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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次证券期货(中国证券期货)

7.76 W 人参与  2023年01月20日 09:01  分类 : 热门  评论

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史?

一、初创阶段:1991-1993年。

我国在进行股份制改造以及改革经济体制的前提下,开始逐步创建自己的证券市场,其中沪深证券交易所于1990年12月和1991年7月分别成立,从此我国的股票交易市场己经初具成形,以此更好的配置资源。上证所在刚刚开始挂牌交易的时候,上市证券的种类只有30种。

二、扩张阶段:1994-1998年。

中国证券市场在此阶段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运营。相关的法律制度得以逐步的建立健全,市场上市规模不断的扩大。然而相应的问题也逐步的凸显出来,投机现象越来越严重,作假事件普遍出现在上市公司当中。经济学家将这些问题形象的叫做“赌场”。

三、规范发展阶段:1999-2004年。

证券市场在此阶段变得越来越规范。股票发行制度从2001年3月开始进行了调整,核准制取代了原来的审批制,监管机构开始更加严格的审核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使上市公司更加重视经营的合理性,促进公司质量的有效提升,进而使投资者获得更强的自信。

四、改革阶段:2003-2008年。

中国股票市场在2002-200_5年期间一直处于熊市的状态,这主要是由于股权分置的存在。所以,股权分置改革也拉开了帷幕,以期能够使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能够得到有效的改善,使资本市场能够充分的发挥自身的融资和配置资源的功能,由此而成功上市的公司很多。

2006年,沪深股市的回升速度较为明显,并且到2007年所达到的值己经创造了历史之最,因此2006-2007年便出现了大牛市。

五、开拓创新阶段:2008一至今。

我国股票市场由于受到了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一度变得十分萎靡。于是,我国于2009年开始执行经济 *** 计划,小牛市又出现在了沪深股票市场。2010年4月,股指期货正式出现在我国的证券市场,我国开始正式出现了金融衍生品市场。

扩展资料:

中国证券市场大事记:

一、沪、深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开始形成。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

二、1992年,新中国首次向境外投资者发行股票。1992年2月,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B股股票,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三、1992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 *** ,统一监管全国证券市场,同时将发行股票的试点由上海、深圳等少数地方推广到全国。

四、1992年年底,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这是深化改革,完善证券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决策。

五、1993年9月,中国大陆发生首起通过二级股票市场进行控股的“宝延风波”,延中实业股票突然停牌,深圳宝安上海公司声明持有延中实业发行的普通股5%以上的股份。

六、1995年5月,中国 *** 经国务院同意,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

七、1996年12月,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交易,实行涨跌幅不超过前日收市价10%的限制。

八、1997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颁布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九、1998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证券法,这一法律于199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十、1999年10月,国务院批准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

十一、2001年6月,国务院发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10月22日,中国 *** 经报告国务院,决定在具体操作办法出台前,停止执行这一办法;

2002年6月23日,国务院决定,除企业海外发行上市外,对国内上市公司停止执行《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利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规定,并不再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十二、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 *** 决定境内居民可投资B股市场。

十三、2002年12月,中国 *** 颁布并施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这标志着我国QFII制度正式启动。

十四、2003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证券投资基金法,这一法律将于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十五、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证券市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之一节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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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简史(分为哪几个阶段)

中国期货交易,是从一百多年前,中国紧闭的大门被 *** 战争中英国的船炮闯开后,中国从此逐渐沦为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而开始的。 中国的民族工业在外国侵略的空隙中缓慢地发展,为求生存,中国大多的有志之士和知名企业家积极学习实践资本主义经营模式和管理经验,其中包括开展期货交易。清朝末年,主张“维新变法”的梁启超曾倡议组织交易所,称作“股份悬迁公司”。 北洋 *** 工商部长张春也曾主张“国非富不强,富非实业不能”的实业救国论,并于1913年组织讨论在通商口岸建立交易所。 1914年梁启超在中国建立了上海机器面粉公会。公会虽然不是期货交易所,但已与现在的期货交易所非常相似。 1914年,在张睿推动下,北洋 *** 颁布了《证券交易所法》,翌年4月,又颁布了《证券交易所法细则》。 1916年,孙中山先生得知外国人要在上海滩建立交易所,他即与上海总商会长虞洽卿商量,准备建立上海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并上报农商部审批,以消除外国人垄断上海市场的欲望。 1917年2月,农商部批准建立证券交易所,随后虞公与另一些人又积极筹办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金银交易所。 就在上海紧锣密鼓筹办交易所之际,1918年夏,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了。 1920年7月1日,虞公等人正式开办了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开始了中国商品的期货交易,1921年3月,北洋 *** 颁布了《物品交易条例》;4月,又颁布了《物品交易所条例实施细则》。 1920年7月1日开张营业的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半年就赚了50万元。 1921年初开业的上海面粉交易所,因其盈利而股票价格不断上涨。 由于片面理解和利益驱动,一时间形成了办交易所的热潮。从1921年5月起,上海新开办交易所“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迄止1921年底,仅半年时间,就有140多家交易所以新的面孔出现在上海滩。 上海办交易所热浪席卷全国。天津、北京、广州、汉口、南京纷纷筹备。上海不仅各大行业有交易所,而且烟、酒、火柴、麻袋、泥灰等小行业也都办起了交易所。 五花八门的交易所建立之快之多,连商业经济发达的国家也被惊得目瞪口呆。芝加哥才两三家,美国也才几十家交易所,英美自叹弗如!摇旗呐喊的交易所还没来得及放开喉咙大声喊价竞价,就因其周转不灵,经营不得要领,许许多多交易所陷人困境而被迫停止营业。到1922年3月,仅剩12家交易所能撑起门面营业,最后又有半数夭折,被称之为“民十信交风潮”(注:民十指民国十年,即1921年)。经过“民十信交风潮”,加上战乱频繁,大多数国民对公债和股票都失去了信任,因此,在1921年后的七八年时间里,中国的交易所发展极为缓慢,直到1929年10月国民 *** 正式颁布了《交易法则》,1930年1月又颁布了《交易所法施行细则》,交易所的发展和管理才有了比较统一的依据。这时期没有真正的期货交易,但后来实行了一种延期交割的方式,称“便交”,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期货交易。抗日战争胜利后,时局相对稳定,旧中国各地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逐渐步入正轨。1946年9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共有证券和物品两个市场,经纪人230人。天津证券市场的原华北证券交易所也恢复营业,上市股票达23种。刚开始,由于股市疲软,业务冷清,经纪人申请退出者不断增多,故而,人们举办了延期交割业务,又称“递交”,实为变相的期货交易。结果,极大地 *** 了证券交易的活跃,吸引了大量的社会游资。据统计,许多居民都参加了证券和期货交易,整个上海滩证券市场吸引游资大约1500-2000万元,从而导致交易所的短暂繁荣。上海解放以后,为了打击投机商人的投机倒把行为,人民 *** 于1949年6月10日查封了上海证券大楼,1952年7月,天津证券交易所也宣布停止。至此,交易所在中国大陆上宣告完全进人停止阶段。 1990年以后,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进一步改革开放,在众多工商人士和知名学者的倡导下,中国的期货市场又重新浮出水面,并稳步走向世界。期货交易市场以其特有的功能在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下,对市场远期的价格进行指导和发现,并为企业的经营提供避险和套期保值,从而成为国内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1990年10月12日,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经国务院批准,以现货交易为基础,引入期货交易机制,作为我国之一个商品期货市场开业,迈出了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之一步。纵观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历史,从1986年就开始了理论探讨。开始试点后基本上经历了以下发展阶段:初步形成阶段(1990年-1994年)、清理整顿阶段(1995年-2000年)、规范发展阶段(2001年至今)。在这段时期内,期货市场由初创时期的50多家交易所、近千家期货经纪公司到缩减到现在的3家交易所、近200家期货经纪公司。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期货交易所为核心的较为规范的市场组织体系,培养和造就了一支期货理论和实际操作队伍,期货市场的功能初步显现和发挥,期货市场进入了规范发展的新阶段。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期货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受到人们的认同和重视。我国的“十五”计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要稳步发展期货市场”,为期货市场的稳步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95年万国证券管金生案

国债327事件-简介: 中国国债期货交易始于1992年12月28日。327是国债期货合约的代号,对应1992年发行1995年6月到期兑付的3年期国库券,该券发行总量是240亿元人民币。 1994年10月以后,中国人民银行提高了3年期以上储蓄存款利率和恢复存款保值贴补,国库券利率也同样保值贴补,保值贴补率的不确定性为炒作国债期货提供了空间,国债期货市场日渐火爆,与当时低迷的股票市场形成鲜明对照。 1995年2月,327合约的价格一直在147.80元至148.30元徘徊。2月23日,财政部发布公告称,327国债将按148.50元兑付。2月23日,中经开公司率领多方借利好掩杀过来,一直攻到151.98元。随后万国的同盟军辽国发突然改做多头,327国债在1分钟内涨了2元,10分钟后涨了3.77元! 327国债每涨1元,万国证券就要赔进十几亿元!下午4时22分,空方万国证券突然发难,先以50万口把价位从151.30元轰到150元,然后把价位打到148元,最后一个730万口的巨大卖单把价位打到147.40元。这笔730万口卖单面值1.46万亿元,接近中国1994年国民生产总值的1/3! 夜里11点,上交所正式下令宣布23日16时22分13秒之后的所有327品种的交易异常,是无效的,该部分不计入当日结算价、成交量和持仓量的范围,经过此调整当日国债成交额为5400亿元,当日327品种的收盘价为违规前最后签订的一笔交易价格151.30元。这意味着万国证券的损失高达60亿元人民币。 鉴于327国债违规事件的恶劣影响,5月17日,中国 *** 发出《关于暂停中国范围内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紧急通知》,开市仅两年零六个月的国债期货结束。中国之一个金融期货品种宣告夭折. ———————————————————————————————————— 国债327事件-事件各方: 1、曾经代表中经开出战327一役的魏东 多头:中经开 1988年4月,由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了中国农业开发信托投资公司。这家小规模的信托公司一开始就有着浓厚的“ *** 背景”,它以接受财政部农业周转金委托管理起家,之后接受全部财政周转金和农综办资金的委托管理。1992年1月,改名为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简称“中经信”或“中经开”。其业务扩大至信贷、证券、实业投资等自营业务。 “中经开”以其进取与凶悍的风格闻名于业界,中经开最为风光的一仗是1995年327国债期货事件。这场惊心动魄的战役以中经开为代表的多方大获全胜而告终。经济学家韩志国说:“中经开是一个特殊企业。财 *** 部掌管 *** 调控大权,按常理说,它是不能办企业的。在办了企业的情况下,在327国债期货这样的交易品种中,中经开也理当不能参与,否则就有内幕交易的嫌疑。”中经开的判断左右着多方的判断,而当时保值贴补率与贴息的走势又恰恰与中经开的判断完全吻合,这不能不给中国的资本市场留下一个疑点。 此后使中经开“名声大嗓”的还有同年8月发生的长虹转配股事件和近期的银广夏事件。327之后,中经开走了一个“下降通道”。信托业务、房地产投资都不景气,而证券的承销业务又往往因为恶性竞争变得几乎无利可图。1997年,中经开对外支付几次出现危机,78亿元债台高筑。2000年6月,中经开经由国务院批准,成为清理整顿后首批确定保留并移交中央金融工委管理的中央级信托投资公司之一。公司将实业投资剥离给中经 *** 司,信贷资产已“模拟委托”给资产管理总部继续清收。 2、管金生 空头:上海万国证券负责人管金生 1988年2月,管金生负责筹建上海之一家证券公司。在他执掌期间,万国证券一级市场承销业务占中国总份额的60%,二级市场经纪业务占到全国总份额的40%。美国、英国的权威机构评定万国证券为中国之一大证券公司。管金生打起了“万国证券,证券王国”的旗号,声言要令万国成为中国的野村、美林。1994年,提出万国证券“要在2000年进入世界十大券商”。但国债327事件后,万国证券元气大伤,不久被重组。1996年7月16日,申银与万国合并。1995年4月,管金生辞职。5月19日,管金生被捕,罪名为贪污、挪用公款40余万元,但没有违反期货交易规则的说辞。1997年2月3日,管金生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3、由做空改为做多:辽国发 辽国发掌门人高岭兄弟是中国早期资本市场的大炒家之一,股票、期货、债券、资金拆借,哪里都有其身影。1995年的“327国债事件”更让辽国发“一鸣惊人”。1995年2月23日,抢先得知“327”贴息消息,立即由做空改为做多。 4、“全球交易所中最年轻的老总”尉文渊 1955年出生,山西孝义人,上海财经大学毕业。1983-1989年,任国家审计署处长;1990年岁末,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尉文渊成为上证所的创始人和之一任总经理。“3.27”事件之后:1995年9月15日,上交所召开理事会免去了尉文渊上交所总经理一职;1996年,创办新盟集团,任董事长;2000年4月出任158海融证券网首席执行官. ———————————————————————————————————— 国债327事件-事件结局: 2月27日和28日,上交所开设期货协议平仓专场,暂停自由竞价交易。在财政部发出贴息公告后,327国债价格上升5.4元,其他市场上327的价格在154元以上,而上交所前周末的收盘价为152元。多空双方意向相差较大,协议平仓困难重重。27日,协议平仓只成交了7000多口,而327持仓量高达300多万口。 2月28日,上交所再次强调:对超规定标准持仓的将采取强行平仓,平仓价将参照27、28日场内协议平仓的加权平均价来确定,大约在151元左右,致使平仓交易开始活跃,28日平仓140万口,327国债占85%以上。 3月1日又延期一天进行协议平仓,当天平仓量达到80万口。3月2日虽然不设平仓专场,但327品种平仓仍达到25万口。经过几天的平仓使持仓量有了较大的减少。 管金生的前任秘书说:327事发后,正值上海东广金融电台开播,还在台上的管金生也被列为邀请对象参加开播仪式。管金生到达会场时,仪式已经开始了,宾客都已就座,竟然没有一人与他打招呼。众目睽睽之下,管金生站了足足有5分钟,最后还是一位境外证券商的代表实在看不下去,站起来与他打了个招呼,并腾出一个位子让他坐下。 这种尴尬的局面没有维持多久。3月,人大政协两会召开,火力骤起。群情激愤,其中经济学家戴园晨言辞暴烈:英国最近发生了巴林银行的投机事件。几乎同时,中国也发生了类似事件,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搞投机,亏损了16亿元人民币。按中国目前法律,贪污是要进监狱的,贪污4万元要判刑进监狱,贪污100万元以上要吃枪子儿的。那么投机搞空手道,投机金额达1400亿元,应该得到什么样的惩处呢? 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交易无效,这就出现了万国原有亏损如何处理的问题,就是说万国必须破产。这种情况下就有人提出来要保护国企,不能让万国破产。此后,在地方财政的鼎力挽救之下,万国被并入上海另外一家地方性券商申银之中。这就是后来的申银万国证券公司。 原上交所总经理尉文渊 “327事件”震憾了中国证券期货界。在仲裁机关的调解下,2月27日、28日进行了协议平仓,但效果不甚理想,3月1日又进行了强行平仓。局面刚刚明朗,又值两会召开,对“327事件”责任的追究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后来,中纪委、监察部会同中国 ***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更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上海市 *** 配合下进行了4个多月的调查,在此基础上作出了严肃处理。 万国证券公司进行了改组,董事长徐庆熊、副董事长兼总裁管金生同时辞去所任职务。管金生锒铛入狱。“327事件”的二号主角辽国发,由来自沈阳的高原、高岭兄弟主持。“327事件”后,为了挽回巨额亏损,于3月份又试图翻本,继续在债市炒作“329”品种,结果再度亏损。辽国发案不仅是证券期货违规问题,还有金融诈骗等严重犯罪,涉及金额数百亿元。 “327风波”之后,各交易所采取了提高保证金比例,设置涨跌停板等措施以抑制国债期货的投机气氛。但因国债期货的特殊性和当时的经济形势,其交易中仍风波不断,并于当年5月10日酿出31 *** 波。5月17日,中国 *** 鉴于中国当时不具备开展国债期货交易的基本条件,作出了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决定。至此,中国之一个金融期货品种宣告夭折。 “327风波”与引发亚洲金融风暴的巴林事件只相差两天时间,“327”事件同样明显暴露出中国对于高风险市场的内外监控能力相当不足。酿成“327事件”的具体原因有三点:其一,期货业务的推出相当仓促,不仅缺乏经验,也缺乏相应的监管法规,更重要的是对市场风险缺乏必要的认识。其二,国债期货市场投机风气极浓,违规造市、超额持仓、内幕交易现象相当严重。个别券商恶性投机,蓄意违规,对此却缺乏监督,甚至可以在没有相应保证金的情况下短时间内进行上千万口的交易,也没有即时预警机制。其三,有关327券分段计息加息及贴息消息的泄漏,是触发此次事件的导火线。从历史的角度来看,“327事件”未象巴林事件一样引爆金融危机,可谓不幸之中的万幸. 参考文献:

国家刑法新规定,8月3号实施了什么规定?

《通知》指出,通知所指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银行应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现券的竞价交易。银行参与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涉及的证券账户开立、债券登记、存管、托管及结算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法律和规则办理。参与债券竞价交易的银行,应当制定相关内控及风险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防范有关风险。 ***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此前发布的关于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如与通知不符,以通知为准。

(二)《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 *** 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更高人民法院 更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 *** 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于2018年9月10日由更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8次会议、2018年11月30日更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办理利用未 *** 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做了解释。此次解释主要针对《刑法》之一百八十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如何认定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和之一款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做了相关解释。

法条原文:《刑法》之一百八十条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之一款的规定处罚。

一、“内幕信息以外对其他未 *** 息”都包含哪些信息?

根据《解释》之一条和第二条,“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一)证券、期货的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信息;(二)证券持仓数量及变化、资金数量及变化、交易动向信息;(三)其他可能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信息。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难以认定的,司法机关可以在有关行政主(监)管部门的认定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认定。

二、“违法规定”是指违反了哪些规定?

根据《解释》第三条,“违反规定”,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全国性行业规范有关证券、期货未 *** 息保护的规定,以及行为人所在的金融机构有关信息保密、禁止交易、禁止利益输送等规定。

三、“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应当如何认定?

根据《解释》第四条,(一)行为人具有获取未 *** 息的职务便利;(二)行为人获取未 *** 息的初始时间与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初始时间具有关联性;(三)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具有亲友关系、利益关联、交易终端关联等关联关系;(四)他人从事相关交易的证券、期货品种、交易时间与未 *** 息所涉证券、期货品种、交易时间等方面基本一致;(五)他人从事的相关交易活动明显不具有符合交易习惯、专业判断等正当理由;(六)行为人对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没有合理解释。

四、利用未 *** 息交易,哪些情形构成“情节严重”?

根据《解释》第五条,利用未 *** 息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之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二年内三次以上利用未 *** 息交易的;(三)明示、暗示三人以上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

根据《解释》第六条,利用未 *** 息交易,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百万元以上,或者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之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以出售或者变相出售未 *** 息等方式,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二)因证券、期货犯罪行为受过刑事追究的;(三)二年内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知情人员利用未公开的信息交易或者泄露时,哪些情形构成“情节严重”?根据《解释》第七条,利用未 *** 息交易,违法所得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违法所得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或者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千万元以上,或者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具有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五、 豁免与从轻处罚

对于《解释》认定的构成情节严重的行为人,如果该行为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配合调查,退缴违法所得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认罪认罚从宽适用范围和条件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处理。

(三)《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于2018年9月3日由更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7次会议、2018年12月12日更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做了如下解释。解释主要针对《刑法》之一百八十二条之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第三款规定的“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和第四款规定可以认定为“以其他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做了相关解释。法条原文:《刑法》之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什么样的行为可以认定为“以其他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

根据《解释》之一条,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之一百八十二条之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以其他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

1. 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

2. 通过对证券及其发行人、上市公司、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并进行与其评价、预测、投资建议方向相反的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

3. 通过策划、实施资产收购或者重组、投资新业务、股权 *** 、上市公司收购等虚假重大事项,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

4. 通过控制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或者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时点、节奏,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

5. 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或者大额申报、撤单,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并进行与申报相反的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

6. 通过囤积现货,影响特定期货品种市场行情,并进行相关期货交易的;

7. 以其他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每年证券期货从业证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如何报名啊?

证券和期货都是网上报名的,七十元一科,证券一共有五科,其中有证券基础知识,证券基金。证券分析。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

其中证券基础+一门是从业资格

基础+二门是一级资格

基础+四门是二级资格(注册分析师CIIA、CFA报名资格)

每门和从业各项业务资格直接挂钩。 ,期货有两科,是期货市场,和期货法律法规,两科要都过了才能拿到证,过了证券就可以到证券公司上班,过了期货就可以在期货公司上班,如果说你是先过了证券在证券公司上班,在上班的同时你也可以考期货,现在很多证券从业人员都在考期货,这样就可以做居间人,可以边做证券边做期货,其中有什么好处楼主会明白的呀,刚进这些公司都是从经纪人做起,就是去开发客户,如果身边有资源就会容易一点,如果比较缺乏就看个人能力了,至于考试这块,就是在网上购买你要考的书,回家一定要看书,把书看的熟了,考试也就可以过了,有很多具体的东西不好讲,您可以加我交流,一个考取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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