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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下就是上海自贸区的政策
国家战略发展需求
上海自贸区批准建设
上海自贸区于2013年9月29日挂牌成立,发展目标是经过两至三年的改革试验,加快转变 *** 职能,积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加快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努力形成促进投资和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着力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我国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径,更好地为全国服务。
四大保税区功能给力
上海自贸区获批建设,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四大保税区囊括其中。并根据先行先试推进情况以及产业发展和辐射带动需要,逐步拓展实施范围和试点政策范围,形成与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于199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同年9月正式启动。是全国之一个规模更大、启动最早的保税区,也是全国15个保税区中经济总量更大的保税区。集自由贸易、出口加工、物流仓储及保税商品展示交易等多种经济功能于一体,外高桥保税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已开发运作区域8.5平方公里。2010年,外高桥保税区在英国伦敦《金融时报》全球自由贸易区按八大要素综合评比中获得之一名。
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
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是国务院特批的全国之一家保税物流园区,同时是上海市“十一五”期间重点规划的三大物流基地之一。于2004年4月15日通过海关总署联合验收小组验收,被赋予了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的四大功能。所以,此物流园区定位就是国际中转配送。
洋山保税港区
2005年12月10日,洋山保税港区作为全国之一个保税港区正式启用,规划面积8.14平方公里,由保税区陆域部分、东海大桥和小洋山岛港口区域三部分组成,其中陆域部分面积6平方公里,设有口岸查验区、港口辅助区、仓储物流区、国际中转区、采购配送区、加工制造区、商贸服务区等功能区,主要发展和提供集装箱港口增值、进出口贸易、出口加工、保税物流、采购配送、航运市场等产业和服务功能,岛域部分是集装箱深水港码头作业区域,包括洋山深水港一期、二期码头,面积2.14平方公里,是集装箱装卸、中转的功能区域。作为国家战略,海运和货运吞吐量排名之一。是全球更大的集装箱运输港。
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
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于2009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3.59平方公里。机场综保区充分发挥其亚太航空复合枢纽港优势,积极打造“临空服务创新试验区”,已引进包括电子产品、医疗器械、高档消费品等全球知名跨国公司空运分拨中心以及百多个融资租赁项目。浦东机场综保区已逐步形成空运亚太分拨中心、融资租赁、快件转运中心、高端消费品保税展销等临空功能服务产业链。
规划面积3.59平方公里。一期围网面积1.60平方公里,于2010年4月2日顺利通过了国家十部委组成的联合验收组的正式验收,并于9月28日正式运作。
叠加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等三种特殊监管区域的所有功能政策,区内重点发展国际货物中转、国际采购配送、国际转口贸易、国际快件转运、维修检测、融资租赁、仓储物流、出口加工、商品展示交易以及配套的金融保险、 *** 等业务,将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海自贸区政策解读
一、主要任务和措施紧紧围绕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战略要求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战略任务,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方式,把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把培育功能与政策创新相结合,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
(一)加快 *** 职能转变。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 *** 职能,改革创新 *** 管理方式,按照国际化、法治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推进 *** 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一口受理、综合审批和高效运作的服务模式,完善信息 *** 平台,实现不同部门的协同管理机制。建立行业信息跟踪、监管和归集的综合性评估机制,加强对试验区内企业在区外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和监督。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在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工商、税务等管理领域,实现高效监管,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提高行政透明度,完善体现投资者参与、符合国际规则的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投资者权益有效保障机制,实现各类投资主体的公平竞争,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自由转移其投资收益。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援助等解决机制。
(二)扩大投资领域的开放。
2.扩大服务业开放。选择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领域扩大开放(具体开放清单见附件),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银行业机构、信息通信服务除外),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者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
3.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研究制订试验区外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负面清单,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由上海市负责办理;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由上海市负责备案管理,备案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商登记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衔接,逐步优化登记流程;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在试验区内试点开展涉及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构建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4.构筑对外投资服务促进体系。改革境外投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由上海市负责备案管理,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创新投资服务促进机制,加强境外投资事后管理和服务,形成多部门共享的信息监测平台,做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和年检工作。支持试验区内各类投资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鼓励在试验区设立专业从事境外股权投资的项目公司,支持有条件的投资者设立境外投资股权投资母基金。
(三)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
5.推动贸易转型升级。积极培育贸易新型业态和功能,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加快提升我国在全球贸易价值链中的地位。鼓励跨国公司建立亚太地区总部,建立整合贸易、物流、结算等功能的营运中心。深化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拓展专用账户的服务贸易跨境收付和融资功能。支持试验区内企业发展离岸业务。鼓励企业统筹开展国际国内贸易,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探索在试验区内设立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和资源配置平台,开展能源产品、基本工业原料和大宗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扩大完善期货保税交割试点,拓展仓单质押融资等功能。加快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推动生物医药、软件信息、管理咨询、数据服务等外包业务发展。允许和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并开展境内外租赁服务。鼓励设立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按照国际标准采信其检测结果。试点开展境内外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维修业务。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功能,试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支撑系统。
6.提升国际航运服务能级。积极发挥外高桥港、洋山深水港、浦东空港国际枢纽港的联动作用,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运作模式。积极发展航运金融、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航运经纪等产业。加快发展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交易业务。推动中转集拼业务发展,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支持浦东机场增加国际中转货运航班。充分发挥上海的区域优势,利用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船舶在上海落户登记。在试验区实行已在天津试点的国际船舶登记政策。简化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流程,形成高效率的船籍登记制度。
(四)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
7.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在试验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创造条件进行先行先试。在试验区内实现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全面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跨境融资自由化。深化外债管理方式改革,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促进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性或全球性资金管理中心。建立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
8.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支持在试验区内设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允许金融市场在试验区内建立面向国际的交易平台。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鼓励金融市场产品创新。支持股权托管交易机构在试验区内建立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培育发展再保险市场。
(五)完善法制领域的制度保障。
9.完善法制保障。加快形成符合试验区发展需要的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针对试点内容,需要停止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的部分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其中,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自2013年10月1日起在三年内试行。各部门要支持试验区在服务业扩大开放、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等方面深化改革试点,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制度保障问题。上海市要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试验区管理制度。
二、营造相应的监管和税收制度环境适应建立国际高水平投资和贸易服务体系的需要,创新监管模式,促进试验区内货物、服务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和货物贸易深入发展,形成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同时,在维护现行税制公平、统一、规范的前提下,以培育功能为导向,完善相关政策。
(一)创新监管服务模式。
1.推进实施“一线放开”。允许企业凭进口舱单将货物直接入区,再凭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向主管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探索简化进出境备案清单,简化国际中转、集拼和分拨等业务进出境手续;实行“进境检疫,适当放宽进出口检验”模式,创新监管技术和 *** 。探索构建相对独立的以贸易便利化为主的货物贸易区域和以扩大服务领域开放为主的服务贸易区域。在确保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深化功能拓展,在严格执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允许在特定区域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
2.坚决实施“二线安全高效管住”。优化卡口管理,加强电子信息联网,通过进出境清单比对、账册管理、卡口实货核注、风险分析等加强监管,促进二线监管模式与一线监管模式相衔接,推行“方便进出,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加强电子账册管理,推动试验区内货物在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和跨关区便捷流转。试验区内企业原则上不受地域限制,可到区外再投资或开展业务,如有专项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仍应按照专项规定办理。推进企业运营信息与监管系统对接。通过风险监控、第三方管理、保证金要求等方式实行有效监管,充分发挥上海市诚信体系建设的作用,加快形成企业商务诚信管理和经营活动专属管辖制度。
3.进一步强化监管协作。以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市场公平竞争为原则,加强各有关部门与上海市 *** 的协同,提高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的服务保障能力。试验区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严格实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加强海关、质检、工商、税务、外汇等管理部门的协作。加快完善一体化监管方式,推进组建统一高效的口岸监管机构。探索试验区统一电子围网管理,建立风险可控的海关监管机制。
(二)探索与试验区相配套的税收政策。
4.实施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对试验区内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实行已在中关村等地区试点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
5.实施促进贸易的税收政策。将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对设在试验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 *** 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 *** 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完善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适时研究扩大启运地、承运企业和运输工具等试点范围。此外,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
三、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国务院统筹领导和协调试验区推进工作。上海市要精心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方案》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先行先试任务,按照“成熟的可先做,再逐步完善”的要求,形成可操作的具体计划,抓紧推进实施,并在推进过程中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把试验区建设好、管理好。
[img]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3〕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批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予印发。
一、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对加快 *** 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具有重要意义。
二、上海市人民 *** 要精心组织好《方案》的实施工作。要探索建立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 *** 职能,全面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要扩大服务业开放、推进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使之成为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试验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促进各地区共同发展。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
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相应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的部分规定。具体由国务院另行印发。
《方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上海市人民 *** 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13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为全面有效推进试验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试验区肩负着我国在新时期加快 *** 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是国家战略需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 *** 理论、“ ***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先行先试,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率先建立符合国际化和法治化要求的跨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使试验区成为我国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经过两至三年的改革试验,加快转变 *** 职能,积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加快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努力形成促进投资和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着力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我国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径,更好地为全国服务。
(三)实施范围。
试验区的范围涵盖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并根据先行先试推进情况以及产业发展和辐射带动需要,逐步拓展实施范围和试点政策范围,形成与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紧紧围绕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战略要求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战略任务,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方式,把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把培育功能与政策创新相结合,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
(一)加快 *** 职能转变。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 *** 职能,改革创新 *** 管理方式,按照国际化、法治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推进 *** 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一口受理、综合审批和高效运作的服务模式,完善信息 *** 平台,实现不同部门的协同管理机制。建立行业信息跟踪、监管和归集的综合性评估机制,加强对试验区内企业在区外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和监督。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在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工商、税务等管理领域,实现高效监管,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提高行政透明度,完善体现投资者参与、符合国际规则的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投资者权益有效保障机制,实现各类投资主体的公平竞争,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自由转移其投资收益。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援助等解决机制。
(二)扩大投资领域的开放。
2.扩大服务业开放。选择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领域扩大开放(具体开放清单见附件),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银行业机构、信息通信服务除外),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者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
3.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研究制订试验区外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负面清单,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由上海市负责办理;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由上海市负责备案管理,备案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商登记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衔接,逐步优化登记流程;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在试验区内试点开展涉及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构建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4.构筑对外投资服务促进体系。改革境外投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由上海市负责备案管理,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创新投资服务促进机制,加强境外投资事后管理和服务,形成多部门共享的信息监测平台,做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和年检工作。支持试验区内各类投资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鼓励在试验区设立专业从事境外股权投资的项目公司,支持有条件的投资者设立境外投资股权投资母基金。
(三)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
5.推动贸易转型升级。积极培育贸易新型业态和功能,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加快提升我国在全球贸易价值链中的地位。鼓励跨国公司建立亚太地区总部,建立整合贸易、物流、结算等功能的营运中心。深化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拓展专用账户的服务贸易跨境收付和融资功能。支持试验区内企业发展离岸业务。鼓励企业统筹开展国际国内贸易,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探索在试验区内设立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和资源配置平台,开展能源产品、基本工业原料和大宗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扩大完善期货保税交割试点,拓展仓单质押融资等功能。加快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推动生物医药、软件信息、管理咨询、数据服务等外包业务发展。允许和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并开展境内外租赁服务。鼓励设立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按照国际标准采信其检测结果。试点开展境内外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维修业务。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功能,试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支撑系统。
6.提升国际航运服务能级。积极发挥外高桥港、洋山深水港、浦东空港国际枢纽港的联动作用,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运作模式。积极发展航运金融、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航运经纪等产业。加快发展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交易业务。推动中转集拼业务发展,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支持浦东机场增加国际中转货运航班。充分发挥上海的区域优势,利用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船舶在上海落户登记。在试验区实行已在天津试点的国际船舶登记政策。简化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流程,形成高效率的船籍登记制度。
(四)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
7.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在试验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创造条件进行先行先试。在试验区内实现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全面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跨境融资自由化。深化外债管理方式改革,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促进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性或全球性资金管理中心。建立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
8.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支持在试验区内设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允许金融市场在试验区内建立面向国际的交易平台。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鼓励金融市场产品创新。支持股权托管交易机构在试验区内建立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培育发展再保险市场。
(五)完善法制领域的制度保障。
9.完善法制保障。加快形成符合试验区发展需要的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针对试点内容,需要停止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的部分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其中,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自2013年10月1日起在三年内试行。各部门要支持试验区在服务业扩大开放、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等方面深化改革试点,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制度保障问题。上海市要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试验区管理制度。
三、营造相应的监管和税收制度环境
适应建立国际高水平投资和贸易服务体系的需要,创新监管模式,促进试验区内货物、服务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和货物贸易深入发展,形成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同时,在维护现行税制公平、统一、规范的前提下,以培育功能为导向,完善相关政策。
(一)创新监管服务模式。
1.推进实施“一线放开”。允许企业凭进口舱单将货物直接入区,再凭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向主管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探索简化进出境备案清单,简化国际中转、集拼和分拨等业务进出境手续;实行“进境检疫,适当放宽进出口检验”模式,创新监管技术和 *** 。探索构建相对独立的以贸易便利化为主的货物贸易区域和以扩大服务领域开放为主的服务贸易区域。在确保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深化功能拓展,在严格执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允许在特定区域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
2.坚决实施“二线安全高效管住”。优化卡口管理,加强电子信息联网,通过进出境清单比对、账册管理、卡口实货核注、风险分析等加强监管,促进二线监管模式与一线监管模式相衔接,推行“方便进出,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加强电子账册管理,推动试验区内货物在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和跨关区便捷流转。试验区内企业原则上不受地域限制,可到区外再投资或开展业务,如有专项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仍应按照专项规定办理。推进企业运营信息与监管系统对接。通过风险监控、第三方管理、保证金要求等方式实行有效监管,充分发挥上海市诚信体系建设的作用,加快形成企业商务诚信管理和经营活动专属管辖制度。
3.进一步强化监管协作。以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市场公平竞争为原则,加强各有关部门与上海市 *** 的协同,提高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的服务保障能力。试验区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严格实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加强海关、质检、工商、税务、外汇等管理部门的协作。加快完善一体化监管方式,推进组建统一高效的口岸监管机构。探索试验区统一电子围网管理,建立风险可控的海关监管机制。
(二)探索与试验区相配套的税收政策。
4.实施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对试验区内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实行已在中关村等地区试点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
5.实施促进贸易的税收政策。将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对设在试验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 *** 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 *** 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完善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适时研究扩大启运地、承运企业和运输工具等试点范围。
此外,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
四、扎实做好组织实施
国务院统筹领导和协调试验区推进工作。上海市要精心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方案》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先行先试任务,按照“成熟的可先做,再逐步完善”的要求,形成可操作的具体计划,抓紧推进实施,并在推进过程中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把试验区建设好、管理好。
附件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
一、金融服务领域
1.银行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J 金融业——6620 货币银行服务)
开放措施 (1)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在条件具备时,适时在试验区内试点设立有限牌照银行。
(2)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允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开办离岸业务。
2.专业健康医疗保险(国民经济行业分类:J 金融业——6812 健康和意外保险)
开放措施 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
3.融资租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J 金融业——6631 金融租赁服务)
开放措施 (1)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更低注册资本限制。
(2)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二、航运服务领域
4.远洋货物运输(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521 远洋货物运输)
开放措施 (1)放宽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试行办法。
(2)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
5.国际船舶管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539 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服务)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
三、商贸服务领域
6.增值电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319 其他电信业务,6420 互联网信息服务,6540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6592 呼叫中心)
开放措施 在保障 *** 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外资企业经营特定形式的部分增值电信业务,如涉及突破行政法规,须国务院批准同意。
7.游戏机、游艺机销售及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F 批发和零售业——5179 其他机械及电子商品批发)
开放措施 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可面向国内市场销售。
四、专业服务领域
8.律师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21 律师及相关法律服务)
开放措施 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和机制。
9.资信调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95 信用服务)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
10.旅行社(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71 旅行社服务)
开放措施 允许在试验区内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11.人才中介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62 职业中介服务)
开放措施 (1)允许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外方合资者可以拥有不超过70%的股权;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立独资人才中介机构。
(2)外资人才中介机构更低注册资本金要求由30万美元降低至12.5万美元。
12.投资管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11 企业总部管理)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
13.工程设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M 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企业——7482 工程勘察设计)
开放措施 对试验区内为上海市提供服务的外资工程设计(不包括工程勘察)企业,取消首次申请资质时对投资者的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14.建筑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E 建筑业——47 房屋建筑业,48 土木工程建筑业,49 建筑安装业,
50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开放措施 对试验区内的外商独资建筑企业承揽上海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
五、文化服务领域
15.演出经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941 文化娱乐经纪人)
开放措施 取消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上海市提供服务。
16.娱乐场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911 歌舞厅娱乐活动)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在试验区内提供服务。
六、社会服务领域
17.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国民经济行业分类:P 教育——8291 职业技能培训)
开放措施 (1)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
(2)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18.医疗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Q 卫生和社会工作——8311 综合医院,8315 专科医院,8330 门诊部
〔所〕)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
自由贸易区中的所谓"自由",更多意义上是指在特定区域内贸易、物流和关税的自由,核心是通过放松管制,加快货物进出、人员往来、资金流动、信息传递。相对比"境内关内",这种"境内关外"无疑能够更大限度地减少贸易成本,促进贸易与交流。
上海自贸区肩负四项重大使命。
一、贸易的自由化:即没有海关监管、查禁、关税干预下的货物自由进口、制造和再出口。上海的目的不是做集装箱吞吐量更大的港口,而是做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这里面最核心部件有两个,一是吸引跨国公司总部,另一个就是构架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离岸贸易的最核心是解决跨国公司的资金管制问题,自贸区内企业允许搞一个国际资金池和国内资金池,当中设计有互联互通的管道。这样的贸易就是订单和资金环节是在上海完成的,货物未必经过上海的港口。
自贸区不会做成集装箱的堆场,并探索同大长三角周边地区的错位竞争和协同合作。更重要的是,推进与自由货物贸易相关的服务贸易的发展,特别是配套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以及航运金融交易平台,允许境内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和航运远期交易。在自贸区内将允许境外期货交易所指定或设立商品期货的交割仓库,一旦建成,将替代韩国釜山和新加坡LME仓库的部分作用。这些设计不仅会促进相关的服务贸易、服务外包行业(包括融资租赁、检测维修、审计会计等)的发展,还降低了跨国企业进行全球资源调配和商品价格风险管理的门槛和成本,将助力于自由贸易港的繁荣。
二、投资的自由化: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非禁即入,除了负面清单规定不能干的,其他都可以干。这特别针对的是服务业: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社会服务、文化服务,六大领域全部开放。实践证明,不管是制造业还是服务业,凡是对外开放比较彻底、积极参与全球资源竞合的领域,都会发展较好、竞争力变强。因此自贸区内投资会大部分实行备案制,取消外资持股比例或经营范围等诸多限制。预期率先在试验区范围内改革投资项目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管理、工商登记这三个环节。而船舶运输、资信调查、融资租赁、检测维修、演出经纪、娱乐文化、教育培训、医疗保健等众多现代生产型和生活型服务性行业,都将对内外资实施公平的准入标准,欢迎国内民营资本和海外直接投资。
其实这应该也是正在进行的中美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的预演,中方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与美方进行实质性磋商。对外资的“国民待遇”将首次延伸至“准入前”,并不再依赖当前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来进行行政控制,用以交换美国对等的更透明的外资准入审核流程。这一点对于中国 *** 机构改革来说也是意味深长,目的是消解既有 *** 部门的审批权以及相应的设租、寻租能力。此外,投资也是双向的,鼓励中国资本从自贸区向海外直接投资。可能未来在自贸区,对外投资只需要备案。鼓励成立对外股权投资基金,并提供相应的中介服务,让自贸区同时成为中国资本走向世界的平台,大力推进“走出去”战略。
三、金融的国际化:其终极目的就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必须要过的一关是放开资本项目管制。预期在自贸区内,投资和贸易相关的资金可以自由兑换,利率、汇率都是市场决定的,积极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贸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以及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可能具有有限牌照)。鼓励其建立综合交易平台,全面放开产品创新。也允许自贸区的金融机构去海外发债,拿钱回来之后可以贷款给自贸区里面的企业,并突破现有存贷比的限制。同时变革自贸区内企业外债管理方式,力图实现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以便建立跨国企业的全球资金管理中心。
未来自贸区金融方面的发展愿景是很大的,首先是初步实现香港、新加坡、澳门、瑞士、开曼、维京群岛等具备的自由贸易和离岸金融等功能,允许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从事离岸业务;同时考虑借助类似纽约的国际银行便利设施(IBF)、东京的JOM等的设计,培育在岸离岸分离型的金融中心(国际板),再通过建立适当的通道和管道(可以是额度、地域、账户类型、交易类别等),部分打通离岸和在岸市场,实现有限的互联互通,允许资金在一定的范围或者限额内相互渗透,建立分离渗透型(先单向再双向)金融市场。在风险可控和效率提升的前提下,最终形成类似伦敦的,全面渗透型和内外一体化的真正的全球金融中心。
四、行政的精简化:自贸区将实施“一线彻底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货物自由流动”的创新监管服务新模式,“一线”指国境线,“彻底”被不断强调。因此自贸区建设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要在现有的开放试点里,化繁为简,减少行政成本,提供一条整合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有效路径。可以预见,未来在自贸区内,质检工商等所有的市场行政管理职能都会汇总到一个机构,而分散在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也可能都并在一起只有一个金管局,所以真正意义的大部制改革完全可以在试验区里实现。其最终目的是──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转变 *** 职能,提高行政透明度,并进行地方立法试验和履行投资者权益保护功能,这即是实践“小 *** ”的全新的执政理念,也是理清市场和 *** 更优边界的最新尝试。
2018年3月26日,期待已久的原油期货终于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交易。作为首个国际化的期货品种,原油期货的上市,无论对于中国期货市场还是金融市场全面开放来说,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里程碑式的事件。
原油期货上市作为中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一步,为什么会选择在上海率先起步?原油期货上市又将对上海金融中心的建设又将带来怎样的意义?
石油是“工业的血液”。2017年,中国的石油表观消费量达6.1亿吨,进口量4.2亿吨,对外依存度近70%,我国已经是全球之一大原油进口国和第二大原油消费国,形成了价值逾6.5万亿元的巨大产业链和消费体系。近年来国际油价波动剧烈,中国石油产业链相关企业面临较大的风险敞口,经营发展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
原油期货上市将有利于为国内涉油企业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有利于为产业链企业提供价格参考,有利于形成金融市场全面开放的新格局。
原油期货上市作为中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一步,为什么会选择在上海率先起步?
首先,上海具有港口+腹地的先天优势。“大型的原材料交易中心,一般就是一个超级的港口。上海洋山深水港是全球更大的自动化集装箱的港口。此外还要有广阔的经济腹地,以上海为龙头,长三角沿海地区的原油炼化有很大的实际需求的生产空间在,以及周边的石油存储和仓储群体构成了一个很大的容量,有足够市场的深度。”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如是分析。
上海“四个中心”的建设目标,能够为原油期货在上海顺利开展交易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并为未来话语权的主导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奠定基础。
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城市,金融市场体系完备,基本涵盖了股票、债券、货币、外汇、票据、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与场外衍生品、黄金、保险、信托等全国性的金融市场,初步具备了一定的国际影响力,其中上海期货交易所多个品种交易量位居全球前列。
上海同时承载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两大国家战略,既具备金融机构集聚的优势,在沪持牌金融机构总数达1537家,其中外资金融机构435家;同时,跨境人民币业务、国际贸易结算中心等多项金融创新助推贸易便利化,集聚了大批实体贸易商,为原油期货提供了丰富的参与主体。原油期货选择上海起步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上海的自贸区制度以及未来升级为自由港的可能。
作为全球属性非常强的品种,原油期货的交易者更喜欢在离岸和在案合并的市场上进行交易,有效避免税以及资本账户管制的问题。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为原油期货等金融市场交易提供了便利化支持,帮助企业灵活运用各类账户及资金池,进行与贸易相关的结算、融资、汇兑等,有效运用套期保值工具管理风险。
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为原油期货推出提供相对完善的配套服务,近年来,上海金融发展的法制环境不断优化,金融审判庭、金融检查处、金融仲裁院等陆续成立;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会计审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投资咨询、财经资讯、服务外包等专业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
作为我国首个对外开放的期货品种,原油期货最终选择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同时接受以美元等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使用。这种设计在国际大宗商品期货交易中并不多见。该机制不仅考虑到我国原油期货市场发展所面临的现实条件,还考虑到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原油期货交易的便利性。
尽管掌握原油定价主动权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但以人民币计价的原油期货无疑将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一步。
随着人民币计价和结算的原油期货市场逐步成熟、吸引力的增加,将促进人民币在国际上的使用,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上海在人民币国际化的前进道路上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上海坚持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以金融改革创新开放先行先试和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为重点,加快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进一步巩固了以金融市场体系为核心的国内金融中心地位,初步形成了全球性人民币产品创新、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
只有当货币成为国际货币时,才能成为真正的国际金融中心,而原油期货的推出,将助推人民币完成向定价货币、交易货币的转变,同时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巩固。
建立以人民币结算的原油期货市场,将使人民币的国际交易结算功能在实体经济领域和金融市场中得到进一步延伸,从而大幅提升人民币在国际贸易中的影响力,推进其国际化进程。原油期货上市意义重大,不仅为中国原油贸易提供了风险对冲和套期保值工具,而且将扩大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市场规模,进一步提升人民币在国际大宗商品贸易中的影响力。
自贸区的政策针对的就三个点:
之一,人民币对外业务。
第二,外资落户。
第三,更具国际规则的贸易试点。
之一,利率市场化。
既然要保证人民币自由兑换,那么其核心必然是利率市场化。在此次的方案中,明确表示在区域内实现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说白了就是对于以前较为封闭的中国羊圈,在这个情况下,将羊圈和整个草原的围栏去掉,你可能会遇到狼,可能遇到饥荒,这样的方式就是希望羊能够跑得更快。其主要冲击的是银行业的利润下滑,
1,商业银行受利率市场化的影响正在逐渐显现。中小金融机构会面临洗牌。
2,利率市场化可以使不同职能和业务的金融机构拉到同一个起跑线上,同业竞争日趋激烈
3,贷款价格会因竞争加剧而下降,特别是大客户议价会明显回落。
4,银行利差进一步收窄,特别是存款利率会持续上升,进一步挤压银行利润空间。
5,挑战银行风险管理能力、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自主定价能力。
对老百姓的影响
利率市场化一旦完全实现,普通百姓选择银行存钱的思维和行为必将发生较大的改变。
对于大众客户,会更关注银行基础储蓄产品的稳定性和收益性,以及银行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快捷性;对于有一定资金实力的客户,会在确保存款安全性、金融便捷性的同时,更加关注银行投资类产品的服务;对于富裕阶层的客户,会更关注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体验。
第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行先行先试(风险可靠前提下)
1,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在区域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行先行先试;
2,在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先行先试;
3,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贸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
4,(逐步)未来企业法人可在自贸区内完成人民币自由兑换,个人则暂不施行。
5,上层(可能)要求国内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投资融资理财,国家将提供制度性便利。上层要求自贸区建成亚太运营中心,面向亚太中心,而国家亦将提供制度性条件。
那么以上直接导致的就是上海的自贸区:
1,成为人民币业务大本营,并且人民币业务和整个外汇市场的运营模式完全与国际接轨。
2,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是改善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以及中国企业对外的扩张和经营环境,扩大引进外资规模的需要。更为公平和市场化的条件,对于外资在华经营会相对宽松。
3,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国民对人民币币值稳定。也同时表明了 *** 对于主导“开放型”经济有了一揽子配套。
4,最重要的一点,对于日渐收紧的投资环境,盘活货币存量,这也几乎是整个自贸区的核心观点之一。
对老百姓的影响
这个其实很显而易见嘛,货币的自由兑换首先方便出行,其次,老百姓有那么多的钱,国内投资渠道很少,老百姓把钱放在银行呢,银行利率又低,因此中国老百姓有权利到海外投资,分散投资。
第三,保税区的建立
(请注意是建立,不是新设立)
上海这次不仅仅是普通的保税区,虽然细则并没有出来,挂着特殊海关监督的牌子恐怕不是简简单单的噱头。
保税区的作用无非就这么几点:
1,便利化服务性企业。
2,扩大上海作为港口的港口功能性,尤其是上海不同于香港,上海是一个可以直接对中央 *** 提供庞大税收的港口。
3,提升转口功能和物流功能,吸引大量的出口工厂和保税仓库。
4,集成口岸,监管职能集中,利于进出口贸易。
所以这次四个新保税区和物流园区的建立(这里的建立是指的新一期投资开发和新规划,不是指新设立,这几个以前就存在)明摆着就是要扩大上海这个直接可以贡献税收的港口以更大的产钱效率以及保护正在趋于疲软的上海港口产业和进出口业务。
对老百姓的影响
这更简单,这个意味着老百姓可以买到一些在中国生产,外国设计的便宜货,购物方面是最直观的影响。比如大家都很关心的进口汽车和电子产品,以及原版引进的一些出版制品。保税区的配套还可能涉及诸如国际学校一类的教育类产品。以及更为廉价和高效的国际物流服务。
第四,允许设立外资银行以及民资与外资合办中外合资银行,以及外资资信公司,并且放开了一些交易以及融资系列的权限(诸如融资租赁与期货交易)。
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以及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了解到,外资银行可在保税区开展试点的人民币业务,但不享受国民待遇,可从事各类零售及批发银行业务,包括接受存款、企业融资、贸易融资、财务活动、贵金属买卖及证券交易等。然而,允许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参照《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向人民银行申请并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
其次,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建议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最后,上海自贸区的金融的创新试点主要面向为贸易和投资服务。除上述举措,在试点中,还将对区内注册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及项目子公司,实施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的试点政策。建议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更低注册资本限制,建议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这个影响主要在于:
1,实行开放性的金融政策,将金融市场放开并入国际主流,引起中外资本的直接竞争,并且期待以这种方式来培养企业的更新和竞争力。
2,允许了境内外资本的大进与大出,进一步放宽金融业务审批管制与外汇管制,是上海成为货币离岸港的先决条件。但是这同样可能造成开放性金融的负面效应,故而,这次调研组对于此项的具体执行是非常谨慎地。
3,外资银行一次性获取人民币业务资格,直接促进人民币货币业务无论是在正常交易还是衍生品包装的源动力,跨境放款也变得相对可行。那么这是为离岸业务大开便利,但是金融监管部门对此相当谨慎 ,不过试点政策正在酝酿。
4,有意放宽融资租赁公司资本要求与业务范围,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更低注册资本限制,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并且在税收上给与了很大的支持。融资租赁业在上海需求很大,跨境实业投资企业在沪众多,各类融资租赁企业有较强的政策诉求,推出优惠政策,将推动该行业的发展。
5,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在上海自贸区内将建议允许境外期货交易所指定或设立商品期货的交割仓库。更大的直接作用就是降低交易成本,在自贸区内设立交易仓库,也有利于完善上海金融中心的功能性。
对老百姓的影响
首先,对于投资者来说,自贸区提供了更为全面的金融服务,无论对于境外个股还是期货,实际上便利程度要高很多。其次,外资银行的参与,那么在柜台服务方面能够和民资和国资有一些竞争,那么自然老百姓选择余地变多,其服务由于竞争也会变得改善。同时在一些服务产品,比如大家都很关注的住房储备基金方面,更多的竞争者必然诞生更为多元的交易方案。但是,考虑到外资的主要业务和客户群,实际上对老百姓的影响也仅限于这些,还是比较有限的。
第五,允许部分中资银行从事离岸业务;
上海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同时也需构建离岸金融市场。试验区对国内商业银行离岸业务探索风险管理和制度完善也进行尝试,允许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从事离岸业务。
前期调研中,离岸业务包含了研究中资银行试点离岸金融业务的操作规范。包括反洗钱,避免双重税,信息交换等细则。
主要影响在于:
1,在06年以来,中国离岸资金业务成倍增长的情况下,一个根正苗红的自贸区的出现无疑是在渠道上更为完善。
2,是对于在内地设厂,资本在境外,并且占据我国投资主流的这群客户来说,旺盛的流动资金需求,这必然是金融界新的掘金点。这一点在深港一体化的各项业务指标来看,已经体现得很明显。
3,中国目前拥有大量需要“走出去”的企业,12年开始,在欧洲本土经济疲软的情况下,无数中国企业通过投资捆绑的方式去抄底欧洲市场,尤其是中小型新兴产业为主的企业,作为海外扩展的之一站,甚至因此挽救了伦敦的商业地产。所以,他们日益迫切要求母国银行能够提供及时、便捷的包括境外融资、集团财务管理、贸易结算、降低财务成本、规避投资风险、投资中转以及参与境内外招投标等在内的比较全面的境外金融服务。这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这些企业的成本,并且同样是国内金融业的新掘金点。
4,对外汇以及大量的库存资金消肿,我说过,“盘活”是这次自贸区的几个主导思想之一,那么这一块政策无非是这个宏观目的的体现。
对老百姓的影响
这个其实直接影响比较有限,主要是可以提供新开发的人民币产品的投资选择。比如概念股已经有了。不好的方面嘛,就是印钞机又得开了。
第六,自贸区建设与房地产开发。
1,自贸区设立了,自然就涉及到园区的建设,园区的建设就涉及到房地产。而且自贸区更为市场化的政策,给摩拳擦掌的房地产商明显是一针强心剂。
2,随着自贸区金融制度的创新与演进,自贸区内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民间金融和海外资本之间的融合机制将不断出现,能够产生巨大的集聚效应的“供应链金融”,也可能会形成像德国银行业那样的“关系型金融”服务模式。
这对于资金密集型的房地产行业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它可以为房地产企业的融资带来更宽的渠道、更快的速度、更多的选择和更高的水准,从而有力地促进房地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3,作为房地产为支柱产业的国家,建设成功的自贸区,无疑将成为上海、华东地区乃至全国的重要经济增长极。
对老百姓的影响
对于主流房产意味不明,高端房产和商业地产却起伏明显的上海来说,自贸区无疑会让房地产市场趋稳且向上,对于老百姓来说,这是一个明显的投资机会。其次,自贸区建设会带动好几个区域的配套建设和商业开发,那么相关方面无论从居住条件还是生活便利都会有明显提升,对于没有买房的人来说,这也是一个很好地区域选择。最后,魔都房产(住宅)一直处于一种贵而不豪的情况,这次全球房地产商都会参与到自贸区的配套住宅的开发,对于住宅档次的提升还是明显的。不好的方面嘛,房价恐怕又要涨咯。
总结:
如果进展顺利的话,宏观上大概会有这么几个前瞻性的东西:
1,上海自贸区是顶层设计,自贸区在各国都是通行做法,不过大开大合的开放性经济,是否能够驾驭的了,这是一个考验。
2,上海自贸区有望成为泛亚地区的供应链枢纽,建成世界领先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之一,也会成为中国经济的新增长点。
3,是对一种新的监管体系和新的经济政策的尝试,一种开放式的战略。
4,类似保税区的开发可能会代替一部分“新建城区开发”,作为另一种政策主导投资红利形式。
5,人民币全球战略打响了之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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