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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风险警示(期货风险点)

6.39 W 人参与  2022年10月04日 22:50  分类 : 热门  评论

今天给各位分享期货风险警示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期货风险点进行解释,期货开户手续费加1分,交反90%,无条件。直反期货账户,暂时不开也可以先关注备用公众号之一交易。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甲醇期货风险管理

;     甲醇期货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风险警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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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制度

      更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为期货合约价值的 6%。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该期货合约上市交易的“一般月份”(交割月前一个月份以前的月份)、“交割月前一个月份”、“交割月份”三个期间依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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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涨跌停板制度

      甲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指每日更大价格波动幅度。甲醇期货合约每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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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仓制度

      甲醇期货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者客户按单边计算的、可以持有某一期货合约持仓的更大数量。

      期货合约的限仓数量按照该期货合约上市交易的“一般月份”、“交割月前一个月份”、“交割月份”三个期间的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限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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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户报告制度

      甲醇期货大户报告制度指会员或者客户持有某期货合约数量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持仓 *** 80%以上(含本数)或者交易所要求报告的, 应当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持仓等情况。根据市场风险状况,交易所可调整持仓报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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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行平仓制度

      甲醇期货强行平仓是指当会员、客户违反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定时,交易所对其违规持有的相关期货合约持仓予以平仓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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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示警制度

      甲醇期货风险警示制度是指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分别或者同时采取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发布风险提示函等措施,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股指期货风险控制制度 怎么控制股指期货风险

;     投资都是风险特别大的,尤其是和股市有关的投资。为了控制股指期货风险,确保市场安全稳妥运行,股指期货采取了有针对性的严控措施和风险防范制度安排。下面是相关的股指期货风险控制制度,以供参考。

一是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制度是及时化解市场风险的有效风控措施之一。当会员出现市场出现违规违约行为、资金结算风险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交易所将对会员或者客户为保障市场恢复到平稳有效运行状态之中,采取相应的风险持仓、及时防范化解风险,违规持仓等进行强行平仓,阻止违规违约行为产生进一步后果。

二是涨跌停板制度。对股指期货合约每日交易价格的波动设置涨跌幅限制是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在设计股指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时,将股指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规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格的正负10%,充分考虑了相应证券现货市场价格限制,与现货指数日内波动更大幅度相当,从而有效发挥价格发现等市场功能,保证股指期货与相关现货指数理性联动。

三是风险警示制度。股指期货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制度以警示和化解风险。交易所在必要时可以采取要求会员和谈话提醒、客户报告情况、书面警示、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威慑,制止违规行为。

四是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是交易所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重要手段。可以大大降低股指期货交易的杠杆率,减小市场风险,将股指期货交易量控制在一个合理水平,为了调整股指期货合约保证金水平。

五是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是股指期货重要风险控制措施之一。交易所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设定并公布大户报告标准,实际控制人等信息、要求达到报告标准的会员或者客户报告其交易情况,全面了解客户交易情况,交易所据此及时,进一步分析挖掘关联账户及账户实际控制人等信息,分析评估市场风险,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管理。

六是持仓限额制度。股指期货实行严格的持仓限额制度,防止会员或者客户的持仓量过大或者持仓过度集中,即交易所对其会员和客户可以持有的某一期货合约单边持仓量设置一定的额度限制,从而防范股指期货交易出现交易风险或者价格操纵风险,保证股指期货交易的平稳运行。

七是结算担保金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是期货市场良性运作的重要保障之一。可以增加交易所应对风险的财务资源,建立化解风险的缓冲区,引进结算会员联合担保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市场整体抗风险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八是强制减仓制度。强制减仓制度是指当某一期货合约价格出现单边极端行情时,根据规则对亏损达到一定程度的持仓与盈利持仓进行平仓处理,及时化解市场极端行情下的风险防范措施。

风险提示是什么意思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提到的风险警示制度是指,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风险警示制度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提到的风险警示制度是指,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约见指定的会员高管人员或客户谈话提醒风险,或要求会员或客户报告情况:期货价格出现异常;会员或客户交易异常;会员或客户持仓异常;会员资金异常;会员或客户涉嫌违规、违约;交易所接到涉及到会员或客户的投诉;会员涉及司法调查;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交易所实施谈话提醒应当遵守下列要求:交易所发出书面通知,约见指定的会员高管人员或客户谈话。客户应当由会员指定人员陪同;交易所安排谈话提醒时,应将谈话时间、地点、要求等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天通知会员;谈话对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事先报告交易所,经交易所同意后可书面委托有关人员 *** ;谈话对象应如实陈述、不得故意隐瞒事实;交易所工作人员应对谈话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

交易所要求会员或客户报告情况的,有关报告方式和报告内容参照大户报告制度。通过情况报告和谈话,发现会员或客户有违规嫌疑、交易头寸有较大风险的,交易所有权对会员或客户发出书面的《风险警示函》。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在指定的有关媒体上对有关会员和客户进行公开谴责:不按交易所要求报告情况和谈话的;故意隐瞒事实,瞒报、错报、漏报重要信息的;故意销毁违规违约证明材料,不配合交易所调查的;经查实存在欺诈客户行为的;经查实参与分仓和操纵市场的;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交易所对相关会员或客户进行公开谴责的同时,对其违规行为,按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发出风险警示公告,向全体会员和客户警示风险:期货价格出现异常;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出现较大差距;会员或客户涉嫌违规、违约;会员或客户交易存在较大风险;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甲醇期货风险警示制度

;     甲醇期货风险警示制度是指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分别或者同时采取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发布风险提示函等措施,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对指定的会员高管人员或者客户谈话提醒风险,或者要求会员或者客户报告情况:

      (一)会员或者客户交易异常;

      (二)会员或者客户持仓异常;

      (三)会员资金异常;

      (四)会员或者客户涉嫌违规、违约;

      (五)交易所接到涉及会员或者客户的投诉;

      (六)会员涉及执法调查;

      (七)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期货风险警示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期货风险点、期货风险警示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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