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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股指期货(股指期货 银行)

7.71 W 人参与  2022年12月05日 08:38  分类 : 最新  评论

什么是股指期货中期趋势交易策略

一位寻求进入交易的交易员注意到收盘价格明显低于过去两天。他决定以期望价格下跌来“做空”股票。卖空股票意味着如果股票价值下跌,他就能赚钱。到至关重要作用的力量肌肉群被称作核心

股指期货和A股的关系?

股指期货和A股的关系如下:

股指期货是依托于A股市场新增加的一个可交易金融产品,和A股有互为因果的关连关系,但是局部的,个性化的,它不会左右A股实体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并和A股的业绩没有关连度,它只依托于A股的趋势性变化,或为了获利,利用资金去推动趋势,使其产生出乎意料的变化。

股指期货(Share Price Index Futures),英文简称SPIF,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期指,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到期后通过现金结算差价来进行交割。作为期货交易的一种类型,股指期货交易与普通商品期货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和流程。 股指期货是期货的一种,期货可以大致分为两大类,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

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中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A股不是实物股票,以无纸化电子记账,实行“T+1”交割制度,有涨跌幅(10%)限制,参与投资者为中国大陆机构或个人。中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的区分。这一区分主要依据股票的上市地点和所面对的投资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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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 以下哪种情况是对沪深300股指期货有利好作用?

股指期货(Share Price Index Futures),英文简称SPIF,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期指,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到期后通过现金结算差价来进行交割。作为期货交易的一种类型,股指期货交易与普通商品期货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和流程。 股指期货是期货的一种,期货可以大致分为两大类,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

股指期货包括两方面的特性:一是股票特性,二是期货特性。

从股票特征上看,由于影响股指现货与商品现货的因素不一样,两种期货的研究 *** 有很大的差异。为了分析商品期货的走势,投资者需要对影响商品现货走势的供求状况进行深入的调查。选择好的投资平台是非常重要的。而对股指期货来说,投资者需要更多地关注宏观经济、行业动态以及对股指现货走势有较大影响的权重股的走势。

从期货特性上讲,股指期货同商品期货的主要区别,在于到期日结算 *** 的不同。商品期货合约持有到期时必须进行实物交割,一方给付货款,另一方交付货物。由于股指"现货"---股票指数的特殊性,世界各国推出的股指期货均是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一般的做法是以最后交易日收盘前一段时间指数现货价格的加权作为未平仓指数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

主要是差价盈利,有波动才有盈利。以上4点只有利于市场发展的,才算作有利,那么选D

以下哪些业务可以参与投资股指期货券商 *** 计划

⑴ 公募基金可以投资股权吗

1、开放式公募基金不可以投资于股权。开放式公募基金只能投资于债券、股票、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等,不能投资于股权。公募基金公司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分两类:一类是专户,投资对象与公募基金差不多,只是其持有人面向特定客户;另一类是专项资产管理,目前是成立子公司来做,可以投资股权、信托等。

2、公募基金(Public Offering of Fund),公募基金是受 *** 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在法律的严格监管下,有着信息披露,利润分配,运行限制等行业规范。例如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上的封闭式基金属于公募基金。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各有千秋,它们的健康发展对金融市场的发展都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⑵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的持仓不受限制,我记得好像有 大户报告制度和持仓限制的,对吧

进行套保、套利交易的客户,单边持仓不受100手限制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昨日披露,已受理并批准了首批套期保值编码以及相应的套保额度,这意味着投资者将可通过股指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

根据股指期货开户相关规则和《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中金所已开始受理客户的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编码与额度申请,并于近日批准了首批套期保值编码与套保额度。据了解,首批获批套期保值额度的客户,既有特殊法人(主要是券商)和一般法人,也有自然人。获批的套期保值额度,既有卖出套期保值额度,也有买入套期保值额度。

另外,为防范市场操纵,股指期货交易实行持仓限制制度,对进行投机交易的客户在单一合约上的单边持仓限额设定为100手,而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户持仓,可以不受该限制。

据悉,中金所已于5月7日发布《套期保值额度申请指南》,明确了客户申请套期保值额度的具体事项。同日,中金所还发布了《特殊法人机构交易编码管理业务指南》,标志以券商、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将可以正式开户,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根据监管规定,券商 *** 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在投资策略上以套期保值为主,严格限制投机。

日前,广发证券和中信证券已先后公告称,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议案,公司经营管理层可以办理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具体相关手续。

分析人士指出,股指期货上市将满1月,期间市场成交活跃,完全满足套保客户对流动性的需求。预计随着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保值,市场交易结构将进一步优化。

⑶ 资管计划能否投资买方付息的票据

是有限制的,请看下面的介绍,并核对一下你们公司属于哪种类型:

关于汇票的定义和种类,根据《票据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一、与票据业务相关的定义

(一)关于票据的定义,根据《票据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二)关于汇票的定义和种类,根据《票据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三)关于本票及其范围,根据《票据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票据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四)关于支票的概念,根据《票据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二、关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票据是否存在限制

(一)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相关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以依法从事下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一)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二)为多个客户办理 *** 资产管理业务;

(三)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第十四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签订专项资产管理合同,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和基础资产的具体情况,设定特定投资目标,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证券公司应当充分了解并向客户披露基础资产所有人或融资主体的诚信合规状况、基础资产的权属情况、有无担保安排及具体情况、投资目标的风险收益特征等相关重大事项。

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设立综合性的 *** 资产管理计划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第十五条规定,取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以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还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中国 *** 提出逐项申请。

根据上述规定,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可以分为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 资产管理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关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于票据,目前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需要注意的是,证券公司办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需要向 *** 逐项提出申请。

(二)关于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票据是否受到限制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由证券公司与客户通过合同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 的禁止规定,并且应当与客户的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以及证券公司的投资经验、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相匹配。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根据上述规定,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由证券公司与客户通过合同约定,投资于票据没有限制。

(三)关于证券公司 *** 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票据是否受到限制

《证券公司 *** 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 *** 计划募集的资金应当用于投资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以及中国 *** 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 计划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证券公司可以依法设立 *** 计划在境内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 *** 认可的境外金融产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通知》的规定,五、证券公司应当进一步加强对产品和业务的合规管理。合规总监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产品和业务的合规审查、监测和检查,为公司依法合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供有效支持。(一) *** 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应当符合《证券公司 *** 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 公告【2012】29号)的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投资票据等规定投资范围以外的投资品种;不得以委托定向资产管理或设立单一资产信托等方式变相扩大 *** 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

根据《证券公司 *** 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 计划募集的资金可以投资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股指期货、商品期货等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投资品种;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利率远期、利率互换等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 *** 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 *** 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 计划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证券公司可以依法设立 *** 计划在境内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 *** 认可的境外金融产品。

关于上述规定提到的“央行票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对“什么是央行票据?”的解释,央行票据即中央银行票据,是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之所以叫“中央银行票据”,是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点(从已发行的央行票据来看,期限最短的3个月,最长的也只有1年)。

关于上述规定提到的“中期票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第二条规定,本指引所称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即“央行票据”和“中期票据”实质上不属于“票据”。综合上述规定,证券公司 *** 资产管理计划,不可以投资票据。

⑷ *** 资产管理计划可以参加股指期货交易吗

还要看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如果合同里写了是可以做的

⑸ 证券公司 *** 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的第三章 业务规则

第十四条 *** 计划募集的资金可以投资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股指期货、商品期货等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投资品种;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利率远期、利率互换等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 *** 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 *** 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 计划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证券公司可以依法设立 *** 计划在境内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 *** 认可的境外金融产品。

第十五条 证券公司应当指定投资主办人,负责 *** 计划的投资管理事宜。

投资主办人发生变更的,证券公司应当提前或者在合理时间内按照 *** 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披露,并向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 *** 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第十六条 证券公司、 *** 推广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则,了解客户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偏好等,并以书面和电子方式予以详细记载、妥善保存。 *** 推广机构应当将其保存的客户信息和资料向证券公司提供。

客户应当如实披露或者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在 *** 资产管理合同中承诺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

第十七条 证券公司、 *** 推广机构应当按照 *** 资产管理合同和推广 *** 协议的约定推广 *** 计划,向客户如实披露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格,全面、准确地介绍 *** 计划的产品特点、投资方向、风险收益特征,讲解有关业务规则、计划说明书和 *** 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以及客户投资 *** 计划的操作 *** ,并充分揭示投资风险。

第十八条 *** 计划推广期间,证券公司、 *** 推广机构应当将计划说明书、 *** 资产管理合同文本和推广材料置备于营业场所。

计划说明书、 *** 资产管理合同文本应当与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文本内容一致。推广材料应当简明、易懂。

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 *** 推广机构应当根据了解的客户情况,推荐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 *** 计划,引导客户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第二十条 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禁止通过签订保本保底补充协议等方式,或者采用虚假宣传、夸大预期收益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推广 *** 计划。

第二十一条 客户应当以真实身份参与 *** 计划,委托资金的来源、用途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客户应当在 *** 资产管理合同中对此作出明确承诺。客户未作承诺,或者证券公司、 *** 推广机构明知客户身份不真实、委托资金来源或者用途不合法的,证券公司、 *** 推广机构不得接受其参与 *** 计划。

自然人不得用筹集的他人资金参与 *** 计划。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用筹集的资金参与 *** 计划的,应当向证券公司、 *** 推广机构提供合法筹集资金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的,证券公司、 *** 推广机构不得接受其参与 *** 计划。

证券公司、 *** 推广机构发现客户委托资金涉嫌洗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相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第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 *** 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 的规定,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者其他授权程序的批准。

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参与单个 *** 计划的份额,不得超过该计划总份额的20%。因 *** 计划规模变动等客观因素导致自有资金参与 *** 计划被动超限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处理原则,依法及时调整。

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 *** 计划的,在计算净资本时,应当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扣减公司投入的资金。扣减后的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应当符合中国 *** 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 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参与 *** 计划的持有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参与、退出时,应当提前5日告知客户和资产托管机构。

为应对 *** 计划巨额赎回,解决流动性风险,在不存在利益冲突并遵守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或退出 *** 计划可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需事后及时告知客户和资产托管机构,并向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 *** 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第二十四条 *** 计划推广期间,证券公司、 *** 推广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客户参与资金存入 *** 计划份额登记机构指定的专门账户。 *** 计划设立完成、开始投资运营之前,不得动用客户参与资金。

第二十五条 证券公司应当在计划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完成 *** 计划的推广和设立。

第二十六条 *** 计划推广结束后,证券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 *** 计划募集的资金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第二十七条 *** 计划成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推广过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 的规定;

(二)募集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三)客户不少于2人;

(四)符合 *** 资产管理合同及计划说明书的约定;

(五)中国 *** 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八条 证券公司应当将 *** 计划资产交由取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资产托管机构托管。

资产托管机构应当按照中国 *** 的规定和 *** 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履行安全保管 *** 计划资产、办理资金收付事项、监督证券公司投资行为等职责。

第二十九条 资产托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每个 *** 计划开立专门的资金账户,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专门的证券账户,以及其他相关账户。

资金账户名称应当是“ *** 资产管理计划名称”,证券账户名称应当是“证券公司名称-资产托管机构名称- *** 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第三十条 证券公司可以自身或者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担任 *** 计划的份额登记机构,并约定份额登记相关事项。

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 推广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协议,办理参与、转换、退出 *** 计划的份额登记、资金结算等事宜。

*** 计划份额登记机构已接入基金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的,应当每日通过该平 *** 成数据备份;尚未接入基金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的,应当每月通过证券期货行业数据中心规定的方式进行数据备份。

第三十一条 *** 计划在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应当通过专用交易单元进行。 *** 计划账户、专用交易单元应当报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及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 *** 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第三十二条 *** 计划资产估值等会计核算业务,应当由证券公司办理,资产托管机构复核。

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每日将 *** 计划的交易、清算、交收等数据,同时发送证券公司和资产托管机构。

第三十三条 *** 计划的规模、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应当符合《管理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以及 *** 资产管理合同、计划说明书的约定。

第三十四条 *** 计划申购新股,可以不设申购上限,但是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 *** 计划的现金总额,申报的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第三十五条 *** 计划参与证券回购应当严格控制风险,单只 *** 计划参与证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40%,中国 *** 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 *** 计划应当对流动性作出安排,在开放期保持适当比例的现金、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 债券或者其他高流动性短期金融工具。

第三十七条 *** 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 *** 推广机构的客户之间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等中国 *** 认可的交易平台 *** *** 计划份额。受让方首次参与 *** 计划,应先与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签定 *** 资产管理合同。

第三十八条 *** 计划发生的费用,可以按照 *** 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在计划资产中列支。 *** 计划成立前发生的费用,以及存续期间发生的与推广有关的费用,不得在计划资产中列支。

第三十九条 证券公司可以设立存续期间不办理计划份额参与和退出的 *** 计划。

根据 *** 计划的类型、特点和客户需求, *** 计划需要设立开放期的, *** 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对客户参与、退出 *** 计划的时间、次数、程序及其限制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第四十条 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应当按照 *** 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至少每周披露一次 *** 计划份额净值。

第四十一条 *** 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应当按照 *** 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客户寄送对账单,说明客户持有计划份额的数量及净值,参与、退出明细,以及收益分配等情况。

第四十二条 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按照 *** 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提供季度资产管理报告、资产托管报告,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 *** 派出机构。

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应当在每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 *** 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提供年度资产管理报告、资产托管报告,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 *** 派出机构。

第四十三条 证券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每个 *** 计划的运营情况进行年度审计。 *** 计划审计报告应当在每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 *** 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和资产托管机构提供,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 *** 派出机构。

第四十四条 *** 资产管理合同需要变更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 *** 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取得客户和资产托管机构同意,保障客户选择退出 *** 计划的权利,对相关后续事项作出合理安排,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 *** 派出机构。

第四十五条 *** 计划展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 计划运营规范,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未违反 *** 资产管理合同、计划说明书的约定;

(二) *** 计划展期没有损害客户利益的情形;

(三)资产托管机构同意继续托管展期后的 *** 计划资产;

(四)中国 *** 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六条 *** 计划展期,证券公司应当按照 *** 资产管理合同约定通知客户。 *** 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对通知客户的时间、方式以及客户答复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客户选择不参与 *** 计划展期的,证券公司应当对客户的退出事宜作出公平、合理的安排。

第四十七条 *** 计划存续期届满,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展期条件的,不得展期。

*** 计划展期后5日内,证券公司应当将展期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

如何对股指期货市场进行分析

股指期货

分析 *** 一、

基本分析

我国的股指期货是由某些

蓝筹股

成份股

组成,与中国经济周期的相关性较高,因此股指期货的基本分析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个股本身的质地如成长能力、盈利能力,一个是影响个股的

宏观经济政策

央行票据

的发行、

存款准备金

的改变、

利率变化

等。

由于

基本面分析

可以分析价格变动的长期趋势以及能够说明价格变动的本质性、宏观性,因此基本面分析在交易中十分重要。可是,面对300个股票及众多行业、

产业分析

,研究起来难度非常非常大,普通投资者无论是资历还是实力都难以做到,因此

期货公司

尤其是有券商背景期货公司的研发报告将是基本面分析的首选资料。

股指期货分析 *** 一、技术分析

技术分析是以市场过去和现在的

市场行为

为分析对象,应用数学和逻辑的 *** ,探索出一些典型的变化规律,并据此预测市场未来变化趋势的技术 *** 。因为技术分析能够帮助投资者认识市场和认识自己,能够通过价格在单位时间内的变化显示波动与转折,提供入市和出市时机,因此多年来,技术分析在

期货市场

上被广泛应用。

技术分析包含三个要素:价格、成交量和

持仓量

,主要有图形分析、

趋势分析

、结构分析和市场性质分析。图形分析是通过

反转型态

和连续型态告诉我们市场原有趋势已经结束还是继续运行。趋势分析是通过

趋势线

均线

以及

费波纳茨

回撤等指标告诉我们:趋势方向是什么,趋势目前处于早期、中期还是末期,是否有调整压力,调整目标如何。结构分析是通过季节性、循环和波浪,帮助我们确定行情所处的位置,从而知道市场随后的发展。

市场性质是通过成交量和持仓量帮助我们判断资金流入与流出情况,行情

超买

或是

超卖

股指期货分析 *** 一、心理分析

心理分析是指在市场方向即将逆转或维持原方向的

临界点

时,通过推测市场主导势力

控制者

的心理价格定位,以此为基础,分析主导资金的流向(资本流向)从而判断未来市场走向的 *** 。对于

股票投资者

来说,心理分析尤为重要,因为长期以来股票投资者只注重基本面分析,从来或很少想到价格变化背后的心理因素,因此经常被各种错误信号所误导。

欧洲央行紧急购券 拉加德放言捍卫欧元无极限

周四(3月19日)亚市盘中,

该行指出,“一旦判定新冠肺炎危机已经过去,央行管理委员会便会终止PEPP下的净资产购买,但无论怎样都不会在年底前终止”,非金融商业票据将被纳入符合条件的资产,以使所有具有足够信贷质量的商业票据均可购买。

欧洲央行将通过调整抵押框架的主要风险参数来放宽抵押标准,将根据需要增加计划的规模和构成,还将考虑修订某些自设的量化宽松限制。

欧洲央行理事会决定以下内容:

(1)启动一项新的私有和公共部门证券临时资产购买计划,以应对因冠状病毒COVID-19的爆发和扩散而给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欧元区带来的严重风险。

这项新的大流行紧急购买计划(PEPP)总额将达到7500亿欧元。采购将进行到2020年底,其中将包括现有资产购买计划(APP)下所有符合条件的资产类别。

对于购买公共部门证券,跨辖区的基准分配将继续是中央银行的资本金。同时,新PEPP下的购买将以灵活的方式进行。这样可以使资产类别之间和辖区之间的购买流量分布随时间波动。

根据PEPP购买的产品将免除希腊 *** 发行的证券的资格要求。理事会一旦确定冠状病毒Covid-19危机阶段已经结束,就将终止PEPP项下的净资产购买,但无论如何都不得迟于年底。

(2)将公司部门购买计划(CSPP)下的合格资产范围扩大到非金融商业票据,使所有信用质量足够的商业票据都可以在CSPP下购买。

(3)通过调整抵押品框架的主要风险参数来放宽抵押品标准。尤其是,我们将扩大“附加信用索赔”(ACC)的范围,以包括与公司部门融资相关的索赔。这将确保交易对手可以继续充分利用欧元体系的再融资业务。

欧洲央行理事会致力于在这一极富挑战性的时期中发挥作用,支持欧元区所有公民。为此,欧洲央行将确保经济的各个部门都能从支持性融资条件中受益,从而使其能够吸收这种冲击。这同样适用于家庭,公司,银行和 *** 。

理事会将在其职权范围内做一切必要的事情。理事会已做好充分准备,可以在必要时尽可能多地增加资产购买计划的规模并调整其构成。它将探讨所有选择和所有意外情况,以通过这次冲击来支持经济。

在某种程度上,自我施加的限制可能会妨碍欧洲央行为完成其任务而必须采取的行动,理事会将考虑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以使其行动与我们面临的风险成比例。欧洲央行将不容忍其在欧元区所有辖区顺利实施货币政策的任何风险。

理事会在分析中一致认为,除了2020年3月12日决定采取的措施外,欧洲央行将继续密切监视传播冠状病毒对经济的影响,欧洲央行随时准备调整其所有措施,在适当的情况下,应采取这种措施来维护银行体系中的流动性状况,并确保其货币政策在所有辖区中的顺利传递。

拉加德:欧洲央行捍卫欧元的承诺没有极限

欧洲央行行长拉加德表示,欧洲央行捍卫欧元的承诺没有极限,决心使用所有可能的工具。特殊时期需要采取特殊行动。

欧洲央行推出紧急购债计划后,美国国债和股指期货一度短线飙涨

欧洲央行宣布启动临时紧急购债计划后,10年期美国国债期货疾速飙升,瞬间上涨超过整整一个点,标普电子迷你期货一度飙升2.5%,但涨势并未持续;目前美债已经回吐全部涨幅,而标普股指期货也已经回吐发大部分涨幅,因市场并不认为欧洲央行的 *** 政策能发挥很好的作用。

东京三菱日联:这一背景下欧洲央行的努力恐付诸东流

东京三菱日联银行研究团队日内讨论了次级 *** 债券市场和相关对欧元的负面影响。该行表示,欧元区增长的大幅下滑以及转向更宽松的 *** 政策已经导致了次级 *** 债券市场中的不安,意大利和西班牙的 *** 债券兑德国债券的利差都在过去一个月分别扩至2.6%和1.3%。

当前绝对的收益率维持相对较低的水平,但如果这一并不预期的走势若持续下去,将削弱欧洲央行通过宽松货币提振经济的努力。欧元区最不想看到的可能是一场负面的突发事件,这会令持续关注的欧元遭遇更多下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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