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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期货 非法集资)

8.87 W 人参与  2022年12月14日 11:13  分类 : 最新  评论

关于非法集资的资料宣传要写哪些内容?

关于非法集资的资料宣传要写哪些内容?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 *** 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 *** 、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 *** 进行非法集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 *** 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 经销合同 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十一)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二)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典型手法 之一种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以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第二种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第三种是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等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 公司设立 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第四种是以“养老”的旗号吸收公众存款。这类犯罪手法有两个突出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投入资金。 第五种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第六种是假借P2P *** 借贷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 *** 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 招标 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然后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四、非法集资宣传标语 (一)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二)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三)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四)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 *** 非法集资 (五) *** 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六)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七)你贪高利他图本金 (八)高息融资恐难兑支 (九)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十)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十一)贪高息、必被吸,血本无归悔莫及 (十二)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 *** 不买单、风险自承担 (十三)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建设幸福和谐上饶 (十四)警惕以私募 股权投资 等名义、提供所谓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陷阱 (十五)警惕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综合上面所说的,非法集资是属于国家严厉打击的行为,不仅是违法的行为,而且也使别人的财产安全受到了很大的威胁,因此,对于非法集资我们应该要好好的宣传,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看到此情况的及时的要举报,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持一个国家的和平。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1

一、活动目的意义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中老年等重点人群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树立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基本观念,培养健康的投融资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不断扩大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震慑犯罪分子。培育发展常态化宣传方式和载体,推动全区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推进非法集资处置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三、活动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5月3日—20xx年5月6日)。各责任单位根据全街道工作部署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召开工作安排会,统一认识,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二)宣传实施阶段(20xx年5月7日—20xx年5月31日)。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教育覆盖面,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总结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5日)。各责任单位对宣传阶段的经验做法进行推理收集、汇总并形成文字材料和图片资料报送区打非办。

四、活动安排及主要内容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采取集中宣传、分片宣传、领域宣传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五进”活动即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银行、进机关。通过宣传栏、标语、宣传单页、宣传册、短信、宣传短片等各种手段营造全区上下浓厚的打非氛围,不断提升和强化广大居民的 *** 非法集资的法律意识和正确投资理财的理念。

(一)集中宣传:定于5月18日在8银星社区绿地广场开展银盆岭街道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主题活动(各社区参与集中宣传)。通过设置打非政策咨询台、刊出宣传展板、向群众派发宣传手册、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打非的政策法规和金融基础知识,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二)分片宣传:以银星、银建社区、充分利用基层政务中心、基层设立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重点宣传。通过在社区周边的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刊发宣传专刊、通过幸福银盆、帮帮团平台让广大居民充分对非法集资的认识、摆放宣传手册、接受群众咨询、开设问答专栏等方式加大对打非工作的针对性宣传。

(三)领域宣传:区打非办编印一本打非专题宣传手册,在各责任单位发放;工商部门依法对大众传播媒介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进行监管,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清理活动,坚决取缔非法集资融资广告;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公安机关进行查处;针对投资理财、财务咨询、P2P平台公司等易发生非法集资的企业由街道牵头联合工商、税务、派出所等单位人员上门了解情况,登记造册,做好宣传,化解隐患。

(四)重点宣传:

一是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结合打非宣传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银行、进机关的“五进”活动,开展主要面向离退休人员、拆迁安置居民、白领人群和学生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引导群众识别非法集资,提高公众识别和 *** 非法集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二是选取重点内容广泛宣传。多种渠道宣传《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第247号令)、《刑法》等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 不会买单,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的契约意识以及依法 *** 的法律意识。广泛宣传《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汇编》中的典型案件,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落实职责。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敏感性,高度重视和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落实职责,形成本辖区打非宣传月的方案,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序开展。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2

为贯彻落实《市处非办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石处非办〔20xx〕7号)通知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有效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通过宣传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蔓延势头,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持续、深入、有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使之能够分辨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培养公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净化非法集资生存环境,减少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系区域性风险底线,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金融平稳运行与安全。

三、遵循原则

在工作安排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形式上,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在范围上,覆盖城乡,突出重点;在时间上,5月集中宣传,全年坚持不懈;在主题上,围绕“什么是非法集资”、“为什么要打击非法集资”、“如何打击非法集资”展开宣传;在机制上,防打并举,综合治理;在责任上,地方 *** 负总责,市直部门“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

四、任务分工

(一)市 *** 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宣传月活动。

1、在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每天滚动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或宣传片,借助商业中心(网点)电子显示屏、社区电子显示屏或展板、银行业金融机构LED屏滚动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材料,利用城市公交车等移动传媒,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危害,提示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在当地报刊、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至少每周一刊宣传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 *** 不代偿,责任自负、风险自担”;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 *** 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非法集资。同时,公布长期举报 *** 、报案 *** ,引导、奖励广大群众举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

3、市教育局印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 *** 非法集资》宣传册、《承诺书》全部发放至辖内学校,保证学生人手一份,并让家长知晓后在承诺书上签字收回。

4、在工业聚集区、城市商业圈、银行营业部、社区、超市、药店、农村乡镇、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针对投资咨询、互联网金融、私募基金、房地产、农民合作社、民办教育等案件高发领域,开展行业领域政策宣传,总结分析案件特征、作案手法,及时进行风险提示。针对离退休人员、农民等非法集资易侵害群体开展重点宣传,用“明白纸”、“案例卡”、“咨询站”、“社区展板”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融资、法律常识,提高其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新型非法集资案件,及时跟进宣传引导,防止扩大蔓延。针对农村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加大宣传力度。各银行营业部要长期设立防范非法集资监督员、警示牌、广告语,建立向汇款、转账客户进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机制。

5、组织移动、网通、电信等通讯公司,每周向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同时,对涉嫌非法集资短信进行封堵。

6、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 *** 进行宣传教育。

(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安排部署相关领域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就行业内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市处非办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6日—5月7日)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专门的宣传月活动方案,于20xx年5月12日前报送市处非办(市金融办)备案。

(二)集中宣传阶段(5月8日—5月31日)。市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5月14日在全市开展“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非法集资、维护金融安全”大型集中宣传日活动。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于5月14日上午9时在新世纪广场与市处非办同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各有关部门要与与新闻媒体相互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拓宽渠道,多措并举,努力扩大宣传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邮政、移动等媒体,通过开辟宣传专栏、派出流动宣传车、发送手机短信、印制宣传单、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开展强大的宣传攻势。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6月5日)。各有关部门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工作总结(相关文件、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晋州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xx年6月6日前报市处非办(联系 *** :,邮箱:)。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每项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 *** ,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信息收集、案件线索报送及总结考评工作。

(二)严守纪律,严格把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要统一宣传口径,对公安机关尚未侦结或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的相关报道,以及所有涉及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稿件必须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并经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方能对外宣传,避免产生负面效应,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正确引导,掌握主动。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和引导好社会舆论导向,配合案件处置工作的开展,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履行广告审查、批准、监管的职责,在广告审查中,应确认广告主的主体资格,查验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认为广告中含有与集资活动有关的内容,应当查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主不能提供的,可以拒绝发布,以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

(四)加强督导,增强效果。宣传月活动是石家庄市金融办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并被列为20xx年处非综治考评的重点内容,省、市有关部门将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或暗访。各部门要认真开展活动,市处非办也将采取现场检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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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蚌埠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关于印发蚌埠市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处非〔2018〕4号)文件要求,定于2018年5月至7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重点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清理排查与依法打击相结合,稳步推进,全面排查,分类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着力完善监管措施,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责任,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各单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管理责任,发挥各行业主(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主动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又要统筹协调、共享信息,切实形成合力。

(二)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既要摸清重大涉非企业风险规模,又要摸透案件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风险情况,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覆盖,争取做到对总体风险情况心中有数。

(三)积极稳妥,严守底线。既要态度坚决,积极作为,又要讲究策略,分类有序化解,避免引发新的风险。工作中要坚持底线思维,制定完善应对预案,把握风险防范化解主动权,守住风险底线。

(四)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既要有扭转当前部分地区案件频发局面的短期有效举措,又要有着眼于三年攻坚战的长期谋划,完善规制,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非法集资早防、早识、早治的长效机制。

三、排查重点

(一)重点领域。各类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 *** 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私募股权、电子商务、批发和零售、房地产等资金密集型行业,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涉农领域,教育、医疗、养老、旅游等民生领域。

(二)重点行为。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牲畜托管”等名义,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行为;假借“一带一路”“共享经济”“慈善”等名义,蓄意歪曲国家政策的非法集资行为;以老年人、残疾人员、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行为。

排查重点不局限于上述内容,各乡镇(涂山风景区)、社区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将非法集资问题突出的行业、行为等纳入重点排查范围。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摸排。调动各方力量、综合发挥大数据、可疑资金、广告资讯监测以及行业排查、网格员排查和社会面清查等多种优势,认真受理核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各类线索,在辖区和行业内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风险摸排,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动态。

(二)着重加强 *** 风险排查防控。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和管理优势,加强网上非法集资风险信息巡查监控,及时监测、依法联动处置网上非法集资活动和主体,集中清理一批违法违规 *** 和网上有害信息,有效净化 *** 空间。

(三)建立风险台账。定期汇总排查情况,建立总量风险清单,对行业、行为风险规模进行量化分析。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涉众规模、风险敞口、舆论热度、涉稳隐患等因素,筛选建立重点风险线索管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时间安排,实现对风险处置情况的动态监测管理。

(四)加强早期应对,分类处置风险。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区分问题性质和轻重缓急,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强化风险早期干预、分类处置,确保排查成果落地。对于重点风险线索,要持续跟踪,“一事一策”,做好后续风险控制和跟进处置,逐一消除隐患并定期汇总报告,防止风险扩大或违法违规活动死灰复燃。

(五)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以三年攻坚战为契机,多管齐下,下决心处置重大非法集资风险,集中消除影响金融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绝不能将风险“拖大拖炸”。

(六)做好工作衔接。要统筹风险排查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等工作,做好风险应对准备,注意与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有序衔接,依法妥善处置各类涉非风险主体。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8日至5月28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排查活动。传达省、市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精神,明确责任主体,将专项排查活动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涂山风景区)、社区及相关部门。各乡镇(涂山风景区)、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尽快部署专项排查活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制定方案不能只提原则性要求,风险点要准,措施要有力,责任要明确,务必做到摸清底数、找准症结、突出重点、实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活动实施阶段(5月29日至7月13日)。各乡镇(涂山风景区)、社区及相关部门要组织各方力量,全面摸清非法集资风险规模、案件数量、隐案情况、区域分布、发案特点等底数。对于跨区域经营的企业,注册所在地和经营所在地单位要互通信息,加强合作,防止出现排查空白。对于排查出的线索,要建立风险管理台账,综合考虑违法违规性质、集资人还款能力和意愿、社会危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处置策略,采取警示约谈、规范整改、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手段分类化解风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涂山风景区)、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指挥,将此次排查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确保专项排查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措施有效,切实摸清风险底数,遏制增量风险,逐步消化存量风险,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要严格履责,严肃问责,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氛围。

(二)深化跨区域协作。要加大对本地注册异地经营、异地注册本地经营、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信息等企业的排查力度,加强风险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凝聚排查整治合力,杜绝风险企业迁址后改头换面、卷土重来的现象。

(三)健全监测排查长效机制。要将专项排查行动与日常监测预警手段相结合、相印证,总结经验措施,查找薄弱环节。有效整合线上、线下信息资源,丰富风险早期干预手段,建立健全 *** 非法集资监管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分级预警、分类施策、分层化解等监测预警长效机制,争创“无非法集资社区、乡镇”,逐步实现所辖范围内非法集资“无大案、少发生”的工作目标。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一是及时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处非办)备案。二是积极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专项排查期间各乡镇(涂山风景区)、社区及相关部门报送信息不得少于3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亮点工作及成效、发现的突出风险及处置措施、典型案(事)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意见建议等。三是专项排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果,深入分析所在地区、所主(监)管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总体情况、区域分布、形成原因等,研判问题困难和风险形势,梳理典型案(事)例(不超过3件),提出下一步防范处置措施和意见建议等,形成风险排查总结报告,于7月13日前将总结报告连同附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一并报送区处非办。

如何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您好!如何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推荐您阅读记者刘波的一篇文章:

年初以来,全国非法集资案件发案数量呈爆发趋势,全省各市也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今年是全国、省、市三级制定《2011-2015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纲要》的最后一年,在我市正式启动以“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非法集资风险自担”为主题的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之际,就我市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方面做了哪些有益探索以及面临的形势,市 *** 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连民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请您介绍一下我市这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王连民:近年来,我市处非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 *** 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了维护地区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上,以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和“三无”创建工作为载体,从源头遏制,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非法集资案件的底线。以强化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清理整顿为突破口,协助外省市做好涉众案件善后处置,有效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以抓机构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为切入点,实现了处非工作的城乡全覆盖和工作重心的下移。截至目前,辖内没有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处非工作态势平稳。连续两年,在全省处非综治考评中排名第二。

记者:非法集资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请您从专业角度解释一下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特征和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王连民: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主要呈现4个特征: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 *** 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 *** 、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 *** 进行非法集资。7、利用现代电子 *** 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记者: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老百姓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王连民:常见手段主要有以下4种,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 *** 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 *** 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 *** 平台和 *** 、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4、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防范非法集资,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 *** 各种诱惑。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记者:当前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面临的形势如何?

王连民: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我国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增加,非法集资活动出现抬头之势,大案要案频发,手段不断翻新,呈现出从单一行业、单一领域向多行业多领域渗透,由部分地区向全国蔓延,由国内向国外发展趋势,非法集资形势持续复杂和严峻。

一方面,因市场流动性收紧,国内一些企业经营运行发生困难,原有资金链断裂,部分非法集资案件可能持续暴露。另一方面,民间资金较为充足,有强烈的投资冲动,在各地投融资热潮中,发生非法集资的潜在风险加剧。一些重点行业如私募股权投资、担保行业已经发生了问题。例如:浙江温州民间借贷、河南郑州担保行业、鄂尔多斯房地产以及天津私募股权基金等涉非问题,严重影响到当地社会稳定和金融秩序稳定,其风险不仅是区域性的,甚至有蔓延的可能。二是涉及行业众多,涉及种植、养殖、林业、房地产、水电、矿业、商贸、物流、化工、制造、金融、旅游、药品、食品、教育、医疗卫生等许多行业。三是集资主体大多数有合法的身份,具有行为组织化、手段智能化、方式 *** 化的态势,集资形式翻新极具欺骗性。四是中介机构参与非法集资案件增多,成为非法集资活动的重要推手。大案、要案的发案行业主要集中在私募股权投资、房地产业、担保等融资性中介等。五是因民间借贷引发的非法集资案件增多。

最近一个时期,非法集资活动更是花样百出,一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二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这个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三是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四是以“养老”的旗号,这个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体投入资金。五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六是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 *** 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记者:非法集资案件对社会影响巨大,导致人们上当的原因主要有哪些?王连民:一是强烈的趋利心理。参与者普遍存在浮躁的暴富心态,幻想快速赚钱“一夜暴富”,这种心态正好迎合了犯罪分子鼓吹的“高额回报”、“钱生钱利滚利”宣传,与下海经商和投资股票比,显然获利高,加上初期投资已经获得回报,欲望膨胀,警惕性放松,头脑发热,防范意识降低,甘冒钱财落空的危险而加入到集资大军。二是疯狂的盲从心理。一些集资参与者并不富裕,只是看到别人获利了,或受到鼓动,盲目跟从,甚至借钱参与,将未来寄托于虚无缥缈的致富承诺。三是侥幸的投机心理。参与集资者通常不主动报案,更有甚者,还为犯罪嫌疑人鸣不平,要求公安机关释放犯罪嫌疑人,让其继续经营公司,幻想其能早日返还集资款。有的已经经历过一次上当受骗,明知道是诈骗,还是抱着一丝侥幸心理,期望自己不是那“最后一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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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怎样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活动如下: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支行成立以行长为组长、各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协调、督促各部门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学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向全行员工普及非法集资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员工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约束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员工进行小组讨论,结合工作实际,从员工所处部门、岗位等实际出发,就如何遵守和落实“禁令”、有效预防和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和交流,以此增强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员工自觉远离和杜绝参与非法集资。

三、加大宣传,向社会公众提示风险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条幅、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通过张贴、展示宣传标语、案例展示等形式,向客户和群众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让客户和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有初步了解,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在活动中,共悬挂宣传条幅25条、展板21块、电子显示屏宣传21块,发宣传资料47000余份,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通过学习和宣传,使广大员工和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使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的要求

(一)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报告会、座谈、宣传海报、主题班会活动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广大师生能够有效识别非法集资。同时,针对高校师生和家长可能遇到的金融诈骗行为进行重点解读,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鼓励师生和家长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二)加强风险提示。对以虚拟人物、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名义,以“一带一路”“物联网”“区块链”“金融创新”“消费返利”“资金互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同时加强举报政策宣传,鼓励师生通过963099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三)加强金融知识普及。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金融知识竞赛、开设金融知识普及专栏和 *** 宣传橱窗等方式,帮助广大师生,特别是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对“非法集资损失 *** 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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