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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清理整顿(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

5.48 W 人参与  2023年01月16日 20:51  分类 : 最新  评论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2020修正)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证券期货市场诚信建设,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促进证券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 )建立全国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以下简称诚信档案),记录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第三条 记入诚信档案的诚信信息的界定、采集与管理,诚信信息的公开、查询,诚信约束、激励与引导等,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公民(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证券期货市场活动,应当诚实信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依法制定的自律规则,禁止欺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以及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不诚实信用行为。第五条 中国 *** 鼓励、支持诚实信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证券期货市场活动,实施诚信约束、激励与引导。第六条 中国 *** 可以和国务院其他部门、地方人民 *** 、国家司法机关、行业组织、境外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建立诚信监管合作机制,实施诚信信息共享,推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第二章 诚信信息的采集和管理第七条 下列从事证券期货市场活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诚信信息,记入诚信档案:

(一)证券业从业人员、期货从业人员和基金从业人员;

(二)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交易者;

(三)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 系统挂牌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 *** 证券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运营机构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区域性股权市场办理账户开立、资金存放、登记结算等业务的机构;

(五)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发行担保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主要投资管理人员,境外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总代表、首席代表;

(六)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保荐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投资咨询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基金服务机构、期货合约交割仓库以及期货合约标的物质量检验检疫机构等证券期货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

(七)为证券期货业务提供存管、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存管、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

(八)为证券期货业提供信息技术服务或者软硬件产品的供应商;

(九)为发行人、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 系统挂牌公司提供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他公关服务的服务机构及其人员;

(十)证券期货传播媒介机构、人员;

(十一)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 *** 及其派出机构监管执法工作的人员;

(十二)其他有与证券期货市场活动相关的违法失信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诚信信息包括:

(一)公民的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件号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

(二)中国 *** 、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等其他省部级及以上单位和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证券期货市场行业协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全国性证券期货市场行业组织(以下简称证券期货市场行业组织)作出的表彰、奖励、评比,以及信用评级机构、诚信评估机构作出的信用评级、诚信评估;

(三)中国 *** 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四)发行人、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 系统挂牌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及收购人所作的公开承诺的未履行或者未如期履行、正在履行、已如期履行等情况;

(五)中国 *** 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决定和采取的监督管理措施;

(六)证券期货市场行业组织实施的纪律处分措施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管理措施;

(七)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 *** 及其派出机构调查及采取强制措施;

(八)违反《证券法》之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由于被调查当事人自身原因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九)到期拒不执行中国 *** 及其派出机构生效行政处罚决定及监督管理措施,因拒不配合中国 *** 及其派出机构监督检查、调查被有关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处理决定,以及拒不履行已达成的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协议;

(十)债券发行人未按期兑付本息等违约行为、担保人未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十一)因涉嫌证券期货犯罪被中国 *** 及其派出机构移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处理;

(十二)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 *** 及其派出机构监管执法工作,被予以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者因情节较轻,未受到处罚处理,但被纪律检查或者行政监察机构认定的信息;

(十三)因证券期货犯罪或者其他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十四)因证券期货侵权、违约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较大民事赔偿责任;

(十五)因违法开展经营活动被银行、保险、财政、税收、环保、工商、海关等相关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十六)因非法开设证券期货交易场所或者组织证券期货交易被地方 ***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清理整顿措施;

(十七)因违法失信行为被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人、证券期货服务机构以及证券期货市场行业组织开除;

(十八)融资融券、转融通、证券质押式回购、约定式购回、期货交易等信用交易中的违约失信信息;

(十九)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其他行为信息。

中国期货市场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中国期货交易的几个发展阶段:

1、起步探索阶段(1988年至1993年)

我国期货市场的起步探索阶段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1988年3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一次会议上的《 *** 工作报告》指出:“加快商业体制改革,积极发展各类批发市场贸易,探索期货交易”,确定了在我国开展期货市场研究的课题。同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体改委、商业部等部门根据 *** 的指示,组织力量开始进行期货市场研究,并成立了期货市场研究小组,系统地研究了国外期货市场的历史和现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考察,积累了大量有关期货市场的理论知识,为中国建立期货市场作了前期的理论准备和充足的可行性研究。

1990年10月,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商品期货市场的诞生。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以现货交易为基础,同时引入期货交易机制。1992年9月,我国之一家期货经纪公司——广东万通期货经纪公司成立。到1993年,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和利益的驱动,在缺乏统一管理的情况下,全国各地各部门纷纷创办期货交易所。至1993年下半年,全国各类期货交易所达50多家,期货经纪机构近千家。

我国期货市场的盲目无序发展为期货市场的后续发展埋下隐患:一方面,重复建设造成期货交易所数量过多,上市品种重复设置,导致交易分散,期货市场发现价格的功能难以发挥;另一方面,过度投机、操纵市场、交易欺诈等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恶性事件频发,多次酿成系统风险。针对这一情况,从1993年开始, *** 有关部门对期货市场进行了全面的治理整顿。

2、治理整顿阶段(1993年至1999年)

针对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局面,1993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提出了“规范起步、加强立法、一切经过试验和从严控制”的原则,拉开了之一轮治理整顿的序幕。在本次治理整顿中,清理前存在的50多家交易所中只有15家作为试点被保留下来,并根据要求进行会员制改造。1998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开始了第二轮治理整顿。1999年,我国期货交易所再次精简合并为3家,即郑商所、大商所和上期所,期货品种亦由35个降至12个。与此同时,期货 *** 机构也得到了清理整顿。1995年底,330家期货经纪公司经重新审核获发《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混乱无序的市场局面得以显著改善。1999年,期货经纪公司的准入门槛提高,更低注册资本金要求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此后,为了规范期货市场行为,国务院及有关 *** 部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1999年6月,国务院颁布《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之配套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相继颁布实施,期货市场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2000年12月,中期协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期货行业自律组织的诞生,将新的自律机制引入了我国期货行业的监管体系。至此,规范发展成为中国期货市场的主题。

3、规范发展阶段(2000年至今)

进入21世纪,中国期货市场正式步入平稳较快的规范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期货市场的规范化程度逐步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新的期货品种陆续推出,期货交易量实现恢复性增长后连创新高,期货市场服务产业和国民经济的经验也逐步积累。

同时,中国期货市场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构建了期货市场法律法规制度框架和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监管体制和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由中国 *** 的行政监督管理、中期协的行业自律管理和期货交易所的自律管理构成的三级监管体制,对于形成和维护良好的期货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夯实了我国期货市场的制度基础,为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006年5月,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成立,并于2015年4月更名为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作为期货保证金的安全存管机构,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为有效降低保证金挪用风险、保证期货交易资金安全以及维护期货投资者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9月,中金所在上海挂牌成立,并于2010年4月推出了沪深300指数期货。中金所的成立和股票指数期货的推出,对于丰富金融产品、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开辟更多投资渠道,以及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标志着我国期货市场进入了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共同发展的新时期。

经过20多年的探索发展,我国期货市场由无序走向成熟,逐步进入了健康稳定发展、经济功能日益显现的良性轨道,市场交易量迅速增长,交易规模日益扩大。根据中为市场数据统计整理,我国期货市场成交额从1993年的5,521.99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2,919,866.59亿元,增长527.77倍;期货成交量从1993年的890.69万手增长到2014年的250,581.87万手,增长280.33倍。同时,我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逐渐成长为全球更大的商品期货交易市场和之一大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并在螺纹钢、白银、铜、黄金、动力煤、股指期货以及众多农产品等品种上保持较高的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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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5月28日诞生的之一个国家级期货市场是上海黄金交易所正确吗?

这句话是正确的。在中国期货协会编写的2009年新版《期货市场教程》中,中国期货市场20年的发展历程分为三个阶段:

1.理论准备和试运行(1987-1993)

要介绍这一阶段,我们必须介绍期货市场发展的原因,即中国期货市场建立的背景——原因是80年代的改革开放沿着两条主线进行,即价格改革和企业改革。 农产品价格的活跃,使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此时, *** 需要一种市场手段来防范农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因此,一批学者提出了农产品期货市场的构想。

1988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经济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等部门组织力量开展期货市场研究,成立期货市场研究小组,系统研究国外期货市场的现状和历史。组织人员对国外期货市场进行调研,积累了大量的期货市场理论知识。

1990年10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推出了以现货交易为基础的期货交易机制,正式开放为中国之一个商品期货市场,是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之一步。 1991年6月10日,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成立,1992年1月18日正式开业。同年5月28日,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成立。1992年,中国之一家期货经纪公司成立。

2.中国期货市场清理整顿时期(1993-2000)

199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开始了之一次整顿。最后,15个交易所被确定为试点交易所。1998年,国务院开始第二次整顿,将15个交易所合并压缩为3个。 这次整顿基本建立了中国期货市场的监管框架,管理了中国期货交易所,管理了期货经纪公司,查处了违规行为。

3.《中国期货市场规范化发展》(2000年至今)体现了以下几点,可以参考:

2001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十五”计划首次提出“期货市场稳步发展”,结束了中国期货市场长达七年的清理整顿。

2003年,中国 *** 召开十六届三中全会,将期货市场发展政策写入党的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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