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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完整的股指期货交易流程包括开户、下单、结算、平仓或交割四个环节。具体为:
(1)开户:投资者欲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需要符合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相关要求,与符合规定的期货公司签署期货交易风险揭示书、股指期货交易特别风险揭示书和期货经纪合同,开立期货账户,获得交易编码。
股指期货的开户包括寻找合适的期货公司,填写开户材料和资金入账三个阶段。期货公司是投资者和交易所之间的纽带,除交易所自营会员外,所有投资者要从事股指期货交易都必须通过期货公司进行。对投资者来说,寻找期货公司有两种渠道,一是通过所在的证券公司,另一种途径是投资者直接找到具有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的期货公司。这些期货公司应该有良好的商誉、规范的运作和畅通的交易系统。
在开户时,投资者应仔细阅读“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选择交易方式并约定特殊事项,进而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并申请交易编码和确认资金账户,最后通过银行存入保证金,经确认后即可进行期货交易。
(2)下单:指投资者在每笔交易前向期货公司下达交易指令,说明拟买卖合约的种类、方向、数量、价格等的行为。股指期货具有双向交易机制,投资者在下单时要特别注意买、卖的方向,留意是开仓还是平仓。
交易中还需要注意合约期限,一般来说,股指期货合约在半年之内有四个合约,即当月现货月合约,后一个月的合约与随后的两个季度月合约。随着每个月的交割以后,进行一次合约的滚动推进。比如在九月份,就具有九月、十月、十二月和次年三月四个合约进行交易,在十月底需要对十月合约进行交割。
(3)结算:股指期货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个交易日收市后,期货公司根据当日结算价对投资者的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和划转。投资者应及时关注结算单的信息,确保期货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余额符合规定的要求。
首先,计价基础是当日结算价,它是指某一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若这个小时出现无量涨跌停,则以涨跌停板价为结算价;若这个小时无成交,则以前一个小时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计。在期货交易账户计算中,盈亏计算、权益计算、保证金计算以及资金余额是四项最基本的内容。在进行差额计算时,注意不是当日权益减去持仓保证金就是资金余额。如果当日权益小于持仓保证金,则意味着资金余额是负数,同时也意味着保证金不足了。
按照规定,期货公司会通知投资者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将保证金补足,这是追加保证金。如果投资者没有及时将保证金补足,期货公司可以对该账户所有人的持仓实施部分或全部的强制平仓,直至留存的保证金符合规定的要求。买入股票后,只要不卖出,盈亏都是账面的,可以不管。但期货是保证金交易,每天都要结算盈亏,账面盈利可以提走,但账面亏损就要补足保证金。
为更好地保护期货投资者的资金安全,2006年5月成立了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该中心网站上提供了投资者查询服务系统,通过该系统投资者可以查询自身交易结算报告等信息。
(4)平仓:股指期货合约都有到期日,投资者欲在合约到期前了结所持仓合约,可以选择平仓操作。与买入开仓对应的是卖出平仓,与卖出开仓对应的是买入平仓。
(5)交割:与商品期货的实物交割不同,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方式。在合约到期时,以交割结算价为基准,计算并划转持仓双方的盈亏,了结所有未平仓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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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基础知识盘点
; 股指期货如何结算?股指期货结算可以大致分为两个层次:首先是结算所或交易所的结算部门对会员结算,然后是会员对投资者结算。
不管那个层次,都需要做三件事情:
1)交易处理和头寸管理,就是每天交易后要登记做了哪几笔交易,头寸是多少。
2)财务管理,就是每天要对头寸进行盈亏结算,盈利部分退回保证金,亏损的部分追缴保证金。
3)风险管理,对结算对象评估风险,计算保证金。
其中第二部分工作中,需要明确结算的基准价,即所谓的结算价,一般是指期货合约当天临收盘附近一段时间的均价(也有直接用收盘价作为结算价的)。持仓合约用其持有成本价与结算价比较来计算盈亏。而平仓合约则用平仓价与持有成本价比较计算盈亏。
对于当天开仓的合约,持有成本价等于开仓价,对于当天以前开仓的历史合约,其持有成本价等于前一天的结算价。因为每天把账面盈亏都已经结算给投资者了,因此当天结算后的持仓合约的成本价就变成当天的结算价了,因此和股票的成本价计算不同,股指期货的持仓成本价每天都在变。
[img]开户
投资者需要与符合规定的期货公司签署风险说明书和期货经纪合同,并开立期货账户。
客户在办齐一切手续之后,将按规定缴纳开户保证金。客户资金到账后,即可进行期货交易。但当客户保证金不足时,要及时追加保证金,否则将被强制平仓。(注:较高的杠杆比率是股指期货的重要特点——比如在英国,对于一个初始保证金只有2500英镑的期货交易帐户来说,它可以进行的金融时报100种指数期货的交易量可达70000英镑,杠杆比率为28:1。由于保证金交纳的数量是根据所交易的指数期货的市场价值来确定的,交易所会根据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决定是否追加保证金或是否可以提取超额部分。)
交易
股指期货的交易在原则上与证券一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计算机集中竞价。交易指令也与证券一样,有市价、限价和取消三种指令。与证券不同之处在于,股指期货是期货合约,买卖方向非常重要,买卖方向也是很多股票投资者之一次做期货交易时经常弄错的,期货具有多头和空头两种头寸,交易上可以开仓和平仓,平仓还分为平当日头寸和平往日头寸。
交易中还需要注意合约期限,一般来说,股指期货合约在半年之内有四个合约,即当月现货月合约,后一个月的合约与随后的两个季度月合约。随着每个月的交割以后,进行一次合约的滚动推进。比如在九月份,就具有九月、十月、十二月和次年三月四个合约进行交易,在十月底需要对十月合约进行交割。
下单
下单指投资者在每笔交易前向期货公司下达交易指令,说明拟买卖合约的种类、方向、数量、价格等的行为。
结算
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中金所有关规定对会员、投资者的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平仓或交割
平仓是指投资者通过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合约,以此了结交易的行为。交割是指投资者在合约到期时通过现金结算方式了结交易的行为。股指期货的交割也与股票不同,一般股票投资者习惯了现货买卖,而容易忽视股指期货合约到期需要以当日的合约交割价进行现金结算,所以想要持有头寸需要持有非现货月合约。
股指期货合约
股指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协议,是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一般而言,股指期货合约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合约标的。即股指期货合约的基础资产,比如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标的即为沪深300股票价格指数。
(2)合约价值。合约价值等于股指期货合约市场价格的指数点与合约乘数的乘积。
(3)报价单位及最小变动价位。股指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为该指数点的最小变化刻度。
(4)合约月份。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月份。
(5)交易时间。指股指期货合约在交易所交易的时间。投资者应注意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可能有特别规定。
(6) 价格限制。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或者某一时段中交易价格的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
(7)合约交易保证金。合约交易保证金占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
(8)交割方式。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9)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股指期货合约在交割日进行现金交割结算,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的具体安排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 股指期货(Share Price Index Futures,英文简称SPIF)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期指,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股票指数期货具有股票和期货的双重属性。上市的沪深300。以后还有中证100、中证200、中证500等。
股指期货交易规则
1、合约乘数:股指期货每个点价值300元,那么假如股指期货合约为3500点时,合约价值=合约点位3500点X合约乘数300元/点=1050000元,履约保证金=合约价值X保证金比例=1050000元 X 15% = 157500元,(保证金比例交易所设定为15%, 期货公司可能按16~20%设定,根据公司实力来定)。
2、最小变动价位 :股指期货最小变动价位个指数点,每次波段为个点,即点*300元/点=60元。
3、合约设置 :股指期货按照(+季月模式)以滚动,二月及两个季度月份,这样在半年中有四个合约同时运作,有长短兼济、相对集中之效。每张合约最后交易日为所在月份的三个周五。
4、交易时间 : 股指期货交易日时间分平常交易和交割日交易时间;平常交易时间:之一节:09:15—11:30;第二节:13:00—15:15,交割日时间:之一节:09:15—11:30;第二节:13:00—15:00
5、每日结算 :股指期货每日结算价为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交割结算价:到期日沪深300指数现指最后二小时所有指数点算术平均价。
6、涨跌停板 :股指期货涨跌停板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季月合约上市之一个交易日涨跌停板为上市挂牌基准价的20%.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7、交割方式 :股指期货的交割方式为现金交割。交割价格按沪深300现货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格来定。
; 期货的交割方式一般可分成两类:现金交割与实物交割。商品期货大多采用实物交割,股指期货则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股指期货交割采取按照现货指数的水平进行现金结算,从而保障了期货价格向现货价格强制收敛。原因在于,股指期货按照指数权重实物交割成份股票的成本太高,实际操作并不可行。
股指期货到期结算价国际上主要有平均价和单一价两种确定规则。最早的股指期货合约大多采用单一现货收盘价作为交割价,容易产生“到期日效应”和“三巫效应”,发现这个问题之后有些市场将股指期货的交割价改为最后交易日之后一日的特别开盘价,“三巫效应”没有了,但“到期日效应”转移到了第二天的开盘。后来大部分市场改用平均价规则。
具体来说1、如果强调抗操纵性和避免到期日效应,则可能倾向于采用收盘前某段时间的平均价,该方式确定的交割结算价相对复杂,以增大操纵成本,2、如果强调提高套利(套保)效率、减小期现货偏离度、减小交割结算价与指数收盘或开盘价偏离度,则可能倾向于采用简单收盘、特别开盘价作为交割结算价。
大部分股指期货都采取平均价方式来确定交割结算价。
你好,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征求意见稿)中,中金所采用分级结算制度,即中金所对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对投资者和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非结算会员对投资者进行结算。
实际上,不管哪个层次的结算,都需要做三件事情:
(1)交易处理和持仓管理,就是每天交易后要登记做了哪几笔交易,持仓是多少。
(2)结算管理,就是每天要对持仓和交易进行盈亏、保证金和费用等资金项目的结算。就结算会员而言,当日结算时,结算会员账户中的交易保证金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部分从结算准备金中扣划,交易保证金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部分划入结算准备金;当日盈利划入结算准备金,亏损从结算准备金中扣划;当日费用从结算准备金中扣划。
(3)风险管理,对结算对象计算保证金,评估风险。以结算会员为例,每天结算完毕后,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更低余额标准时,该结算结果即视为中金所向结算会员发出的追加保证金通知,两者的差额即为追加保证金金额。
结算会员必须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补足至结算准备金更低余额要求;逾期未补足的,该账户不得开新仓或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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