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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加保险2017(期货加保险 做空力量)

4.77 W 人参与  2022年12月10日 08:39  分类 : 必看  评论

17年7月1日新规规定员工商业保险税前可以扣除200元,请问如何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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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新规定有哪些

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减至三档

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正式实施,原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13%税率的全部降至11%,涉及农产品、天然气、食用盐、图书等23类产品。同时,对按照17%税率征税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详细]

商业健康保险个税试点7月1日起全国实施

自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7月1日起实施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明确界定中央和地方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有利于完善监管协同机制,防止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详细]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保留对普通投资者特别保护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考虑到我国资本市场以普通投资者为主,且普通投资者相对于专业投资者在各方面处于弱势地位,为实现实质公平,应给予特别保护,因此保留了相关规定。

新测绘法:互联网地图无法再"任性"严格无人机准入制度

2017年4月27日,新修订的测绘法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该法上一次修订于2002年。15年来,随着互联网地图等技术的应用,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可谓日新月异。针对此,最新出台的测绘法加强了对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监管、严格了用于测绘的无人机准入制度、促进了地理信息成果的共享和应用。

全面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

充分体现“就近、便利”原则

今年7月1日在全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细化疑难户口落户政策,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公积金全国联通,保障异地劳动者权益

按照住建部的部署,从今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除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和其他多个省会城市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外,更多地方城市保证在今年6月底前上线。系统建成后,我国住房公积金将真正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2017年7月购车新规定

《汽车发卖措置编制》新出台

1、4S店交车时必须得交合格证,本年考驾照的小火伴该当生有体味,在外任务的苦逼得海的交暂住证。

我们在给车上牌的时辰必须供给合格证,可是有的4S店投机取巧,长时辰拖着不给,上牌的任务就要等很久。此刻新的法则恳求,汽车供给商和经销商在交付卖主汽车的时辰,就要给车主天真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三包凭证等等,车主便可以快速的办完各类证件了!这个相当于给汽车买了个保险,哈哈。将来的车主们你们欢愉吗?

2、打破汽车品牌发卖单一授权系统编制,汽车的身份证。

在这个新的法则中,未禁授权的汽车也能中断发卖,这大年夜大年夜大年夜大年夜降落了汽车运营的门槛,授权克日拉长了,关于经销商来讲是个好消息。也是可以给汽车上了个身份证。全程为车主处事,也是避免经销商做四肢步履。

3、区域发卖限制被打破,多么也就可以包管车主可以更好的,更便当的买到本身心仪的车。区域发卖限制被打破这个消息我信赖也是对经销商,购车的车主们给于的更好的便当。

区域发卖限制被打破有的人若是在外埠买车就贵很多,是以在新的法则中提到,汽车经销商和供给商不克不及限制耗损者的户籍地址地,要不然会被罚款。区域发卖限制被打破的政策出台也正好的打破了这一点,真实的福利啊。

4、续保押金不再交,每年光押金,包管金也是一笔不小开支,有时辰面对那些不公道的霸王条目,老是吃亏的状况。续保押金不再交。真实的福音啊。

信赖很多的人在买车的时辰就碰着了潜轨则,霸王条目,法则必必要在阿谁处所续保,要不然就不退押金。

据报导,新的《汽车发卖措置编制》将于近期发布。新编制将在品牌授权、配件推销等方面中断调剂。品牌授权运营和非授权运营两种情势将会并行,汽车运营门槛将会降落。在新编制的轨制放置下,消弱了整车厂商的垄断权,加强了对经销商自力运营权的庇护,对平提高口、售后干事和二手车的展开等多环节带来正面影响。

2017最新税收新政策规定内容细则

1、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销售平台系统要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3、简并增值税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13%的增值税税率简并为1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8.820,-0.19,-2.11%)(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购进农产品抵扣 *** 调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从按照简易计税 *** 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11%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11%×(简并税率前的扣除率-11%)

5、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财税〔2017〕37号附件2所列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出口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外贸企业2017年8月31日前出口本通知附件2所列货物,购进时已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13%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11%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11%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17年8月31日前出口本通知附件2所列货物,执行13%出口退税率。出口货物的时间,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执行。

6、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自2017年7月1日起,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可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限额扣除。

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7、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9号)规定,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发票代码的第8-10位代表批次,由省国税机关在501-999范围内统一编制。

8、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规定,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9、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延长至36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10、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8号)号: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中,其中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涉及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试点执行。

11、《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落实税收法定,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12、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年第3号)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13、《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联名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尽职调查、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14、《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

2016年12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称,《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二次降税;自2017年1月1日起对822项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实施进口商品暂定税率的商品范围调减至805项;对铬铁等213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有50项暂定税率为零。

15、《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生效执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号)明确,我国于2013年8月27日签署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于2015年7月1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2015年10月16日,我国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交存了《公约》批准书。根据《公约》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公约》将于2016年2月1日对我国生效,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公约》可以使我国与国外信息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各国税务机关更容易通过磋商达成税收政策的一致,由此营造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并降低被双重征税的可能。

2017年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情况如何?

2018年6月22日, *** 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办公室根据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的数据信息,对2017年资本市场诚信状况进行了统计、分析。

根据诚信数据库记录的违法失信信息,我们对2017年度证券期货市场各类活跃主体的诚信状况进行了分析梳理。从违法失信主体情况看,2017年度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机构共1072家。其中,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355家、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责任主体117家、公司债券发行人57家、证券公司75家、基金管理公司27家、期货公司52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46家、基金销售机构37家、资信评级机构2家,会计师事务所22家、资产评估机构16家、律师事务所1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174家、机构投资者61家、其他违法失信机构17家。其中,以上市公司相关主体、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主体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主体为主,约占全部违法违规主体的60.2%。

2017年度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个人共1716人。其中,上市公司相关人员927人、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人员77人、公司债券发行人相关人员24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109人、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60人、期货公司从业人员54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业人员1人、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106人、资产评估机构从业人员37人、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18人、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29人、个人投资者245人、其他人员29人。其中,以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监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个人投资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对方董监高,拟上市公司董监高)为主,占比54.0%。

从违法失信行为情况看,市场违法失信行为中信息披露违法失信行为仍然高居首位,占比47.4%,内控管理违法失信行为占比21.5%,业务经营违法失信行为占比17.2%,市场交易违法失信行为占比13.6%。上市公司责任主体的违法失信行为主要是信息披露违法,这一定程度上说明信息披露违法失信行为既是上市公司监管的核心,也是市场违法失信的“高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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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股指期货即将恢复常态化 密切关注时间表

股指期货即将恢复常态?没错,这是个真实消息!

券商中国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监管部门领导今日上午在2018年之一期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培训班上透露,股指期货交易即将恢复常态化,各家期货公司可以进行相关准备工作。不过,该知情人士称,监管部门并未提及明确时间表。

股指期货受限影响功能发挥

股指期货交易受限,还要回溯到2015年年中的股市异常波动时期。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宣布了一系列的收紧举措。

2015年9月2日晚间,中金所宣布,自2015年9月7日起,将期指非套保持仓保证金提高至40%,平仓手续费提高至万分之23,也就是整整上调了20倍。同时,非套期保值客户的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手,就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

在这样的限制下,股指期货市场流动性骤然下跌,也因此出现了多起因流动性匮乏导致的“乌龙指”事件。

例如,2016年5月31日上午10点42分左右,沪深30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IF1606突然暴跌至2732.4,在近700张空单的重压之下触及跌停,随后快速补涨。当日晚间,中金所发布调查结果称,是某套保客户以398手市价卖出委托连续成交,触发了市场技术性卖盘所致。

2017年3月14日下午,走势一直风平浪静的上证5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IH1703盘中突然出现直线下挫,价格从2348左右跌至2128.6,逼近跌停位。随后迅速回到正常价位,并平稳收盘,收盘时报2349.0,收跌0.05%。

2017年7月19日,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某资管客户下了区区18手沪深300股指期货IF1708合约买单,就将该合约的价格瞬间打至涨停。

2017年已两次松绑

在市场人士的多番呼吁下,股指期货终于在2017年迎来了两次松绑。

之一次松绑是在2017年2月16日,中金所宣布,在中国 *** 的统一部署下,中金所在综合评估市场风险、积极完善监管安排的基础上,按照“发挥功能、动态调整、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原则,决定稳妥有序地调整有关交易安排:

一是自2017年2月17日起,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从原先的10手调整为20手,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二是自2017年2月17日结算时起,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非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0%,中证500股指期货非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调整为30%(三个产品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维持20%不变);

三是自2017年2月17日起,将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九点二。

第二次松绑则发生在2017年9月15日。在连续发布的两则通知中,中金所宣布,自2017年9月18日(星期一)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6.9。此前,手续费标准是成交金额的万分之9.2,也就是说,交易手续费这次被下调了25%。

此外,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合约价值的20%调整为15%,同样是自2017年9月18日起实施。保证金的下调幅度,同样是25%。

   监管部门今年多次吹风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以来,监管层也曾公开提到股指期货交易。

6月14日, *** 副主席方星海在出席“2018陆家嘴论坛”期间提到,将创造条件允许境外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

而在此前的5月30日上午,中金所董事长胡政在第十五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上也介绍了股指期货市场的现状和发展计划。

胡政当时指出,中金所持续完善市场交易规则,优化参与者结构,促进股指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近年来,股指期货市场成交持仓比保持稳定,投资者结构日趋合理,以证券自营、私募基金、QFII、RQFII为代表的金融持牌机构已经成为市场最主要的参与者,日均持仓量占市场比重接近70%。

他表示,目前境内股指期货交易成本依然较高,市场流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市场功能发挥受到一定限制,难以充分满足投资者风险管理的需求。从世界各国资本市场发展经验来看,股指期货是最基础、最成熟、交易最活跃的金融衍生品,是任何一个强大的资本市场都不可缺少的风险管理工具。

业内专家:股指期货交易限制进一步“松绑”可期

今年上半年,在国内持续去杠杆和国际市场复杂形势的影响下,市场负面情绪高涨,A股不断振荡探底,与其相关的资管类产品表现普遍不如人意。究其原因,曾参与沪深300股指期货设计的上海北外滩绝对收益投资学会常务理事、上海财经大学客座教授刘文财认为,这与股指期货临时 *** 易限制措施有一定关系。

虽然去年以来中金所对股指期货临时 *** 易限制措施进行了两次“松绑”,股指期货市场成交量、持仓量有所放大,期指贴水现指的情况有所转好,但股指期货市场仍然不能满足资产管理机构正常的风险管理和居民对财富保值增值的需要。也正是因为股指期货难以有效发挥其“泄洪渠”的功能,投资者无法有效对冲风险而不断“割肉减压”,使得A股一再下行探底,股指期货更是出现贴水进一步扩大的情况。

在刘文财看来,期货和期权是更好的风险管理工具,就像日常生活中的保险一样,在市场有足够活跃度和投资者的情况下,可以有效对冲市场风险。“股指期货贴水的进一步扩大,意味着市场流动性不足,就像保险市场中的保费较高一样,意味着风险的提升。想要降低‘保费’,就需要市场有足够的流动性,这就需要有更多的可以提供流动性的交易者参与进来。”刘文财说。

鉴于此,他呼吁进一步“松绑”股指期货临时 *** 易限制措施,提高市场的流动性,使股指期货市场功能得以有效发挥,进而使资本市场运行更为平稳。

对于未来股指期货临时 *** 易限制措施进一步“松绑”甚至全面“解禁”,刘文财始终坚信不疑。特别是在我国资本市场逐步对外开放的今天,他更是认为,股指期货临时 *** 易限制措施全面“退出”可期。

“A股纳入MSCI指数不仅是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一个里程碑事件,更将逐步提升境外投资者对A股市场的配置比例。鉴于境外投资者习惯通过股指期货等衍生工具管理投资风险,未来股指期货临时 *** 易限制措施会进一步‘松绑’。”刘文财认为,不仅如此,还会增加新的交易品种和工具,以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

据了解,目前中金所正在推动股指期权产品研发和上市。对此,刘文财表示,资管行业对股指期权期盼已久。

“如果说股指期货是‘提取黄金的溶液’,可以分离股票中的alpha与beta,那么股指期权更像是‘光刻机’,可以把风险进一步分割、细化,其衍生出的策略相对更多,在此基础上,相关机构可以创新出不同风险与收益的产品,以满足投资者更多元化的需求。”刘文财说。(来源: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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