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推荐 » 正文

股指期货中金所(中金所股指期货交易时间)

3.69 W 人参与  2022年10月25日 18:25  分类 : 推荐  评论

今天给各位分享股指期货中金所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中金所股指期货交易时间进行解释,期货开户手续费加1分,交反90%,无条件。直反期货账户,暂时不开也可以先关注备用公众号之一交易。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中金所对股指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制度有哪些

你好,中金所在股指期货风险管理的制度主要有:

(1)保证金制度;

(2)涨跌停板制度:

(3)持仓限额制度;

(4)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5)强行平仓制度;

(6)强制减仓制度;

(7)结算担保金制度;

(8)风险警示制度。

中金所在股指期货市场中起到什么作用?

你好,中金所是为各类市场参与主体提供股指期货的交易、结算等服务的机构,并作为中央对手方依照中金所规则担保股指期货的履约,其本身并不参加股指期货的交易。中金所主要有以下职能:

(一)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三)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

(四)保证合约的履行;

(五)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

(六)制定并实施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七)发布市场信息;

(八)监管会员及其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期货业务;

(九)查处违规行为;

(十)中国 *** 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金所最早推出的金融期货是

沪深300股指期货。

2010年4月16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简称中金所)推出了我国首个股指期货品种——沪深300股指期货。

中证1000股指期货开户流程是什么?

交易中证1000股指期货开通中金所指期货期权交易权限即可。

对于已经开通过股指期货期权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可以直接进行交易。

而还没有期货交易账户的投资者,需要首先开通期货账户,之后投资者需要满足开通中金所交易编码(交易权限)的适当性要求或满足豁免条件:

一、适当性要求

1、知识测试:自然人客户本人或法人客户的指定下单人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投资者适当性知识测试平台参与“期货交易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

2、交易经历:  满足以下2种情况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1)仿真交易经历: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合计20笔以上(含20笔)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2)境内真实交易经历: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10笔)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如掉期交易)的成交记录;

注:1笔委托分次成交的视为1笔成交记录。所有上述交易记录应当为实际真实(仿真)成交的交易记录。

3、资金要求:客户申请日前连续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的可用资金不低于50万人民币。

4、诚信记录: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5、法人客户还需单独提供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期货交易管理相关制度。

二、豁免条件

满足以下其中一条,可豁免交易经历、知识测试及资金要求:

(1)2019年5月30日及之前已开通能源中心交易编码或2019年5月30日之后通过验资方式开立原油期货权限的投资者;

(2)已在其他公司开立中金所交易编码的投资者;

(3)已开通ETF股票期权权限的投资者;

(4)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5)做市商、特殊单位客户等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交易者。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豁免交易经历和知识测试,仍需单独满足资金要求:

(1)在近一年内期货账户具有累计不少于50个交易日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

(2)已开通商品期权权限或特定品种期货权限的投资者;

(3)2019年5月30日后未通过验资方式开通原油交易权限的投资者。

股指期货中金所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中金所股指期货交易时间、股指期货中金所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网站首页:期货手续费网-加1分开户(微信:527209157)

本文链接:https://52ol.cn/post/12624.html

本站福利推荐!!!

正规期货账户开户!交易所手续费加1分(+0.01元),无条件!无资金手续费要求,享受手续费加1分!

期货开户微信:527209157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微信

<< 上一篇 下一篇 >>

Copyright 2012-2024 期货手续费网-加1分开户 网站地图 邮箱:diyijiaoyi@qq.com 微信:527209157 湘ICP备18014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