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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下图
二、股指期货合约都有到期日,到期日也即最后交易日,在到期日收市时尚未被平仓的持仓头寸就要进行现金交割,合约月份就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时所在的月份。
三、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
(遇法定假日顺延),交割日期与最后交易日相同。这里提醒投资者注意两点:之一,最后交易日是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不是月末。第二,投资者在最后交易日前要根据持仓目的,选择是提前平仓还是持有到期交割,切不可像有些投资者买股票长期投资那样买后不管。
四、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有四个,即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季月指3月、
6月、9月、12月。也就是说,同时有四个合约在交易。比如,在2010年3月2日的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中,就同时有IF1003、
IF1004、IF1006、IF1009四个合约在交易,其中:IF1003为当月合约,
IF1004为下月合约,IF1006和IF1009为随后的两个季月合约。以IF1006为例,
IF为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代码,10指2010年,06指到期交割月份为6月份。其余依此类推。
扩展资料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更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从这里不难看出,交易保证金依保证金比率和合约价值而定,因此,交易保证金是被合约占用的资金,不能用于其他用途。投资者期货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余额超过交易保证金的那部分为可用资金,投资者可以自由支配。可用资金不可为负,否则意味着交易保证金不足,如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补足,将面临强行平仓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承担。因此,投资者必须随时关注自己期货保证金账户中资金余额的情况。
这里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15%是更低交易保证金要求,并非今后实际交易中的保证金比率。实际交易时保证金比率可能更高,而且,期货公司还会在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率基础上再上浮几个百分点。保证金制度是交易所控制市场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交易所会根据市场风险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保证金比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沪深300股指期货
沪深300股票有做多和做空两个方向,同时不限制一天内出入场的次数,所以看准趋势是非常重要的,只要趋势方向看对了,就是盈利多少的问题了。沪深300股指期货操作技巧,我国的股指期货是由某些蓝筹股和成份股组成,与中国经济周期的相关性较高,在看沪深300股票基本面的时候,注意分析个股本身的发展能力和影响中国宏观政策的变化。\x0d\x0a\x0d\x0a技术面分析是每一个炒沪深300股指期货投资者都要学会的,如果不懂技术分析基本上就告别了股指期货市场,因为你做单靠运气是不行的,这个不是赌博,投资是要靠分析的。\x0d\x0a\x0d\x0a当然有的投资者分析很片面也不行,有些只看基本面不看技术面,有些只看技术面忽略基本面,只有把基本面和技术面结合起来分析,才能得到最可靠的做单计划。\x0d\x0a\x0d\x0a沪深300股指期货操作技巧,技术分析包含三个要素:价格、成交量和持仓量,主要有图形分析、趋势分析、结构分析和市场性质分析等。图形分析是通过反转型态和连续型态告诉我们市场原有趋势已经结束还是继续运行。\x0d\x0a\x0d\x0a趋势分析是通过趋势线、均线等指标告诉我们:趋势方向是什么,趋势目前处于什么阶段,是早期、中期还是末期,是否有调整压力等。结构分析是通过季节性、循环和波浪,帮助我们确定行情所处的位置,从而知道市场随后的发展。\x0d\x0a\x0d\x0a在分析出大趋势后,我们就要来确认出入场点位了,这个出入场的点位主要通过技术分析得出,离开了技术分析,我们将会损失非常大的利润。
沪深300股票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沪深300指数于2005年4月8日正式发布。沪深300指数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日,基日点位1000点.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其中沪市有179只,深市121只样本选择标准为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作为一种商品。沪深300股指期货是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品种,在2010年4月由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
沪深300指数期货采用现金交割,交割结算价采用到期日最后两小时所有指数点位算术平均价。在特殊情况下,交易所还有权调整计算 *** ,以更加有效地防范市场操纵风险。最后结算价的确定 *** 能有效确保股指期现价格在最后交易时刻收敛趋同。之所以采用此办法的原因可归纳为以下方面:首先,这是金融一价率的内在必然要求。其次,能防止期现价差的长时间非理性偏移,有效控制非理性炒作与市场操纵。这是因为,非理性炒作或市场操纵一旦导致股指期现价差非理性偏移,针对此价差的套利盘就会出现,而最后结算价则能确保此套利盘实现套利。此种最后结算价的确定 *** 对套保盘也具有同样的意义。
一般来说,保证金水平要与股指的历史更 *** 幅相适应,且其比率依据头寸风险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因此,股指期货套利头寸保证金比率应最小,套保头寸次之,投机头寸更大。但从目前有关征求意见稿可以发现,交易所未对套利与套保头寸的保值金作出具体规定,只能理解为8%的保证金适用所有交易头寸。因此,笔者建议交易所应就套保与套利头寸的保证金另作具体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股指期货投资者必须通过期货公司进行交易,为了控制风险,期货公司会在交易所收取8%的保证金的基础上,加收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一般会达到12%。经过一段时间试探 *** 易以后,期货公司才可能逐渐降低保证金的收取比例。
如果按期货公司12%收取客户保证金计算,那么交易1手股指期货就需要约5万元的保证金。据有关统计,我国股市资金规模在10万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账号占总数比例不到5%,因此估计股指期货上市初期中小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的数量不会太多,市场投机份额有可能不足,机构保值盘也或将缺乏足够的对手盘,市场流动性可能会因此出现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合约乘数300有些大,200可能比较合适。
[img]每次更大下单数量为500手。交易指令当日有效”;修改为“交易指令的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限价指令每次更大下单数量为500手,市价指令每次更大下单数量为50手。交易指令当日有效”。沪深300指数是根据流动性和市值规模从沪深两市中选取300只A股股票作为成份股,其样本空间为剔除如下股票后的A股股票:上市时间不足一个季度的股票(大市值股票可以有例外)、暂停上市股票、经营状况异常或最近财务出现严重亏损的股票、市场价格波动异常明显受操纵的股票、其他经专家委员会认为应 剔除的股票。
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的选取 *** 为:对样本空间股票在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日均成交额进行排名,剔除排名后50%的股票,然后对剩余股票按日均总市值进行排序,选取前300位的股票作为成份股。
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的调整:指数根据样本稳定性和动态跟踪的原则,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每次调整数量不超过10%。
沪深300指数采用派氏加权法进行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成份股的调整市值/基日成份股的调整市值×1000
调整市值= ∑(市价×调整股本数),其中基日成份股的调整市值又称为除数。调整股本数采用分级靠档的 *** 进行计算,比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总股本)为 7%,低于10%,则采用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流通比例为35%,落在区间(30,40 )内,对应的加权比例为40%,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具体加权比例见下表: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权比例(%)
流通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指数的修正:当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发生替换或股本结构出现变化,或者成份股市值由于非交易因素产生变动时,需要对指数进行修正,以保证指数价格的连续性。修正 *** 采用“除数修正法”,即通过一定 *** 重新计算新的除数,并用新除数计算指数价格,除数修正公式如下:
修正前的市值 / 原 除 数 = 修正后的市值 / 新除数
其中修正后的市值=修正前的市值 + 新增(减)市值。
2、沪深300指数与市场整体的相关性
截至2006年10月13日,沪深300指数的总市值为35219.27亿元,流通市值为10231.01亿元,而沪深两市的A股总市值为51343.92亿元,A股流通市值为16873.02亿元,沪深300指数的总市值覆盖率为68.59%,流通市值覆盖率为60.64%,因此沪深300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根据统计,按照每日收盘价计算,从2005年1月4日至2006年10月13日,沪深300指数和上证指数的相关系数为0.9962,和深圳综指的相关系数为0.9942,表明了沪深300指数和市场整体的高度相关性。按每日收盘价的涨跌点数计算,沪深300指数和上证指数的相关系数为0.9650,和深综指的相关系数为0.9748,在涨跌点数上,上证指数和沪深300指数的相关性低于深综指和沪深300指数的相关性的原因在于上证指数在新股上市首日即计入指数而造成了指数失真,因为在新股上市时,上证指数涨跌幅度与其均值的偏离度明显大于深圳指和沪深300指数相应的偏离度。
3、沪深300指数的行业代表性
截至2006年10月13日,在沪深300指数中,成份股数量最多的前三个行业是制造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分别为156、28和22家,制造业在300家成份股中占的比例超过了50%。
从成份股所属行业在指数中的权重来看,排在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制造业、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分别占41.93%、15.05%和8.16%。尽管指数中制造业无论在成份股数量还是权重上都占绝对优势,但由于制造业中子行业很多,其经营环境、景气周期等相差很大,从而使其在股市中的走势有较大差异。因此从市场的行业板块来看,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仓储业的板块效应更强。考虑到沪深300指数中金融保险业的成份股一共只有9家,因此,金融保险业的整体走势对指数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从沪深300指数的行业分布可以看出,制造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的比重远远高于这类行业在SP500指数中的比重,而第三产业所占的比重又远远小于SP500指数。这一特点较为准确地反映了我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前期的产业特征。
4、沪深300指数的财务特征
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具有良好的投资性,市盈率与市净率等估值指标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2006年三季报显示,沪深300指数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和成长性均优于市场平均水平。2006年前8个月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分红超过市场分红总额的80%,明显高于同期沪深300成份股总市值的市场占比。
5、股指期货常见名词与及沪深300相关规定
基差风险
基差风险是股指期货相对于其他金融衍生产品(期权、掉期等)的特殊风险。
从本质上看,基差反映着货币的时间价值,一般应维持一定区间内的正值(即远期价格大于即期价格),如美国标准普尔500种股票价格指数期货(S&P500)的基差,在一般情况下为2到3点。
但在巨大的市场波动中,也有可能出现基差倒挂甚至长时间倒挂的异常现象。
基差的异常变动,表明股指期货交易中的价格信息已完全扭曲,这将产生巨大的交易性风险。
大户申报持仓标准
大户申报持仓标准和持仓限制是紧密配合使用的。
一旦参与者持有的头寸达到交易所规定的申报数量,就必须向交易所申报。大户申报的内容包括该参与者的开户情况、交易情况、资金来源和交易动机等等。比如香港联交所规定,参与者的每一户头,任何合约月份的长仓或短仓若超过500份便须呈报。
沪深300期货仿真交易对会员和投资者的合约持仓限额具体规定为:对投资者同一品种单个合约月份单边持仓实行绝对数额限仓,投资者持仓限额为2500手。当某一月份合约市场总持仓量超过20万手(双边)时,结算会员该合约持仓总量不得超过总量的25%。
交易所对沪深300股指期货实行大户报告制度。当投资者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水平(含本数)时,投资者应通过结算或交易会员向交易所报告。而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并调整持仓报告标准。
最后结算价格
由于结算价格涉及到合约双方利益,所以其确定方式十分重要。
从国际上看,目前有两种类型???美国式和欧洲式。
美国式是以最后交易日之后的第二天的特别开盘报价确定,主要是避开现货、期货和期权三重结算给市场带来的过度波动。但研究发现,第二天的特别开盘报价依然波动很大。采用这种方式的主要有美国、新加坡和中国台湾等。
欧洲式是以最后交易日的一段时间的平均价确定的,欧洲、中国香港地区采用这种 *** 。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结算价格是到期日沪深300指数最后2小时所有指数点算术平均价,属于欧洲式的最后结算价格确定方式。这比较科学,可以规避人为制造收盘价的情况。
最后交易日
最后交易日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在到期月份进行交易的最后一天。在最后交易日收盘后,所有未平仓合约都应进入交割。国际上多数合约的最后结算日是到期月的一个周末或月末,而最后交易日往往设在最后结算日的前一工作日。
沪深300合约的最后交易日设计和国外不同,在仿真交易中初步定在每个月的第三个周五,以便能避开现货的一些特别时点,如比较强的假期效应的时间点。这样一来,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基本上是落在每个月15到22号期间。这一条款设计符合中国国情。
每日价格波动限幅
每日价格波动限幅又称每日限价或每日涨跌幅,是交易所设定的每日价格波动的更大幅度,即当日价格波动超过这一限额时,交易会立刻停止,从而达到稳定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
1987年10月全球股灾之前,除了富时100指数期货外,其他的股指期货没有每日价格波动限幅。87年股灾后,绝大多数交易所的股指期货都规定了每日价格波动限幅。
每日价格波动限幅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其大小直接影响到股指期货交易自身风险的大小及其避险功能的发挥。幅度太大,不但期指合约交易的风险过大,而且限幅作用不明显;幅度太小,则不但投资者避险操作难度大,还容易经常出现市场停止交易的情况,会破坏市场内部运行的连贯性。
在沪深300仿真交易中,每日价格波动限幅是上一交易日的正负10%,并且在达±6%的时候会自动熔断,最后交易日不设涨跌停板。
最小波动价位
最小波动价位是指交易中所允许的最小价格变动值,在交易上是指买入价和卖出价之间所允许的最小差额。最小波动价位既可以用标的指数的点数,也可以用一定的金额来表示。
例如,金融时报100期指合约的最小波动价位为0.5个指数点,即5英镑(10×0.5=5英镑);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单位是1个指数点,50港元。
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的最小波动价位为0.1个指数点,即30元人民币。
如果竞价的变动比最小波动价位大,也必须是最小波动价位的倍数。
最小波动价位亦是参与交易者的最小收益。
所以,如何确定最小波动价位关系到参与者的活跃程度,也关系到市场的深度。
最小波动价位太小,对投机商吸引力降低或提高抢单的可能性,投机者会因为获利降低而不愿意提供即时的交易,影响市场的流动性,降低市场深度;最小波动价位太大,不易形成平滑的供求曲线,不利于反映真实的市场走势。
标的指数
股指期货的合约标的就是股票指数。
指数化投资,即以权重为配置比例的指数样本股的组合方式。
我国首推的股指期货合约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沪深300指数是统一市场指数,其总市值占沪深市场的约70%,流通市值占沪深市场的近60%,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市场认同度高,是目前深沪市场最适合做股指期货标的的指数。
结算价
股指期货和股票市场还有一个重大的区别,就是股指期货不仅有收盘价,还有结算价。
结算价的设立是为了有效地降低期货市场价格 *** 纵的风险而设计的制度。
沪深300指数期货规定:
当日结算价为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最后一小时无成交且价格在涨/跌停板上的,取停板价格作为当日结算价。最后一小时无成交且价格不在涨/跌停板上的,取前一小时成交量加权平均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交易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时段成交量加权平均 价。
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是是期货合约的清盘价,采用最后交易日现货指数最后两个小时所有指数点的算术平均价。由于现货指数收盘价很容易受到操纵,为了防止操纵,国际市场上大部分股指期货合约采用一段时间的平均价。
合约月份
与股票市场不同的是,买入股票以后,投资者理论上可以无限期持有,而股指期货合约是有期限的。
沪深300指数期货将同时挂牌4个月份合约,分别是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月份合约。如当月月份为7月,则下月合约为8月,季月合约为9月与12月。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月的第3个星期五,合约到期时,所有的持仓必须全部平仓。
熔断机制
熔断机制是指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
当波动幅度达到交易所所规定的熔断点时,交易所会暂停交易一段时间,然后再开始正常交易,并重新设定下一个熔断点。
断机制是当股指期货市场发生较 *** 动时,交易所为控制风险所采取的一种手段。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熔断价格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当市场价格触及6%,并持续1分钟,熔断机制启动。在随后的10分钟内,买卖申报价格只能在6%之内,并继续成交,超过6%的申报会被拒绝。10分钟后,价格限制放大到10%。
期货市场更大的风险就是市场经常会出现单方向的走势,而连续的跌停或涨停,会使亏损的一方没有机会止损出局,给交易所和整个期货市场带来巨大的风险。而熔断机制的采用,可以带来两股反向力量进场对冲风险:一是短线投机者会在这时候产生落袋为安的想法,于是就会在6%熔断价格的位置涌出一部分获利平仓 盘;此外还有一部分套利者也会考虑进场。因为期货价格碰到熔断价格以后,就暂时停止上涨或者下跌了,但是现货指数没有6%的涨跌幅限制,这样就有可能出现现货指数上涨或者下跌的幅度小于6%的情况,套利投资者的资金就有可能进场,在现货和期货之间博取套利机会。
交易手续费
买卖期货合约的所花费用,发生的每笔费用从客户账户中自动扣除。
根据已公布的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未定。
按 *** 有关规定,期货合约中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单边交易手续费基本上为合约面值的万分之二,按10万面值计算每个会员单边交易手续为20元/张。
按照惯例,预计交易所会员会另外向期货合约持有者多收取万分之三的手续费,一份合约的交易成本预计为交易额的万分之五。
沪深300指数期货模拟交易时的交易和结算手续费标准为20元/手,而在实际交易过程中,期货经纪公司还要在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标准基础上,加收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假定是加收10元/手,那么投资者一个交易来回实际付出的手续费就是60元/手。与最小变动价格幅度30元相比,这个手续费标准是非常高 的。因为指数只有变动0.2个点以上,投资者平仓才有利润,否则还不够交手续费,这样非常不利于短线投资者进出,也就不利于市场流动性的提高。
保证金
保证金是清算机构为了防止指数期货交易者违约而要求交易者在购买合约时必须交纳的一部分资金,根据性质不同,可分为初始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
会员保证金余额低于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更低余额时,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时间通知会员追加保证金,会员应当按时补足;逾期未补足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强行平仓,直至所余保证金达到规定的更低余额。强行平仓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损失由会员承担。
保证金水平的高低,将决定股指期货的杠杆效应,保证金水平过高,将抑制市场的交易量,而保证金的水平过低,将可能引致过度的投机,增加市场的风险。
目前设计沪深300指数期货的交易所收取的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8%。
假定沪深300的指数现在为1350点,那么投资者交易1手股指期货,需要交纳的保证金就是1350×300×0.8=32400元。如果出现亏损,还需要客户准备随时追加资金,弥补亏损带来的保证金缺口。
了更直观地了解股指期货的特点,我们假设一个投资者有10万元资金,买入1手股指期货合约,价格是1350点,这时这个投资者需要支付的保证金是 32400元。如果沪深300指数当天下跌了120点,则客户之一天就损失36000元,这时客户的账面权益就剩下64000元,如果第二天继续下跌 120点,则客户的账面权益就剩下28000元。这时候客户的资金已不足以支付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就会要求你在第三天开盘前追加保证金,否则在第二天开盘后,就会采取强行平仓。
我们假设第三天客户没有能够追加保证金,而股指期货价格在开盘后跳空10点,以1000点开盘,期货公司在1000点予以强行平仓,客户账面权益就在 28000元的基础上,又损失10×300=3000元,账户权益降至25000元(为了计算方便,上述计算均省略了交易手续费的支出)。从指数下跌看, 指数仅下跌了18.5%,但是客户资金权益却下跌了76%,是指数下跌幅度的4倍。
6、最小变动单位
最小变动单位(即一个刻度),通常也是用点数来表示,用最小变动单位与合约乘数相乘即可得到最小变动单位的货币形式。最小变动单位对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有重要的影响,如果变动单位太大,将可能打击投资者的参与热情。最小变动单位的确定原则,主要是在保证市场交易活跃度的同时,减少交易的成本。
沪深300指数期货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1点,按每点300元计算,最小价格变动相当于合约价值变动30元。
7、沪深300指数期货的合约价值
沪深300指数期货的合约价值为沪深300指数期货报价点位乘以合约乘数。合约乘数是指每个指数点对应的人民币金额。目前合约乘数暂定为300元/点。如果当时指数期货报价为1500点,那么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价值为1500点×300元/点=45.0万元。
8、沪深300指数期货保证金
目前设计沪深300指数期货的交易所收取的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8%。交易所根据市场风险情况有权进行必要的调整。按该比例,如沪深300指数期货的结算价为1500点,那么,第二天交易所收取的每张合约保证金为:1500点×300元/点×8%=3.6万元。投资者向会员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会在交易所规定的基础上向上浮动。如果沪深300指数由1500点上涨至1600点,对于看好后势并买进合约的多头投资者,100个点的浮动盈利是3万元;对于看淡后势并卖出合约的空头投资者,100个点的浮动亏损是3万元。
制定并调整持仓报告标准。
最后结算价格
由于结算价格涉及到合约双方利益,所以其确定方式十分重要。
从国际上看,目前有两种类型???美国式和欧洲式。
美国式是以最后交易日之后的第二天的特别开盘报价确定,主要是避开现货、期货和期权三重结算给市场带来的过度波动。但研究发现,第二天的特别开盘报价依然波动很大。采用这种方式的主要有美国、新加坡和中国台湾等。
欧洲式是以最后交易日的一段时间的平均价确定的,欧洲、中国香港地区采用这种 *** 。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结算价格是到期日沪深300指数最后2小时所有指数点算术平均价,属于欧洲式的最后结算价格确定方式。这比较科学,可以规避人为制造收盘价的情况。
沪深300合约的最后交易日设计和国外不同,在仿真交易中初步定在每个月的第三个周五,以便能避开现货的一些特别时点,如比较强的假期效应的时间点。这样一来,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基本上是落在每个月15到22号期间。这一条款设计符合中国国情。
每日价格波动限幅
每日价格波动限幅又称每日限价或每日涨跌幅,是交易所设定的每日价格波动的更大幅度,即当日价格波动超过这一限额时,交易会立刻停止,从而达到稳定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
1987年10月全球股灾之前,除了富时100指数期货外,其他的股指期货没有每日价格波动限幅。87年股灾后,绝大多数交易所的股指期货都规定了每日价格波动限幅。
每日价格波动限幅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其大小直接影响到股指期货交易自身风险的大小及其避险功能的发挥。幅度太大,不但期指合约交易的风险过大,而且限幅作用不明显;幅度太小,则不但投资者避险操作难度大,还容易经常出现市场停止交易的情况,会破坏市场内部运行的连贯性。
在沪深300仿真交易中,每日价格波动限幅是上一交易日的正负10%,并且在达±6%的时候会自动熔断,最后交易日不设涨跌停板。
最小波动价位
最小波动价位是指交易中所允许的最小价格变动值,在交易上是指买入价和卖出价之间所允许的最小差额。最小波动价位既可以用标的指数的点数,也可以用一定的金额来表示。
例如,金融时报100期指合约的最小波动价位为0.5个指数点,即5英镑(10×0.5=5英镑);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单位是1个指数点,50港元。
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的最小波动价位为0.1个指数点,即30元人民币。
如果竞价的变动比最小波动价位大,也必须是最小波动价位的倍数。
最小波动价位亦是参与交易者的最小收益。
所以,如何确定最小波动价位关系到参与者的活跃程度,也关系到市场的深度。
最小波动价位太小,对投机商吸引力降低或提高抢单的可能性,投机者会因为获利降低而不愿意提供即时的交易,影响市场的流动性,降低市场深度;最小波动价位太大,不易形成平滑的供求曲线,不利于反映真实的市场走势。
标的指数
股指期货的合约标的就是股票指数。
指数化投资,即以权重为配置比例的指数样本股的组合方式。
我国首推的股指期约采用一段时间的平均价。
合约月份
与股票市场不同的是,买入股票以后,投资者理论上可以无限期持有,而股指期货合约是有期限的。
沪深300指数期货将同时挂牌4个月份合约,分别是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月份合约。如当月月份为7月,则下月合约为8月,季月合约为9月与12月。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月的第3个星期五,合约到期时,所有的持仓必须全部平仓。
; 1、持仓限额制度
设置持仓限额的目的是防止少数资金实力雄厚者凭借掌握超量持仓操纵及影响市场。有些交易所为了及早发现与监控大户的动向,还设置了大户持仓申报制度。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持仓限额是指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客户对某一合约单位持仓的更大数量。
会员和客户的股指期货会员持仓限额具体规定:
进行投机交易的客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100手;某一合约结算后单边总持仓量超过10万手的,结算会员下一交易日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位总持仓量的25%;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户的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不受该持仓限额限制。会员、客户持仓达到或超过持仓限额的,不得同方向开仓交易。批准套期保值额度申请的投资者不受100手的单边持仓限额。
2、交易指令
沪深300股指期货
的交易指令分为市价指令、现价指令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指令。
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市价指令每次更大下单数为50手,现价指令每次更大下单数为100手。
3、每日结算价
股指期货交易中,大多数交易所采用当天期货交易的收盘价作为当天的结算价,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标准普尔500期指合约与香港的恒生指数期货合约交易都采用此法。
也有一些交易所不采用此法,如西班牙股票衍生品交易所的ibex——35期指合约规定当天的结算价为收市时的更高买价和更低卖价的算术平均值。
沪深300股指期货当日结算价时某一期货合约最后1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4、交割方式与交割结算价
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普遍采用现金交割方式,即按照交割结算价,计算持仓的盈亏,按此进行资金的划拨,了结所有未平仓合约。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通常是依据现货指数确定的。
交割结算价的选取不同交易所存在差异,如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标准普尔500指数期货采用最后结算日现指特别开盘价香港的恒生指数期货采用最后交易日现指每5分钟报价的平均值整数为交割结算价。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相关规定:股指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方式;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交易所以交割结算价为基准,划付持仓双方的盈亏,了结所有未平仓的合约。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两小时的算术平均价。
5、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沪深300股指期货市场实行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从资金实力、投资经历、知识测试等方面对投资者进行了限制性规定,从而避免了中小投资者因盲目参与而遭受较大损失的可能。
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1)自然人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开户测试不低于80分。
(3)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成交记录。
一般法人投资者申请开户除具备以上三点要求外,还应具备:
(1)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具有相应的决策机制和操作流程。
一、保证金制度
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必须按照其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来缴纳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保证,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这笔资金就是我们常说的保证金。例如:假设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保证金为8%,合约乘数为300,那么,当沪深300指数为1380点时,投资者交易一张期货合约,需要支付的保证金应该是1380×300×0.08=33120元。
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也称为“逐日盯市”制度,简单说来,就是期货交易所要根据每日市场的价格波动对投资者所持有的合约计算盈亏并划转保证金账户中相应的资金。
期货交易实行分级结算,交易所首先对其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再对非结算会员及其客户进行结算。交易所在每日交易结束后,按当日结算价格结算所有未平仓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交易所将结算结果通知结算会员后,结算会员再根据交易所的结算结果对非结算会员及客户进行结算,并将结算结果及时通知非结算会员及客户。若经结算,会员的保证金不足,交易所应立即向会员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会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交易所追加保证金。若客户的保证金不足,期货公司应立即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客户应在规定时间内追加保证金。目前,投资者可在每日交易结束后上网查询账户的盈亏,确定是否需要追加保证金或转出盈利。
三、价格限制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主要用来限制期货合约每日价格波动的更大幅度。根据涨跌停板的规定,某个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交易所事先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这一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一个交易日内,股指期货的涨幅和跌幅限制设置为10%
涨跌停板一般是以某一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确定的,也就是说,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加上允许的更大涨幅构成当日价格上涨的上限,称为涨停板,而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格减去允许的更大跌幅则构成当日价格下跌的下限,称为跌停板。
四、持仓限制制度
交易所为了防范市场操纵和少数投资者风险过度集中的情况,对会员和客户手中持有的合约数量上限进行一定的限制,这就是持仓限制制度。限仓数量是指交易所规定结算会员或投资者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的更大数额。一旦会员或客户的持仓总数超过了这个数额,交易所可按规定强行平仓或者提高保证金比例。
五、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与持仓限制制度和涨跌停板制度等相互配合的风险管理制度。当交易所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或当会员或客户违规时,交易所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将对其持有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强制性平仓处理,这就是强行平仓制度。
六、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投资者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时,应通过结算会员或交易会员向交易所或监管机构报告其资金和持仓情况。
七、结算担保金制度
结算担保金是指由结算会员依交易所的规定缴存的,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当个别结算会员出现违约时,在动用完该违约结算会员缴纳的结算担保金之后,可要求其他会员的结算担保金要按比例共同承担该会员的履约责任。结算会员联保机制的建立确保了市场在极端行情下的正常运作。
结算担保金分为基础担保金和变动担保金。基础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参与交易所结算交割业务必须缴纳的更低担保金数额。变动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随着结算业务量的增大,须向交易所增缴的担保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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