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热门 » 正文

期货到期日效应(期货有效性)

2.33 W 人参与  2023年02月14日 09:59  分类 : 热门  评论

股指期货的交割制度是怎样的?

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者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

到期合约交割日的下一交易日,新的月份合约开始交易。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合约交易以交易单位的整数倍进行。

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市价指令每次更大下单数量为50手,限价指令每次更大下单数量为100手。

合约采用 *** 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交易方式。 *** 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0-9:15,其中9:10-9:14为指令申报时间,9:14-9:15为指令撮合时间。

扩展资料:

主要功能

风险规避

股指期货的风险规避是通过套期保值来实现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在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反向操作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股票市场的风险可分为非系统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两个部分,非系统性风险通常可以采取分散化投资的方式将这类风险的影响减低到最小程度,而系统性风险则难以通过分散投资的 *** 加以规避。

股指期货具有做空机制,股指期货的引入,为市场提供了对冲风险的工具,担心股票市场会下跌的投资者可通过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对冲股票市场整体下跌的系统性风险,有利于减轻集体性抛售对股票市场造成的影响。

价格发现

股指期货具有发现价格的功能,通过在公开、高效的期货市场中众多投资者的竞价,有利于形成更能反映股票真实价值的股票价格。期货市场之所以具有发现价格的功能,一方面在于股指期货交易的参与者众多,价格形成当中包含了来自各方的对价格预期的信息。

另一方面在于,股指期货具有交易成本低、杠杆倍数高、指令执行速度快等优点,投资者更倾向于在收到市场新信息后,优先在期市调整持仓,也使得股指期货价格对信息的反应更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指期货合约

投资者规避股指期货风险的几大原则

;     交易时间

      早开盘15分钟 晚收盘15分钟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最后交易日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也就是说,除了最后交易日外,沪深300(股指期货开盘较股票市场早15分钟,收盘较股票市场晚15分钟。这一设计更有利于期货市场反映股票市场信息,便于投资者利用股指期货管理风险。

      东证期货高级顾问方世圣表示,美国的期指市场是24小时交易,台湾地区则是早晚各增15分钟,与沪深300指数期货一样。期货作为一个价格发现的工具,比股市早15分钟开盘有利于市场各方对价格的发现。而比股市晚15分钟收盘,也是因为必须有一段时间来消化流动性,并让市场对第二天的价格作出预估,更好地发挥价格发现功能。

      涨跌停板

      与股市一致均为10% 取消熔断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每日价格更 *** 动限制为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10%。这一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货市场保持一致。

      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本次修订取消了《交易规则》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有关熔断制度的规定。

      考虑季月合约的波动性可能较近月合约大,借鉴国内各商品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在规则中增加“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牌基准价的±20%。上市首日成交的,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的规定。

      保证金

      买卖单个合约至少需要15万元以上资金

      为加强风险控制,此次业务规则修订稿将股指期货更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由10%提高至12%。同时,为保证单边市下交易所调整保证金水平的针对性,修订了单边市下对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限制性规定。

      修订稿规定,“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而此前的《风险控制办法》则规定:“Dt交易日与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计涨跌幅度小于16%的,Dt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12%收取,收取标准已高于12%的按照原标准收取”。同时,修订稿也删除了“Dt+1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保证金恢复正常标准”和“强制减仓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正常标准收取”的规定。

      业内人士同时表示,12%并非投资者最终的保证金收取标准。根据商品期货市场经验,期货公司将在此基础上加征2到5个百分点。以沪深300指数的点位计算,买卖单个合约至少需要15万-20万左右资金。

      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个周五 规避月末波动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根据计算,每月的第三个周五基本都在当月中旬,有时甚至会在当月的14号、15号就进行交割。这与国外股指期货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业内人士表示,股票市场通常有“月末效应”,许多法人单位因做账原因,会频繁进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动会较大。而股指期货也有“到期日效应”,许多资金会在到期日平仓,导致价格波动。如果两个市场的波动叠加在一起,会增大市场的波动,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都将产生较大影响。如今将交割日定在第三个周五,基本就可以在当月中旬进行交割,避免出现月末剧烈市场波动。

      竞价交易

      涨跌停板成交“平仓挂单优先”

      股指期货连续竞价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这一点与A股市场相类似;但在遇到涨跌停板的极端行情之时,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指令,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这是因为股指期货采用双向交易,投资者既可以开多仓,也可以开空仓。

      股指期货采用 *** 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10-9:15为 *** 竞价时间。其中,9:10-9:14为指令申报时间,9:14-9:15为指令撮合时间。 *** 竞价指令申报时间不接受市价指令申报, *** 竞价指令撮合时间不接受指令申报。

      为防止部分会员和客户利用技术优势影响交易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对于会员、客户采取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采取相关措施加以限制。

      信息披露

      基金、保险头寸可能会“隐藏”起来

      任何一张股指期货合约挂牌交易后,只要其单边持仓量达到1万手以上,即被视作“活跃月份合约”。中金所每日交易结束后,将披露活跃月份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

      值得一提的是,为保护会员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中金所只公布活跃月份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市场人士推测,基金、保险等大资金未来有望成为与中金所直连的非结算会员,也就是说,未来基金、保险等大资金的股指期货交易头寸可能会被很好地“隐藏”起来。

      这与国内商品期货市场的习惯有很大不同。国内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会员分为两种,即自营会员和非自营会员。无论是哪种会员,只要其交易的合约达到信息公开标准,交易所就会公布其成交量和持仓量。

      持仓限额

      单个账户限额约150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防止价格操纵,中金所将非套保交易的单个股指期货交易账户持仓限额由原先的600手调整为100手。若以当前点位计算,每手合约面值100万元、保证金比例15%计算,单个交易账户的限仓金额约在1500万元左右。

      除了对单个账户进行限仓管理,中金所还将对单个结算会员进行限仓。限仓标准将按照每日结算后,某一合约单边的总持仓量计算。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户号的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为加强对大户的监管,中金所规定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或者客户不同客户号的持仓及客户在不同会员处的持仓合并计算;增加“客户的持仓尚未满足相关大户标准,但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进行大户报告”的规定。

      强制减仓

      极端行情下谨慎使用强制减仓

      借鉴国内期货市场处置极端行情的经验,中金所保留了在连续出现涨跌停板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强制减仓的制度,当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为成交平仓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格与该合约盈利客户按照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考虑到这种制度虽然化解风险简单有效、但是对于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不利,因此中金所只有在出现极端行情时才能谨慎使用。

      根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八十六条“期货价格出现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采用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按一定原则减仓等措施化解风险”的规定,将股指期货强制减仓的执行条件改为“期货交易连续出现同方向单边市”。

      套保

      个人投资者也可申请套期保值

      为促进套期保值功能发挥,提高套期保值效率,业务规则修订稿简化了套期保值申请和审批的程序,将套期保值的申请和审批单位由分合约审批改为按照品种审批。

      修订稿规定,套期保值额度自获批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获批套期保值额度可以在多个月份合约使用,各合约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仓合计不得超过该方向获批的套期保值额度。分析人士指出,通过这一修订,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个合约之间进行动态分配,避免因合约到期摘牌而需要频繁申请新的套期保值额度。

      与商品期货市场不同,业务规则修订稿也允许个人投资者申请套期保值。整个制度设计鼓励股指期货发挥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中金所不会区别对待对机构和个人的套保需求。

[img]

为什么期货价与现货价随着合约到期日的来临而趋向一致?

期货到期便需要进行交割,即以现货与现金进行交易,所以随着到期日的到来期货价应与现货价趋向一致。

期货价格是指交易成立后,买卖双方约定在一定日期实行交割的价格。期货交易是按契约中时间,地点和数量对特定商品进行远期(三个月、半年、一年等)交割的交易方式。其更大特点为成交与交割不同步,是在成交的一定时期后再进行交割。

期货交易的诞生是以1898年美国成立芝加哥奶油和蛋商会为标志,当时进行期货交易的商品基本是农产品。以后商会改名为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的商品越来越多,一些国家股票、债券、外汇等金融产品也加入期货交易行列。在价格趋涨时,期货价格高于现货价格;在价格趋跌时,期货价格低于现货价格。

若两者不趋向一致,则会有投机者进行套利,最终价格依然会趋向一致。

扩展资料

期货的价格形成机制:

期货市场的公开竞价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电脑自动撮合成交方式,另一种是公开喊价方式。在中国的期货交易所中,全部采用电脑自动撮合成交方式,在这种方式下,期货价格的形成必须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1、所谓价格优先原则,是指交易指令在进入交易所主机后,更优价格更先成交,即更高的买价与更低的卖价报单首先成交。

2、时间优先原则,是指在价格一致的情况下,先进入交易系统的交易指令先成交。交易所主机按上面两个原则对进入主机的指令进行自动配对,找出买卖双方都可接受的价格,最后达成交易,反馈给成交的会员。

期货价格中有开盘价、收盘价、更高价、更低价、结算价等概念。在中国交易所中,开盘价是指交易开始后的之一个成交价;收盘价是指交易收市时的最后一个成交价;更高价和更低价分别指当日交易中更高的成交价和更低的成交价;结算价是指全日交易加权平均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现货价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期货价格

期指交割日对股市有没有影响 期指交割日对股市的影响

;     期指交割日那天,如果股市中没有风浪,那么期货中的买卖盘的确会影响大盘的走势。但是如果股市中的超大资金风起浪涌,则结果相反。换句话说,股指期货到了交割日,它的走势会与大盘走势趋于一致,相互影响。到期日效应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指数期货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进行结算,而套利的平仓交易、套期保值的转仓交易与投机交易者操纵结算价格的欲望,在最后结算日的相互作用产生了到期日效应,

      股指期货到了交割日,会和现货的价格相接近,而股指期货合约的标的物是沪深300,那么当交割日到了的时候,会与沪深300相互影响,影响到了沪深300,大盘就要受到影响,而IF1005的交割日,能否出现“交割日效应”,已经成为市场的关注焦点。

首先,我们先解答许多投资者心中的一个疑虑:股指期货出现是造成大盘巨幅下跌的罪魁祸首。

      股指期货并非是造成大盘下跌的元凶,其仅仅是替罪羊,因为影响中国股市涨跌的主要因素是基本面和政策面。部分投资者担心套利平仓交易以及移仓效应会对期指和现指的波动产生影响,即所谓的“交割日效应”。

      国内外基本面和政策面都充满了利空因素。比如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使得房地产及银行股受到巨大冲击。因此,股市本身就有下跌的理由,期指也是无可奈何。

其次,股指期货规模尚小,对现指影响有限。

      因为,随着套利空间的进一步减少,甚至无法实现套利盈利,那么套利交易者就会有强烈的平仓意愿,一旦期货现货的平仓步骤出现不一致,可能导致套利者抛空现货并带动期货走低。如果大量的套利者都进行类似的操作,市场大幅下跌的可能性会非常大。因此,股指期货市场规模尚小,对股市影响有限。

      因此,投资者不要过分担心“交割日效应”的出现,不要让恐慌的心理扰乱自己的投资策略。只要有正确的交易计划,做好严格资金管理,相信会控制风险,而不是被风险所控!

网站首页:期货手续费网-加1分开户(微信:527209157)

本文链接:https://52ol.cn/post/132743.html

期货到期日效应  

本站福利推荐!!!

正规期货账户开户!交易所手续费加1分(+0.01元),无条件!无资金手续费要求,享受手续费加1分!

期货开户微信:527209157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微信

<< 上一篇 下一篇 >>

Copyright 2012-2024 期货手续费网-加1分开户 网站地图 邮箱:diyijiaoyi@qq.com 微信:527209157 湘ICP备18014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