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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2019春节)

2.26 W 人参与  2023年03月02日 18:52  分类 : 最新  评论

1992年5月28日诞生的之一个国家级期货市场是上海黄金交易所正确吗?

这句话是正确的。在中国期货协会编写的2009年新版《期货市场教程》中,中国期货市场20年的发展历程分为三个阶段:

1.理论准备和试运行(1987-1993)

要介绍这一阶段,我们必须介绍期货市场发展的原因,即中国期货市场建立的背景——原因是80年代的改革开放沿着两条主线进行,即价格改革和企业改革。 农产品价格的活跃,使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此时, *** 需要一种市场手段来防范农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因此,一批学者提出了农产品期货市场的构想。

1988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经济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等部门组织力量开展期货市场研究,成立期货市场研究小组,系统研究国外期货市场的现状和历史。组织人员对国外期货市场进行调研,积累了大量的期货市场理论知识。

1990年10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推出了以现货交易为基础的期货交易机制,正式开放为中国之一个商品期货市场,是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之一步。 1991年6月10日,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成立,1992年1月18日正式开业。同年5月28日,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成立。1992年,中国之一家期货经纪公司成立。

2.中国期货市场清理整顿时期(1993-2000)

199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开始了之一次整顿。最后,15个交易所被确定为试点交易所。1998年,国务院开始第二次整顿,将15个交易所合并压缩为3个。 这次整顿基本建立了中国期货市场的监管框架,管理了中国期货交易所,管理了期货经纪公司,查处了违规行为。

3.《中国期货市场规范化发展》(2000年至今)体现了以下几点,可以参考:

2001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十五”计划首次提出“期货市场稳步发展”,结束了中国期货市场长达七年的清理整顿。

2003年,中国 *** 召开十六届三中全会,将期货市场发展政策写入党的会议决议。

钢材期货交割仓库有什么要求?

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

之一章总则

之一条 为加强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管理,规范交割行为,保证交割正常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指定交割仓库是指经交易所指定的为期货合约履行实物交割的交割地点。

第三条 交易所依据本办法对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业务进行监管,指定交割仓库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申请和审批

第四条 申请指定交割仓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 固定资产和注册资本须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额;

(三)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仓储管理规章制度;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和被取消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记录;

(五) 承认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交割细则等;

(六) 仓库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仓储管理经验以及有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管理队伍;

(七) 有严格、完善的商品出入库制度、库存商品管理制度等;

(八) 堆场、库房有一定规模,有储存交易所上市商品的条件、设备完好、齐全、计量符合规定要求以及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

(九)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成为指定交割仓库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 申请书;

(二)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复印件;

(四) 申请单位仓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相关文件;

(五) 申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其董事会出具的同意申请指定交割仓库的批准文件及有关单位出具的担保函;

(六) 仓库管理制度及简介;

(七) 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审批程序:

(一) 交易所根据前条所列材料进行初审;

(二) 交易所根据初审结果派员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

(三) 指定交割仓库需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或细则,经交易所审定后方可开展有关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业务;

(四) 交易所根据实地调查和评估结果择优选用仓储企业,并与之签订《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

第七条 指定交割仓库经交易所核定批准后须办理以下事宜:

(一) 指定交割仓库签发标准仓单所需各种印章须到交易所备案;

(二) 期货交割业务指定专人授权书及专人签字须到交易所备案;

(三) 缴纳风险抵押金;

(四) 指定交割仓库期货管理人员接受交易所的交割业务培训;

(五)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指定交割仓库申请放弃指定交割仓库资格, 应向交易所递交《放弃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申请书》,并经交易所审核批准。

第九条 指定交割仓库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应办理以下事项:

(一) 交割商品全部出库或全部变成现货;

(二) 结清与交易所的债权债务;

(三) 按交易所规定清退风险抵押金。

第十条 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确认、放弃或取消,交易所应及时通告会员及指定交割仓库,并报中国 *** 备案。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权利:

(一) 按交易所规定签发标准仓单;

(二) 按交易所审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 *** 收取有关费用;

(三) 对交易所制定的有关实物交割的规定享有建议权;

(四) 交易所交割细则和《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义务:

(一) 遵守交易所的交割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交易所的监管,及时向交易所提供有关情况;

(二) 根据期货合约规定的标准,对用于期货交割的商品进行验收入库;

(三) 按规定保管好库内的商品,确保商品安全;

(四) 按标准仓单要求提供商品,积极协助货主安排交割商品的运输;

(五) 保守与期货交易有关的商业秘密;

(六) 参加交易所组织的年审;

(七) 缴纳风险抵押金;

(八) 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股权结构、仓储场地、授权业务人员等事项,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九) 交易所交割细则和《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日常业务

第十三条 指定交割仓库的日常业务分为三个阶段:商品入库、商品保管和商品出库。

第十四条 指定交割仓库应保证期货交割商品优先办理入库、出库。

第十五条 商品入库是商品进入储存的之一阶段,商品入库依次经过下列作业环节:

(一)商品接运。接运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及时而准确地向运输部门接收入库商品,手续要清楚,责任要分明,遇有封识损坏、苫罩异常、货证不符、数量短缺、商品残损、包装损坏等现象的,一要摸清情况;二要分清责任,向承运部门索要商务记录或普通记录,交货主处理;三要做好入库验收记录。

(二) 商品验收。商品的验收是按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对某项商品的外观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以验证其是否货证一致,是否符合交易所交割规定的一项工作。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验收项目为:商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必备的入库资料、包装状况,以及无须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表面质量状况(问题较多,直观难见或已有规则规定按比例抽样检查的,要做拆箱、拆捆、拆包检查)。

(三) 商品入库和签发标准仓单。商品验收无误(或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已处理完毕)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即登帐、立卡、建立商品档案,并根据货主要求按交易所的具体规定签发标准仓单。

(四) 标准仓单的注册。标准仓单签发完毕后,有关会员应及时到交易所办理注册手续。标准仓单注册后,方可用于履行交易所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

第十六条 商品经验收入库后,即进入储存阶段,在整个储存期间仓库应做好商品的保管保养工作。指定交割仓库应根据各种商品不同的性能、特点,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选择合适储存场所和科学合理的堆码方式,对商品进行不同的保管、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储存商品完好。

第十七条 商品出库是指定交割仓库根据货主的要求,用发货、送货、代运等方式将商品发送出库。商品出库标志着储存阶段结束。

第十八条 商品出库应核对出库凭证、检查无误方可发货;发货完毕当日登销料帐、清理单据证件、清理场地、整理货垛;对需办理代运的物资应提前向承运部门提出运输计划;收回标准仓单加盖"货讫"章与仓库留底配对后保存。

第十九条 商品过户。过户必须做好记录和料帐的登、销工作。

第二十条 指定交割仓库在办理商品进出库手续时,应及时将相应数据录入仓单管理系统,并做好数据传送工作。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指定交割仓库必须对期货交割商品单独设帐管理。

第二十二条 指定交割仓库必须确定一名负责人主管期货交割业务,指定专人负责交割商品的管理和办理标准仓单业务。

第二十三条 为保证和提高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为会员、投资者的服务质量,切实改进仓库管理水平,交易所对指定交割仓库实行仓库自查、交易所抽查和年审制度。

(一) 自查制度。各指定交割仓库根据本办法、交割细则、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和仓库的实际情况,每月选择一项或几项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 交易所抽查制度。交易所根据掌握的情况或会员、投资者的反映,随时对各指定交割仓库的一项或多项工作进行抽查,并做好详细记录,以检查指定交割仓库在日常工作中对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 年审制度。交易所每一年度对指定交割仓库的工作做一次年度检查并按《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评比,提出下一年度的要求,对确不符合指定交割仓库要求又不能做改进的仓库,交易所可以取消其指定交割仓库的资格。

交易所审查的内容包括仓储设施、库容库貌、业务能力、业务实绩、帐目管理、会员满意程度以及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指定交割仓库应向交易所缴纳风险抵押金作为仓库履行义务的保证。若未发生经济赔偿的,交易所将其利息返还给仓库(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若发生经济赔偿的,交易所首先用其所缴纳的风险抵押金赔偿,抵押金不足以赔偿的,交易所有权向指定交割仓库追索。

风险抵押金的具体数额和交纳方式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协议书上载明。

第二十五条 由于指定交割仓库的过错造成标准仓单持有人不能行使或不能完全行使标准仓单权利的,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交易所按有关规定补充赔偿,补充赔偿后交易所有权对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追偿。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交易所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上海期货交易所。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上期所燃料油期货的交割标准是船用标准还是工业用标准?

这个也是我找的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燃料油的产地

世界产油区主要集中在中东、南美、非洲、俄罗斯、中国等,凡有炼油厂的地区基本都有燃料油产出。在九十年代,我国主要从新加坡、泰国、日本和南韩等亚洲国家进口燃料油。随着国内进口规模不断扩大和对品种需求的增加,进口来源地扩大到欧洲、南美洲以及中东地区,主要有新加坡、韩国、日本、台湾、菲律宾、中东和美国西岸,近两年来,由欧洲直接运送到中国的数量有所增加。以下就几个主要产地的基本情况作简单介绍:

韩国

韩国共有5家炼油厂,包括位于岱山现代炼油厂,位于仁川的仁川炼油厂,位于蔚山的SK炼油厂,位于YOSU的LG-CALTEX炼油厂和位于ONSA的双龙炼油厂。目前,现代炼厂产出的燃料油基本为直馏180CST,SK 炼厂出口的燃料油也以直馏油为主,其他炼厂生产的180燃料油以调合油为主,也有部分直馏油。南韩年出口总量约为240万吨。

新加坡

黄埔市场进口燃料油近一半来自新加坡,这包括从马来西亚和印尼海上锚地驳运的燃料油。这个地区的燃料油主要是调合油,并且以船用燃料油为主,其比重和粘度都接近符合中国多数用户规格的上限。

新加坡有4家炼油厂可生产燃料油,产品主要供应当地发电厂。当地每年交船用燃料油的数量曾超过 200 万吨,但近几年有所下降。巨大的市场需求、其优良的港口条件,以及其规范化管理金融支持使新加坡成为亚洲的燃料油贸易中心。

台湾

台湾中油(CPC)的炼油厂每月可出口6-8万吨 180CST 燃料油。其油的特点是粘度低、密度小,凝固点低,因其良好的品质而深受国内用户的青睐。台塑炼厂投产后,高硫燃料油的产量有所增加,每月出口可达15 万吨。

俄罗斯

俄罗斯生产的燃料油基本上是直馏 180CST 燃料油,通称“M-100”,年出口量可达300-500万吨。该油品的特点是低含硫(一般在1.5%以下)、低粘度(一般在 160CST以下)和低密度(一般在0.96以下),价格一般比相同含硫量的韩、日低硫油低,但高于中东、台湾等地的直馏油。

鹿特丹

鹿特丹现为世界货物吞吐量更大的港口,其炼油能力占荷兰总能力的一半以上,是世界三大炼油中心之一,也是欧洲石油贸易中转与调合的基地。随着欧洲对船舶燃料油含硫量要求的提高,含硫量超过1%的燃料油将会越来越多的转向亚洲。

中东

国内进口来自中东的燃料油国家主要是伊朗和沙特,近两年来来自伊朗地区的280CST直馏燃料油不断受到青睐,起初,由于需要调合成180CST才能符合使用要求,考虑到运输成本方面的原因,主要在新加坡进行调合后再运到中国市场,目前,由于国内炼厂对该油品的需求,已基本不需要进行调和直接运到国内使用。沙特的燃料油主要是A961,这种燃料油属于裂解油,主要供国内电厂使用。

除以上几个主要燃料油供应地以外,南美的委内瑞拉–奥里乳化油和180CST也有较大量进入中国市场,巴西出口约300万吨/年低硫380CST燃料油到亚洲。

国内燃料油产量

我国燃料油以进口为主。国产燃料油主要由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两大集团下属的炼油厂生产,以及少量的地方炼厂生产。近年来随着两大集团的燃料油收率的大幅下降,国产燃料油的产量呈下降趋势,其主要原因是炼油厂为提高柴汽油等轻油的收率而增加了加工进口轻质原油的比例,使得重质油品收率下降。此外,由于长期以来炼油厂能力过剩,原油加工量一直受到限制,促进了我国重油深加工技术的发展。当前,扩大重油深度加工能力、建设催化裂化和渣油加氢装置已成为各大炼厂挖潜增效的重要途径,其结果是燃料油产量减少且质量下降。

国内燃料油用户

电力行业是我国燃料油消费之一大户,一直以来都占全国燃料油消费量的 40%以上由于国家电力近年来持续紧张的局面,电力行业成为燃料油需求的中坚力量,2004年年底到2005年以来,由于国际油价的不断高企及国家对电力行业价格控制的原因,电厂的总体需求逐步降低,由于燃料油在燃油发电厂生产成本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其对燃料油所能够承受的价格必然是有一定限度的,2005年新加坡燃料油价格一度超过300美元,国内燃料油价格更是达到了3400元/吨的天价历史纪录,过高的价格严重削弱了国内燃料油用户的总体需求,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发电厂始终都需要发电,其需求在燃料油市场的总体需求中仍然是占比重更大的行业。

石油、石化行业是我国燃料油第二大消费行业,主要用于化肥原料和石化企业的燃料,由于国际油价的高涨及国内对成品油价格的宏观调控,该行业对燃料油的需求急剧下降,在整个燃料油市场中所占的比例也极不稳定,随市场实际情况经常会出现较大幅度变化。在某些时候,它们可能会是满负荷运转,但由于国际油价的变化或者国内价格的调整及国内政策的变化,其开工率可能会很快就下降到 50 以下。

除以上两大行业以外,燃料油的用户还包括一些工业用户,这些用户主要为一些建材和轻工行业,如陶瓷厂、玻璃厂等,虽然需求比例不是很大,但基本保持稳定,并且有持续增加的趋势。

广东省是燃料油消费的更大终端市场,下面对广东省的主要用户使用燃料油情况做简单介绍。

1、电厂:根据其设备的要求电厂可分为燃气机组、柴油机组和汽轮机组三类:燃气机组对燃料的要求更高,一般情况下以低金属、低比重油为主;柴油机组对燃料油质量的要求比燃气机组低,主要使用新加坡油、日本油、南韩油以及中东油,一般使用混调/裂解油即可;汽轮机组对燃料油的要求更低,主要烧各类低品质渣油,从新加坡进口的 180CST 基本都可以满足其使用需求。

2、工业用户:多数工业用户基本都是由锅炉来使用燃料油,其对燃料油品质的要求一般也较低,主要使用普通的高硫燃料油。

各类用作燃料的用户所需燃料油指标大致如下表所示:

3、燃料油加工企业:指对燃料油经过减压蒸馏得到工业燃料油和渣油的企业,其需求主要是俄罗斯M100 及其它各类可进行再加工的直馏燃料油,其中,山东地区主要使用俄罗斯M100,广东地区也有使用俄罗斯 M100,同时,来自韩国 SK、现代等炼厂以及中东地区的直馏油也被普遍使用。蒸馏后的工业燃料油及渣油将主要用于陶瓷、玻璃、小型发电厂及加热炉等。该类用户能够使用的燃料油仅限于直馏油,而且基本上各类直馏油都可使用,对粘度要求不大,考虑到成本问题,很多企业对280直馏油也非常欢迎。

4、船舶燃料:船用燃料油在整个燃料油市场中也占有较大比例,大体上,船用燃油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重柴油,一类是燃料油。重柴油基本上是针对一些小的柴油机船,原来使用柴油作为燃料的,目前基本都使用重柴油,重柴油的品质接近柴油,只是密度偏大,色度也会差一点。使用燃料油的船舶基本都是较大型的船,所使用的燃料油品质也不同,经常提到的180CST、380CST甚至品质更差的燃料油,都可以成为一些大型船舶的燃料。国产燃料油一般品质较差,大量用于船舶燃料,同时也有较大一部分是来源于进口,由于经营船舶用油的过程比较复杂,本书中涉及到的一般燃料油贸易并不含有船舶用燃料油的贸易,但也要注意到船舶用燃料油在整个燃料油市场中所占的份额是较大的。经营船舶用燃料油的贸易公司有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等。

国内燃料油市场

我国进口燃料油主要在以下三个市场上消化:华南市场(占总进口量的 46.32%-2003年)、华东市场(占总进口量的 35.53%-2003 年)和华北市场(占总进口量的 15.31%-2003 年),在2004年,这种情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燃料油市场在华南及华东市场得到了更大的发展,其中华南地区 2004年总进口量为 1891.71 万吨,比上一年增长约70%,同时在全国总进口量中所占比例也达到了61.94%;华东市场在总进口量上也出现较大幅度增长,特别是山东市场,2004年由于在直馏油需求上急剧增加,直馏油消费量大增。而华北市场则基本没有大的发展,出现一定程度的萎缩。

国内燃料油贸易商

燃料油市场是作为我国石油市场机制改革的试点市场,其开放程度为所有油品市场更高的,正因如此,燃料油市场得到国内民营企业参与的力度也是所有油品市场中更大的。随着国家政策对燃料油市场的逐步放开,燃料油市场在我国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同时也为其它油品市场的陆续开放起到了很好的指引作用。从燃料油市场开始开放以来至今,先后已有多家公司拥有了燃料油的经营权及进口权。

虽然拥有经营权的公司很多,但多数公司对燃料油的实际经营量并不大,从近两年的经营情况来看,燃料油经营主要集中在十几家较大的公司。

我国燃料油市场的特点

燃料油是我国市场化程度更高、政策最为开放、价格波动最贴近国际市场的成品油。

2001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公布的新的石油定价办法,正式放开燃料油价格,燃料油的流通和价格完全由市场调节。从 2004年1月1日起,国家取消了燃料油的进出口配额, 实行进口自动许可管理,我国燃料油市场基本实现与国际市场接轨。但同时,我国燃料油市场又是一个不成熟、缺乏透明度和规范化管理,信用风险和价格风险较大的市场。

首先,燃料油与其他成品油不同,燃料油的用户基本上为大型工业企业,由于其 *** 期的限制,行业内习惯赊帐销售,贸易商需承担巨大的资金信用风险。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积极推出票据结算,要求买卖双方规范经营管理和加强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次,贸易商要承担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我国是亚洲更大的燃料油进口国,但国内市场尚未形成自己的价格体系,没有石油期权、期货及其它积极的避险工具,国内进口商和用户被动地接受国外价格体系的价格。新加坡燃料油以船舶用油为主,而国内燃料油市场则受国家政策、市场供需关系、季节性因素、油品价格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进口成本以新加坡市场的价格计价,却按国内现货价格销售,当两个市场出现不同步时,进口贸易商或用户就要承担巨大的风险。

面对市场的巨大需求,国内数家专业石油信息公司近年来一直在尝试制订中国的燃料油作价系统,例如北京金凯讯石油信息网建立了网上信息平台,即时报道国内外石油市场价格信息;C1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推出了黄埔燃料油价格和贴水;道琼斯、普氏、ARGUS等国外专业信息公司于2004年也纷纷推出黄埔燃料油现货价格和市场报道,这将对促进国内燃料油市场化、信息化和基准价格的形成起到积极的作用。

为了健全国内燃料油市场体系,经国务院等相关国家机关批准,历经多年的前期调研及准备工作,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合约于 2004年 8月25日成功推出。这为健全我国燃料油市场体系、争夺燃料油价格话语权提供了可能。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易,国内燃料油期货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成熟的品种,在套期保值、价格发现等方面均已开始发挥积极的作用。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标准合约如下表所示: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标准合约附件

1、交割单位

燃料油标准合约的交割单位为10手(100吨),交割数量必须是交割单位的整倍数。

2、质量规定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质量标准:

国内燃料油期货交割库分布:

由于燃料油贸易主要集中在华南地区,作为一个新品种,燃料油期货首批交割库全部在广东省。

附表: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指定交割油库

进口燃料油的计价方式

我国燃料油进口贸易基本都是在新加坡市场完成,进口价格则无论进口油品来自哪里基本都以新加坡MOPS 价格为基准价进行计价。常用的计价方式主要采用固定价和浮动价两种,其中固定价即是以买卖双方商定的固定价格来确定合同价格,由于采用固定价格对买卖双方都存在巨大的风险,所以在实际贸易中很少采用;而浮动价格则是由买卖双方以商定时间区间内MOPS中间价的加权平均作为基准价,再加上贴水形成的,商定的时间通常是五天,也有十五天和全月平均等。采用浮动价进行计价的采购成本则为:MOPS平均价+贴水。

MOPS平均价:MOPS是Mean Of Platt’s Singapore 的简写,直译过来即为新加坡普氏平均价。以五天计价为多,如果是按照五天的价格计价,则会有几种方式可供选择(2+1+2、2+0+2、3+0+2等),对于多数贸易而言,计价日的基准以提单日为基础,如果是2+1+2,则表示计价的实际日期为提单日的前两天、提单日当天和提单日的后两天;如果是3+0+2,则表示计价的实际日期为提单日的前三天和提单日的后两天,这样计算基本上都是因为提单日当天为新加坡公众假期,没有价格产生,一般如果提单日当天为新加坡工作日,则计价都以 2+1+2为主。如遇计价日为公众假期没有价格,则向前或向后顺延。也有不以提单日为基础的计价,比如说从南美、美西、中东或欧洲等地直接到中国的油轮,由于路途较远,若以提单日计价,则等货物运到中国时,价格可能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对购货方不利,所以,从以上地点直接到中国的货物一般会以NOR(Notice Of Readiness,卸货备妥通知书)方式计价,常用的基础计价日为NOR-6。

贴水:贴水包括离岸贴水和到岸贴水,离岸贴水是指基准价增、减部分的价格,它主要受市场供需情况、油品质量和出口地的影响。此外,订货数量、批量、交货期的长短以及客户相互间的信用也会影响离岸贴水的高低;到岸贴水等于离岸贴水加运费,而运费的高低则受船型结构、大小、船龄、运程远近以及航运市场供需情况等因素影响。国内贸易商与国外供应商所签订合同中的贴水条款大多为到岸贴水。

在现货市场的买卖中,买卖双方基本都是以浮动价进行交易的,由于各方面的交易都已形成一定的惯例,所以双方在进行谈判的时候主要谈的就是贴水的多少,一旦贴水确定了,则这笔交易就基本上可以达成了。

需要说明的是品质对离岸贴水的影响十分重要。目前进入国内的燃料油出产地包括新加坡、韩国、俄罗斯、美国、中东、欧洲、南美等国家,由于各地选用加工的原油及加工工艺有所不同因而出产的油品的品质存在较大的差异。普氏燃料油报价只有180CST和380CST两种标准规格油品,因此在亚洲地区,所有燃料油均以此两种规格报价为基准,优于或劣于标准180CST或380CST规格的燃料油通过在基准价上增加或减少贴水来确定价格。

进口燃料油成本的计算

上面叙述的MOPS平均价+贴水为进口燃料油的到岸成本,但是进口商在销售的过程中要大致估算出总的进口成本,才能确定实际的销售价格。进口成本基本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MOPS平均价+贴水)×1.2402×8.11+各种费用,其中MOPS平均价和贴水前面已经做过说明;1.2402 是进口关税(6%)和增值税(17%)的总和,即(1+0.06)×1.17 得到的,8.11为汇率,其它各种费用就相对比较复杂,不同时期这些费用也可能会有变化,这些费用包括港口费、仓储费、商检费、码头费、干仓费及各种税费等等,目前这些所有费用加起来约为50元/吨左右。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中国给东盟五国的关税优惠政策,原产地为新加坡的燃料油进口关税调整为5%,所以来自新加坡的燃料油并能够享有5%关税的成本计算则应为:(MOPS平均价+贴水)×1.2285×8.11+各种费用。

中钢期货有限公司的发展历程

1992年 中钢期货的前身中国钢铁炉料公司期货贸易部成立

1998年9月 中钢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取得经纪业务许可证,公司正式成立。

2002年1月 公司上海营业部经中国 *** 批准正式成立。

2002年1月 荣获上海期货交易所2001年度期货交易二十强

2003年1月 公司大连营业部经中国 *** 批准成立

2003年1月 荣获上海期货交易所2002年度铝期货交易二十强

2003年1月 荣获上海期货交易所2002年度铜期货交易二十强

2004年1月 公司网站正式运行。

2004年8月2日到5日,集团公司总裁黄天文同志到上海、杭州、宁波等地考察调研。考察期间,黄总先后听取了中国钢铁炉料华东公司、中国冶金进出口上海公司、中国冶金钢材加工公司上海分公司、中钢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经营部、中国国际钢铁投资公司控股的上海富仑投资公司、中国冶金进出口浙江公司、中钢集团国际货运公司宁波分公司领导班子的工作汇报,对集团公司在华东地区的业务整合、专业化经营等情况进行了调研。此外,黄天文总裁还分别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王立华理事长、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李令红总裁等就进一步扩大双方业务合作等事宜进行了座谈。

2004年9月23日,黄总视察了中钢期货公司大连营业部,还参观了大连商品交易所,并就大连营业部及中钢期货的业务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2004年10月14日,中国 *** 下发了证监期货字〔2004〕79号文《关于核准中钢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法人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我公司已在国家工商局申请变更,预计此项工作11月15日以前完成。

2004年10月29日,吴永胜总经理作为北京期货商会理事参加了北京期货商会之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就有关“北京辖区期货公司、营业部创建规范经营文明服务单位标准大纲”和“北京期货机构公平竞争自律公约”进行了讨论。

2004年11月17日,中国中钢集团黄天文总裁在董志雄副总裁及有关职能部室负责人陪同下到我公司进行考察调研。

2005年1月 荣获上海期货交易所2004年度优秀会员

2006年1月 荣获上海期货交易所2005年度二十强会员

2007年1月 公司被评为上海期货交易所2006年度交易优胜会员

2007年8月 中国 *** 核准公司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2007年9月 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万变更为10000万元

2007年9月 中国 *** 核准公司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

2007年10月 武汉营业部成立

2007年10月 公司名称由“中钢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为“中钢期货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 武汉营业部举行开业庆典

2007年11月 公司获得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

2008年5月 经中国 *** 核准(证监许可[2008]689号),中钢集团公司出资2880万变更为中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880万

2009年3月 经中国 *** 核准(京证期货发〔2009〕28号)公司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3015”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19层”。

2009年11月 经中国 *** 核准(京证期货发〔2009〕146号),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吴永胜”变更为“申仕伏”。

2010年5月 证监期货字[2010]288号批复,注册资本由壹亿元变更到贰亿捌仟万元。变更后为中钢中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880万元,占注册资本10.28%,中钢投资出资8187万元,占29.24%,中钢炉料8187万元,占29.24%,中钢贸易出资8186万元,占注册资本29.24%,江阴市华西线材厂出资560万元,占2%。

2011年9月 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经中国 *** 核准(证监许可〔2011〕1452号),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2012年7月 经中国 *** 核准(京证期货发〔2012〕65号),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申仕伏”变更为“吴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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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上海期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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