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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国内股指期货名称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国内股指期货名称有哪些进行解释,期货开户手续费加1分,交反90%,无条件。直反期货账户,暂时不开也可以先关注备用公众号之一交易。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股指期货五大基础知识
1、什么是股指期货
期货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这个标的物,又叫基础资产或者标的资产,可以是某种商品,如铜或原油,也可以是某种金融资产,如外汇、债券,还可以是某个金融指标,如三个月同业拆借利率或指数等。如果这个标的物是某个股票价格指数,则该期货就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简称股指期货。
2、股指期货的发展过程
股指期货最早出现于美国市场。20世纪70年代,西方各国出现了经济滞胀,经济增长缓慢,物价飞涨,政治局势动荡,当时股票市场经历了二战后最严重的一次危机,在1973-1974年的股市下跌中道琼斯指数跌幅达到了45%,投资者意识到在股市下跌中没有适当的管理金融风险的手段,开始研究用于规避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工具。1982年2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批准推出股指期货。同年2月24日,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 *** )推出了全球之一只股指期货合约——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合约;4月21日,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推出了SP 500指数期货合约。目前,全部成熟市场以及绝大多数的新兴市场都有股指期货交易,股指期货成为股票市场最为常见、应用最为广泛的风险管理工具。按照世界交易所联合会的统计,2009年全球股指期货的交易量高达18.18亿手。其中,美国的小型SP 500指数期货、欧洲的道琼斯欧元Stoxx 50指数期货、印度的SP CNX Nifty指数期货、俄罗斯的RTS指数期货、韩国的Kospi 200指数期货和日本的小型日经225指数期货等成交活跃,居全球股指期货合约交易量前六位。
3、股指期货的功能与作用
股指期货最主要的功能是通过套期保值操作来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股票市场的风险可分为非系统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两个部分。非系统性风险通常可以采取分散化投资方式减低,而系统性风险则难以通过分散投资的 *** 加以规避。股指期货提供了做空机制,投资者可以通过在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反向操作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例如担心股票市场会下跌的投资者可通过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对冲股票市场整体下跌的系统性风险,有利于减轻集体性抛售对股票市场造成的影响。
股指期货的推出给机构投资者提供了风险管理工具和流动性管理工具,降低了其操作成本,有助于改善其投资绩效。例如我国指数基金大部分都跟不上标的指数的表现,跟踪误差相对较大。除了和要求现金比例无法全额买入有关以外,也和从投资者申购到资金到位并买入对应的股票这一过程存在时滞有关。有了股指期货,就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低成本地建立敞口,并在随后逐步建立相应的现货头寸,同时卖出期货头寸来达到即时建仓,降低跟踪误差。又比如股票基金在遇到保险公司等大客户赎回的时候,没有股指期货情况下,只能在现货市场直接卖出,造成较大的冲击成本,进而造成基金受损。共同基金实际代表了基金持有人包括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尽管中小投资者可能无法直接从股指期货中获利,但通过改善共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绩效,实际也使得中小投资者间接获益。
从整体上看,股指期货提供了多空双向交易机制,可以给市场提供对冲平衡力量,改变单边市带来的暴涨暴跌,有利于形成股票市场的内在稳定机制,但不会改变股票市场长期运行的趋势。
4、股指期货与股票的区别
股指期货和股票都是在交易所交易的产品。在我国内地市场,股指期货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两者是不同的金融工具,存在很大的区别。
首先,期限不同。正常情况下,股票是没有期限的,只要上市公司不退市,买入股票后就可以一直持有。但股指期货合约不同,股指期货合约有到期日,合约到期后将会交割下市,同时上市交易新的合约,所以不能无限期持有某一月份的合约。因此,交易股指期货要注意合约到期日,临近到期时,投资者必须决定是提前平仓了结,还是等待合约到期时进行现金交割。
其次,交易方式不同。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即在进行股指期货交易时,投资者不需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支付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履约保证;而目前我国股票交易需要支付股票价值的全部金额。
再次,交易方向不同。股指期货交易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卖空;既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因此股指期货交易是双向交易。而目前我国股票交易还没有卖空机制,股票只能先买后卖,此时股票交易是单向交易。未来部分股票允许融券交易后情况会有所改变。
最后,结算方式不同。股指期货交易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当日交易结束后要对持仓头寸进行结算。如果账户保证金余额不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否则可能会被强行平仓。而股票交易采取全额交易,并不需要投资者追加资金,在股票卖出以前,不管是否盈利都不进行结算。
◎ 股指期货市场的交易者
根据进入股指期货市场的目的不同,股指期货市场投资者可以分为三大类:套期保值者、套利者和投机者。
1、套期保值者
套期保值者是指通过在股指期货市场上买卖与现货头寸价值相当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来规避现货价格波动风险的机构或个人。
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可以用来降低或消除系统性风险。在有股指期货的市场中,当投资者意识到市场存在较大的系统性风险时,可以利用股指期货为自己的投资组合进行套期保值。一般情况下,股指期货的价格与股票现货的价格受相同因素的影响,变动方向是基本一致的。因此,投资者只要在股指期货市场建立与股票现货市场相反的头寸,在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一个市场的亏损可以通过另一个市场的获利来对冲。通过计算适当的套期保值比率可以达到亏损与获利的大致平衡,从而实现保值的目的。
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可分为卖出套期保值和买入套期保值。卖出套期保值是股票持有者(如长期投资者等)为避免股价下跌导致资产受损而在股指期货市场卖出合约所进行的保值;买入套期保值是指准备持有股票的个人或机构为了避免股价上升带来买入成本上升而在期货市场买入合约所进行的保值。
2、套利者
套利者是指利用股指期货市场和股票现货市场(期现套利)、不同的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套利)、不同股指期货合约(跨产品套利)或者同种产品不同交割月份(跨期套利)之间出现的价格不合理关系,通过同时买进卖出以赚取价差收益的机构或个人。
套利对于股指期货市场非常重要。一方面,通过期现套利,股指期货的价格和股票指数会保持合理的关系。另一方面,套利行为有助于股指期货市场流动性的提高。套利行为的存在不仅增加了股指期货市场的交易量,也增加了股票市场的交易量。市场流动性的提高,有利于投资者的正常交易和套期保值操作的顺利实施。
3、投机者
投机者是指那些专门在股指期货市场上买卖股指期货合约,即看涨时买进、看跌时卖出以获利的机构或个人。
股指期货投机交易,是指根据对股指期货价格未来走势的判断来决定持有多头或者空头的头寸。由于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满足了投机者的需要,使得投机者愿意承担套期保值转移的风险,以获取价差收益。因此,在股指期货市场上,存在部分专门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投机者。他们风险承受能力强,买入或者卖出股指期货合约的目的,不是用来规避由于所持有的股票投资组合的价格变化带来的经济损失,而是用来获取股指期货价格上涨或者下跌时产生的差价利润。
◎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股指期货的基本条款主要包括合约标的、合约乘数、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每日价格更 *** 动限制、更低交易保证金、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和交割方式等。
1、合约标的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是以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发布的沪深300指数作为标的指数。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票有300只。该指数借鉴了国际市场成熟的编制理念,采用调整股本加权、分级靠档、样本调整缓冲区等先进技术编制而成。首个股指期货合约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物,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市场检验表明,自2005年4月8日该指数发布以来,沪深300指数一直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和较高的可投资性。
(2)沪深300指数市场覆盖率高,主要成分股权重比较分散,能有效防止市场可能出现的指数操纵行为。据统计,截至2009年12月31日,沪深300指数的总市值覆盖率和流通市值覆盖率约为72%;前10大成分股累计权重约为25%,前20大成分股累计权重约为37%。高市场覆盖率与成分股权重分散的特点决定了该指数有比较好的抗操纵性。
(3)沪深300指数成分股行业分布相对均衡,抗行业周期性波动较强,以此为标的的指数期货有较好的套期保值效果,可以满足投资者的风险管理需求。
2、合约规格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乘数为每点300元,也就是说,期货价格每变动1点,合约价值变动300元,1手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价值等于该合约的报价乘以300元。最小变动价位为0.2点。合约到期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季月是指3月、6月、9月和12月。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最后交易日当月合约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每日价格更 *** 动限制为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10%,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牌基准价的±20%。上市首日成交的,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不低于合约价值的12%。最后交易日是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交割日期同最后交易日。交割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
◎ 风险控制制度
沪深300股指期货采取了有针对性的严控措施和风险防范制度安排,确保市场安全稳妥运行。
一是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是交易所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重要手段。通过调整股指期货合约保证金水平,可以大大降低股指期货交易的杠杆率,减小市场风险,将股指期货交易量控制在一个合理水平。例如,如果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面值约为100万元,保证金比例为15%,那么一手合约的交易保证金需要15万元。
二是涨跌停板制度。对股指期货合约每日交易价格的波动设置涨跌幅限制是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在设计股指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时,充分考虑了相应证券现货市场价格限制,将股指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规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格的正负10%,与目前现货指数日内波动更大幅度相当,从而保证股指期货与相关现货指数理性联动,有效发挥价格发现等市场功能。同时,考虑季月合约上市首日和当月合约到期日的波动性可能较大,将季月合约上市首日和当月合约到期日的涨跌停板分别定为挂牌基准价和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三是持仓限额制度。股指期货实行严格的持仓限额制度,即交易所对其会员和客户可以持有的某一期货合约单边持仓量设置一定的额度限制,防止会员或者客户的持仓量过大或者持仓过度集中,从而防范股指期货交易出现交易风险或者价格操纵风险,保证股指期货交易的平稳运行。目前股指期货投机者的某一合约更大持仓为100手。
四是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是股指期货重要风险控制措施之一。交易所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设定并公布大户报告标准,要求达到报告标准的会员或者客户报告其交易情况、实际控制人等信息,交易所据此及时、全面了解客户交易情况,进一步分析挖掘关联账户及账户实际控制人等信息,分析评估市场风险,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管理。
五是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制度是及时化解市场风险的有效风控措施之一。当会员出现资金结算风险、市场出现违规违约行为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交易所将对会员或者客户相应的风险持仓、违规持仓等进行强行平仓,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阻止违规违约行为产生进一步后果,保障市场恢复到平稳有效运行状态之中。以做多一手沪深300股指期货为例,假设合约面值为100万元,保证金为15万元。如果市场价格下跌6%,投资者亏损额为6万元,当日结算后投资者需要往资金账户中补6万元,当投资者不能补 *** 易保证金账户中亏损,则该头寸将会被强行平仓以止损。
六是强制减仓制度。强制减仓制度是指当某一期货合约价格出现单边极端行情时,根据规则对亏损达到一定程度的持仓与盈利持仓进行平仓处理,及时化解市场极端行情下的风险防范措施。2008年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受金融危机影响价格出现连续跌停,各商品交易所综合运用了强制减仓等风控措施,迅速化解了因国际金融危机传导到国内的系统性风险。
七是结算担保金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是期货市场良性运作的重要保障之一。引进结算会员联合担保机制,可以增加交易所应对风险的财务资源,建立化解风险的缓冲区,为进一步提高市场整体抗风险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八是风险警示制度。股指期货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制度以警示和化解风险。交易所在必要时可以采取要求会员和客户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威慑,制止违规行为。
此外,在参与模式上,规定股指期货经纪业务由期货公司专营。这一制度安排,在期货业务和证券业务之间建立了一道防火墙,可有效隔离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的风险传递。在结算模式上,实行分层结算制度,通过提高结算会员的资格标准,使得实力雄厚的机构才能成为结算会员,其他不具备结算会员资格的交易会员必须通过结算会员进行结算,从而形成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市场抗风险能力。
◎ 投资者入市指南
1、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中国 *** 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合股指期货市场的特点,要求期货公司了解客户、客观全面衡量客户风险偏好和风险承担能力,根据“将适当的产品提供给适当的投资者”的原则建立的一项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股指期货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实现市场的平稳运行。
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期货公司可以通过有效评估市场参与者对股指期货产品的认知程度、接受程度和风险承受程度,严控风险源头,避免尚未准备好的投资者入市,减少盲目入市带来的意外损失,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必要举措,是股指期货市场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结合我国新兴加转轨的市场特点,大力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具体体现。
根据中金所的规定,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分为自然人和法人投资者标准。
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资金门槛要求,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二是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三是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经历或者商品期货交易经历要求,客户须具备至少有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至少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成交记录。
自然人投资者还应当通过期货公司的综合评估。综合评价指标包括投资者的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和诚信状况等。
法人投资者适当性标准从财务状况、业务人员、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并结合监管部门对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特殊法人投资者的准入政策进行规定。
自然人投资者和法人投资者均不能存在重大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
在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过程中,投资者应当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产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生理及心理承受能力等,审慎决定是否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投资者应当如实申报开户材料,不得采取虚假申报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标准要求。投资者应当遵守“买卖自负”的原则,承担股指期货交易的履约责任,不得以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标准为由拒绝承担股指期货交易履约责任。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投资者的各项要求以及依据制度进行的评价,不构成投资建议,不构成对投资者的获利保证。
2、交易股指期货业务环节
一个完整的期货交易流程包括开户、交易、结算与交割四个环节。
(1) 开户环节
我国期货市场实行统一开户制度和开户实名制。客户开立股指期货账户必须通过统一开户系统,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可通过联网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和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的相关系统,对客户姓名(名称)和证件号码进行验证。所有客户资料(包括影像资料)都经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按照统一标准进行严格检查,然后逐一存档。每个客户的开户编码,与开户系统中的客户名称、内部资金账户、期货结算账户和交易编码等信息一一对应,夯实了市场监测监控基础。
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客户,需要与期货公司签署《股指期货交易特别风险揭示书》和期货经纪合同,并开立期货账户。客户不能使用证券账户及商品期货交易编码进行股指期货交易。所以,普通客户在进入期货市场交易之前,应首先选择一个具备合法 *** 资格、信誉好、资金安全、运作规范和收费比较合理,同时获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及中金所会员资格的期货公司。
客户在经过对比、判断、选定期货公司之后,即可向该期货公司提出委托申请,开立账户。开立账户实质上是投资者(委托人)与期货公司( *** 人)之间建立的一种法律关系。
一般来说,各期货公司会员为客户开设账户的程序及所需的文件不尽相同,但基本程序及 *** 大致相同。
(2)交易环节
客户按规定足额缴纳开户保证金后,即可开始交易,进行委托下单。所谓下单,是指客户在每笔交易前向期货经纪公司业务人员下达交易指令,说明拟买卖合约的种类、数量、价格等的行为。通常,客户应先熟悉和掌握有关交易指令,然后选择不同的期货合约进行具体交易。
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指令主要有市价指令和限价指令。
A.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的、按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更优报价成交的指令。市价指令的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B.限价指令是指按限定价格或更优价格成交的指令。限价指令在买进时,必须在其限价或限价以下的价格成交;在卖出时,必须在其限价或限价以上的价格成交。限价指令当日有效,未成交的部分可以撤销。
市价指令只能和限价指令撮合成交,成交价格等于即时更优限价指令的限定价格。交易指令的报价只能在合约价格限制范围内,超过价格限制范围的报价视为无效。交易指令申报经交易所确认后生效。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市价指令每次更大下单数量为50手,限价指令每次更大下单数量为100手。
(3)结算环节
交易所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交易所对结算会员结算,结算会员对其受托的客户、交易会员结算,交易会员对其受托的客户结算。当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对结算会员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结算准备金。结算会员在交易所结算完成后,按照前款原则对客户、交易会员进行结算;交易会员按照前款原则对客户进行结算。
期货合约以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4)交割环节
股指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方式。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交易所以交割结算价为基准,划付持仓双方的盈亏,了结所有未平仓合约。沪深300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确定为最后交易日沪深300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进行调整。
前 言
积极稳妥地发展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市场,既是资本市场进一步深入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市场各类投资者进行风险管理的迫切要求。从全球经验看,股指期货为市场提供了保值避险的工具,增加了做空交易机制,有利于促进股票市场实现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构建健康稳定的金融期货市场,离不开成熟理性的市场投资者。为了帮助广大投资者掌握股指期货基础知识与交易规则,了解产品功能及市场特点,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本期股指期货基础知识专版,供投资者学习参考。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合约标的 沪深300指数
合约乘数 每点300元
报价单位 指数点
最小变动价位 0.2点
合约月份 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交易时间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
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
每日价格更 *** 动限制 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10%
更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12%
最后交易日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 同最后交易日
交割方式 现金交割
交易代码 IF
上市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近几年排名前十的期货公司有以下
永安期货,国投安信期货,银河期货,申银万国期货,光大期货,方正中期期货,浙商期货,国泰君安期货,中信期货,等
以上几家期货公司是2021年最新排名。
排名没有先后,一般只要是能够进入前十的期货公司资质各方面都是优质的,在客户服务能力和对投资研发这块费用投入都是相当大。
比如使用的是交易所统一的CTP交易通道,有的权限直接就能够在软件上申请开通,小期货公司这些是没有的。
扩展资料:
期货,英文名是Futures,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
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易特征
双向性
期货交易与股市的一个更大区别就期货可以双向交易,期货可以买多也可卖空。
价格上涨时可以低买高卖,价格下跌时可以高卖低买。
做多可以赚钱,而做空也可以赚钱,所以说期货无熊市。
(在熊市中,股市会萧条而期货市场却风光依旧,机会依然。)
费用低
对期货交易国家不征收印花税等税费,唯一费用就是交易手续费。
国内三家交易所手续在万分之二、三左右,加上经纪公司的附加费用,单边手续费亦不 *** 易额的千分之一。(低廉的费用是成功的一个保证)
杠杆作用
杠杆原理是期货投资魅力所在。期货市场里交易无需支付全部资金,国内期货交易只需要支付5%保证金即可获得未来交易的权利。
由于保证金的运用,原本行情被以十余倍放大。
假设某日铜价格封涨停(期货里涨停仅为上个交易日结算价的3%),操作对了,资金利润率达60%(3%÷5%)之巨,是股市涨停板的6倍。(有机会才能赚钱)
机会翻番
期货是“T+0”的交易,使您的资金应用达到极致,您在把握趋势后,可以随时交易,随时平仓。
(方便的进出可以增加投资的安全性)
大于负市场
期货是零和市场,期货市场本身并不创造利润。
在某一时段里,不考虑资金的进出和提取交易费用,期货市场总资金量是不变的,市场参与者的盈利来自另一个交易者的亏损。
在股票市场步入熊市之即,市场价格大幅缩水,加之分红的微薄,国家、企业吸纳资金,也无做空机制。
股票市场的资金总量在一段时间里会出现负增长,获利总额将小于亏损额。(零永远大于负数)
综合国家政策、经济发展需要以及期货的本身特点都决定期货有着巨大发展空间。
股指期货的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期指,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
作为期货交易的一种类型,股指期货交易与普通商品期货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和流程。
全球主要股指期货合约列表
国外常见指数期货合约介绍
香港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的产生与发展
日本股指期货的产生与发展
韩国股指衍生品市场经验探索
台湾地区金融期货期权市场的发展简况
沪深300指数是如何编制的?
沪深300指数主要成分股有哪些?
合约大小是多少?什么是合约乘数?
沪深300指数期货收取多少保证金?
合约有涨跌停板吗?
什么是熔断机制?
每日的开盘价、收盘价是如何确定的?
每日结算价是如何确定的?
最后结算价是如何确定的?为什么不用收盘价呢?
什么是合约的最小变动单位?
合约挂牌几个月份?
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哪一天?
股指期货每天交易时间和股票市场一样吗?
一、国外主要上市股指期货品种
1、全球主要股指期货合约列表
国家 指数期货合约 开设时间 开设交易所
美国 价值线指数期货(VLF) 1982.2 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 *** )
价值线指数期货(VLF) 1982.2 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 *** )
价值线指数期货(VLF) 1982.2 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 *** )
价值线指数期货(VLF) 1982.2 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 *** )
价值线指数期货(VLF) 1982.2 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 *** )
价值线指数期货(VLF) 1982.2 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 *** )
加拿大 多伦多50指数期货(Toronto50) 1987.5 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LIFFE)
英国 金融时报100指数期货(FTSE100) 1984.5 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LIFFE)
法国 法国证券商协会40股指期货(CAC-40) 1988.6 法国期货交易所(MATIF)
德国 德国股指期货(DAX-30) 1990.9 德国期货交易所(DTB)
瑞士 瑞士股指期货( *** I) 1990.11
荷兰 阿姆斯特丹股指期货EOE指数 1988.10 阿姆斯特丹金融交易所(FTA)
泛欧100指数期货(Eurotop100) 1991.6 荷兰期权交易所(EOE)
西班牙 西班牙股指期货(IBEX35) 1992.1 西班牙衍生品交易所(MEFFRV)
瑞典 瑞典股指期货(OMX) 1989.12
奥地利 奥地利股指期货(ATX) 1992.8
比利时 比利时股指20期货(BEL 20) 1993.9
丹麦 丹麦股指期货(KFX) 1989.12
芬兰 芬兰指数期货(FOX 1988.5
日本 日经225指数期货(Nikkei 225) 1988.9
大阪证券交易所(OSE) 东证综合指数期货(TOPIX) 1988.9 东京证券交易所(TSE)
新加坡 日经225指数期货(Nikkei 225) 1986.9 新加坡金融期货交易所(SIMEX)
摩根世界指数期货(NISCI) 1993.3 新加坡金融期货交易所(SIMEX)
香港 恒生指数期货(HIS) 1986.5 香港期货交易所
韩国 韩国200指数期货(KOPSI200) 1996.6 韩国期货交易所(KFE)
台湾 台湾综合指数期货(TX) 1998.7 台湾期货交易所(TAIMEX)
澳大利亚 普通股指数期货(All Ordinaries) 1983.2 悉尼期货交易所(SFE)
新西兰 新西兰40指数期货(NZSE 40) 1991.9
2、国外常见指数期货合约介绍
标的名称 SP500
DowJonesIndustrialAverage
NASDAQ 100
FTSE -100
标准普尔500
指数期货
道琼斯平均工业指数期货
纳斯达克100
指数期货
***
指数期货
交易所
CME CBOT CME LIFFE
商品代码
SP DJ ND FTSE- 100
最小变动价位
0.1点($25) 1点($10) 0.5点($50) 0.5 (5英镑)
契约价值
$250*SP $10*DJ $100*ND 10 英镑* FTSE- 100
交易月份
三,六,九,十二 三,六,九,十二 三,六,九,十二 三,六,九,十二
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第三个
星期四 合约月份第三个星期四 合约月份第三个
星期四 合约月份第三个
星期四
标的名称 E-mini SP500
E-mini DJ
E-mini NASDAQ 100
Nikkei-225
迷你标普500指数期货
迷你道指期货
迷你纳斯达克指数期货
日经225指数
交易所
CME CBOT CME SIMEX
商品代码
ES YM NQ SSI
最小变动价位
0.25点($12.5) 1点($5) 0.5点($10) 5 点( ¥2500)
契约价值
$50*SP $5*YM $20*NQ ¥500 *SSI
交易月份
三,六,九,十二 三,六,九,十二 三,六,九,十二 三,六,九,十二
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第三个
星期四 合约月份第三个
星期四 合约月份第三个
星期四 合约月份第二个周五的前一个营业日
3、香港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的产生与发展
香港恒生指数期货合约交易始于一九八六年五月六日,该股市指数期货合约是根据恒生指数及其四项分类指数:地产、公用事业、金融及工商而定。合约分为四个月份,即当前月、下一月、以及后两个季月,当前为4月,则合约分为4月恒指、5月恒指、6月恒指、9月恒指,4月合约现金交割之后,则合约变化为5月合约、6月合约、9月合约、12月合约,之后循环反复。合约价值则等于合约的现行结算价格乘以五十港币。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的产生和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香港股指期货的产生及其迅猛发展阶段、体制改革阶段及其稳步发展阶段。
之一阶段:一九八六年五月至一九八七年十月,即总结为指数期货的产生、迅猛发展和交易危机。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七年,世界股票价格指数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机,在世界股指期货大发展的良好背景下,一九八六年五月份,香港期货交易所成功推出恒生指数期货交易。在恒生指数期货合约挂牌上市后的短短一年多时间里,期货交易火爆,发展势头迅猛,当年五月份日均成交量为1,800份,到了一九八七年十月,成交量突破25,000份,一九八七年十月十六日成交量破纪录放大到40,000份。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九日,美国华尔街股市单日暴跌近23%,并由此引发全球股市重挫的金融风暴,即著名的"黑色星期五"。一九八七年十月中下旬,香港股市同样无法避免历经四天的严重股灾,股指期货出现首次交易危机。由于香港期货交易所应付对手风险能力不足,加之当时期货保证公司保证服务欠缺,恒生指数暴跌420多点,香港期货交易所不得不增加保证金和扩大停板价幅,期货指数迅速跌至停板。很多会员由于大面积亏损需要及时补充履约保证金却无力支付,导致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结算额,欠款额高达数亿港币。十月二十日,纽约道.琼期指数暴跌,鉴于不少恒生指数期货合约拖欠债务,香港股票交易所及期货交易所宣布休市四天。
第二阶段:香港期货交易所被迫改革。1987年10月,美国股市暴跌引发了全球股灾,香港股市历经四天惨跌,股指期货交易出现严重危机。为了应对当时庞大的保证金不足引发的严重债务风险,特别是为防止日后期货交易可能出现的潜在交割危机,香港期货交易所着手对结算和保证制度进行大刀阔斧改革。
香港期货交易所推出股指期货合约时最早结算任务完全是由结算所承担,结算所管辖会员的买卖,并监控会员可能发生的交易风险;而会员则管辖其客户的买卖,负责监控客户交易风险,会员执行结算所的可靠程序,但并不负有履行其保证的功能或义务,即不能保证客户能支付任何未平仓合约保证金。一九八七年十月出现交割危机之后,结算制度的改革要求提上日程。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六日,香港期货交易所作出一个拯救期货市场的决定,即由香港 *** 出资50%,主要银行和经纪出资50%,筹措一笔二十亿元港币的备用贷款给予香港期货保证公司(之后增至港币四十亿元),增强其抗风险能力,保证香港期货交易所所有期货合约的履行。之后,保证公司动用了约二十亿元港币的备用储备来处理未能履行合约经纪会员的十八亿元未平仓合约。但之后 *** 规定该笔贷款将通过追讨未履行责任会员欠款及期货合约和所有股票交易的特别征费来偿还。通过征收特别征费偿还交割债务,无形中将该笔拯救贷款转嫁到了投资者身上。
随后期货交易所继续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加强其抗风险能力,并且使其监控市场风险的功能得到加强。改革内容主要有以下三点,其一,将会员分为四种等级,只替自己买卖的经纪划为之一类经纪会员,代表自己及交易所会员客户进行交易的经纪划为第二类经纪会员,代表非会员客户进行交易的经纪划为第三类经纪会员,有包销权的经纪则划为第四类经纪会员。交易所依据承受风险的大小相应提高交易经纪会员的股本要求,通过此次改革,每一类经纪会员被要求对其顾客的财务状况进行不定期监察,且会员还负有承受客户可能拖欠保证金的风险。其二,通过改革成立二亿港币的储备基金,代替以前的保证公司,期交所结算公司可以利用该笔基金直接支付经纪会员拖欠的保证金,及时化解市场交易、交割风险。其三,改革的另一结果是对结算所进行重组。为了更严格地保证经纪会员存放发展按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通过此次重组,将结算公司并为期货交易所的附属公司,完成日常交易和交割的结算任务,更便于期货交易所及时控制风险和应对危机。
第三阶段:交易所改革后至今,金融期货市场的规范和发展。经过系列改革,香港期货交易所的交易活动逐渐稳定,投资者重新恢复对股指期货交易的信心。市场体制和各项制度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完善,市场秩序更加规范,交易量不断上升,并且为我国内地的股指期货建立和日后建设提供了借鉴和可行性经验。
附:香港恒生指数期货合约
相关指数
恒生指数(由恒指服务有限公司编纂,计算及发放)
合约乘数
每点港币$50.00
合约月份
现月,下月,及之后的两个季月(立约成本:被结算公司登记的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的价格(以完整指数点计算)
立约价值
立约成本乘以合约乘数
更低格波幅
更低格波幅 一个指数点
持仓限额
无论长仓或短仓,以恒生指数期货、恒生指数期权及小型恒生指数期货所有合约月份持仓合共delta 10000为限,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小型恒生指数期货的长仓或短仓都不能超过delta2000 ,计算持仓限额时,每张小型恒生指数期货的仓位delta为0.2。
开市前时段
(香港时间) 上午九时十五分至上午九时四十五分(之一节买卖)及下午二时正至二时三十分 (第二节买卖)
交易时间
(香港时间)上午九时四十五分至中午十二时三十分(之一节买卖) 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下午四时十五分(第二节买卖)
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香港时间)9:45~12:30(之一节买卖)、14:30~16:00(第二节买卖)由于现货市场的收市时间有可能会随时更改,期货市场的收市时间必须根据现货市场收市时间的改变而自动做出相应调整。
交易 ***
电子自动化交易
最后交易日
该月最后第二个营业日
结算 ***
以现金结算
最后结算
恒生指数期合约的最后结算由结算公司决定,并采用恒生指数在最后交易日每五分钟所报指数点的平均数为依归,下调至最接近的整数指数点。
4、日本股指期货的产生与发展
日本股指期货的发展经历了较为明显的三个阶段:
之一阶段:80年代初期到1987年,股指期货在外界因素的推动下从无到有的初步试验阶段。日本于80年代初期即已开放了其证券市场,允许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股市。但是,其股指期货合约却首先出现在海外,1986年9月3日,日经225指数期货在新加坡金融期货交易所(SIMEX)交易。按照日本当时的证券交易法规定,证券投资者从事期货交易被禁止。所以,当时的日本证券市场并不具备推出股指期货交易的法律条件。而且,按照当时的证券交易法,日本国内的基金是被禁止投资SIMEX的日经225指数的,只有美国和欧洲的机构投资者利用SIMEX的日经225股指期货合约对其投资于日本的股票进行套期保值。本国的机构投资者明显处于不利位置。基于这样的原因,1987年6月9日,日本推出了之一支股票指数期货合约---50种股票期货合约,受当时证券交易法禁止现金交割的限制,50种股票期货合约采取现货交割方式,以股票指数所代表的一揽子股票作为交割标的。
第二阶段:1988年到1992年逐步完善的过渡阶段。这一阶段,通过修改和制订法律,国内股指期货市场逐步走上正轨。50种股指期货刚刚推出的前几个月,交易发展缓慢,直到1987年股市暴跌后交易量迅速发展起来。1987年10月20日上午,日本证券市场无法开始交易,卖盘远大于买盘,由于涨跌停板的限制,交易刚开始即达到跌停板。由于当时50种股票期货合约实行现货交割,所以,境内投资者也无法实施股指期货交易。而在SIMEX交易的境外投资者却能够继续交易期货合约。受此事件影响,1988年日本金融市场管理当局批准了大阪证券交易所关于进行日经指数期货交易的申请。1988年5月,日本修改证券交易法,允许股票指数和期权进行现金交割,当年9月大阪证券交易所开始了日经225指数期货交易。1992年3月,大阪证券交易所50种股票期货停止了交易。
第三阶段:对股票指数进行修改,股指期货市场走向成熟。由于日经225指数采用之一批上市的225种股票,以股价简单平均的形式进行指数化。针对这样的情况,大阪证券交易所根据大藏省指示,开发出了新的对现货市场影响小的日经300指数期货以取代日经225,并于1994年2月14日起开始交易。此后,日本股指期货市场便正式走向成熟。
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SIMEX)首开先河,于1986年推出了日本的日经225指数期货交易,并获得成功。而日本国内在两年以后才由大贩证券交易所(OSE)推出日经225股指期货交易。1990年,美国的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也推出日经225指数期货交易,形成三家共同交易日经225指数的局面。而在竞争中,由于新加坡推出较早已形成一定优势,因此一直保持领先地位。直到1995年初英国皇家巴林银行期货交易员尼克里森因在投机日经225指数中的违规操作而导致巴林银行倒闭事件发生后,市场对SIMEX的日经225指数产生了信心危机,资金才又开始回流日本市场,OSE才趁机夺回了主导权。从某种意义上说,巴林事件的发生也是OSE与SIMEX市场竞争的结果。为了争夺OSE的市场份额,SIMEX不惜放松对市场的监控,在巴林银行持仓已明显偏高的情况下,不做及时的处理,直接导致了巴林银行的巨额亏损。如果SIMEX采取有效办法展开市场竞争,并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那幺新加坡完全有可能在日经225指数期货市场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但是总的来说,日本在本土推进日经225股指期货交易时长期还是处于尴尬地位。从2005年的数据来看,全球日经225指数期货市场中,日本本土只占有55.05%的份额。2005年新加坡的日经225指数期货价格严重影响着日本本土的日经225指数价格,新加坡的日经225拥有了很大程度的定价权。
IF1104
IF代表股指期货
11代表2011年
04 代表4月合约
当月连续是股指期货术语,指所有的最近一个月份的合约连续起来,“当月连续”不是一个固定的月份,而总是变动的。比如今天是4.11,那么“当月连续”就是IF1104,下月连续IF1105 , 如果过了2011年4月15日(IF1104交割的日子),则“当月连续”又变成IF1105 下月连续IF1106
1410是年月也就是14年10月交割的合约。
股指期货(Share Price Index Futures),英文简称SPIF,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期指,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到期后通过现金结算差价来进行交割。作为期货交易的一种类型,股指期货交易与普通商品期货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和流程。 股指期货是期货的一种,期货可以大致分为两大类,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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