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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股指期货最早什么时间出现)

9.44 W 人参与  2023年03月23日 12:12  分类 : 最新  评论

股指期货什么时候开始有的

最早的是1928年的道琼斯平均指数。

中国的股指期货是2010年4月16日,正式推出的!

请问股指期货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开通需要什么要求

公布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自2010年4月16日起正式上市交易。

股指期货开户条件:

1、、保证金账户可用余额不低于50万元;

2、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评分不低于80分);

3、具有至少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仿真交易记录,或者是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两者是或者关系,满足其一即可);

4、综合评估表评分不低于70分;

5、中期协无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

什么是 股指期货(解释)

基本概念

股指期货的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期指,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作为期货交易的一种类型,股指期货交易与普通商品期货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和流程。

世界主要股指期货市场简介

标准·普尔500指数

标准·普尔500指数是由标准·普尔公司1957年开始编制的。最初的成份股由425种工业股票、15种铁路股票和60种公用事业股票组成。从1976年7月1日开始,其成份股改由400种工业股票、20种运输业股票、40种公用事业股票和40种金融业股票组成。它以1941年至1942年为基期,基期指数定为 10,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计算,以股票上市量为权数,按基期进行加权计算。与道·琼斯工业平均股票指数相比,标准·普尔500指数具有采样面广、代表性强、精确度高、连续性好等特点,被普遍认为是一种理想的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标的。

道·琼斯平均价格指数

道·琼斯平均价格指数简称道·琼斯平均指数,是目前人们最熟悉、历史最悠久、更具权威性的一种股票指数,其基期为1928年10月l日,基期指数为100。道·琼斯股票指数的计算 *** 几经调整,现在采用的是除数修正法,即不是直接用基期的股票指数作除数,而是先根据成份股的变动情况计算出一个新除数,然后用该除数除报告期股价总额,得出新的股票指数。目前,道·琼斯工业平均股票指数共分四组:之一类是工业平均数,由30种具有代表性的大工业公司的股票组成;第二组是运输业20家铁路公司的股票价格指数;第三组是15家公用事业公司的股票指数;第四组为综合指数,是用前三组的65种股票加总计算得出的指数。人们常说的道·琼斯股票指数通常是指之一组,即道·琼斯工业平均数。

*** 股票指数

金融时报股票指数是由伦敦证券交易所编制,并在《金融时报》上发布的股票指数。根据样本股票的种数,金融时报股票指数分为30种股票指数、100种股票指数和500种股票指数等三种指数。目前常用的是金融时报工业普通股票指数,其成份股由30种代表性的工业公司的股票构成,最初以1935年7月l日为基期,后来调整为以1962年4月10日为基期,基期指数为100,采用几何平均法计算。而作为股票指数期货合约标的的金融时报指数则是以市场上交易较频繁的100种股票为样本编制的指数,其基期为1984年1月3日,基期指数为1000。

日经股票平均指数

日经股票平均指数的编制始于1949年,它是由东京股票交易所之一组挂牌的225种股票的价格所组成.这个由日本经济新闻有限公司(NKS)计算和管理的指数,通过主要国际价格报道媒体加以传播,并且被各国广泛用来作为代表日本股市的参照物。

1986年9月,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SIMEX)推出日经225股票指数期货,成为一个重大的历史性发展里程碑。此后,日经225股票指数期货及期权的交易,也成为了许多日本证券商投资策略的组成部分。

香港恒生指数

恒生指数是由香港恒生银行于1969年11月24日开始编制的用以反映香港股市行情的一种股票指数。该指数的成份股由在香港上市的较有代表性的33家公司的股票构成,其中金融业4种、公用事业6种、地产业9种、其他行业14种。恒生指数最初以 1964年7月31日为基期,基期指数为100,以成份股的发行股数为权数,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后由于技术原因改为以1984年1月13日为基期,基期指数定为975.47。恒生指数现已成为反映香港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的主要风向标。

基本特征

1. 股指期货与其他baike.baidu.com/view/10574.htm金融期货、商品期货的共同特征

合约标准化。期货合约的标准化是指除价格外,期货合约的所有条款都是预先规定好的,具有标准化特点。期货交易通过买卖标准化的期货合约进行。

交易集中化。期货市场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市场,并且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期货交易在期货交易所内集中完成。

对冲机制。期货交易可以通过反向对冲操作结束履约责任。

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根据当日结算价对每一会员的保证金帐户进行调整,以反映该投资者的盈利或损失。如果价格向不利于投资者持有头寸的方向变化,每日结算后,投资者就须追加保证金,如果保证金不足,投资者的头寸就可能被强制平仓。

杠杆效应。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由于需交纳的保证金数量是根据所交易的指数期货的市场价值来确定的,交易所会根据市场的价格变化,决定是否追加保证金或是否可以提取超额部分。

2. 股指期货自身的独特特征

股指期货的标的物为特定的股票指数,报价单位以指数点计。

合约的价值以一定的货币乘数与股票指数报价的乘积来表示。

股指期货的交割采用现金交割,不通过交割股票而是通过结算差价用现金来结清头寸。

股指期货与商品期货交易的区别

标的指数不同。股指期货的标的物为特定的股价指数,不是真实的标的资产;而商品期货交易的对象是具有实物形态的商品。

交割方式不同。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在交割日通过结算差价用现金来结清头寸;而商品期货则采用实物交割,在交割日通过实物所有权的 *** 进行清算。

合约到期日的标准化程度不同。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都是标准化的,一般到期日在3月、6月、9月、12月等几种;而商品期货合约的到期日根据商品特性的不同而不同。

持有成本不同。股指期货的持有成本主要是融资成本,不存在实物贮存费用,有时所持有的股票还有股利,如果股利超过融资成本,还会产生持有收益;而商品期货的持有成本包括贮存成本、运输成本、融资成本。股指期货的持有成本低于商品期货。

投机性能不同。股指期货对外部因素的反应比商品期货更敏感,价格的波动更为频繁和剧烈,因而股指期货比商品期货具有更强的投机性。

·股票指数期货产生的背景和发展

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机构投资者的成长,市场对规避股市单边巨幅涨跌风险的要求日益迫切,无论是投资者还是理论工作者,对推出股指期货以规避股市系统性风险的呼声都越来越高,决策层也对这一问题极为关注。那么我国当前推出股指期货时机是否成熟?股指期货的推出对证券市场有何影响?如何设计我国的股指期货合约?从本期起,本版特开辟“股指期货研究”专栏,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欢迎对股指期货感兴趣的业内外人士参加讨论,共同为推动我国股指期货的研究开发献计献策。

同其他期货交易品种一样,股指期货也是适应市场规避价格风险的需求而产生的。

二战以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股票市场取得飞速发展,上市股票数量不断增加,股票市值迅速膨胀。以纽约股票交易所为例:1980年其股票交易量达到3749亿美元,是1970年的3.93倍;日均成交4490万股,是1960年的19.96倍;上市股票337亿股,市值12430亿美元,分别是1960年的5.185倍和4.05倍。股票市场迅速膨胀的过程,同时也是股票市场的结构不断发生变化的过程:二战以后,以信托投资基金、养老基金、共同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取得快速发展,它们在股票市场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例,并逐步居于主导地位。机构投资者通过分散的投资组合降低风险,然而进行组合投资的风险管理只能降低和消除股票价格的非系统性风险,而不能消除系统性风险。随着机构投资者持有股票的不断增多,其规避系统性价格风险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

股票交易方式也在不断地发展进步。以美国为例:最初的股票交易是以单种股票为对象的。1976年,为了方便散户的交易,纽约股票交易所推出了指定交易循环系统(简称DOT),该系统直接把交易所会员单位的下单房同交易池联系了起来。此后该系统又发展为超级指定交易循环系统(简称SDOT)系统,对于低于2099股的小额交易指令,该系统保证在三分钟之内成交并把结果反馈给客户,对于大额交易指令,该系统虽然没有保证在三分钟内完成交易,但毫无疑问,其在交易上是享有一定的优惠和优势的。与指定交易循环系统几乎同时出现的是:股票交易也不再是只能对单个股票进行交易,而是可以对多种股票进行"打包",用一个交易指令同时进行多种股票的买卖即进行程序交易(Program trading,亦常被译为程式交易)。对于程序交易的概念,历来有不同的说法。纽约股票交易所从实际操作的角度出发,认为超过15种股票的交易指令就可称为程序交易;而一般公认的说法则是,作为一种交易技巧,程序交易是高度分散化的一篮子股票的买卖,其买卖信号的产生、买卖数量的决定以及交易的完成都是在计算机技术的支撑下完成的,它常与衍生品市场上的套利交易活动,组合投资保险、以及改变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的比例等相联系。伴随着程序交易的发展,股票管理者很快就开始了"指数化投资组合"交易和管理的尝试,"指数化投资组合"的特点就是股票的组成与比例都与股票指数完全相同,因而其价格的变化与股票指数的变化完全一致,所以其价格风险就是纯粹的系统性风险。在"指数化投资组合"交易的实践基础上,为适应规避股票价格系统性风险的需要而开发股票指数期货合约,就成为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看到了市场的需求,堪萨斯城市交易所在经过深入的研究、分析之后,在1977年10月向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提交了开展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报告。但由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与证券交易委员会关于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管辖权存在争执,另外交易所也未能就使用道.琼斯股票指数达成协议,该报告迟迟未获通过。直到1981年,新任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主席菲利蒲.M.约翰逊和新任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约翰.夏德达成"约翰逊—夏德协议",明确规定股指期货合约的管辖权属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才为股指期货的上市扫清了障碍。

到1982年2月16日,堪萨斯城市交易所开展股指期货的报告终于获准通过,24日,该交易所推出了道.琼斯综合指数期货合约的交易。交易一开市就很活跃,当天成交近1800张合约。此后,在4月21日,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推出了S&P500股指期货交易,当天交易量就达到3963张。日本,香港、伦敦、新加坡等地也先后开始了股票指数的期货交易,股指期货交易从此走上了蓬勃发展的道路。目前,股指期货已发展成为最活跃的期货品种之一,股指期货交易也被誉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最激动人心的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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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期货市场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中国期货交易的几个发展阶段:

1、起步探索阶段(1988年至1993年)

我国期货市场的起步探索阶段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1988年3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一次会议上的《 *** 工作报告》指出:“加快商业体制改革,积极发展各类批发市场贸易,探索期货交易”,确定了在我国开展期货市场研究的课题。同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体改委、商业部等部门根据 *** 的指示,组织力量开始进行期货市场研究,并成立了期货市场研究小组,系统地研究了国外期货市场的历史和现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考察,积累了大量有关期货市场的理论知识,为中国建立期货市场作了前期的理论准备和充足的可行性研究。

1990年10月,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商品期货市场的诞生。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以现货交易为基础,同时引入期货交易机制。1992年9月,我国之一家期货经纪公司——广东万通期货经纪公司成立。到1993年,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和利益的驱动,在缺乏统一管理的情况下,全国各地各部门纷纷创办期货交易所。至1993年下半年,全国各类期货交易所达50多家,期货经纪机构近千家。

我国期货市场的盲目无序发展为期货市场的后续发展埋下隐患:一方面,重复建设造成期货交易所数量过多,上市品种重复设置,导致交易分散,期货市场发现价格的功能难以发挥;另一方面,过度投机、操纵市场、交易欺诈等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恶性事件频发,多次酿成系统风险。针对这一情况,从1993年开始, *** 有关部门对期货市场进行了全面的治理整顿。

2、治理整顿阶段(1993年至1999年)

针对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局面,1993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提出了“规范起步、加强立法、一切经过试验和从严控制”的原则,拉开了之一轮治理整顿的序幕。在本次治理整顿中,清理前存在的50多家交易所中只有15家作为试点被保留下来,并根据要求进行会员制改造。1998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开始了第二轮治理整顿。1999年,我国期货交易所再次精简合并为3家,即郑商所、大商所和上期所,期货品种亦由35个降至12个。与此同时,期货 *** 机构也得到了清理整顿。1995年底,330家期货经纪公司经重新审核获发《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混乱无序的市场局面得以显著改善。1999年,期货经纪公司的准入门槛提高,更低注册资本金要求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此后,为了规范期货市场行为,国务院及有关 *** 部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1999年6月,国务院颁布《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之配套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相继颁布实施,期货市场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2000年12月,中期协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期货行业自律组织的诞生,将新的自律机制引入了我国期货行业的监管体系。至此,规范发展成为中国期货市场的主题。

3、规范发展阶段(2000年至今)

进入21世纪,中国期货市场正式步入平稳较快的规范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期货市场的规范化程度逐步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新的期货品种陆续推出,期货交易量实现恢复性增长后连创新高,期货市场服务产业和国民经济的经验也逐步积累。

同时,中国期货市场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构建了期货市场法律法规制度框架和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监管体制和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由中国 *** 的行政监督管理、中期协的行业自律管理和期货交易所的自律管理构成的三级监管体制,对于形成和维护良好的期货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夯实了我国期货市场的制度基础,为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006年5月,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成立,并于2015年4月更名为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作为期货保证金的安全存管机构,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为有效降低保证金挪用风险、保证期货交易资金安全以及维护期货投资者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9月,中金所在上海挂牌成立,并于2010年4月推出了沪深300指数期货。中金所的成立和股票指数期货的推出,对于丰富金融产品、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开辟更多投资渠道,以及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标志着我国期货市场进入了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共同发展的新时期。

经过20多年的探索发展,我国期货市场由无序走向成熟,逐步进入了健康稳定发展、经济功能日益显现的良性轨道,市场交易量迅速增长,交易规模日益扩大。根据中为市场数据统计整理,我国期货市场成交额从1993年的5,521.99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2,919,866.59亿元,增长527.77倍;期货成交量从1993年的890.69万手增长到2014年的250,581.87万手,增长280.33倍。同时,我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逐渐成长为全球更大的商品期货交易市场和之一大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并在螺纹钢、白银、铜、黄金、动力煤、股指期货以及众多农产品等品种上保持较高的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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