上绝大多数的期货合约并不进行实物交割,通常在到期日之前即已平仓。

3.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为了控制期货交易的风险和提高效率,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经纪公司必须向交易所或结算所缴纳结算保证金,而期货交易双方在成交后都要通过经纪人向交易所或结算所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设立保证金的主要目的是当交易者出现亏损时能及时制止,防止出现不能偿付的现象。期货交易的保证金是买卖双方履行其在期货合约中应承担义务的财力担保,起履约保证作用。保证金制度使每一笔期货交易都有与其所面临的风险相适应的资金作财力保证,并能及时处理交易中发生的盈亏。这一制度为期货合约的履行提供了安全可靠的保障。

由于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都有可能在最后结算时发生亏损,所以双方都要缴纳保证金。双方成交时缴纳的保证金叫初始保证金,以后每天都要以结算所公布的结算价格与成交价格加以对照,调整保证金账户余额。因市场行情的变化,交易者的保证金账户会产生浮动盈亏,因而保证金账户中实际可用于弥补亏损和提供担保的资金就会随时发生变动。保证金账户必须保持一个更低的水平,称为维持保证金,该水平由交易所规定。当交易者连续亏损,保证金余额不足以维持更低水平时,结算所会通过经纪人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要求交易者在规定时间内追缴保证金达至初始保证金水平。交易者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期货交易所有权将交易者的期货合约乎仓了结,所导致的亏损由交易者负责。

保证金的水平由交易所或结算所制定,一般初始保证金的比率为期货合约价值的5%~l0%,但也有低至1%,或高达18%的情况。由于期货交易的保证金比率很低,因此有高度的杠杆作用,这也是期货市场具有吸引力的重要原因。这一杠杆作用使套期保值者能用少量的资金为价值量很大的现货资产找到回避价格风险的手段,也为投机者提供了用少量资金获取盈利的机会。

4.结算所和无负债结算制度。结算所是期货交易的专门清算机构,通常附属于交易所,但又以独立的公司形式组建。结算所通常也采取会员制。所有的期货交易都必须通过结算会员由结算机构进行,而不是由交易双方直接交收清算。结算所的职责是确定并公布每日结算价及最后结算价,负责收取和管理保证金,负责对成交的期货合约进行逐日清算,对结算所会员的保证金账户进行调整平衡,监督管理到期合约的实物交收以及公布交易数据等有关信息。

结算所实行无负债的每日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制度,就是以每种期货合约在交易日收盘前最后l分钟或几分钟的平均成交价作为当日结算价,与每笔交易成交时的价格作对照,计算每个结算所会员账户的浮动盈亏,进行随市清算。由于逐日盯市制度以1个交易日为最长的结算周期,对所有账户的交易头寸按不同到期日分别计算,并要求所有的交易盈亏都能及时结算,从而能及时调整保证金账户,控制市场风险。

期货合约成交后,买卖双方都无须了解自己的交易对手是谁,因为所有的交易都记载在结算所的账户上,结算所成为所有交易者的对手,充当了所有买方的卖方,又是所有卖方的买方;当合约对冲或到期平仓时,结算所又负责一切盈亏清算。这样一种结算制度为期货交易提供了一种简便高效的对冲机制和结算手续,从而提高了期货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

由于结算所成了所有交易者的对手,也就成了所有成交合约的履约担保者,并承担了所有的信用风险,这样就可以省去成交双方对交易对手的财力、资信情况的审查,也不必担心对方是否会按时履约。这种结算制度使期货市场不存在潜在的信用风险,提高了期货市场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5.限仓制度。限仓制度是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和防范操纵市场的行为,而对交易者持仓数量加以限制的制度。根据不同的目的,限仓可以采取根据保证金数量规定持仓限额、对会员的持仓量限制和对客户的持仓量限制等几种形式。通常,限仓制度还实行近期月份严于远期月份、对套期保值者与投机者区别对待、对机构与散户区别对待、总量限仓与比例限仓相结合、相反方向头寸不可抵消等原则。

6.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交易所建立限仓制度后,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量时,必须向交易所申报有关开户、交易、资金来源、交易动机等情况,以便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并判断大户的交易风险状况的风险控制制度。通常,交易所规定的大户报告限额小于限仓限额,所以大户报告制度是限仓制度的一道屏障。以防止大户操纵市场的违规行为。对于有操纵市场嫌疑的会员或客户,交易所有权随时限制其建立新的头寸或要求其平仓。如果会员或客户不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平仓,交易所有权对其强行平仓。

限仓制度和大户报告制度是降低市场风险,防止人为操纵,提供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有效机制。

期货交易中谁提供保证金

由交易双方(买卖双方)缴纳给交易所

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是指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占用的保证金。结算准备金的更低余额由交易所决定。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交易所按持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双方收取交易保证金。根据监管部门的批准,交易所可根据期货市场的具体情况调整交易保证金水平。

期货交易主要是以什么为保障从而保证到期兑现

保证金制度。

期货交易具有高信用的特征,这种高信用特征集中表现为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期货交易需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

交易者在进入期货市场开始交易前,必须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交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并应在交易过程中维持一个更低保证金水平,以便为所买卖的期货合约提供一种保证。

保证金制度的实施,不仅使期货交易具有“以小搏大”的杠杆原理,吸引众多交易者参与,而且使得结算为交易所内达成并经结算后的交易提供履约担保,确保交易者能够履约。

期货交流

期货基础知识入门、

期货是相对现货而言的,顾名思义,期货,中有一个“期”字,大家就可以想想,就表示“时期”,期货的英文为Futures,是由“未来”一词演化而来,其含义是:交易双方不必在买卖发生的初期就交收实货,而是共同约定在未来的某一时候交收实货,因此中国人就称其为“期货”。

最初的期货交易是从现货远期交易发展而来,最初的现货远期交易是双方口头承诺在某一时间交收一定数量的商品,后来随着交易范围的扩大,口头承诺逐渐被买卖契约代替。这种契约行为日益复杂化,需要有中间人担保,以便监督买卖双方按期交货和付款,于是便出现了1570年伦敦开设的世界之一家商品远期合同交易所———皇家交易所。为了适应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1985年芝加哥谷物交易所推出了一种被称为“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协议,取代原先沿用的远期合同。使用这种标准化合约,允许合约转手买卖,并逐步完善了保证金制度,于是一种专门买卖标准化合约的期货市场形成了。

一、什么是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是指特定商品的“标准化合约”(即“期货合约”)的买卖。而期货合约对商品质量、规格、交货的时间、地点等都做了统一的规定,唯一的变量是商品的价格。买卖者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后,按一定的规则就可以通过商品期货交易所公开地竞价买卖。在现货市场上,买卖双方一方交货,另一方付款,或通过谈判和签订合同达成交易。合同中可规定商品的质量、数量、价格和交货时间、地点等.

二、商品期货交易的特点

1.以小博大。只需交纳5-15%的履约保证金就可控制100%的虚拟资金。

2.交易便利。由于期货合约中主要因素如商品质量、交货地点等都已标准化,合约的互换性和流通性较高。

3.信息公开,交易效率高。期货交易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使交易者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开竞争。同时,期货交易有固定的场所、程序和规划,运作高效。

4.期货交易可以双向操作、简便、灵活。交纳保证金后即可卖进或卖出合约,且只需用少数几个指令在数秒或数分钟内即可完成交易。当行情处于有利价位再以相反的方向平仓或补仓出场。

5.合约的履约有保证。期货交易达成后,须通过期货交易所结算部门结算、确认,买卖双方都向交易所交纳保证金,交易所承担中间担保履约责任,买卖双方无须担心交易履约问题。

三、商品期货交易的功能

1.发现价格:

参与期货交易者众多,都按照各自认为最合适的价格成交,因此期货价格可以综合反映出供求双方对未来某个时间的供求关系和价格走势的预期。这种价格信息增加了市场的透明度,有助于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国内的上海商品交易所的铜、大连期货交易所的大豆的价格都是国内外的行业指导价格。

2.回避价格风险:

在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避免商品价格的千变万化导致成本上升或利润下降,可利用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即在期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与现货市场上数量相等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使期货市场交易的损益相互抵补。锁定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或商品销售价格,保住了既定利润回避了价格风险。

期货也是一种投资工具。由于期货合约的价格波动起伏,交易者可以利用价差赚取风险利润。

四、期货市场的构成

1.交易所:为期货交易者提供组织机构和设施,以保证期货交易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

2.期货经纪公司:是客户参与期货交易的中介。其主要任务是 *** 客户进行交易,管理客户保证金,执行客户下达的交易指令,记录交易结果,并运用先进的设施和技术,为客户提供商品行情,市场分析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3.客户:参与期货交易的各类投资者,企业、个人等。

五、如何参与期货交易

要参与期货交易必需掌握以下知识和业务程序:

1、了解期货合约,掌握市场行情。

2、进行期货市场分析,制定交易策略。

3、选择经纪公司,开立帐户。

4、正确下达指令。

5、及时确认成交、结算、补充保证金。

六、交易流程:

客户---- 保证金到位-----〉客户本人下达命令〈----〉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

易。

期货市场:是进行期货交易的场所,是多种期交易关系的总和。它是按照“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在现货市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高度组织化和

高度规范化的市场形式。既是现货市场的延伸,又是市场的又一个高

级发展阶段。从组织结构上看,广义上的期货市场包括期货交易所、

结算所或结算公司、经纪公司和期货交易员;狭义上的期货市场仅指

期货交易所。

期货交易所:是买卖期货合约的场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它是一种非营利机

构,但是它的非营种陛仅指交易所本身不进行交易活动,不以盈利

为目的不等于不讲利益核算。在这个意义上,交易所还是一个财务

独立的营利组织,它在为交易者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

场所和有效监督服务基础—亡实现合理的经济利益,包括会员会费

收入、交易手续赞收人、信息服务收入及其它收入。它所制定的一

套制度规则为整个期货市场提供了一种自我管理机制,使得期货交

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得以实现。

期货经纪商: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 *** 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一定手

续费的中介组织,一般称之为期货经纪公司。

场内交易:又称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进行竟价交易的交易

方式。这种交易方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参与者收取保证金、同时负责

进行清算和承担履约担保责任的特点。

上市品种:指期货合约交易的标的物,如合约所代表的玉米、铜、石油等。并不

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做期货交易,在众多的实物商品中,一般而言只

有具备下列属性的商品才能作为期货合约的上市品种:一是价格波动

大。二是供需量大。三是易于分级和标准化。四是易于储存、运输。

根据交易品种,期货交易可分为两大类: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以实

物商品,如玉米、小麦、铜、铝等作为期货品种的属商品期货。以金

融产品,如汇率、利率、股票指数等作为期货品种的属于金融期货。

金融期货品种一般不存在质量问题,交割也大都采用差价结算的现金

交割方式。我国上市品种主要有铜、铝、大豆、小麦和天然橡胶。

商品期货: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商品期货历史悠久,种

类繁多,主要包括农副产品、金属产品、能源产品等几大类。具体而

言,农副产品约20种,包括玉米,大豆、小麦、稻谷、燕麦、大麦、

黑麦、猪肚、活猪、活牛、小牛、大豆粉、大豆油、可可、咖啡、棉

花、羊毛、糖、橙汁、菜籽油等,其中大豆、玉米、小麦被称为三大

农产品期货:金属产品9种、包括金、银、铜、铝、铅、锌、镍、耙、铂;化工

产品5种,有原油、取暖用油、无铅普通汽油、丙烷、天然橡胶;

林业产品2种,有木材、夹板。

商品期货交易:商品期货交易是代表特定商品的“标准化合约”(即“期货合

约”)的买卖。

金融期货:指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作为期货交易中的一

种,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特点,但与商品期货相比较,其合约标的物

不是实物商品,而是传统的金融商品,如证券、货币、汇率、利率

等。

利率期货:是指以债券类证券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它可以回避银行利率波动所

引起的证券价格变动的风险。

货币期货:又称外汇期货,它是以汇率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用来回避汇率风

险。

股票指数期货: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

期权:又称选择权,期权交易实际上是一种权利的买卖。这种权利是指投资者可

以在一定时期内的任何时候,以事先确定好的价格(称协定价格),向期权

的卖方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不论在此期间该“商品”的

价格如何变化。期权合约对期限、协定价格、交易数量、种类等作出约

定。在有效期内,买主可以自由选择行使转卖权利;如认为不利,则可以

放弃这一权利;超过规定期限,合同则失效,买主的期权也自动失效。期

权有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之分。

看涨期权:是指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执行价格买进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

外汇按金交易:是指在金融机构之间及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之间进行的一种远期外汇买卖方式。在交易时,交易者只付山1%-10%的按金(保证金),就可进行

100%额度的交易。

经调整的期货价格: 相当于现货价格的期货价格。计算 *** :用期货价格乘以用于交割的某一特定金融证券(如国库券)的转换系数(因子)。

委托单:出市代表经由计算机终端输入的商品买卖定单。

成交单:经计算机配对后产生的买卖合约单。

昨收市:指前一交易日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

开盘价:当天某商品的之一笔成交价。

收盘价:当天某商品最后一笔成交价。

更高价:当天某商品更高成交价。

更低价:当天某商品更低成交价。

最新价:当天某商品当前最新成交价。

成交价:指某一期货合约的最新一笔交易定价。

结算价:当天某商品所有成交合约的加权平均价

阻力点:价格难于超越的某一价格水平。

支持点: 由于对合约之吸购,使得价格难以跌过某一特定价格水平。

成交量:指某一时间内买进或卖出的商品期货合约数量,通常为一个交易日的成

交合约数。

持仓量:尚未经相反的期货或期权合约相对冲,也未进行实货交割或履行期权合

约的某种商品期货或期权合约。

结算价:经加权后的成交价。

开仓量:每一笔成交量中新开仓的数量。

平仓量:每一笔成交量中平仓的数量。

加权量:交易所计算结算价时所涉及的参数。

买价:某商品当前更高申报买入价。

卖价:某商品当前更低申报卖出价。

价差:两个相关联市场或商品间的价格差异。

波动: 用于衡量在一定期间内的价格变动的计算 *** 。通常以百分点表示,而以每日价格变动百分点的年标准差来计算。

涨跌幅:某商品当日收盘价与昨日结算价之间的价差。

停板额: 由交易所逐日为每种合约规定的更大价格波动幅度(范围)。

涨停板额:某商品当日可输入的更高限价(等于昨结算价+更大变动幅度)。

跌停板额:某商品当日可输入的更低限价(等于昨结算价一更大变幅)。

空盘量:尚未经相反的期货或期权合约相对冲,也未进行实货交割或履行期权合约的某种商品期货或期权合约总数量。

交易量:在某一时间内买进或卖出的商品期货合约数量。交易量通常指每一交易日成交的合约数量。

开仓:在期货交易中通常有两种操作方式,一种是看涨行情做多头(买方),另一种是看跌行情做空头(卖方)。无论是做多或做空,下单买卖就称之为“开仓”。

平仓:买入后卖出, 或卖出后买入结算原先所做的新单。

单号:系统为委托单或成交单分配的唯一标识。

质押:指会员提出申请并经交易所批准,将持有的权利凭证移交交易所占有,作为其履行交易保证金债务的担保行为。权利凭证质押仅限于交易保证金,但亏损、费用、税金等款项均须以货币资金结清。

限仓制度:是期货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交易者和防范操纵市场行为,对会员和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与限仓制度紧密相关的另外一个控制交易风险、防止大户操纵市场行为的制度。

逐日盯市制度:是指结算部门在每口闭市后计算、检查保证金账户余额,通过适时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使保证金余额维持在一定水平之上,防止负债现象发生的结算制度。

套期保值交易:套期保值指在期货市场上买入(或卖出)与现货市场交易方向相反、数量相等的同种商品的期货合约,进而无论现货供应市场价格怎样波动,最终都能取得在一个市场上亏损的同时在另一个市场盈利的结果,并且亏损额与盈利额大致相等,从而达到归避风险的目的。

多头套期保值:多头套期保值是指交易者先在期货市场买进期货,以便在将来现货市场买进时不致于因价格上涨而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的一种期货交易方式。

空头套期保值:卖出期货合约,以防止将来卖出现货商品时因价格下跌而导致的损失。当卖出现货商品时,将先以前卖出的期货合约通过买进另一数量、类别和交割月份相等的期货合约相对冲,以结束保值。亦称卖期保值。

套期保值者: 拥有或计划拥有诸如玉米、大豆、小麦、 *** 公债券等现货商品,并担心在现货市场实际买卖这些商品前价格会出现不利变动的个人或公司。套期保值者通过在期货市场买(卖)与现货商品相同的期货合约,并在将来某一时间通过卖(买)另一相同期货合约对冲手中所持的空盘合约,通过此种 *** 来避免价格变动对现货市场交易造成的损失。

国债回购业务:国债回购业务是指买卖双方在成交某笔国债现货交易的同时约定在未来共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和同一数量再进行反向交易(即原买方变为卖方,原卖方变为买方)。该项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持券方和有资方调整自己的投资组合,而国债的持有期收益率也得到充分的体现。

结算: 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他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结算会员:交易所票据交换所会员。此种会员资格通常为公司或企业所拥有。结算会员对通过其所属公司结算交易的客户财务承担能力负有责任。

保证金:有时又称按金。在保证金交易里,买卖双方只须付一小笔保证金给经纪

商即可。缴纳保证金的目的有二:(1)保护经纪行的利益,当客户因故

无法付款时经纪行即以保证金补偿。(2)为了控制交易所的投机活动。

在正常情况下,保证金为已成交的合约总值的10%左右。从保证金实质

来看,是交易人士经过经纪商付给商品结算所的一笔资金,并不计算任

何利息,以保证交易人士有能力支付佣金以及可能出现的亏损。但交易

保证金绝不是买卖期货的订金。

初始保证金:期货市场交易者在下单买卖期货合约时必须按规定存人其保证金帐

户的更低履约保证金。

结算保证金:确保结算会员(通常为公司或企业)将其顾客的期货和期权合约空盘

履约的金融保证。结算保证金有别于客户履约保证金。客户履约保

证金存放于经纪人处,而结算保证金则存放于票据交换所。

履约保证金:为确保履行合约而由期货合约买卖双方或期权卖方存放于交易帐户

内的押金。商品期货保证金不是一种股票的支付,也不是为交易该

商品而预付的定金,而是一种良好信誉押金。

维持保证金:客户必须保持其保证金帐户内的更低保证金金额。

收盘价范围:市场收盘时买卖交易的价格区域。

交割结算价:为该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交割商品计价以交割结算价为

基础上不同等级商品质量升贴水以及异地交割仓库与基准交割仓库

的升贴水。 。

套期图利:同时买进和卖出两种相关商品,并希望在日后对冲交易部位时有所获

利。例如,买进和卖出同一商品、但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买进

和卖出相同交割月份,相同商品、但不同交易所的期货合约;买进和

卖出相同交割月份,但不同商品的期货合约(但二商品间有相互关联

的关系)。

熊市套期图利: 一种用于大多数商品和金融工具期货的交易方式,

意指卖出近期合约,买进远期合约,利用不同合约月份相关价格

关系的变化而获利。

牛市套期图利: 一种用于大多数商品和金融工具的期货交易方式,意指买

进近期合约,卖出远期合约,利用不同合约月份相关价格关系的

变化而获利。

期权套期图利: 在买进一张或多张期权合约的同时卖出一张或多张期权合

约、期货或现货部位。

水平套期图利:在买进看涨或看跌期权同时,按相同的履约价格,但不同的到期

月份卖出同一商品种类的期权。劝;称跨月份套期图利。

垂直套期图利:买进和卖出相同到期月份但不同敲定价格的看跌期权合约或看涨

期权合约的交易活动。

跨商品套期图利:买进某一既定交割月份的某一种商品期货合约,同时卖出同一

交割月份、但不同商品的期货合约。亦称跨商品市场套期图

利,如买7月份小麦,卖7月份玉米。

跨交割月份套期图利: 买进某一交割月份的既定商品期货合约,同时卖出

同一交易所的同一商品、但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亦

称同市场套利,如在同一交易所买?月份小麦,卖12月份

小麦。

跨交易所套期图利:在一个交易所卖出某一既定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同时在另

一个交易所买进同一交割月份和同种类商品的期货合约。利

用两市场间的价差获利,如在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卖出12月份

小麦期货,在堪萨斯市期货交易所买进12月份小麦期货。

套汇:套汇是指利用不同的外汇市场,不同的货币种类,不同的交割时间以及一

些货币汇率和和利率上的差异,进行从低价一方买进,高价一方卖出,从

中赚取利润的外汇买卖。套汇一般可以分为地点套汇、时间套汇和套利三

种形式。地点套汇又分两种,之一种是直接套汇。又称为两地套汇,是利

用在两个不同的外汇市场上某种货币汇率发生的差异,同时在两地市场—

卜贱买贵卖,从而赚取汇率的差额利润。第二种是间接套汇,又称三地套

汇。是在三个或三个以上地方发生汇率差异时,利用同一种货币在同一时

间内进行贱买贵卖,从中赚取差额利润。时间套汇又称为调期交易,它是

一种即期买卖和远期买卖相结合的交易方式,是以保值为目的的。一般是

在两个资金所有人之间同时进行即期与远期两笔交易,从而避免因汇率变

动而引起的风险。套利又称利息套汇,是利用两个国家外汇市场的利率差

异,把短期资金从低利率市场调到高利率的市场,从而赚取利息收入。

套利:投机者或对冲者都可以使用的一种交易技术,即在某市场买进现货或期货

商品,同时在另一个市场卖出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并希望两个交易会产生

价差而获利。

投机交易:指在期货市场上以获取价差收益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投机者根据

自己对期货价格走势的判断,做出买进或卖出的决定,如果这种判断

与市场价格走势相同,则投机者平仓出局后可获取投机利润;如果判

断与价格走势相反,则投机者平仓出局后承担投机损失。

操纵市场行为:是指参与市场交易的机构、大户为了牟取暴利,故意违反国家有

关期货交易规定和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违背期货币场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单独或合谋使用不正当手段、严重扭曲期货市

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买空:相信价格会涨并买入期货合约称“买空”或称“多头”,亦即多头交易。

卖空:看跌价格并卖出期货合约称“卖空”或‘空头”,亦即空头交易。

交割:期货合约卖方与期货合约买方之间进行的现货商品转移。各交易所对现货

商品交割都规定有具体步骤。某些期货合约,如股票指数合约的交割采取

现金结算方式。

交割日:根据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交割日为交割过程内的第三天。合约买方

结算公司必须在交割日将交割通知书,连同一张足额保付支票送抵合约

卖方结算公司的办公室。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于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所制订的规则和程

序,通过期货合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将到期未平仓合约进行了结

的行为。商品期货交易一般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

现金交割:是指到期末平仓期货合约进行交割时,用结算价格来计算未平仓合约

的盈亏现金支付的方式最终了结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

近期(交割)月份:离交割期最近的期货合约月份,亦称现货月份。

远期(交割)月份:交割期限较长的合约月份,相对于近期(交割)月份。

升水: 1)交易所条例所允许的,对高于期货合约交割标准的商品所支付的

额外费用。2)指某一商品不同交割月份间的价格关系。当某月价格高于另

一月份价格时,我们称较高价格月份对较低价格月份升水。3)当某一证券

交易价格高于该证券面值时,亦称为升水或溢价。

开仓:开始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交易行为称为”开仓”或”建立交易部位”。

持仓:在实物交割到期之前,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和个人意愿,自本地决定

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而投资者(做多或做空)没有作交割月份和数重相等

的逆向操作(卖出或买入),持有期货合约,则称之为“持仓”。

平仓:交易者了结手中的合约进行反向交易的行为称“平仓”或“对冲”。

分仓:交易所会员或客户为了超量持仓,以影响价格,操纵市场,借用其他会员

席位或其他客户名义在交易所从事期货交易,规避交易所持仓 *** 规定,

其在各个席位卜总的持仓量超过了交易所对该客户或会员的持仓 *** 。

移仓(倒仓):交易所会员为了制造市场假象,或者为转移殂利,把一个席位上的

持仓转移到另外一个席位上的行为。

对敲:交易所会员或客户为了制造市场假象,企图或实际严重影响期货价格或者

市场持仓量,蓄意串通,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或价格进行交易或互为买卖

的行为。

逼仓:期货交易所会员或客户利用资金优势,通过控制期货交易头寸或垄断可供

交割的现货商品,故意抬高或压低期货市场价格,超量持仓、交割,迫使

对方违约或以不利的价格平仓以牟取暴利的行为。根据操作手法不同,又

可分为“多逼空”和“空逼多”两种方式。

多逼空:在一些小品种的期货交易中,当操纵市场者预期可供交割的现货商品不

足时,即凭借资金优势在期货市场建立足够的多头持仓以拉高期货价

格,同时大量收购和囤积可用于交割的实物,于是现货市场的价格同时

升高。这样当合约临近交割时,追使空头会员和客户要么以高价买回期

货合约认赔平仓出局;要么以高价买入现货进行实物交割,甚至因无法

交出

实物而受到违约罚款,这样多头头寸持有者即可从中牟取暴利。

空逼多:操纵市场者利用资金或实物优势,在期货市场上大量卖出某种期货合

约,使其拥有的空头持仓大大超过多方能够承接实物的能力。从而使期

货市场的价格急剧下跌,迫使投机多头以低价位卖出持有的合约认赔出

局,或出于资金实力接货而受到违约罚款,从而牟取暴利。

指定部位:使期权合约卖方进入某一特定期货部位以履行其义务的指令。如看涨

期权卖方在买力要求履约时,将承担空头期货部位,看跌期权卖方在

买方要求履约时,将承担多头期货部位。

交易部位(头寸):一种市场约定。期货合约买方处于多头(买空)部位,期货合约

卖方处于空头(卖空)部位。

经纪商 *** 人:为期货佣金商、介绍经纪人、商品交易顾问或商品合资基金经理

拉订单、客户或客户资金的人。

联合会员资格或非正式会员资格: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一种会员资格。具有联合

会员资格的个人可以进行金融期货和其它指定

商品的期货交易。

基差:同一商品当时现货市场价格与期货市场价格间的差异,如不另行指出一般

是用近期期货合约月份来计算基差。

递盘:希望在某一特定价格水平上买进商品的开价形式,相对于发盘。

经纪人:为金融、商业机构或一般公众执行期货和期权合约指令的公司或个人。

仓储费用:在持有现货商品(如谷物或金属)期间支付的仓储费和保险费,在利率

现金结算:通常用于指数期货合约交易,结算方式为依据最后交易日指数的现货

价值以现金结算指数期货合约。区别于按指定的商品或金融工具交

割。

最经济(廉价)可交割法:用以决定何种现货债券在依据期货合约交割时获利更大

的一种计算 *** 。

交叉保值:当为某一现货商品套期保值,但又无同种商品的期货合约时,可用另

一具有相同价格发展趋势的商品期货合约为该现货商品进行保值。

当期收益:债券利息与当时债券的市场价格之比。

日交易者:于每日交易收盘前,将在当天所买卖的期货、期权合约全部平仓的投

机商。

交货等级:在必须依据期货合约交割实货时,根据交易所有关规则而提供的标准

等级的商品或金融工具。

最小价位:在某一合约交易中所允许的最小价格变动量。亦称最小价格波动。

均衡价格:当商品供应量与需求量相等时的市场价格。

敲定价格: 以按照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约定价格买进或卖出的价格。功;

称履约价格。

期货转现货:在两个均想利用各自的期货交易部位换取对方现货市场部位的套期

保值者间进行的一种交易方式。亦称互换现货。

履约:当看涨期权持有人希望买进相关期货合约或当看跌期权持有人希望卖出相

关期货合约时所采取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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