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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流动性(期货流动性因子)

3.25 W 人参与  2023年02月12日 06:13  分类 : 最新  评论

关于期货合约的流动性

1、流动性(Liquidity):指资产能够以一个合理的价格顺利变现的能力,它是一种所投资的时间尺度(卖出它所需多长时间)和价格尺度(与公平市场价格相比的折扣)之间的关系,期货和股票的流动性大于房地产。

2、期货合约的流动性,取决于成交量。成交量更大那个月份的合约(称为“主力合约”)可以再很短时间内实现变现,所以说流动性好。 反之,成交量很小的月份合约,不管是建仓和平仓都不那么容易,所以称流动性不好。

3、流动性好的合约,走势比较有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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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除非做期货套利操作,否则请尽量不要参与交易量很小的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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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在股指期货流动性差

乌龙指,乌龙指”的出现主要与流动性差有关,他坦言,自2015年股灾之后,出现了“谈期色变”的现象,无论是监管层、机构还是散户,对于流动性的问题都是非常担心的,流动性的缺失也是目前非常现实的现状。

中金所在公告中指出,近期股指期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但流动性状况改善尚不充分。各位会员和广大交易者,应充分评估市场流动性状况,谨慎交易,切实防范市场交易风险。

在2015年,在股市持续下跌的压力下,监管层下发层层指令限制股指期货交易。受此影响,股指期货成交量大幅下降。据中金所披露的信息显示,7月19日收盘后,三大股指期货品种累计成交量6.22万手,累计成交额419亿元。而在股指期货未被限制之前的2015年,股指期货日成交量高达百万手,日成交额上达万亿元。比如2015年7月20日,股指期货日成交额256.95万手,累计成交额达3万亿元。

另外,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1-12月,中金所全年累计成交量为1833万手,累计成交额为18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94.62%和95.64%。分析人士表示,股指期货交易受限是中金所交易量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

易误导投资者

“乌龙指”频发会给市场传递错误信号,给部分程序化的交易者带来一定的损失。

王红英认为,“乌龙指”带来了一个错误的交易信号。由于流动性的缺失,导致了竞价价格的不连续,这样错误的股指期货信号,会对股票市场造成一些直接的影响。“因为期货是领先于现货股票市场的,暴涨的股指期货往往会使投资者误以为出现了利多消息,这会造成股票市场的异常波动,尤其对蓝筹股来说更是如此。”王红英进一步解释道。

徽商期货分析师王盾同样表示,“乌龙指”对于想要利用股指期货做参考的投资者有一个误导,此外,“乌龙指”也导致股指期货丧失了避险功能,会对投资者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此外,张春康表示,“乌龙指”会让一些程序化的交易者,事先设好条件单、止损单的交易者带来巨大损失。

但格林大华期货股指分析师石敏表示,由于IF1708合约并不是主力合约,而且没有足够的量来支撑,所以这个价格并不具有代表性,对行情的影响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王红英提醒交易者,要尽量回避不活跃的合约的交易,选择一些活跃月份的期货合约。同时,石敏也提到,市场上确实存在一些“钓鱼”行为,即在涨停价或跌停价挂单,等待错单上钩。她表示,想要避免这样的风险,交易者应当谨慎交易,避免在下单时出现错误。

呼吁放开股指

对于如何减少“乌龙指”的出现,王红英呼吁监管部门放下包袱,股灾已过去了两年,考虑到要维持市场的正常交易功能,股指期货的正常流动性是需要保障的。此外,目前市场大盘处于低位,金融去杠杆进行了两年多,市场的稳定性也得到了体现,王红英认为,现在是放开股指期货的更佳时机。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3月的两次“乌龙指”出现后,中金所随即调整了三大股指期货合约的更大单次下单数量,从100手下调到了20手,市价指令每次更大下单数量调整为10手。中金所在当时的公告中称,此次交易机制的调整,旨在减少不活跃合约的交易中,因大单量造成的价格瞬间大幅波动情形。下一步将在有效防控风险、维护平稳运行的前提下,持续跟踪监测市场运行情况,不断完善交易机制,继续改善市场流动性,促进金融期货市场功能更好发挥。

对此,石敏认为,尽管这次同样出现了“乌龙指”问题,但鉴于目前的上限已经较低了,监管层应该不会继续调整下单数量。

在政策方面,王红英表示,核心的问题就在于股指期货已经失去了预测的功能,那么在投资者看来,股指期货也就不存在投资、套期保值的功能了,这会使投资者远离这个市场,而调整下单数量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王红英直言,“正如国家金融工作会议上所提出的,风险控制与开放是同步发展的,在审慎的控制风险的同时,也应当积极的推进开放,不能为了控制市场而放弃了流动性”,他说,“这并不是股指期货或者股票市场本身的问题,而是经济结构导致的问题”。石敏则表示,目前股指期货还是有在慢慢开放的趋势,但需要一定的时间。

商品期货有哪些风险?

;     1、 经纪委托风险

      商品期货的经纪委托风险即客户在选择和期货经纪公司确立委托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客户在选择期货经纪公司时,应对商品期货经纪公司的规模、资信、经营状况等对比选择,确立更佳选择后与该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委托合同》。

      因此,投资者在准备进入期货市场时必须仔细考察、慎重决策,挑选有实力、有信誉的公司,重要的是要与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委托合同》,绝对不能仅凭君子协定就草草进场。

      2、流动性风险

      商品期货流动性风险即由于市场流动性差,期货交易难以迅速、及时、方便地成交所产生的风险。

      这种风险在客户建仓与平仓时表现得尤为突出。如建仓时,交易者难以在理想的时机和价位入市建仓,难以按预期构想操作,套期保值者不能建立更佳套期保值组合;平仓时则难以用对冲方式进行平仓,尤其是在期货价格呈连续单边走势,或临近交割,市场流动性降低,使交易者不能及时平仓而遭受惨重损失。

      要避免遭受流动性风险,重要的是客户要注意市场的容量,研究多空双方的主力构成,以免进入单方面强势主导的单边市。

      3、强行平仓风险

      商品期货期货交易实行由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分级进行的每日结算制度。在结算环节,由于公司根据交易所提供的结算结果每天都要对交易者的盈亏状况进行结算,所以当期货价格波动较大、保证金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的话,交易者可能面临强行平仓风险。

      除了保证金不足造成的强行平仓外,还有当客户委托的经纪公司的持仓总量超出一定 *** 时,也会造成经纪公司被强行平仓,进而影响客户强行平仓的情形。

      因此,客户在交易时,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资金状况,防止由于保证金不足,造成强行平仓,给自己带来重大损失。

      4、交割风险

      期货合约都有期限,当合约到期时,所有未平仓合约都必须进行实物交割。因此,不准备进行交割的客户应在合约到期之前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及时平仓,以免于承担交割责任。

      这是期货市场与其他投资市场相比,较为特殊的一点,新入市的投资者尤其要注意这个环节,尽可能不要将手中的合约,持有至临近交割,以避免陷入被"逼仓"的困境。

      所谓"逼仓",就是在临近交割时,多方(或空方)凭借其资金优势,逼空方(或多方),当对手无法筹措足够的实物(或资金)时,就可逼对手认输,平仓离场。

      5、市场风险

      客户在期货交易中,更大的风险来源于市场价格的波动。这种价格波动给客户带来交易盈利或损失的风险。因为杠杆原理的作用,这个风险因为是放大了的,投资者应时刻注意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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