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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治理准则(期货公司条例)

7.06 W 人参与  2023年05月22日 19:12  分类 : 热门  评论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规范期货公司经营活动,加强对期货公司监督管理,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推进期货市场建设,根据《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公司,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期货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 )的规定,审慎经营,防范利益冲突,履行对客户的诚信义务。第四条 期货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得滥用权利,不得占用期货公司资产或者挪用客户资产,不得侵害期货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中国 *** 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实行监督管理。

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按照自律规则对期货公司实行自律管理。

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依法对客户保证金安全实施监控。第二章 设立、变更与业务终止第六条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除应当符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三)具备任职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第七条 期货公司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有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不存在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的其他风险;

(三)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四)出资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且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负债资金等入股期货公司;

(五)信誉良好、公司治理规范、组织架构清晰、股权结构透明,主营业务性质与期货公司具有相关性;

(六)没有较大数额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七)近3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八)未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九)近3年作为公司(含金融机构)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未有滥用股东权利、逃避股东义务等不诚信行为;

(十)不存在中国 *** 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持有期货公司股权的情形。第八条 期货公司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第(六)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二)信誉良好,不存在对所投资企业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未逾3年的情形。

间接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自然人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第九条 期货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大股东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桥迅运:

(一)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股东不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二)在技术能力、管理服务、人员培训或营销渠道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

(三)具备对期货公司持续的资本补充能力,对期货公司可能发生风险导致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况具有妥善处置的能力;

(四)中国 *** 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非金融企业入股期货公司成为主要股东或者控股股东、之一大股东的,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指导意见;

(二)中国 *** 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 期货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之一大股东为境外股东的,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设立、合法存续的金融昌猜机构;

(二)近3年各项财务指标及监管指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具有完善的期货法律和监督管理制度,其期货监管机构已与中国 *** 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四)期货公司外资持股比例或者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敏梁间接持有)不得超过我国期货业对外或者对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开放所作的承诺。

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或者合法取得的人民币出资。

(五)中国 *** 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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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基础知识 , 期货法律法规

期货基础知识要难一点,因为那个期货法律法规属于纯记忆的东西。

期货基础知识考点如下:

之一章 期货市场概述

之一节 期货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主要掌握:期货市场的形成;期货市场相关范畴;期货市场的发展。

第二节 期货交易的特征主要掌握: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的区别;期货交易与远期现货交易的区别;期货交易与证券交易的区别。

第三节 期货市场的功能与作用主要掌握:期薯轿盯货市场的功能;规避风险功能及其机理;价格发现功能及其机理;期货市场的作用。

第四节 中外期货市场概况主要掌握:外国期货市场;国内期货市场。

第二章 期货市场的构成

之一节 期货交易所主要掌握:期货交易所的性质与职能;会员制与公司制;我国期货交易所概况、组织形式与会员管理。

第二节 期货结算机构主要掌握:期货结算机构的性质与职能、组织形式;期货结算制度;我国期货结算机构与期货结算制度。

第三节 期货中介与服务机构主要掌握:期货公司的职能、公司类型、机构设置;我国期货公司机构设置、法人治理结构与风险控制体系;介绍经纪商、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交割仓库等其他期货中介与服务机构的作用。

第四节 期货交易者主要掌握:期货交易者的分类;国际期货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

第三章 期货交易制度与合约

之一节 期货合约主要掌握:期货合约的概念;期货合约标的选择;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及设计依据。

第二节 期货市场基本制度主要掌握: 保证金制度 ;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 涨跌停板制度 ; 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

第三节 期货交易流程主要掌握: 交易流程;开户流程;交易指令的内容;常用交易指令;指令下达方式;竞价方式;结算的概念与程序; 结算公式与应用 ;交割的概念及作用;实物交割方式与交割结算价的确定;实物交割的流程;标帆扒准仓单的概念及形式;现金交割。

第四章 套期保值

之一节 套期保值概述主要掌握:套期保值定义;套期保值的实现条件;套期保值者的定义;套期保值者的特点;套期保值的种类。

第二节 套期保值的应用主要掌握:卖出套期保值的应用情形及操作;买入套期保值的应用情形及操作。

第三节 基差与套期保值效果主要掌握:完 *** 期保值与不完 *** 期保值的含义;基差的概念;影响基差的因素;基差与正反向市场的关系;基差的变动;基差变动与套期保值效果的关系;套期保值有效性的衡量。

第四节 套期保值操作的扩展及注意事项主要掌握:套期保值操作的扩展;期转现;期现套利;基差交易;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注意事项。

第五章 期货投机与套利交易

之一节 期货投机交易主要掌握:期货投机定义;期货投机与套期保值以及股票投机的区别;期货投机者类型;期货投机的作用和操作 *** 。

第二节 期货套利概述主要掌握:期货套利的概念和分类;期货套利与投机区别;期货套利的作用。

第三节 期货套利交易策略主要掌握:期货价差的定义;价差的变化;价差套利的盈亏计算;套利交易指令;各种价差套利的操作及分析 *** ;期货套利操作的注意要点;程序化交易的概念;程序化交易系统的形式与设计。

第六章 期货价格分析

之一节 期货行情解读主要掌握:期货行情表解读;K线图、竹线图、分时图等 期货行情图解读。

第二节 期货价格的基本分析主要掌握:基本分析的含义及其特点;需求分析;供给分析;影响供求的其他因素;供求与均衡价格之间的关系。

第三节 期货价格的技术分析主要掌握:技术分析的含义; 基本分析与技术分析比较; 趋势分析、形态分析、 主要指标分析;成交量和持仓量、期货价格之间的关系;波浪理论。

第七章 外汇期货

之一节 外汇与外汇期货概述主要掌握:外汇的概念;汇率及其标价 *** ;外汇风险的分类;外汇期货的概念;外汇期货产生和发展的历程;外汇期货交易与远期外汇交易;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区别与联系;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主要外汇期货合约。

第二节 影响汇率的因素主要掌握:基本经济因素;宏观经济政策因素;中央银行干预、政治因素、外汇储备等影响汇率走势的各种因素。

第三节 外汇期货交易主要掌握外汇期货套期保值;投机和套数和利的种类及其运用 *** 。

第八章 利率期货

之一节 利率期货概述主要掌握:利率期货概念、标的及种类;利率期货的产生和发展;利率期货价格波动影响因素;国际期货市场主要利率期货合约。

第二节 利率期货的报价与交割主要掌握:美国市场短期利率期货报价方式;美国市场中长期利率期货的报价与交割。

第三节 利率期货交易主要掌握:利率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策略及应用;利率期货投机与套利交易。

第九章 股指期货和股票期货

之一节 股票指数与股指期货主要掌握: 股票指数的概念;主要股票指数; 股票市场风险;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与股票交易的区别。

第二节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基本制度规则主要掌握: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条款内容;沪深300股票指数的编制;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规则;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第三节 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主要掌握:单个股票的β系数和股票组合的β系数;更佳套期保值比率; 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中合约数量的确定; 股指期货卖出套期保值;股指期货买入套期保值。

第四节 股指期货投机与套利交易主要掌握:股指期货投机策略;股指期货期现套利;股指期货合约的理论价格;股指期货期现套利操作;无套利区间计算;套利交易中的模拟误差;股指期货跨期套利。

第五节 股票期货主要掌握:股票期货的含义;股票期货合约;股票期货交易的特点。

第十章 期权

之一节 期权概述主要掌握:期权的含义及特点;期权的分类及各类期权的概念;期货期权合约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概念;期权交易指令的内容;期权头寸的建立与了结方式。

第二节 权利金的构成及影响因素主要掌握:权利金的含义及取值范围;内涵价值的含义及计算;实值期权、虚值期权、平值期权的含义;时间价值的含义、计算及不同期权的时间价值;影响权利金的基本因素。

第三节 期权交易损益分析及应用主要掌握:期权交易的基本策略、损益分析及应用。

第十一章 期货市场风险管理

之一节 期货市场风险特征与类型主要掌握:风险的含义;期货市场风险的类型;期货市场风险的成因;期货市场风险管理原理;风险管理的含义;风险的识别;风险的预测和度量;VaR *** ;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特点。

第二节 期货市场风险监管体系主要掌握:期货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期货自律规则;期货市场监管机构;境外期货监管机构;中国期货监管机构;中国 *** ;地方派出机构;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期货市场行业自律组织;期货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期货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中国期货业协会。

第三节 期货市场风险管理主要掌握:监管机构的风险管理;分类监管的内容;交易所的风险管理;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期货公司的主要风险;期货公司内部风险监控机制;首席风险官;投资者的风险管理; 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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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非公开募集资金或者接受财产委托,设立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并担任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为投资者的利益进行投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前述机构依法设立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非公开募集资金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由改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 )另行规定。第三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客户利益至上原则,恪尽职守,谨慎勤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服务实体经济,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遵守审慎经营规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确保业务开展与资本实力、管理能力及风险控制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不得在表内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更低收益。

投资者参与资产管理计划,应当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第五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实行集中运营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将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与公司其他业务分开管理,控制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利用未 *** 息交易、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第六条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债务由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本身承担,投资者以其出资为限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债务承担责任。但资产管理合同依核肢袭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独立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独立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和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财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托管人不得将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托管人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非因资产管理计划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第七条 中国 *** 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第八条 证券交易场所、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 的规定,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实施自律管理。第二章 业务主体第九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依法经中国 *** 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 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净资产、净资本等财务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 的规定;

(二)法人治理结构良好,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制度完备;

(三)具备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三名以上投资经理;

(四)具有投资研究部门,且专职从事投资研究的人员不少于三人;

(五)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信息技术系统;

(六)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无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受到监管机构或有权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

(七)中国 *** 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并由其投资饥卜研究部门为子公司提供投资研究服务的,视为符合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条件。

期货法律法规的内容简介

之一章:主要掌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基本规则、期货业协会、法律责任。

第二章:主要掌握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设立、变吵慧镇更与终止、组织机构、会员管理、监督管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设立、变更与业务终止、公司治理升粗、客户资产保护)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资格条件与业务范围)、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办法(业务主体、业务形式、非公开募集、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终止、变更与清算)、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风险监管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编制和披露、监督管理)、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障基金的筹集、监管、使用)、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三章:主要掌握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中国期货业协会碧唯纪律惩戒程序。

第四章:主要掌握各条款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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